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蔷真是自作自受 招人议论其实是一种难得福分(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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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出名就自然容易招人议论。但放心,这也恰恰证明你很红。世界上有多少人只能天天满口是非,心怀妒忌,却连被人正眼瞧瞧的机会都没有,更别说议论了——想想这些,是非缠身的你就该明白,招人议论其实是一种福分。

  前一阵,林志玲在一个公开场合穿得稍为暴露一点,就被少数女性观众大骂“不要脸”,相反,在男性观众眼里却是“很漂亮”。于是,我特意去看了那张照片,不得不赞成

  男性观众的看法。真要按面积计算,她比那些年年选拔的什么“小姐”要密实得多。对此大惊小怪,至少证明骂她的人很out。生活在大都市,什么tube top,露脐装,超短裙应该早就看得惯啦。硬要坚持不开化,只能气死自己。而潮流不可逆转。一两把尖刻的声音,又怎么扛得住整个大时代?

  比起这些明目张胆的长舌妇来,萧蔷的评价要收敛一点——这也是碍于名气,总不能表现得太小家子气,但依然盖不住一股酸味。她说:“多年前,我在拍摄一则服装广告时就见过她(林志玲),当时她是一个站在我身后、配合造型的模特。不过我早就忘记了,上周在北京林志玲主动向我提起,我才记起。”

  字里行间不乏“我食盐多过你食米”的傲气,但萧蔷忘记了,出道早往往意味着年龄大——林志玲比她小7岁,传闻中的饭局价码也比她多了200万。连华视总经理江霞也说,林志玲当红,萧蔷过气了。其实,新老交替本是娱乐圈的定律,两人又都是贩卖色相的花瓶角色,出局是迟早的事,一样是不许人间见白头的可怜人,又相煎何太急呢?

  这一次,出丑的是萧蔷,但这又能怪谁?天下间,许多丢脸的事往往都源于自作自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