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花夕拾在美国

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就像早晨的落花一样新鲜美丽,但很快就会枯萎消失。只有拾起来并风干保存它们才能留芳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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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见伦敦 - 1 序曲

(2014-03-31 06:41:59) 下一个
头天晚上大约九点到达波士顿机场,比预定时间晚了近一个小时。飞机起飞前什么事都没有,到快起飞了突然告知有故障不能按时飞,早干嘛去了?现在的航空公司就想着赚钱,什么都收费,就是服务质量不见提高。还有一个在不断成长的就是乘客的忍耐力,爱谁谁吧,听天由命了。
 
好在事故不大,我们总算在晚点一个半小时后起飞了。谢天谢地,这绝对不算太糟糕的结果。一到波士顿下了飞机就感到一股寒气迎面扑来,那久违了的冬天的气息,就像当年在北京时的冬天一样。这才像冬天的样子,哪像今年的加州,冬天被春天和夏天合谋取而代之,我们莫名其妙地在二月份穿着短袖衣服去拍千树万树梨花开的春天景色。
 
在离开机场大厅以前我把自己全副武装起来。想着20几度的温度,比加州低了30度,还不冻成冰棍了。我加了一件羊毛衫,穿上本来已用不着的薄羽绒服,戴上围巾手套,然后拖着行李走进夜色中的波士顿。出来才发现其实没有想象中那么冷,或许是我从加州带过来的热量还可以维持一段时间吧。等待Taxi的队伍从来就没短过,好在等着拉客人的车也排成了长龙,没等太久我就坐进车里,30分钟以后到达旅馆。
 
对我来说这不是一个陌生的城市,我曾经在这里工作生活过三年多。后来带女儿来看朋友并参观几家大学来过一次,再后来就是送女儿来上大学。这次的伦敦之行当然也是来接上女儿然后从此地出发。就是这家旅馆我也不是第一次住了,也算是回头客了。
 
我有一个很奇怪的习惯。第一次去的地方我会称为“去”,而第二次以后再去我就会称为“回”。哪怕我嘴里说是“去”,心里想的却是“回”。当“回”到一个地方的时候我会感到无比亲切。“回中国”不言而喻,那是回老家。波士顿和英伦都是我曾经生活过的地方,用当年革命点的语言说来就是“曾经战斗过的地方”。那时年轻,天不怕地不怕,一路摸爬滚打还挺快乐。后来回想起来往往把不顺利的部分过滤掉,而留下的都是美好的记忆。
 
这次回伦敦是借了女儿放春假的时间,连旅游带参观学校。谁知道呢,也许有一天女儿会到这里来留学或工作也不一定。如果说去其它国家我还会发怵,来伦敦我还真没有怕的感觉,这也许就是“回”的力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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