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教师42次强奸12名女生 全班仅三人幸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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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色魔”姜齐光受审。 金黔在线讯 锦屏县河口乡中仰小学51岁教师姜齐光,因涉嫌对16名小学一、二年级女学生多次实施强奸、猥亵,于11月22日一审被判处死刑(本报昨日曾报道)。审理此案的黔东南州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向本报记者独家披露了案件详情,被告人姜齐光的兽行令人发指,让人警醒。   判决书长达26页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姜齐光先后42次强奸12名女学生、35次猥亵16名女学生,在短短的1年多时间、3个学期内累计作案多达77次,法院经审理查明后记录其罪恶的一审判决书长达26页、约2.7万字。   据了解,姜齐光从今年3月16日案发被刑事拘留到今年8月31日法院开庭审理的5个多月时间内始终声称“被冤枉”、“被嫁祸”,但凭借61份被害人陈述、医院医学证明、目击小学生等证人证言以及姜齐光所批改的作业等证据,法院据此认定了其罪行。   被告人姜齐光任班主任兼科任老师的班级共有女学生19名,从2002年9月开学后不久,一直到2004年3月案发,他对该班女学生的非人摧残达到肆无忌惮、丧心病狂的地步。19名女生中,仅有3人幸免于姜的魔爪。   恶行,许多人早有耳闻目睹   姜齐光在强奸、猥亵女学生时,无论是上课或下课后,在教室,还是在其宿舍,都先后被多名男生看见。   众多被姜齐光施暴的女生中,普遍存在神情呆滞的反常现象,甚至有的女生不止一次地对家长说过“老师不好,不敢上学了”。遗憾的是,这一切都并没引起家长的重视。直到今年3月,一名被害女生的家长到学校大骂姜齐光后,案情才暴露出来。   其实,无论是校长、老师,还是作为家长的村民,在此之前都对姜齐光的恶行早有耳闻。被害女生小锦的36岁父亲说:“姜齐光也是我的小学老师,那时我也看见他摸我们班女同学。去年11月,我儿子放学回家就跟他奶奶讲‘姐姐他们老师烂死了,脱她们班女生的裤子’,我联想到姜齐光以前的行为,估计是真的,但我想也只是摸摸抱抱。”   与中仰村相距不远的九佑村支书林顺贤证实,上个学期期末考试时,姜齐光调换到九佑村小学监考,在考试中曾骚扰两个女学生。   中仰小学校长龙运煌也证实,关于姜齐光的问题去年就有反映,学校也着手调查了部分女生,但没有进展。此外,该校几位老师也通过不同渠道对姜齐光的所作所为有所耳闻。   如果说因为孩子们年纪太小不谙世事,可以原谅的话,那么学校领导和老师,还有家长、村民等,在听闻此事后没能及时予以重视,才更令人深思和警醒。   据介绍,姜齐光案发后,锦屏县对全县中小学出台了“禁止一名男教师辅导女学生”等规定,但愿“亡羊补牢,犹未为晚”。   (文中被害人均为化名)   作者:徐锡南 石云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