刘诗昆殴妻被判无罪 称不会因此害怕内地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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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媒体报道,国宝级钢琴大师刘诗昆被指打第二任妻子盖燕,遭起诉一项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名,5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庭提堂时,控方突指考虑案中的证据后,决定撤销控罪。刘诗昆指盖燕控制自己的财产,他只想取回属于自己的东西。他又强调,不会因事件怕了女性,不排除再婚。

在早前提堂时不发一言便离开的刘诗昆(69岁,报称商人),获撤罪后,在法院外接受提问。“我认为香港的法律是公平的,我是被人诬告的,我从未有打人,相反我是被人打的,但是打我的人先报警。”他特别用广东话再强调“诬告”两字,但拒绝明言“打他的人”是谁。他又指,从未担心案件会影响他的声誉,相信法律会还他一个清白。

刘诗昆及后接受该报电话访问时表示:“现在我只想尽快办理离婚手续,我一直希望与分居两年多的妻子和平解决两人之间的关系,继续以朋友身份往来,可惜她始终不肯面对,所以我早前已委托律师处理,稍后将透过法庭解决离婚事宜。”

5日在香港东区裁判法庭提堂时刘诗昆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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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诗昆(资料图片)

一生从事音乐艺术的刘诗昆坦言:“这次无端惹上官非,声誉受损,确令我蒙受精神压力,春节期间一度入院治疗,幸得到资深大律师清洪为我伸张正义,坚信我是无辜,终令法庭还我一个清白。”他又表示,不排除律师会就“报假案”一事,稍后向警方投诉,甚至向对方讨回讼费等。

一向对金钱概念薄弱的刘诗昆表明,“我绝不是要和分居妻子分家财,事实上她控制了很多很多,我只想取回属于我的东西。”

被问及经过这次事件,会否不敢再结识内地女子,甚至再婚,刘诗昆表明不会因此而怕了女人,并强调“内地女人很多,不是个个都这样的。”

刘诗昆原被指于本年1月8日,在北角英皇道振华大厦一个单位内袭击盖燕(49岁),对她造成身体伤害。案件5日第三度提堂,控方表示考虑案中各人的口供,尤其是被告的口供后,决定撤销控罪。署任主任裁判官特别询问控方,决定是否基于证据,控方回应指是。

代表刘诗昆、有“金牙大状”之称的资深大律师清洪,继上次提堂时批评警方仓卒提出起诉,5日再次指警方在落案起诉前,没有清楚调查案件,令刘受害,声名也因此受损,但对刘获撤罪感到高兴,认为是适合的决定。清洪在庭外也指:“满意这个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