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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玫瑰与红玫瑰--由贝佐斯离婚想到

(2019-01-12 14:48:52) 下一个

中年成功男人外遇的对象通常有两类,一类是年轻版的老婆,属于“不忘初心”,坚持着审美标准;另一类是与老婆不同的,属于求新求变,追求心/生理补偿,贝佐斯就属于这一类。外遇一个已婚女人,可见开始只是想採朵野花,尝个新鲜,不打破双方婚姻关系。但这个女人太火辣,野生红玫瑰,使老贝欲罢不能。

贝太麦肯齐是比较典型的白玫瑰,还是优质的。Toni Morrison的得意门生,名校出身、喜欢写作、机智敏感、享受独居、惧怕聚光灯。白玫瑰在男人创业阶段是非常好的心灵抚慰剂,没有功利心、无怨无悔、索取不多、还适时地给点提醒,她坚信面包总会有的,虽然不知道哪一天。她会让老公读读她的手稿、洗洗碗,放松疲惫的心。贝索斯的成功老婆绝对是有大功的。

但是当功成名就,炫目的光环照下来,男人的心也就野了。几年间财富暴增,诱惑越来越多,身心都会膨胀,再听不得提醒、批评,更需要情感刺激、身体刺激。静不下来读书,更别说洗碗了。他需要周围人的取悦,优雅素净的白玫瑰再无吸引力。他遇到了致命的诱惑--红玫瑰,还是野生的,这种大胆狂野和侵略性正好合了他激增的荷尔蒙,无法抑制,他不再觉得在家洗碗是最性感的,白玫瑰已成了“衣服上沾的一粒饭黏子”。他爱上了赤裸裸的对另一个人的表白,智商大打折扣。老贝这一步走得实在不聪明,冲动中採的红玫瑰早晚会变成“墙上的一抹蚊子血”。

他们俩的离婚共同声明优美而令人感动,但背后也许是持续几个月的冷战热战,是妻子情人之间的拉锯战,是无数的挣扎和算计,是妻儿的柔软感动不了的男人的铁石心肠,是孩子的恐惧和伤心,是有人撕心裂肺的彻夜不眠或是想退缩却无法摆脱致命陷阱的无奈。这种事在文学作品中都相当凄美,但放到真实生活中却是一面破碎的镜子,怎么看都难堪。

滚滚红尘、男男女女,感情和欲望是逃不过的劫。擦得再亮的眼睛也看不到十年几十年之后会变的心。女人唯有独立,做一朵永不凋谢的白玫瑰,哪怕孤芳自赏。而对于一个女作家来说这未尝不是一件好事,感人的作品都是痛苦的结晶。期待看到依旧美丽的白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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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评论 (9)
评论
flyingdora 回复 悄悄话 贝索斯自动开启 下半身思考模式 自毁开始
luckystarweiwei 回复 悄悄话 未必是男人或女人的問題,女人在財務完全自由的情況下可能也會這樣。只能說,當財富到達一定的高度時,人更能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也明白自己想要的究竟是什麼,至於後不後悔,只要是跟隨了自己的心意的就沒什麼可後悔的,再重來一次還是會奮身一躍,起碼他覺得比在已經消磨了愛情的婚姻中度過餘生要好.
茵茵梦湖 回复 悄悄话 一片很棒的评论!
网友的留言也犀利有趣。。
老贝虽有点大猪蹄子,但也可以理解。
既然有雄厚的资金垫底,但愿人人能获得幸福!
来也匆匆London 回复 悄悄话 好文!一直以为“男人有钱就变坏,女人变坏才有钱”的魔咒不适合首富,现在看来都是那么回事啊!“红玫瑰白玫瑰”的比喻也是太精辟了,前几天还又把电影看了一遍。
文以止戈 回复 悄悄话 光头贝跟原配生了三个儿子,又去中国收养了一个女儿,儿女双全的好家庭,唉,就这么散了。
情妇的嘴太吓人
纽约新客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morningorange' 的评论 : 这小三绝对费油!
纽约新客 回复 悄悄话 回复 '花老虎' 的评论 : 还真是,会后悔。
花老虎 回复 悄悄话 有时候不一定要红玫瑰,一根狗尾巴草就可以。记得娶了肯尼迪家美女的施瓦辛格吧,跟老墨house keeper (该女士的尊容网上可以查到但胆小误入)连孩子都搞出来了。除非那种感情早已破裂然后一方先觅到新欢,大凡为尝鲜而荷尔蒙爆棚者,后来一般都会悔之莫及,因为是内伤又没法让人知道,据亲历者说抓心挠肝特别难受。McKenzie 知性大方又美丽优雅,愿下半生会过得更好,让又老又丑的首富真爱他的硅胶女吧。
morningorange 回复 悄悄话 天下男人的通病,兜里有点钱就要做祟。这下可好,一个富可敌国的资产对半分了。而这小三看上去也不是一个省油的灯, 将来再对半分那已是分了一半的财产,就这样分下去吧。够贝索斯养老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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