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0一七年八月十八日

(2017-08-18 20:03:36) 下一个

吾個人認爲繁簡之爭是無謂之戰。此非黑白分明,至今無人能斷其長短。余意皆因繁簡乃一體之漢字,繁之短,亦簡之短,繁之長,亦簡之長。文字若能以筆劃多少分優劣,豈不太可笑歟?换箇角度,説到去提高民族的教育水准,不是擴大民衆的教育,増加教育的投入,而是删减文字的筆劃,何其荒謬。若筆劃少眞能提高教育水準,何不結繩記事?提高全民之素質,不在文字本身。教育是重要的平權觀念,公共教育即爲平權之窗口,由此可察社會之進步程度。上世紀末我抵逹加國,首站北約克。僅數日,東南西北尙分不清,有人提醒不應讓學齡孩童失學過久,否則會被追責。由臨時房東出一手冩紙片,證明居住地,拿孩子護照,就近學校當天即入讀。若有加國居民之證明,則費用全免。這種全免是眞正之全免,不打一點折扣。只要是公辦學校,區內居住之孩童皆可入讀。若設施不充足,應補之,而非限制入學。我多次自駕橫穿北美,不論美國還是加拿大,無論崇山峻嶺之巔峰、廣袤草原之僻壤,只要有學齡稚童,則必建校,其學校之房舍皆似堅不可摧,而校內所具之硬件全國幾無差別。教育平權之重要,在於公校以公爲實。不可以其爲“低端人口”或“農民工”等而奪其權利,亦不可以“國情”爲藉口造區域等級。中國移民的孩童入加國學校,幾乎起初都是語言不通、人情不熟,但仍能追上課程,且不少能穎脫而出,這不是個例,而是常態。此亦説明漢字簡化可助教育提高乃胡説八道。

前見北京對義務教育有大進步之宣傳,其中有租房入學之條款:“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此乃對同爲北京戶口之人,歧視之嚴重,手續之繁鎖,條件之苛克,無可言狀。讓非天子腳下之國民更情何以堪?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