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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notice后,房客不愿走,现在反而威胁去告我们,真是烦人。PM建议和他们签协议

(2019-09-25 19:10:54) 下一个

上周在这里发帖“ 6月给房客发通知7月底搬家,现在房客说找不到房子要求住到8月底,我怕他们拖下去”http://bbs.wenxuecity.com/tzlc/1337658.html

看了大家的建议,我和PM说2个方案:1,不同意延长到8月底,7月底不搬就evict。2,同意到8月底,但8月房租要比现在加200(即市场价格),如果8月底还不搬走,9月开始房租要比8月再高200直到搬走。PM回复说会通知房客房主不同意延长,还说我的第二方案不可行,因为要提高房租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

PM然后给房客发短信,说房主对房子8月早已另有安排,如果他们不搬,就evict,他们就会有eviction记录,以后他们想找到好房子就不容易了,所以他们最好配合,等等。

房客给PM回了短信,我一看就气笑了。房客说:之所以和我们协商延长一个月,是避免把PM和我告上法庭,因为我们在6月初和他们见面谈话时,双方讨论了如果他们继续住下去的新房租以及双方给对方的要求,这说明我们已经口头同意他们住下去,而且双方在meeting最后还shake hands,在麻州verbal agreement and shake hands就和书面协议一样有效,我们在meeting过后2天给他们发出move-out notice就是我们break agreement,所以他们完全可以去court告我们,等等。

我真是对这房客无语,照他们的说法,他们说延长一个月搬走还是便宜我们了。本来还想发邮件给他们说我们根本没同意他们留下,move-out notice就代表了我们的决定。后来想想这可能是房客的策略,我真和他们争辩就正中他们下怀。

PM说如果我们8月1日evict, 房客在法庭上陈述困难,judge很大可能会允许房客再住一个月。

PM的方案是,他会和房客见面,告诉他们如果想住到8月底,他们需要签协议保证8月底搬走。如果8月底他们不按协议搬走,PM拿着协议去法庭judge会让他们马上搬走。这样现在不会激化和房客的矛盾。

我问PM为什么我们不直接在8月1日evict他们,即使judge给他们一个月时间,但这是court order,会比我们和他们签agreement要有效得多。如果让他们签协议而他们8月底不搬,我们在9月1日再去file eviction,房客不是又了一个月时间?

PM的回答是:1,如果我们在8月1日直接evict,我就需要付所有的court fee, constable fee等等,judge很大可能会允许房客再住一个月,而且file case后一般要等三周才会排到上庭,那就是8月下旬了。2,如果在房客签协议保证8月底搬走的情况下,如果他们8月底不遵守协议不搬走,这时PM再拿着协议去法庭,court fee和constable fee就应该是房客出,而且judge会让他们立刻搬走。

PM说他认为这是最好的方案,就懒得再回答我的问题了。我还是觉得有些疑问:1,如果签协议他们8月底又不搬走,我们9月1日去evict, file case 后也要等三个星期才能上庭,那就是9月下旬了。2,即使那时court fee,constable fee我们可以要求房客出,但房客不会出的,我们是否还要去small claim,那拿回这钱的可能性很小。如果我在8月1日file eviction,这些费用就必须是我出,不能和法庭申请让房客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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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下面的回帖。几位提到了PM比较墨迹。这个PM我已合作了十年,他当PM已有三十年,是比较自负和强硬的人。一般他说怎么处理房客我基本无异议,这次是我和他之间最大的分歧。

房客不愿走,我想主要是因为这个房子是townhouse有大片yard,而房租即使涨200也不高,他们很难在同一价位找到类似的房子,近一年来本地出租房有点供不应求房租涨得快。

PM对待这家房客的态度嘛,这是我和PM合作快十年分歧最大的一次。我的所有房客都是PM找的,近2年碰到了2个麻烦的房客包括这个。PM去年就告诉我男房客是很难缠的,想evict,但男房客抓住地下室漏水的事告到city,我们就暂时不能赶他们。

今年春天我一直想赶人,PM说他觉得该房客不会轻易搬走,我们需要一个合适的时机和理由,否则要花不少时间和费用才能赶走他们。正好5月隔壁的房客搬走(自己要搬的),PM就和这家女房客说我们夏天要装修房子(PM和男房客的关系很差),所以陆续会让房客搬走,下面就轮到他们了。女房客于是向他请求不搬。

从这时起,我觉得PM的态度就有点不同了。PM开始劝我留下他们,因为可能要花不少时间和费用才能赶走他们,加上空置的房租损失,他觉得为我着想这划不来。我很烦动辄威胁要告我们的男房客,宁愿损失几千块也想赶人,PM劝我不要冲动,要以商业利益为重。估计这时女房客又向PM请求了,PM就劝我和房客坐下来谈谈,看看男房客在想留下来的情况下态度是否变好。

PM在六月初安排了meeting,大家坐下来,主要是他和房客谈,我在旁边不太发言。他对房客说我原来对房子有夏天的计划,所以想要他们搬走,如果他们想留下,我们可以考虑,但要涨200房租,而且他们要更好地维护房子。房客当时都表达想留下来的意思,女房客说觉得房租一下涨太多了,男房客说房租涨了他期望很好的服务。PM说双方都想一想。

meeting时男女房客给我的感觉都不好,我觉得以后男房客会找更多麻烦,女房客也不像好沟通的人,虽然她给PM留的印象很好(白领、很漂亮、有教养,我不厚道地怀疑这是PM最开始接受他们租房的一个主要原因)。于是我第二天就要求赶人,PM看劝不动我,就给房客发了要求7月底搬走的正式notice。他还上门和房客解释是因为我早就对房子有计划不想改变。

后面就像我帖子里说的,女房客又请求8月底搬,PM劝我同意。我没同意,女房客就回复说要告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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