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波亭外是平阳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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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读札记——第一章(1)

(2006-08-29 08:04:39) 下一个
                                        第一章 陌生的加拿大 -- 初到异国他乡的感受 


        给你我的全部,你是我今生唯一的赌注。只留下一段岁月,让我无怨无悔,全心的付出。怕你忧伤怕你哭,怕你孤单怕你孤独,红尘千山万里路,我可以朝朝暮暮。
 
                                                                           (1)

        在多伦多机场见到老鼠的时候,我们整整分别了三个月十八天,他瘦多了,我的眼泪在眼圈里打转。他跑过来,紧紧地抱住我,说了一句welcome to Canada。我诧异:“我漂洋过海的跑来,就为了听这个?” “亲爱的,想死我了。”他一边笑一边说道,其实这小子不笨,只是有的时候喜欢装傻。

       他离开我来加拿大的时候是2000年的8月份,我们结婚一年三个月,加上恋爱的两年,所以我认识他也有三年半的时间了,可有的时候还是觉得陌生,比如现在,好象紧紧拥抱着我的这个人是个陌生的男子,不是我的丈夫,因为我居然感觉到拘谨。到伦敦的时候,已经是夜里两点多钟了,我们在RobertQ车站等着出租车来接我们。天正下着鹅毛大雪,因为圣诞即将来临的缘故,家家户户的房子都被装饰得很漂亮,在银色世界里尽情地挥洒着它们的绚烂多彩,五光十色,那不是夜上海纸醉金靡的繁华,更不是北京城家长理短的热闹。它就象梦想中的童话世界,闪耀着幽静奇异的光芒,让你总觉得会有圣诞老人架着车唱着Jingle Bell从你身边经过,恍惚间又仿佛这就是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住过的地方,我的心就在来加拿大的第一个夜里,在伦敦的街头和着飞雪一起容入了一个美丽的却不太真实的世界。

       到了住的地方,我似乎还在半梦半醒之间,就听老鼠在厨房里一边煮面一边唠叨说靠近学校的房子有多难租,这套一室一厅的房子是这个月好不容易才从别人那里转租来的,说是原来的房主去美国实习一年,回来还想住这房子,被老鼠上网时撞见了,于是两个人一拍即合。我看了一下房间,还算整洁。没有什么家具,客厅里只有一张桌子两把椅子,卧室里是一个拣来的旧床垫,旁边堆着书。厨房里几副碗筷,浴室里有一把牙刷,一块香皂和一瓶洗发香波,还有一台从国内带来的电脑是我们唯一还算贵重的家当。真有一种想大哭一场的感觉,不是因为自己大老远的跟着一个穷小子跑到一个完全陌生的国家来,而是突然想到这三个多月老鼠一个人在这里生活的一定非常的孤独和艰难,想到他到加拿大以后给我打的第一个电话说自己一切都好不用惦记可是声音里带着掩饰不住的哽咽,想到这个很早就没了母亲的人的却需要自己的爱和照顾,突然很想把他紧紧地搂在怀里,陌生感就这样一下子消失的无影无踪,再也没有回来过。

        第二天,吃过早饭,他去学校了,出门前一再告诫我白天别睡觉,否则时差倒不过来,我说我没有什么时差,不用倒。其实,我是根本不知道时差究竟是什么东西,因为以前从来没有过倒时差的经历。于是完全把他的话当成了耳边风,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迷迷糊糊听见电话铃响,爬起来接电话,是老鼠打来的,第一句话就是:“睡觉了吧,果脯?”他经常乱叫我,有时候一天要换好几个外号儿或者说得好听点儿叫腻称什么的,反正我早就习以为常了,但是不管他给我换了什么名字,有多奇怪,我都知道他那是在叫我呢,也许这也叫心有灵犀吧。 “你怎么知道?”我迷迷糊糊的。 “傻子也听出来了,行了,睡都睡了,就睡个够吧,别难为自己了,什么时候倒过来什么时候算吧。” 自然是倒头又睡了。

        晚上我们刚吃过晚饭,朋友夫妇从美国打来电话,恭喜我们夫妻团聚,问我时差反应如何?我哈哈笑着说,哪有什么时差呀,我整个人精神的不得了。朋友在电话的另一端也哈哈笑着说, 那就好那就好。半夜两点多钟的时候,醒了怎么也睡不着了,肚子也不争气地咕咕叫。看看旁边的老鼠睡得正香,偷偷地溜出卧室,到厨房打开冰箱,找了面包和牛奶,用那个老鼠用10块钱买来的破微波炉热了热,没想到老大的声音,到底把老鼠吵起来了。他从卧室里探出头来,眯着眼睛问:“你不睡觉,在干嘛?” “肚子饿,睡不着,找点东西吃。” “什么肚子饿,是时差,知道吗?半夜三更在这瞎折腾,还说自己没时差。” “你别管我就好了嘛,睡你的大头觉去。” “算了,不睡了,陪陪你吧!” 我这样折腾了整整一个星期,才终于和老鼠步调一致了,我这才知道我不但有时差反应,而且居然需要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去调整,真是悲哀!

        一个多月的时间飞快地过去了,我才开始慢慢的意识到自己面对的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境遇,老鼠不在家的时候,我根本没办法出门,对于从初中到大学一直学习俄语的我来说,在这里不可避免地一下子成了聋子和哑巴。结婚的时候,老鼠正在中科院攻读硕士学位,从那时起他用了整整一年的时间教会了我所有的音标,丈夫做老师,教自己新婚的妻子,有这样的学习效率已经是奇迹了呢!不信,你可以试试。老鼠出国以后,我去了外国语大学学了三个月,新概念第一册是我全部家底。出门才知道,这样的水平和中国的小学生差不了多少,除了Goodbye 和How are you,几乎再听不懂任何东西。我知道我的难题来了,而且只能面对不能逃避。可是怎么才能尽快把英语学好呢?因为没有车的关系,老鼠也不能每天送我去ESL(政府办的给外来移民培训英语的学校),正在犯愁呢,Chuck从天而降了。

        Chuck是地道的加拿大人,他大概60多岁的样子, 有一双蓝灰色的眼睛,嘴角总是挂着微笑,惹得你也总想对他笑。是老鼠的一个同学的妻子介绍他来的,Chuck是Jehovah Witness (耶和华见证会)的成员,他的职业就是传教和宣扬圣经。他想传教,我想学英语,我们各取所需,所以自然是一拍即合。可后来的事实证明最终我们俩谁也没有得到开始想要得到的东西,但是却意想不到的结下了忘年之交。圣经上的英语对我并没有什么实际的帮助,但是和Chuck每天两个小时的磕磕绊绊,乱七八糟有时还不得不借助电子词典的交谈让我不再恐惧开口说话,而就在和Chuck熟悉起来之后,我发现他真的是一个很好的人,很善良也很乐意帮助人。所以有时候也会准备几个菜请他过来吃晚饭。

        我忙着和Chuck学圣经,老鼠却忙着上驾校,每天晚上坐公共汽车去上课。白天学习很累的关系吧,晚上上课的时候经常就睡着了,因为每堂课结束的时候都要考试,老鼠什么都没听着,也不知道该怎么答。就凑在还在读高中的洋人小孩旁边照搬照抄,居然也算混了下来。然后是十个小时的练车,这个他倒是兴趣很高。因为老鼠在国内学过车,也有驾照。所以不用像我一样考完笔试还要等一年才可以参加路考。受即得利益的驱使,自然就格外的用功。我也盼着他快点考到驾照,那样我们就可以买车了,再不用像现在这样整天为下个星期搭谁的车去买菜的事情烦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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