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林飞一起走过的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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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末

(2008-08-10 22:06:49) 下一个

周五晚上,也就是奥运会开幕的时间,我应朋友之邀,去参加她的婚礼。婚礼安排的很精致,当中新郎弹钢琴,新娘随着旋律放声高歌的节目对我来说更是一个惊喜,弹钢琴的新郎很帅气,高歌的新娘很雍容华贵,这种“夫弹妇唱”的情景感觉很好。

 

周六也就是89日,新加坡的国庆日,早就和朋友约好一起去另一个朋友家看他即将周岁的女儿。这帮朋友都是当年一起来新加坡的,大家也都认识整整7年了。和朋友约在政府大厦地铁站碰头,这可是新加坡的心脏位置。早在我从家里走进地铁站的时候就被吓了一跳,人多到差点挤不进地铁,到了和朋友约定的地方,更是被汹涌的人潮和无处不在的警察给震撼。恍惚之间我问自己,已经有多少个公共假日我没出过门了?这已经数不清了吧。因为林飞常年处于免疫力不高的状态,所以我也自觉的尽量避免去人多的地方。在潜意识中人多的地方细菌也多,若是我被传染上感冒等就不得不与林飞隔离开来,也就没有人能贴身照顾他了。这几年来,生病对我来说是件奢侈的事情,就我自身而言,生场病可能只是难受几天,但若传染给林飞,带来的可能不仅是更长的住院时间,更高的医疗花费,更可能有生命危险。正因为以上原因,在我开始上班后,也会尽可能的避开上下班高峰时间,幸好老板很体谅我的情况,对我晚去晚回的上班时间也从来没说过什么,这是题外话了。看着来往的人潮,不少人还特意穿上了与新加坡国旗同色的红白色服装,脸上洋溢着兴奋与喜悦,真好。我已经很久没有如此近距离的贴近这种喜庆的气氛了,此时,也该让自己回归正常一些。

 

等待朋友的间隙,决定去快餐店吃点东西,顺便消磨一下时间。看着端上的那包薯条,我的思绪又一次被拉开了。这么多年来,和林飞一起吃薯条,已经养成了一种习惯,那就是不管手是否干净,都会将手指捏住的那截薯条给扔掉,吃到后来盘子里只剩下一堆不到一厘米长的薯条渣。林飞的这个习惯是在生病前就有的,他是个有洁癖的人。他生病后,为了健康原因,这类快餐是很少吃了,更不必提薯条这类垃圾食品。今年春节,买了台烤箱给他,他在家呆的那上十天,虽说因为血象低而有气无力,但仍然兴奋的上网查了很多烤箱食谱收集起来,也有亲手实践几道菜。只可惜在家呆的时间实在太短,还没来得及改进一下我们的烤箱食谱,他就又一次住进了医院,这一住就是五个多月,就再也没能出来,直到他去世……话题又一次被扯远了,写到这里,我的眼泪也又一次不受控制的飙了出来。

 

抛开前面所说的吧,继续说我的周末话题。到了朋友家,他太太我还是第一次见呢,是他的高中同学哦,十几年的感情了,厉害吧!他的女儿很小、很白、很可爱,但我不敢去抱,怕把人家的宝贝给摔了,所以只敢摸摸小脸蛋啥的,不像同去的另外两家朋友,做太太的一方见了小朋友都是不顾一切的冲上去,又亲又抱又啃的,毕竟一个已经当妈是专业的,另一个则是抱小朋友太多,也俨然是半个专家了。朋友的太太忙活了一下午,做出了一大锅肉夹馍,很美味,很撑肚子。我用公筷吃饭吃了好几年,和朋友一起围坐一桌,这样大口吃饼,大块夹菜,很有家庭的感觉,这种感觉我已经几年不曾体会过,觉得陌生的同时也感到丝丝的温暖。朋友养孩子属天生天养型,对潜在细菌的敏感性和我比差了好几个数量级,我真觉得汗颜,不过这几年下来养成的生活习惯又岂是说改就能改得掉的。吃完饭,边看奥运会转播边和朋友一起聊天,可每当他们聊起家庭、孩子的话题我就一点也插不上嘴。这四年来,对我来说时间就好像凝固了,任何涉及家庭方面的思维我都还停留在四年前的状态,但朋友们可都在前进呢,当年一起来新的男孩子可大多都当爹了,有个别的还一个接一个,儿女在怀,其乐融融。Ok,我也要加油了,至少思维上得先跟上,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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