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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一七年八月十七日

(2017-08-17 18:51:20) 下一个

网上發貼,常見人以我用繁體,即認定我爲否簡派。簡化字能否定得了嗎?那是眞實之存在。繁體、簡體都爲漢字,或曰僅爲工具,吾繁簡混用。哪箇好打即用哪箇。我少小始即處於動狀,因父母、家庭、工作、學習,于一地多則居住五、六年,少則仅二、三年,遷來移去,似盲流狀,僅在近天命時居大多倫多地區十余年,期間也曾數次搬遷,近又遷至西海岸。工農商學兵,行行試過,皆濫竽充數。女怕嫁錯郎,男怕入錯行,我到此歲數,尙不知入哪行,倒也心安睡得下,也算異數。早年間在昭烏逹盟學過蒙語,後爲反修防修學過俄語,再後又學過日語和德語,現日常工作又用英語,結果是常常説都不會話,提字而忘筆。我學習從來是黑瞎子掰棒子,掰一穗扔一穗。有用的穗就先啃著,啃到哪算哪,用不著即丟下,這樣卽沒有負担,亦不必學而時習之,亦樂乎。外語從未學好過,漢語倒越來越生疏了,加以口音混合方言化,拼音從未過關,七七年高考,語文分尙可,但拼音卻未得分,每思之而憾。因五音不准,四聲不辯,所以查字典學認字,早年以四角號碼爲主,好在老《新華字典》和《辭源》皆提供。學電腦打字時,覺五筆劃對胃口,學之,進而掌握了五筆字型。因其重碼少于四角號碼,另自做五筆查字索引,現今仍用之且補之。己之所長所好,未必适合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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