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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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论》错在哪里?

(2012-11-06 10:31:50) 下一个

摇顺雨 (yaoshunyu6@gmail.com)

商品的出现起因於私有制,其价值以与私有制密不可分的私人所有权为前提;商品的所有权是指对商品全部组成成份 ━━ 自然资源和劳动结晶的拥有。价值就是来源於这两种成份。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的“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因为它忘记了自然资源在私有制下多半不是无偿获得的,是有价值的。“剩馀价值”是价值的一种,当然也有自然资源和劳动这两种来源,其分配当然也应按对两者所有权各自拥有的比例进行。资本家拥有自然资源,劳动者拥有提供劳动结晶的劳动力,剩馀价值应该,并且事实上也的确是在资本家和劳动者之间按所有权比例分配的。比例的确定是在劳资双方对劳动报酬进行协商的过程中确定的。就是说,劳动者的工资中包含有部分的剩馀价值。因而,说资本家无权获取但在实际上攫取了全部剩馀价值对劳动者进行了剥削的“剩馀价值论”也是错误的。马克思主义者有权以《共产党宣言》的口号号召反对资本主义制度,因为喊口号属於言论自由的范畴。但证明资本主义剥削的存在,则是科学论证的问题,不能违背事实、违背逻辑,否则结论就不能成立。《资本论》的两大立论基础,“劳动价值论”和“剩馀价值论”,都是错误的,就象是解一道复杂的数学题,如果第一行就出现了“1 + 2 = 4”的错误,其最後的结果就可想而知了。《资本论》就是这样,从一开始就错了。

第一章∶从造反有理说起 

毛泽东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条万绪,归根结底就是一句话,造反有理。”他的确切的意思是“无产阶级造资产阶级的反有理。”对马克思主义的这一理解应该是源自於1848年出版的《共产党宣言》。 问题在於,毛泽东和所有的马克思主义者们似乎都从来没有注意到,《共产党宣言》只是“宣言”,其正确与否是需要理论和实践的证明的。後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们,要麽是以为马克思早就证明了,要麽是对证明并不感兴趣,只是热衷於该宣言所鼓动的革命行动。

 《共产党宣言》的要点是主张以革命废除资产阶级赖以剥削无产阶级的财产私有制度。马克思有可能认识到,若不能提供资产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理论和事实根据,《共产党宣言》则只是“宣称”、“主张”、“断言”、“口号”、“豪言壮语”等等的堆砌。虽然它可以鼓动起苦难民众的造反热情,就和人类历史上无数次的穷人革命一样。但是历史证明了这样的革命必然以失败告终。

人类社会进入科学文明阶段之後,革命就更需要在科学理论的指导下,在思维科学化了的社会精英阶层的参与和领导下,才有成功的希望。而精英阶层不同於劳苦大众之处,在於他们需要基於理性思维而形成的理念与信仰,才会甘愿於为革命贡献聪明才智,奋斗牺牲。於是,一定要找出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剥削确实存在的科学根据,阐明剥削进行的机制,以折服精英阶层。因此,马克思写《资本论》的动机应该是为其20年前出版的《共产党宣言》提供理论和实践的证明。也就是说,1848年出版的《共产党宣言》断言资本主义存在剥削於前,1867年出版的《资本论》提供论据在後。没有《资本论》,或者《资本论》是错误的,《共产党宣言》就不具备获得证明的真理性,马克思主义革命的理论和实践就不具备真理性,因而也就不能吸引社会精英份子的参与。可见,《资本论》关系重大。                

在二十世纪末马克思主义革命的实践已被证明为失败的形势下,自然有必要回头重新审视《资本论》以探讨此失败的理论原因。探讨的要点之一是∶《资本论》到底有没有证明了资本主义是一种剥削制度?当然,首先必须明确什麽是剥削。本作者的理解是∶剥削至少是一种使用不正当的手法侵占他人所有权的行为。不过,什麽是“不正当”,却又是可争论的问题。本文後面将进一步提及。现在,让我们先从以下的例子开始讨论。

一个资本家经营一座煤矿,雇佣工人采煤。假设他每雇一个工人,就得每天平均投入400圆的资本,其中340圆用於生产资料,如矿租、设备、道路、交通、办公、水电等等,另外的60圆则用於支付工人一天的工资。工人每天工作10小时进行开采,最後获得的煤产品卖得440圆的毛收入。在扣除400圆的资本後,该资本家当天的利润便是40圆,利润率为10%。

 如何解释这一单生意中的劳资间的利益分配关系?有的人会觉得劳资双方都该有一定程度的满足,某种程度的“和谐”是有的。斗争,尤其是你死我活的斗争,不是必然存在的。但马克思主义的立场是∶那资本家不可以获取那 40圆的利润,因为它是那工人创造的,应该归那工人所有。资本家拿了这 40圆就是不正当地占有了本属於工人的财富,就是剥削。被剥削的工人有权起来打倒那资本家,剥夺他剥削的权力。造反有理!无产阶级的革命的根由即在於此。这被资本家作为利润的40圆,马克思称之为剩馀价值。《资本论》的核心内容就是对剩馀价值的论述。

至此,肯定有读者会惊奇地问道∶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回答是肯定的 ━━ 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千条万绪就是一句话∶“资本家获取利润就是剥削,无产阶级造反有理”。它完全否定资本家获取利润的权利。谁不同意这一理解,他就一定是马克思主义的反对者;是马克思主义者,就一定要说资本家无权获取利润,上例中的40圆一定得归那工人所有。因此,对这一例子的理解可以当作是马克思主义立场的试金石。

马克思主义的这一核心论点早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争辩得最激烈的自然是资本家。他们说∶

一、我们投资的目的就是为了获取利润,不然我们如何生存,又为何要投资呢?

二、同时,我们投资为劳工提供了就业机会,解决了他们的生计问题。但是,总不能为劳工提供了活路而我们自己却坐吃山空,最後关门停业吧!那不也就断了劳工的活路了吗?

三、我们付给工人的工资数额不是我们单方面决定的,是劳资双方以适当的方式协商後达成的契约,双方都有要求,但都不能随心所欲,因为都受着客观形势,如劳动力市场供求状态等的制约。总之,我们没有强迫工人接受我们的“剥削”。  

四、投资过程中充满辛苦、烦恼、担忧、风险,至少它是一种劳动。我们聘请的高级管理人员,属於劳动者,但工资报酬很高,而我们自己工作得不比他们轻松,难道我们连和他们工资报酬相当的利润也不该得到吗? 

五、我们的资本对生产和其过程中的价值创造有没有作用?所谓剩馀价值就是工人为谋生而使用我们以资本购置的工作条件後给我们作出的补偿,是我们的资本和工人的劳动共同创造的,难道我们就不能分享其中一部分吗?

即使从常识的角度来看,上面的问题无疑是马克思主义者们必须正面、严肃地回答的。《资本论》的核心任务就应该是对这一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解答。 

或许会有马克思主义者不屑地对资本家们说∶“我们就是坚决反对私有制。只要把你们的私有财产没收,你们就不会再说这样地废话了。没有你们资本家,无产阶级就不会自己组织生产,创造财富?”但是,马克思写《资本论》的前提是在承认资本主义私有制的现实存在面前,对之分析,揭露它的剥削的内在本质,最後得出它一定要被推翻的结论。只有如此,才是证明了《共产党宣言》的观点。写《资本论》的目的是说清楚推翻资本主义的理由,然後再去推翻。所谓“先理而後兵”也,先得将理说清楚。否则,就回到了有待证明的《共产党宣言》的出发点上,重复了其中的一切口号。重复不是证明。《共产党宣言》以豪言壮语号召“用兵”,《资本论》以逻辑论述进行“讲理”,两者分工不同。所以,《资本论》如果不正面、严肃地回答上述资本家们提出的挑战性问题,它就是一本没有把道理讲清的书;如果回答是错误的,它就是一本谬误的书,也就说明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是谬误的。 

那麽,马克思是如何进行回答的呢?显然,这回答本应占据着《资本论》内容的很大份量才是。可令人失望的是,在整本冗长、拖?、佶屈聱牙,枝繁叶杂的《资本论》中,涉及此问题之处竟只是这下面“简洁”却难得要领的一小段∶

他(指资本家 ━━ 本作者注)强硬起来。难道工人光用一双手就能凭空创造产品,生产商品吗?难道不是他给工人材料,工人才能用这些材料并在这些材料之中来体现自己的劳动吗?社会上大多数人一贫如洗,他不是用自己的生产资料,棉花和纱锭,对社会和由他供给生活资料的工人本身进行了莫大的服务吗?难道他的服务不应该得到报酬吗?但是,工人把棉花和纱锭变为棉纱,不也就是为他服务了吗?而且这里的问题也不在於服务,服务无非是某种使用价值发挥效用,而不管这种使用价值是商品还是劳动。这里谈的是交换价值。他付给工人3先令价值,工人还给他一个完全相当的等价物。即加在棉花上的3先令价值。工人以价值偿还了价值。我们这位朋友刚才还以资本自傲,现在却突然变得和自己的工人一样谦逊了。难道他自己没有劳动吗?难道他没有从事监视和监督纺纱工人的劳动吗?他的这种劳动不也形成价值吗?但是,他的监工和经理耸肩膀了。而他得意地笑了笑,又恢复了他原来的面孔。他用一大套冗长无味的空话愚弄了我们。为此他不费一文钱。他把这一类虚伪的遁词和空话都交给他为此目的雇用的政治经济学教授们去讲。他自己是一个讲求实际的人,对於业务范围之外所说的话,虽然并不总是很好地考虑,但对於业务范围之内所做的事,他始终是知道的。

这一段话,看上去幽默,尖刻,讽刺性地帮着资本家提出了理由,但却又没有认真地帮着回答,其实是避开了资本家提出的最关键的问题 ━━ “我投资的目的是什麽?我付给工人3先令工资,他还给我3先令的等价物,这就完了?他拿3先令去活命了,我靠什麽活?”这提醒我们回头再想想前面提出的那资本家矿主该不该拿那40圆利润的问题。如果读者想在这一问题上获取更多的马克思的解释,他们会失望地发现上面的一段就是他们在《资本论》中所能找到的唯一答案。不知道有多少读者会对马克思上面的答案满意,认为自己因此懂得了无产阶级革命的道理。当然,在书中别处还能看到一些象是资本家不该拿剩馀价值的理由,那就是资本家贪婪、邪恶、残酷,总是试图最大限度地从劳动者身上榨取剩馀价值。 相信马克思举的资本家恶劣的例子都是事实,但他自己也不否认工人阶级可以通过非革命性的斗争,依靠资本主义的法律获取一定的权利的可能和事实。 逻辑上,接下来的问题应该是∶贪婪、邪恶、残酷等等能否成为不允许资本家赚取利润的理由,就象是说因人类基因中存在贪婪、邪恶、残酷的劣根性而不允许人类谋利以存活一样?

读者此时最想知道的问题大概会是∶

1.剩馀价值是否仅仅是工人凭劳动创造的,资本到底起不起作用?

2.剩馀价值的分配方式有没有牵涉到暴力行为,从而暴力革命是必需的?

3.剩馀价值是不是完全被资本家占有的?在工人所获报酬中,有没有一定比例的剩馀价值?

4.剩馀价值的分配方式是不是一成不变的,能否采用诸如“累进税率”的方式进行适当调节?

上面例子中的那工人一般可能不会这样说∶“我补偿了那3先令工资的价值後就可以停止干活,拿着这3先令,我就能活下去,这就行了,资本家得不到一点利益,饿死了与我何关?” 他会说∶“我至少必须补偿资本家提供的工作条件,没有这样的条件,我在自己家里自己干活,同样长的时间内是赚不到3先令的。”工人是聪明的,他知道,若资本家赚不到利润,就会停业,他也就失去了工作。因此,社会实际是,绝大部份人都对资本家应获取利润无异议,劳资双方在此共识的基础上签订契约。      

於是,对多数读者来说,一旦读懂了《资本论》,搞清了马克思主义阶级斗争的理由,就会发现其问题的所在 ━━ 对资本主义存在剥削的证明不能令人信服。甚至,马克思有没有说服他自己,都是令人怀疑的。

为什麽在过去一百多年的翻天覆地的无产阶级反对资产阶级革命的过程中,竟没有人能发现马克思其实未将所谓资本主义剥削分析清楚? 原因之一是,马克思把《资本论》写得非常艰深晦涩,纷繁杂乱,可能许多以研究《资本论》为毕生专业的政治经济学家们连读完它的耐心也没有,自然就不能发现其怪异、致命、简单的错误,便误以为《资本论》证明了《共产党宣言》。就这样,《资本论》象一层薄纱般地,将《共产党宣言》杜撰的“阶级斗争”的怪影遮掩着。它不能被揭开,若隐若现方才真假难辨,方才能激起人性深处的好斗天性。就是说,革命者不可以读懂《资本论》,一旦读懂,就会对革命的理由产生怀疑。可以肯定,从列宁开始,几乎百分之一百的无产阶级革命领袖们从没有读懂过《资本论》,但这并不妨碍二十世纪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行动和它们的局部、暂时的胜利,但其根本的谬误和脆弱埋下了最终必然失败的根由。   

《资本论》的错误可以归纳为以下的三大无法证明(但可以证伪)的断言∶

一、劳动价值论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或“劳动是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

二、剩馀价值论的“劳动者所获报酬只相等於其劳动力价值,而资本家攫取了全部剩馀价值”。

三、资本主义是一种邪恶的政治制度而不只是一种经济运营的模式, 就象西班牙小说《唐吉科德》中的主人公眼里的风车一样。  

本文以下将从常识的角度对以上三方面作进一步分析,说明马克思是如何得出“资本家通过获取剩馀价值进行剥削”的结论的。其中并不需要高深的经济学知识。

《资本论》的要点是剩馀价值论。要理解剩馀价值论,首先得理解剩馀价值论的基础,劳动价值论。

 

第二章,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 

商品的出现起因於私有制,其价值以与私有制密不可分的私人所有权为前提;商品的所有权是指对商品全部组成成份 ━━ 自然资源和劳动结晶的拥有。价值就是来源於这两种成份。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的“劳动价值论”是错误的,因为它忘记了自然资源在私有制下多半不是无偿获得的,是有价值的。

对劳动价值论证明或证伪的方法都是探讨商品的价值和其市场的实际价格的关系。两者吻合,则劳动价值论是对的,两者无法吻合,则劳动价值论是错的,因为劳动价值论所定义的由劳动含量为唯一决定因素的价值是必须和价格吻合的

A.劳动价值论对价值的定义∶

马克思是劳动价值论的最权威领军人物。他的《资本论》就以劳动价值论开端。他认为商品的价值包括“使用价值”和“价值”两个方面。使用价值是商品对其使用者所提供的实际效用,它无法量化进行互相比较。价值则是商品内在的数量特性。站在市场的角度,价值必须通过交换而表现为“交换价值”,它是商品交换时交换双方互相予取的数量参照尺度。在现代市场上,交换价值以货币形式表达为“价格”。 这就是说,马克思认为他如此定义的商品价值和其市场价格在数量上相等。这里的价格泛指“总体平均价格”,因为暂时、偶然、各别的价格在市场上呈现为不断波动的状态。马克思认为价值是价格波动范围的参照中心,总体平均价格必然等於价值。 本文以下提及的价格,绝大多数都是指的“总体平均价格”,是马克思所说的在量的方面等同於价值的价格。 

价值是如何创造出来的?劳动价值论认为,价值只有唯一的一个来源,就是在生产过程中凝结於商品中的人的劳动量,价值仅仅是由劳动创造的。 金和铜有数千倍的价值差,是,并且仅仅是,因为(等重量)的金和铜在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劳动量有数千倍之差。必须强调的是“仅仅”这两个字,因为劳动价值论认为没有其它任何因素具备创造价值的功能。商品中含有的自然资源、资本投入等都不曾参与创造商品价值,不构成商品价值的组成部分。

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结晶量是指在生产商品时使用的“平均必要劳动时间”或“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在现有的社会正常的生产条件下,在社会平均的劳动熟练程度和劳动强度下制造某种使用价值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形成价值实体的劳动是相同的人类劳动,是同一的人类劳动力的耗费。简言之,是以社会标准的能力和态度进行劳动的劳动力付出的劳动时间量。 

B.马克思对劳动价值论的论证,及本文作者的异议∶

对以上论点,马克思当然是要进行论证的。尤其是要针对一些他人可能产生的疑问进行解释。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关於劳动生产力在价值创造上的作用∶

现代的劳动生产力和古代相差极大,那麽,劳动生产力在古今巨大差别的价值创造上,起的是什麽作用呢?马克思的说法是∶“如果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不变,商品的价值量也就不变。但是,生产商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随着劳动生产力的每一变动而变动。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例如,同一劳动量在丰收年表现为 8 蒲式耳小麦,在歉收年只表现为 4 蒲式耳。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 

以上列出的劳动生产力包括的多种因素中,第一个是“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这点在逻辑上是错误的,因为确定“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前提之一就是“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它已经是“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组成部分,不应该再作为“劳动生产力”的组成部分反过来影响“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其馀所列的因素,其实涵盖了自然条件、资本、科技和管理等几方面。

总之,马克思在这里提出了相互关联的三个参数∶劳动生产力、必要劳动时间和价值。三者的关系是∶劳动生产力的变动决定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动,社会必要劳动时间的变动导致产品价值变动。逻辑结论便是∶该三者构成一因果关系链条,“劳动生产力”是决定商品“价值”的第一环节,“必要劳动时间”只是中间环节,而不是“价值”这第三环节的唯一决定因素。但马克思认为“必要劳动时间”是“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不同意“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决定商品价值的人,可以去除这一中间环节,可以只说∶“劳动生产力”的变化决定产品“价值”的变化。其实这说法并不正确,因为两者并无确切的关系,“劳动生产力”只影响产品的“使用价值的质和量”,而“使用价值的质和量”也不决定价值,是市场的供求关系最後决定“价值。”然而,此价值非彼价值,不是马克思所说的由劳动含量决定的价值,它只是市场价格而已。“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个没有必要介入的概念。

马克思又举例说∶“例如,在英国采用蒸汽织布机以後,把一定量的纱织成布所需要的劳动可能比过去少一半。实际上,英国的手工织布工人把纱织成布仍旧要用以前那样多的劳动时间,但这时他一小时的个人劳动的产品只代表半小时的社会劳动,因此价值也降到了它以前的一半。”

这两个例子是前後矛盾的∶

使用机器织布导致劳动生产力提高 ━━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 ━━ 同是一小时的劳动,若手工织一尺布,则机器织二尺布。後者一小时创造的总价值是前者的两倍。产品总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同向变化。而单位产品,即每一尺布的价值是一样的。这符合市场实际。

丰收年和歉收年小麦的例子则说,劳动生产力提高(年景属於劳动生产力的范畴,丰收年的劳动生产力强於歉收年)━━ 社会必要劳动时间减少 ━━ 同是一季的劳动,在歉收年的产量是 4 蒲式耳,丰收年是 8蒲式耳。但和上例的不同是∶产品总价值(分别是8蒲式耳和4蒲式耳)相等,不和劳动生产力呈同向变化。而单位产品,即每一蒲式耳的价值,劳动生产力高的丰收年只有歉收年的一半。这些显然都不符合市场实际。

然而小麦的例子是马克思要表达的本意∶“劳动生产力越高,生产一件物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就越少,凝结在该物品中的劳动量就越小,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小。相反地,劳动生产力越低,生产一件物品的必要劳动时间就越多,该物品的价值就越大。可见,商品的价值量与体现在商品中的劳动的量成同向变化,与这一劳动的生产力成反向变化。” 如此现象产生的机制是∶商品的价值仅决定於劳动含量,劳动生产力只是劳动创造价值的“影响因素。”但是,如何证明丰收年每一蒲式耳小麦的价值只有歉收年的一半呢?必须用市场价格证明。显然,市场价格不会配合作出如此表现。

织布的例子则不同,对机器半小时生产的一尺布和手工一小时生产的一尺布,马克思只好说它们的价值一样,因为一小时手工劳动的价值因生产力的提高而减低为原先的一半了。如此,则上述的“价值与劳动生产力成反向变化的说法”又不成立了。

2. 对劳动价值论以主观想象进行证明或证伪∶

马克思说∶“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可是劳动产品在我们手里也已经起了变化。如果我们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那末也就是把那些使劳动产品成为使用价值的物质组成部分和形式抽去。它们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麽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了。随着劳动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劳动产品中的各种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劳动不再有什麽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人类劳动,抽象人类劳动。现在我们来考察劳动产品剩下来的东西。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对象性,只是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单纯凝结,即不管以哪种形式进行的人类劳动力耗费的单纯凝结。这些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了人类劳动力,积累了人类劳动。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我们已经看到,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本身中,商品的交换价值表现为同它们的使用价值完全无关的东西。如果真正把劳动产品的使用价值抽去,就得到刚才已经规定的它们的价值。因此,在商品的交换关系或交换价值中表现出来的共同东西,也就是商品的价值。” 

这里的关键是∶将使用价值撇卡後,商品体就真的只剩下劳动产品这唯一的属性了吗?这是马克思的主观想象。但本作者的主观想象不同,不妨就套在马克思的以上的语句上,将其中的“劳动”修订为“自然物和劳动”进行如下表述∶“如果把商品体的使用价值撇开,商品体就只剩下一个属性,即劳动产品这个属性。而劳动产品是自然物和劳动的结合体,这结合体不再是桌子、房屋、纱或别的什麽有用物。它们的一切可以感觉到的属性都消失了。它们不再是木材、砖瓦、棉花或其它某种具体物料的转变或组合产品,也不再是木匠劳动、瓦匠劳动、纺纱劳动,或其他某种一定的生产劳动的产品。随着产品的有用性质的消失,体现在产品中的各种自然物和劳动的有用性质也消失了,因而这些自然物和劳动的各种具体形式也消失了。各种自然物和劳动不再有什麽差别,全都化为相同的,抽象的自然物和相同的,抽象的人类劳动。它们剩下的只是同一的幽灵般的仅在人脑中存在的抽象聚合物,只是无差别的自然物和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聚合,即不管任何种类的自然物和任何形式的人类劳动的聚合。这些聚合物现在只是表示,在它们的生产上耗费和积累了自然物和人类劳动。这种不具备各别质的特徵的抽象的聚合物以它们的量的特徵构成了商品价值的承当物。商品使用价值的实质就是这抽象聚合物的质(功能)的表达,商品价值的实质就是这抽象聚合物的量的表达。”

马克思和本作者以上不同的看法应该是这样形成的∶闭上眼楮作抽象思维,将商品千差万别的使用价值抽象掉,在马克思的脑子里剩下的影象只是无区别的人类抽象劳动这一样东西。本作者想象的结果是两样东西的结合 ━━ 无区别的抽象的自然物和无区别的抽象的人类劳动。铁器或木器中具体的自然物是铁矿或木材,具体的劳动是铁匠或木匠的劳动。对它们作抽象,可以分别得到无差别的自然物和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结合体的影象。马克思说木匠和铁匠的劳动可以抽象为无区别的人类劳动。为什麽木匠和铁匠分别处理的木材和铁不能抽象为无区别的自然物呢?虽然自然物必须经过人的劳动去开采和处理才能进入商品体,但在被人接触之前,静悄悄地躺在大自然里的自然物显然和人的劳动不是同一回事,有它自己的独立的来源和独立的存在,不能被排除在人的抽象思维的影象之外。从商品所有权的组成成份的角度来看,这从一开始就独立存在的自然资源,在私有制社会里,往往是有所有权的。一柄铁器追溯到底,未经劳动开采的铁矿石通常会有人对之拥有所有权的。所有权意味着价值,因为它“值钱”。将商品的使用价值抽象掉之後,剩下的应该是其价值部分,当然必须包括自然资源和劳动这两部分,而不只是劳动量这一部分。

以上马克思和本作者的不同的主观想象谁是谁非呢?得由读者予以评判。谁错了,谁就是犯了马克思主义要批判的主观唯心主义的错误。如果马克思错了,就说明商品价值不仅仅是由劳动含量决定的,劳动价值论就不成立了。

C.以实例证明或证伪劳动价值论∶照理,最理想的证明劳动价值论的方法是证明商品的劳动含量和商品的总体平均价格成正比,从而说明劳动含量是价值的唯一决定因素。但困难在於,一件简单商品的制作过程往往可以追溯到一张错综复杂的劳动网,再加上还得将错综复杂的劳动门类按劳动技能、强度、知识背景等等进行可以比较的标准化折算。可见,计算商品劳动含量几乎是不可能的。因此,不能苛求马克思和他的追随者们用严格的数学方法证明劳动价值论,但他们总得设法令人信服。可是他们从来没尝试过证明。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没有举出过任何能令人对劳动价值论信服的例子。反而,他举的有些例子,推敲起来,却能得出否定劳动价值论的结论。譬如∶

例一∶马克思说∶“如果我们能够成功地以少量劳动将碳转化为钻石,钻石的价格就可能比砖还低。” 从常识的角度进行思考,这几乎是不可能的。钻石的自然特性,如美丽、耐久等,是砖远远不能相比的。没有人会愿意花同样的价钱去买一枚镶嵌着砖粒的戒指而不买镶嵌着钻石的戒指。如此造成的供求关系的巨大差距决定了不可能出现两者仅仅因劳动含量相等而价格也相等的现象。事实上,这个例子本来应该能使马克思认识到价值和劳动含量不成比例,从而否定劳动价值论。但他忽略了这一点,因为他所坚持的劳动价值论从根本上是否认自然物具备价值,否认供求关系对价值的影响的。

例二∶就是上述的“同一劳动量在丰收年表现为 8 蒲式耳小麦,在歉收年只表现为 4 蒲式耳。同一劳动量用在富矿比用在贫矿能提供更多的金属。”显然,那8蒲式耳小麦很难和那4蒲式耳小麦在市场上等价;那贫矿和富矿的产品也很难有同样的经济收益。年景和矿藏的自然状况,即马克思所说的“劳动生产力”,参与决定价值,劳动不是决定价值的唯一因素。

例三∶从理论上来说,人类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是每分每秒都在变动的,总体上是增强的,因此,同样的产品所需“必要劳动时间”在不断降低之中。所以,按照劳动价值论,产品一经制成,价值就处於持续的降低之中。但事实是有些商品不断降价,如电子产品,30年前值一万元的电脑,放到如今100元也难卖。但有些商品却不断涨价,如食品、石油之类,几十年来涨了许多倍。实在看不出劳动含量起什麽作用。决定性的因素就是供求关系。

从这三个例子,马克思的结论应该是∶     

a.劳动不是商品价格的唯一决定因素。

b.商品中自然资源的特性是一重要的,独立於劳动含量之外的价格决定因素,并且是通过对供求关系的影响起作用。  

c.供求关系是决定商品价格的最重要、最直接的因素。

d.劳动价值论定义的,仅仅由劳动含量决定的价值概念在现实中没有意义,它和主要由市场的供求关系决定的商品的价格,完全不应该是在数值上相等的两个概念。

以下是本文作者列举的一些例子,证明商品价格和劳动含量不一致,也就是商品价格和劳动价值论定义的商品价值不一致,从而否定劳动价值论。

例一∶同价的金器和银器所凝结的劳动含量一定相同吗?马克思会说“是的”,因为他否认金和银本身有价值,就象上述的钻石和砖的价值可以没有差别一样,只要劳动含量相等,价值就一样。而一般人眼楮盯着的却偏偏是金和银的质材差异,他们的常识和经验告诉他们金和银有各自的价值。

例二∶一本书的版权可值一万圆,另一本可值一百万圆,差别不会仅仅是由写作所花费的时间差别造成的。作者水平的差别是由他们的澟赋、资质、经历、境遇、甚至血和泪等等先天或後天的许多因素造成的,绝不是仅由他们付出的劳动时间这单一因素决定的。     

例三∶可以将空气看做是“价格为零的特殊商品”,其人类劳动的含量是零。劳动价值论似乎可以以此证明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没有劳动含量自然就没有价值。但是,空气还具备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自然特性,也就是稀缺性也为零。到底是“零劳动量决定了零价格”,还是“零稀缺性决定了零价格”?我们没有办法进行空气稀缺时有无价格的实验,但可以以水这另一种也与生命息息相关的物质作旁证。水在自然经济条件下可以是零价格,劳动含量也几乎是零。但在缺水的情况下,譬如在沙漠里,它就会有价格,甚至是极高昂的价格,和所含劳动量不会成比例。这就是说,一般情况下的水的零价格不只是因为它的零劳动量,更是因为其零稀缺性。这就佐证了零劳动量也不会是空气的零价格的唯一原因。放眼看大自然,地球上的全部生命都惬意地享受着空气和水的零价格这种“普世价值”,它们该感谢的是赐予零稀缺性的大自然。在出现稀缺时,人能以劳动表现出比低等生命更强的适应性,但也顺带地引发了价值的问题,只不过,此时的劳动和价值的关系,绝对和劳动价值论的观点不是一回事。       

尽管要求劳动价值论以数学计算的方法证明劳动含量和价值成正比关系未免苛求(这也正是劳动价值论者拒绝进行数学验证的理由),但还是有办法作间接证明或证伪而得出结论的。采用通常的对实验条件进行人为控制的科研方法就能做到。设计这种被控制的条件的方法就是找到那些劳动含量必然一样(或无法证明它们不一样)的商品,比较它们的价格,看看它们是否如同劳动价值论所断定的那样 ━━ 因为劳动含量相等而(总体平均)价格,即价值,一定相等。譬如∶

例四∶一头宰杀了的猪,有多种产品,如肥肉、瘦肉、排骨、蹄膀、心、肝、肾等等。每种产品都是独立的商品,具备特有的价格。价格是不同的,但能说等重量的产品中的劳动含量有区别吗?一斤肥肉和一斤瘦肉,价格相差不小,但能说两者的劳动含量不同吗?人在营养匮乏时对肥肉需求大,在营养充足时,更喜欢瘦肉,供求形势的变化会导致两者价格差的变化,但劳动量两者始终一样,这就说明价值和劳动量不成比例关系。 

例五∶同一网打上来的鱼可因品种不同而价格不同,但每种鱼单位重量所消耗的劳动量只能说是一样的。食鱼者对鱼的味道的主观感觉决定了市场需求量,影响到供求关系,从而影响到价格。鱼的味道是自然物的特性。这就证明了自然物参与了价值的创造,劳动不是价值的唯一源泉。

例六∶劳动力是一种特殊商品,其所有者,即劳动者,将其出售给顾主使用,它的价格就是劳动的报酬或概称“工资”。劳动价值论认为,表现为劳动力价格即工资水平的“劳动力价值”和所有其它商品的价值一样,取决於在生产它们的过程中凝结於其中的劳动量。这生产的过程就是培养和维持劳动者劳动能力的过程。过程中的全部必要花费,如衣食住行教育医疗等等的物质和服务花费就是劳动力的成本,都可以折算成培养者为劳动力付出的代价。最初是培养者如父母等负责支付培养成本,後来的支付者是劳动者本人。成本的总和就是劳动力价值。 当然,这里的劳动量必须是“社会必要(标准)劳动量”,不考虑个别情况的特殊性。例如,同专业同班的大学生,毕业时的劳动力价值是一样的,不考虑各人在培养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区别。既然劳动力价值是一样的,按照劳动价值论,同班同学毕业後的工资数额就应该是一样的。假如此後没有人投入更多的花费用於进一步的培养,那他们的工资就应该永远相等,因为他们的劳动力价值没变。显然,这是违背常识的。曾经同专业同班的大学毕业生,发展过程中相互间工资的差别可以很大,因为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努力、智商、情商、运气、家庭背景、社会关系等等等等。先天和後天的主客观因素的综合,可以看成是“广义的自然资源”,劳动力的价值在很大程度上由它决定,培养和维持劳动力的劳动量消耗只是多种决定因素之一,而不是全部。

例七∶如果劳动是价值(或价格)的唯一决定因素,价格就必须和劳动量成正比。比如,如果钻石的价格是同样重量的铜的2,005,121倍,那麽二者的劳动含量的差别也应该是这麽多倍。虽然还是不能苛求劳动价值论者们给予直接的数量证明,但他们必须给出间接证明 ━━ 反驳本作者“强加”给他们的一个结论∶“如果所有商品的价格和劳动含量一定成正比,则两者之比一定是一个常数。”比如说,所有的圆形,其周长和直径都成正比,因而两者之比就是一常数 ━━ 非常有名的“圆周率”,“π”。商品的价格和劳动量之比,不妨称做 “价—劳比”,如果劳动价值论是正确的,“价━劳比”也应该和“π”一样地顶天立地,举世公认。 

下面是本作者根据此设想杜撰出来的一张有关“价-劳比”的表格。表中列举了几种商品,它们的价格差距和实际市场状况接近,譬如说,等重的铜和铁价格相差十倍,钻石价是铁价的二千万倍。又假设,一克铁的劳动含量是一秒钟的(必要)劳动时间,其价格是一分钱,则其价—劳比 =  1分钱/1秒 = 1.0 分/秒;而一克铜的价格是一克铁的10倍,其劳动含量也该是10倍,则其价―劳比 = 10分钱/10秒 = 1.0 分/秒。同样的,银、金、钻石等,所有的商品的价—劳比 也都该等於1.0 分/秒。就象是所有圆形的“π”都等於3.1415┅┅一样。

商品 

价格(分/克)

劳动(时间)含量 (秒)

价—劳比 (分/秒)

1

1

1.0

10

10

1.0

1600

1,600

1.0

5,2000

52,000

1.0

钻石

20,000,000

20,000,000

1.0

会有人相信这张表符合市场实际吗?劳动量和价格之间能如此严格地成比例吗?能有这麽个“价—劳比”存在吗?显然不会有人相信。但劳动价值论者们只有证明上表成立,才能说他们的劳动价值论正确。如果认为上表不成立,则是承认了劳动价值论也不成立。虽然上表只是本作者的杜撰,但它根据的是劳动价值论的逻辑。

以上所有的例子都说明,商品的价格很难和劳动价值论定义的价值,也就是商品内的劳动含量相等。原因就是,劳动不是决定价值的唯一因素,劳动价值论不成立。

D.马克思自己其实已经具体地否定了劳动价值论,只不过还抽象肯定而已∶

在《资本论》第三卷的第九章和第十章, 马克思阐述了资本市场上的资本利率趋向均等化的原理---资本始终处於於从低利率行业向高利率行业转移,并通过竞争而导致不同行业的利率趋向於均等的过程之中。这本来是个三言五语就可说清楚的问题,马克思却突然发现他遭遇到了一个极为棘手的问题。那就是,不同行业的相同利率必将导致他们的产品价格和(马克思按劳动价值论定义的)价值出现偏差,也就是承认了这世界上堆积如山的商品中,很难找到价格和价值吻合,也就是价格和劳动含量吻合的实际例证。马克思的劳动价值论和利率趋同理论自相矛盾了起来,被後来的德国著名经济学庞巴维克(Eugen von Böhm-Bawerk抓住了把柄,掀起了经济学界的跨经三个世纪的一场轩然大波,直到现在还没有平息下去。

庞巴维克主要是从逻辑上找到马克思的漏洞。後来又有马克思主义者以辩证法的语句对庞巴维克作出了反击。但双方都没有抓住问题的要点,那就是,没有搞清楚商品俱备价值的前提。商品价值是私有制社会的特有物,其本质就是私有权的表达,有私有权就有价值,也才有价值。劳动含量来源於劳动力的所有权;自然物(如土地、森林等等)往往也有所有权,因为要使用者必须购买或租赁;资本说到底是由固化在商品中的自然物和劳动含量组成的,当然也有私有权。商品价值便由自然物和劳动含量共同决定。劳动价值论说仅由劳动含量这一种成份决定,是不能成立的,以至马克思根本不可能解决上述矛盾。他的利润趋同论大概是对的,因此劳动价值论就只能是错的。马克思对这一矛盾的解套方式是∶说劳动价值论仅适用於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出现以前的形势,那时个别商品的价值等同於其劳动含量,但进入资本主义社会之後,其作用方式就改变了,变得不适用於个别商品,而只适用於全社会的商品总和。全社会商品的价值总量决定於,并仅仅决定於其中含有的劳动总量之和。如此公然的狡辩其实不难驳倒∶

A) 既然各别商品的价值和劳动量不等,则全世界每时每刻发生的亿万次的商品交换就基本不是因为商品内在的劳动含量相等而交换的。这和《资本论》一开始就言之恰恰地宣称的两种商品交换是因为劳动含量相等的断言完全背离了。什麽小麦和铁,上衣和麻布等等的例子都不说明问题了,整个资本论的第一篇“商品和货币”得推倒重来。

B) 一个社会的商品价值总量真的仅决定於其成员贡献的劳动总量吗?能将该社会利用和消耗的自然资源排斥在价值之外吗?和沙特阿拉伯相比,世界上人口和它差不多的国家有许多,各国劳动力投入进商品中的劳动含量应该相差无几,但因为沙特阿拉伯拥有巨量的石油自然资源,其产品总额的价值远较其他国家为多。全人类的劳动力都在创造价值,而创造的方式正是采集自然资源使之变为商品,能说被采集到的自然资源不纳入总价值中吗?地球上的商品总价值资源显然包括地球人的劳动力资源和自然资源。虽说自然资源一定要通过劳动才能采集,但自然资源有其独立於劳动之外的价值。不信的话,派一支劳动大军去沙特阿拉伯挖石油,不付油矿钱,看人家会不会让你开挖。“人均GDP”的概念是打击劳动价值论的一件武器――两个人均GDP相差十倍的国家,是仅仅因为他们的人均劳动力价值相差十倍吗?不是,自然资源的价值必须算上。

E.本作者的“劳动搬运论”对劳动和价值的理解∶

劳动创造财富,即使用价值,但不一定创造价值,因为价值是在产品成为商品进行交换之时才出现的。而交换是在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的阶段之後才出现的。

劳动行为的本质是采集和处理自然物,将之搭建成商品的形体并赋予其功用使之成为对人类有使用价值的商品。劳动搬运论认为,劳动的本质是人的意识控制下的对自然物的“搬运”。人体由自然物,归根到底是自然粒子,组成。劳动的起点是搬运人脑、神经、肌肉细胞内的粒子,进而使人体内其它粒子和外在物质对象“被搬运”。移动的动力和动力作用的机制也是起源於对自身和外界的自然物的搬运和利用。譬如,矿工采煤就是消耗(搬运)来自於食物的能量推动肢体活动而实现对煤块的搬运,结果是获得煤块这物质产品;理发师理发也是消耗(搬运)来自於食物内的能量推动肢体活动而推动理发工具,对头发进行处理(搬运),结果是获得理发这样的服务产品。从搬运外物(食物、水、空气等)进入体内开始到最终实现外界目标的被搬运,这就是生命活动过程的一个侧影,劳动是生命活动的表现之一。

再以农业为例。本质上也还是从搬运开始,土壤、种子、肥料、工具等等一切都经人手搬运,同时,在大自然的辅助下,“搬运”来了,或者说“采集”来了阳光、空气、水份、养份等等的自然物,使之聚合在一起形成了农作物。然後就是收割、运输、加工、销售等等的工序,都是“搬运”。最後的烹调、进食、消化、吸收、排泄也都是物质“搬运”。 

劳动价值论的价值概念是在私有制的环境下定义的,和所有权当然密不可分。土地、森林、矿藏等,在私有制下都可能有和劳动无关的所有权问题,都可以作为商品买卖,因而都有价值。另一些自然资源,如阳光、空气、雨水等等,都是生产农作物的“原料”,似乎都没有所有权的问题,但谁得到它们,所有权就归谁。得到它们要有土地、工具和劳动,三者共同“采集”来阳光、空气、水份、土壤里的养份等等使之聚集成农作物商品,这些采集来的成份在商品的价值中就占有了份额。公海里的鱼,和阳光、空气、水、养份等一样,没有被人抓住时是自由的。但一旦成了人的俘虏,人就对之有了所有权,成为商品,有了价值。鱼进入市场後,买卖双方睁大眼楮盯着的是鲜嫩的鱼体这自然物和耀眼的钞票这人造物的互相辉映,而劳动者汗水的光芒只能委屈地掩藏着。 

一切的商品和服务都是如此的直接或间接地搬运自然资源而来。一切行业都是如此的“搬运业”。农业、工业、商业、文教、卫生、娱乐、政府、军队、法律等等都是对直接或间接的搬运行为。比如政治行为,就涉及到思考、演讲、作秀、阴谋、斗争、腐败等等,都发端於脑细胞乃至全身细胞内的粒子搬运。

搬运一定要有从事搬运所必需的条件,如工具、设备、交通、场所等等。拥有这些条件的资本家们或是以经营产业的方式直接组织搬运以获利,或是通过出售或出租这些条件,间接地参与搬运以获利。但他们需要帮手。雇佣劳动者便是帮着搬运的帮手,即广义的搬运工,工资就是搬运费。工资的数额是双方协定的结果,受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态制约。自然物和劳动两者都俱备理论上的可计量性,两者这理论上的量的总和就是商品价值,虽然在实践上是无法计算的。(“服务”可以理解为特殊的商品,其自然物含量可以为零,如理发,艺术表演等等。)

商品交换是所有权的交换,价值是所有权的数量上的衡量尺度。因此,有所有权就有价值,商品中俱有人的所有权的成份都俱备价值,都是“有价成份”。“有价成份”包括三个方面∶

1.构成商品骨架的自然物。

2.凝结的劳动含量

3.资本家的利润。

三者之所以“有价”,是因为它们在交换时都“值钱”,“值钱”正是所有权的表徵。

价值创造的本质是价值的转移,不是价值从无到有的“诞生”。商品生产的过程是资本和劳动力的价值向商品转移的过程。资本归根到底以商品作为其物质承担物,而商品归根到底由固化了的自然物和劳动量组成。

价值和价格之间,并没有密切和确切的联系。价值是商品的固有属性,而价格是市场运转的结果。影响价格的最重要因素是供求关系,供求状态取决於消费者的需求和生产者的生产能力。现代的最主要的“价值理论”实际上都是“价格理论”,以均衡价值论和边际效用价值论为代表。)。由自然物和劳动含量两者的所有权决定了的价值对价格都没有决定性的影响,而劳动价值论的仅仅由劳动含量决定的价值就更不可能俱备任何决定价格的作用了。  第三章,关於剩馀价值论

劳动价值论本来只是一种经济学的理论,其本意不一定有什麽政治色彩。但马克思抱着明显的政治目的,以劳动价值论为出发点建立起剩馀价值论,以之证明资本主义社会剥削的存在,作为《共产党宣言》关於无产阶级革命的口号的根据。

A. 剩馀价值论简介∶   

假如上面那开采煤矿的故事由马克思来解释,他会将那用於置办生产资料的340圆投资称之为“不变资本”,因为他认为这资本在生产过程中不发生变化,也就是说,它不创造新的价值,只是将其自身价值转移到商品中去而已。“这一部分在价值形成中不起任何作用,在这里就可以把它抽去”。 在全部商品卖出的440圆毛收入中,抽去这340圆的不变资本,其馀的100圆便是生产过程中创造的新价值,其所代表的产品部分被称之为“价值产品”,可以理解为是“承担新创价值的产品部分”的简称。 矿主从这100圆新创造的价值中拿出60圆作为工人的工资。站在雇主的角度,这60圆也是投入的资本,一般称之为“人力资本”。马克思认为那100圆价值产品的价值是唯一由那工人的劳动所创造,因为价值的唯一源泉是劳动。60圆的人力资本作为工资投入使得工人创造出了100圆的新价值 ━━ 价值产品的价值。马克思将这一现象解释为是人力资本发生了增值性变化。因为它能变化,马克思便给了人力资本另外一个名称,叫“可变资本”,和置办生产资料的“不变资本”相区别。结论便是∶不变资本不创造价值,可变资本“变”出了新价值,在本例是变出了100圆的价值产品的价值。在扣除了补偿60圆工资的可变资本後,价值产品的价值便还馀剩下40圆,这便是资本家的利润。马克思将它称之为“剩馀价值”,因为它是新创的价值产品的价值在扣除了资本家用他的可变资本付给工人工资以作为对其劳动力价值的补偿之後的剩馀部份。(这里可见∶仅就数量而言,工资 = 劳动力价值 = 可变资本。)马克思断言道,这全部剩馀价值都是工人创造的,应该为工人所有,但被资本家攫取,这就是资本主义剥削。

站在一般的企业会计学的位置上,也就是站在资本家的立场上,企业生产的财务运转过程是不会用马克思的上述概念和原理解释的。他们的解释要简单∶

a. 资本家投入“生产资料资本”和“人力资本”进行生产。两者之和,即资本总额,在本例是400圆。

b. 最後产品的售价,即毛收入,是440圆。资本家的利润便是40圆,利润率为10%。

c. 工人工资60圆是双方协商的结果。虽然没有客观的标准,但也不是任何一方凭主观意志能决定的。

马克思的解释是截然不同的,它使全世界耳目一新。其最显著的特点,一是强调了“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论点,二是拉进了至少五个全新的概念∶“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劳动力价值”、“价值产品”和“剩馀价值”。最後得到的结论是∶“资本家攫取了本该属於工人的剩馀价值。这就是资本主义的剥削本质。”

 让我们更具体地说明马克思的剩馀价值的形成原理。还以上述的采煤为例。马克思会这样说明∶假设那工人的劳动力价值相当於6小时的必要劳动时间,就是说培养和维持他一天的劳动能力花费了6小时的必要劳动时间,假设每小时必要劳动时间在市场上相当於10圆的货币价格,他的劳动力价值便是一天60圆。他的工资应该假设为等於这劳动力价值,所以也是60圆。假设他的劳动力的使用价值,被使用的结果也是每小时创造价值10圆,他只要一天只工作 6小时,就创造了总共60圆的“价值产品”,等於他的工资,刚好补偿了矿主为他的工资垫付的60圆可变资本。

但矿主不会到此就罢手的,因为他还没有得到利润。他一定要使他投入的资本增值。方法就是继续使用这工人的劳动力使之超过6小时。於是,在本例中那工人被要求工作 10小时,创造出的“价值产品”的价值就是100圆。出现了超出60圆劳动力价值40圆的增值。但工资仍然是 60圆,那40圆的增值便成了矿主的利润。马克思将这利润称之为“剩馀价值”,因为它是工人创造的价值产品的价值超出工资,即补偿了劳动力价值後的剩馀部分。到此,这 40圆的剩馀价值象是变把戏一样地产生了,并且被资本家拿去了。 这就是剥削,马克思的剩馀价值论的核心内容就是揭露这“把戏”的秘密。本文开头时以此例说明了马克思主义认为利润就是剥削的立场,对此感到不理解的读者现在算是得到了多一点的解释,但如果还不理解的话,请随本文继续探讨。本例的概括就是∶劳动力价值 = 工资 = 可变资本 = 6小时 (60圆),价值产品的价值 = 10小时 (100 圆),剩馀价值 = 价值产品的价值 - 劳动力价值 =  4 小时(40圆)。   

马克思称这4小时的剩馀价值为“绝对剩馀价值”,因为它是那6小时劳动力价值的绝对延长。如果工人再多工作一小时,工作11小时,绝对剩馀价值就会变为 5小时,矿主的获利就增加了一小时。但一天只有 24小时,工作时间的延长是很有限度的。於是,无限追求利润的资本家就另辟蹊径,找到了另外的方法,那就是降低工人的劳动力价值。如果那工人的劳动力价值从6小时减少为 5小时,尽管他仍然只工作10小时,但剩馀价值还是从 4小时增加为 5小时。这多增加的一小时称之为“相对剩馀价值”。 如何降低劳动力价值?那就是降低培养和维持劳动力的成本,就是使劳动者衣食住行等方面的商品或服务降价。实现降价的方法是提高劳动生产力。这当然不是那矿主一个资本家所能做到的事,而是整个社会的发展过程。

反正,不管是绝对剩馀价值或相对剩馀价值,马克思都认为是劳动者创造的,不该由资本家所得。有趣的是,60圆的劳动力价值在被使用後竟能产生出100圆的新价值。後者大於前者,导致剩馀价值的产生,为资本家提供了谋利空间。马克思说这是他的发现,发现了剩馀价值产生的秘密。後来的马克思主义者们认为这是一划时代的发现,因为发现了剩馀价值产生的原理就揭示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本质。 到此,马克思相信他已证明了《共产党宣言》不只是口号而是科学。“科学共产主义”逐步地推广开来,成了许多有着高尚理想的人,尤其是知识分子和热血青年的信仰。

但是,马克思的上述观点能否站住脚呢?马克思得作出证明。在他的论点中,最需要证明的是两个关键点∶第一是,他的剩馀价值论所设定的一个条件,“工人的工资额一定等於他的劳动力价值”。 第二是∶所谓“不变资本”真的是不变,真的是对生产过程中的新价值创造毫无贡献。如果这两点无法证明,则五个拉进的概念就会象五个从天而降的虚无缥缈的幽灵在资本主义企业的生产和财务运营过程中找不到附体而无处容身。果如此,则剩馀价值论不成立。遗憾的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此两点都没有证明,认定它们是不证自明的事实而径直采用之。以下分别就这两点讨论。

B. 剩馀价值论赖以成立的假设,“工资一定等於劳动力价值”,不成立。 

“工资等於劳动力价值”和“资本家拿走了全部剩馀价值”,或者“工人得不到任何剩馀价值”,都是一个意思。只要证明其中任一个就行了。实际情况是,这假设不成立!不能被证明,但能被证伪。结论是,剩馀价值是由劳资双方分享的。如此就是说,剩馀价值论是错误的理论。以下是对该假设作证伪的事实或理由。

1. 马克思在无意之中,几乎自己推翻了“工资一定等於劳动力价值”的假设。他说∶“我假设┅┅劳动力的价格偶尔会高於劳动力价值,但绝不会低於它。”40 (请注意马克思在这里说他是在“假设”。)这时他应该深究∶这些“偶尔”的例外对他的观点的成立与否有无重大,甚至致命的影响。就好比,两条线平行的前提是不能出现任一相交点。如果“偶尔”出现一交点,平行就被彻底否定了,可见“偶尔”有时是致命的。马克思既然夸诩剩馀价值论是科学,在使用类似於“偶尔”这样的缺乏精确性的语汇时,应该俱备严谨的科学态度,此时应该深究工资“偶尔”高於劳动力价值会“偶尔”到什麽程度,并且“偶尔”到什麽程度就会导致“工资一定等於劳动力价值”这一命题的不成立。一旦不成立,则整个剩馀价值论就不成立了。

对马克思来说,这後果绝对是严重的,但他好象毫未觉察。这说法再一次显示马克思在他的《资本论》中对一些和他的原则性观点相违背的事实不愿意正视并深入探讨的现象。并且,马克思忘记了上面那“假设”一词。否则,在“假设”“劳动力的价格‘偶尔’会高於劳动力价值,但绝不会低於它”之後,应该继续探讨 “假设”“劳动力的价格‘经常’高於劳动力价值”的情况下,那结论会是什麽呢?把“假设”这一前提悄悄地变成“肯定”了,逻辑上,这该叫“偷换前提”吧!

说工资“绝不会低於劳动力价值”, 是马克思给剩馀价值论规定的立论前提。否则,为培养和维持劳动者劳动能力所必需的资源就会不足而导致劳动力因营养不良、缺乏培训等原因而能力萎缩,最终会导致资本家利益的萎缩。所以,资本家阶级愿意保证工资不低於劳动力价值。马克思是这麽想的。

2. 许多国家,发达国家或发展中国家,都制定有最低工资的法律。规定的最低工资水平肯定不会低於劳动力价值,因为法律的制定者们不会允许他们的国家出现劳动者阶级营养不良而劳动能力萎缩的结果。实际上,在许多国家,最低工资水平往往高於仅能满足最低需要的劳动力价值。这意味着,劳动者参与分享着一部分的剩馀价值。   

3. 许多劳动者都有嗜好,有好的嗜好,如文学、艺术、体育、旅游等等,也有坏的嗜好,如烟、酒、嫖、赌、毒等。这些都要钱,而劳动价值论的劳动力价值概念中,并不包含有这方面的预算。这些钱的来源是什麽?只能是实际工资超过了劳动力价值,即分享了一部份剩馀价值而有所结馀的缘故。(偷、抢等犯罪所得应该不能作为常规收入考虑。

4. 如果工资只等於劳动力价值,那麽,劳动力只能进行自身的简单再生产,无法获取提升自己劳动能力的额外费用,包括下一代劳动力的素质提升。固然来源於税收的公共福利可以解决一部份教育问题,但父母也一般都得有一定程度的额外投入,其来源只能是剩馀价值的分享。如果工资只能等於劳动力价值,资本主义社会过去数百年来的文明进步是不会如此巨大的。

5. 资本主义生产结果的产品总价值,在扣除生产资料成本後,馀下的便是上述的价值产品的价值,即新创造的价值。它的分配包含四个部分∶

a) 劳动者的工资

b) 供资本家自己的生活消费 

c) 扩大再生产   

d) 进入资本家钱包的结馀 

以上b)、c)d) 三项,按照马克思的说法,构成了剩馀价值的总和(除去税项、慈善等开支)。须注意的是,d) 项的节馀,刚从生产过程流出时都是实物商品或服务商品,不及时使用就会失效(如腐烂、过时、流失等)。资本家一定要将它们蕴含的剩馀价值在形态上转换为可以长期储存的货币形式。就是说,得卖成钱。否则,相当一部分的资本主义企业,甚至到头来整个连带在一起的资本主义制度,都会因产品积压而无法存活。可是谁来买呢?资本家阶级内部成员互相买卖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因为这里说的是整个资本家阶级仓库里的实物商品或服务的剩馀,必须由资本家阶级之外的人,那就是劳动者阶级购买。可是劳动者们钱从何来?这问题从马克思处得不到答案,因为马克思说他们的工资,即上面的a)项,只等於他们的劳动力价值,只够培养和维持他们劳动力的最低生活需求,而无法问津那d)项的承当着剩馀价值,完全属於资本家的那部分商品。问题的答案只能从另一方面去找∶工人的工资高出劳动力价值,除培养和维持劳动力的必需之外,还有所剩馀,去消费资本家消费不完的承担着剩馀价值的商品。也就是,让劳动者分享部份剩馀价值。贪婪的资本家竟希望劳动者也有所贪婪地和他们分享剩馀价值,说明劳资双方分享剩馀价值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固有的一大本性。 马克思发明出剩馀价值的概念强加给资本主义,可是资本主义却又不得不将对剩馀价值的分享强加到无产阶级的头上。这一矛盾甚至是笑话的化解方法只有一个--放弃“工资一定等於劳动力价值”的假设,从而抛弃劳动力价值和剩馀价值这两个概念。  

6. 某些劳动者可以通过俭省的办法获取投资的“第一桶金”,使自己跨进小业主甚至资本家阶级的门槛。之所以有俭省的空间,是因为工资高於劳动力价值,分享了剩馀价值。马克思主义认为资本家阶级的“第一桶金”的来源都不正当的观点显然是对劳动者勤劳节俭的品质和社会现实缺乏了解和尊重。查一查福布斯富豪榜,再查一查富豪们和他们的列祖列宗的发迹史,象比尔盖茨、巴菲特、李嘉诚等等,看看他们中有多少人的第一桶金是偷盗抢劫或巧取豪夺来的。当然,会有例外,在中国就能找到不少这样的例外,只不过“例外”往往是对“例内”的印证而非否定。全世界如雨後春笋般新出现的资本家中,相当多的人的第一桶金都是从分享到的但被马克思认为被资本家强占去的剩馀价值中节省出来的。       

7. 最重要的是,资本家并没有力量将劳动者的工资限制在劳动力价值的水平处以霸占全部剩馀价值。工资数额是劳资双方或明或暗的谈判、协商、角力、妥协的结果,不是单方面能够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的。双方都受着劳动力市场的供求关系的制约。雇主之间有争夺劳动力的竞争,劳动者之间有争夺职位的竞争。市场竞争机制是难以对抗的,工资水平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劳动力价值绝对不是唯一的决定性因素。

实际的情况是,劳动者的工资并非“偶尔可以”高出劳动力价值,而且是“几乎一定”高於劳动力价值。资本家不可能拿走全部剩馀价值,绝大多数劳动者参与分享了其中的一部份。肯定会有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经济学家们说∶“工资等於劳动力价值是在平均水平的意义上说的。实际工资的差别是不可避免的,只不过总体来讲平均工资水平一定等於劳动力价值。” 这意思就是,有些人的工资高於劳动力价值,有些人的工资会低於劳动力价值。但马克思的论点是∶“劳动力的价格偶尔会高於劳动力价值,但绝不会低於它。”理由就是一定要避免劳动力的萎缩而最终导致资本家利益的萎缩。数学常识告诉人们,在没有人的工资会低於劳动力价值的情况下,除非劳动力价值相等的全部工人都拿一样的最低工资,他们的平均工资才有可能等於劳动力价值。事实是他们的工资不可能人人一样,於是,平均工资就一定要高於劳动力价值。这也就是说,获取这平均水平工资的劳动者参与分享了一部份剩馀价值。因此,“平均”的说法只能导致推翻马克思的“工资必须等於劳动力价值”的说法。 但矛盾的是,另一方面,马克思也不会承认工资“经常”高於劳动力价值,因为那样就更是承认了劳动者“经常分享”剩馀价值。他说的是“偶尔”,但“经常”和“偶尔”之间的区别是什麽?他在《资本论》中没有给出答案。反正,他不能自圆其说。根本的原因是∶客观的事实是,资本主义社会劳动者的平均工资高於劳动力价值,哪怕是低於这平均水平的工资也还是会高於劳动力价值,至少不会低於劳动力价值。劳动者参与分享剩馀价值是正常状态。         

照理,马克思主义并不一定需要“工资必须等於劳动力价值”从而说“资本家拿走了全部的剩馀价值”这样的假设作为其剩馀价值论成立的条件。它可以接受工资略高於劳动力价值因而劳动者参与分享了一部分剩馀价值的事实而同时指出剥削仍然存在 ━━ 资本家占有的剩馀价值部份过多,导致贫富悬殊 ━━ 这还是不合理的,以之作为进行无产阶级革命的理由未尝不可。

但是,马克思主义者坚决反对这一思路。劳动力价值和剩馀价值这两个概念是作为资本家阶级和无产阶级的截然分明的利益分界线而发明的。只有在双方利益分配明确无误地符合这分界线的情况下,即劳动者的工资恰好等於劳动力价值而资本家的利润恰好等於全部剩馀价值这两个等式成立时,这两个概念才有意义,才引人注目。如果这两个等式在实际状态下不成立,就是说双方不是按照这两个概念界定的数量进行分配,工资不等於劳动力价值,利润不等於剩馀价值,这条界线就没有被用上,这两个概念就没有用处了,整个剩馀价值论就是无用的了。“修正主义路线”之所以在马克思主义阵营内部遭到严厉的打击,就因为它的“阶级调和路线”。“调和”就是主张双方协商剩馀价值的分配比例,就是承认了剩馀价值为双方所分享,就是否认了上述两个等式的存在。马克思似乎忘记了“劳动者的工资等於其劳动力价值因而资本家的利润等於全部剩馀价值从而实现剥削”这两个等式的存在只是他自己作出的假设,一旦证明这两个假设与事实不符,这两个等式中的概念和参数就都无用了。劳动力价值和剩馀价值如果用不上,剩馀价值论就该被废弃了。

在前面那开采煤矿的例子中,本作者按照马克思剩馀价值论的思路假设了工人的劳动力价值是60圆,工资也是60圆,剩馀价值是40圆,全部被资本家拿走了。这也只是假设,假设上述两个等式都成立;但是,我还可以作出许多两个等式不存在的其它假设,譬如,劳动力价值是50圆,剩馀价值是50圆,工资还是60圆,则资本家获得剩馀价值40圆,工人分享了剩馀价值10圆。这样假设允许吗?是不是只能迎合剩馀价值论的需要,仅作第一种假设,其馀假设都不可以呢?这显然是没道理的,更何况,上面已证明,第一种假设,即马克思的假设,是不符合客观实际的。其馀的假设则都会显示出剩馀价值是双方分享的。撇开马克思假设的上面两个等式,这个采煤的例子的财务结局就很简单明了∶工人得工资60圆,资本家获利润40圆。可见,劳动力价值和剩馀价值这两个概念没有也罢。剩馀价值论不成立。

但是,《资本论》却以其冗长、拖沓、繁杂的笔法避开了这些核心、关键的问题,在读者头脑混乱之际顶上了科学的光环。没有这光环,马克思主义就只能依仗於少数人对“共产党宣言”心理上的宗教式信仰。但是,激不起精英层的科学性信仰,马克思主义革命就不可能达到它20世纪的黄金高峰。可见,“工资等於劳动力价值”的断言,是马克思的剩馀价值学说的“命门”。但致命之处在於,这一断言来源於马克思忘记了进行证明的假设。

C. 不变资本具有创造价值的功能。

马克思对资本,尤其是不变资本的创造价值的功能的否定,没有给予足够的解释,因为在“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这一信条的束缚下,资本不创造价值就是不证自明的推论了。但事实却是,因为自然资源参与创造价值的作用无法排除,所以包含自然资源的资本参与创造价值的作用也就不能排除。

另一方面,应该出乎马克思意料的是,以“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和“资本不创造价值”的信条为前提建立起的剩馀价值论所派生出的“相对剩馀价值”和“剩馀价值率”的概念却反而揭示出资本,尤其是不变资本,有着巨大的创造价值的作用∶

1. 相对剩馀价值的产生是因为科技的应用导致了劳动生产力的提高,而科技的应用是以不变资本投入为条件的。不变资本转化为科技,导致对劳动力需求的减少,降低可变资本,从而产生相对剩馀价值。 可见,相对剩馀价值和不变资本呈同方向变化,和可变资本即劳动量呈反方向变化,相对剩馀价值获得的前提正是不变资本投入的增加和劳动力投入的减少。在这种情况下,资本家会说“正是我的不变资本创造了相对剩馀价值而工人却是阻碍相对剩馀价值产生的因素,因为雇佣的工人越多,赚取的相对剩馀价值就越少。我的资本若足够,我就搞无人工厂,用机器人。自动化获取的相对剩馀价值会更多。”马克思对他的驳斥会是∶“你对‘剩馀价值’这个概念无知。没有了雇佣的劳动力,就没有了劳动力价值的问题,也就没有了剩馀价值的问题。”这资本家欣喜地跳了起来∶“那就是说我不再是剥削工人阶级的寄生虫 了。谢谢您摘去了我的资产阶级份子的帽子,我不再是黑五类啦!”马克思正色道∶“但现在你的罪行是制造了工人的失业。”资本家说道∶“我不剥削无产阶级了还有罪?”马克思的回答是∶“交出你的资本!拥有资本就是你的罪。”

2. 剩馀价值率是指剩馀价值和可变资本的比例,反映的是剥削的程度。 它和相对剩馀价值相似,与劳动量呈反向变化。若剩馀价值不变,但工人从10人减少为 5人,就是说可变资本减少了一半,则剩馀价值率提高了一倍,也就是剥削程度高出了一倍。若工人再减少为一人,则剥削的程度上升为原先 10名工人时的十倍。若一名工人也没有(如资本家自己独立操作、经营时),根据计算公式,分母为零,剥削程度便应该是无穷大。可是此时已没有被剥削者存在,剥削程度只能是零,劳动力价值和剩馀价值的概念就都用不上了。这里的结论竟可以是∶资本多到一定程度就可以起到消灭剥削的作用,所以资本越多越高尚,越伟大;工人被解雇,剥削就不存在,工人一就业剥削立即出现,证明剥削是工人造成的。如果说这样的结论是荒唐的,这荒唐则是根植在马克思主义的剩馀价值论中。不管马克思如何解决这一荒唐,反正资本参与创造价值的作用是不争的事实。为什麽资本投入会导致工人失业?正是因为资本,尤其是不变资本,具备与劳动力同样的创造价值的功能,因此能与之竞争且排挤对方在资本家眼里,劳动者的劳动和机器的运转,可收到同样的效果。是雇佣人工还是使用机器,完全取决於哪个“合算”的考虑。如果说资本买来的高级设备不创造价值,那麽,铁镐、石块、木棍等落後的工具也不创造价值,只有人的赤手空拳才创造价值?工具和设备是人的脑、手、腿等劳动部位的延伸,当然包括创造价值功能的延伸。这就又回到了前面讨论劳动价值论时的问题 ━━ 工具设备的价值不只是包括凝结在其中的劳动含量,还包括因人的所有权而产生的自然资源的价值。相对剩馀价值在本质上包含着资本中的自然资源部份转移进入商品的价值,同时取代了部份甚至全部的原先由劳动力转移进入商品的价值。

3. 相对剩馀价值在被创造後总要被归并入绝对剩馀价值之中。假如 07年的劳动力价值,即生产和维持劳动力所需的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是6小时,工人工作10小时,绝对剩馀价值是 4小时。从 08年年初开始,由於全社会劳动生产力的提高使得劳动力价值降低,到12月31日发现创造了每天半小时的相对剩馀价值。09年初,开始创造新的相对剩馀价值时,在人们眼中是在上一年每天绝对剩馀价值为4.5小时的基础上开始了新的征程。因为上一年创造的那半小时的相对剩馀价值已经被归并入原先的绝对剩馀价值里。如果到09年底又创造出半小时的相对剩馀价值,则10年初便会是在绝对剩馀价值已经是 5小时的基础上再开始创造新的相对剩馀价值。可见,相对剩馀价值的存在是暂时的。从理论上说,资本主义社会的劳动生产力每一瞬间都在进步,因而每一瞬间都在创造相对剩馀价值。但一经创造成功,立即被归并入前一瞬间原先就存在的绝对剩馀价值之中,成为下一瞬间创造新的相对剩馀价值的起点。劳动生产力提高的过程一经结束,新达到的劳动生产力水平就取代了原先的劳动生产力水平,与之相对应的原先的劳动力价值水平和连带的绝对剩馀价值水平也就被相对应的新的劳动力价值水平和连带的新的绝对剩馀价值水平取代。回顾这过程可以看到相对剩馀价值的形成轨迹,但从结果来看,看到的只是和新的劳动力价值对应的新的绝对剩馀价值。也就是说,不变资本投入创造相对剩馀价值,结果创造的还是绝对剩馀价值。一句话,不管是相对剩馀价值还是绝对剩馀价值的创造,资本都参与其中。        

4. 再将上例倒过来往回推算。假设06年的劳动力价值是6.5小时,绝对剩馀价值便是3.5小时,05年分别是7小时和3小时,再往前推,0 4年,0 3年,02年,到01年时,劳动力价值是10小时,绝对剩馀价值就是0。这种形势的含义是,由於劳动生产力落後,产生和维持劳动力的必要劳动时间要每天10小时,工人如果坚持每天只工作 10小时,就不能为资本家创造出任何剩馀价值。於是,资本家就会关门并停止雇佣工人,工人只好在自家劳动。这时的问题是,工人在自家劳动10小时,脱离了资本家以资本提供的条件,创造出的价值能等於其劳动力价值从而维持自己的劳动能力吗?常识告诉人们,不可能,否则就人人在家劳动了。

马克思在这一问题上的错误看法实在令人吃惊。 他说∶“如果工人每天的生活资料的价值平均代表6个物化劳动小时,那末,工人要生产这个价值,就必须平均每天劳动6小时。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同样要劳动这麽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 怎麽能假设在工人独立为自己劳动的情况下,会有“在其它条件相同的情况下”这种可能性呢?正确的说法是∶“如果他不是为资本家劳动,而是独立地为自己劳动,在失去资本提供的条件的情况下,他平均一天要劳动多於这麽多小时,才能生产出自己的劳动力的价值,从而获得维持或不断再生产自己所必需的生活资料。”这多付出的时间,正是失去资本支持的代价,说明资本具备创造价值的作用。

资本在价值创造上的作用,其实是一个非常简单、明显的常识问题 ━━ 没有资本,仅靠赤手空拳的劳动,能创造出多少价值?作为人类文明的动力,资本和劳动同样重要,但作为人类文明的标?,资本比劳动更突显。相对剩馀价值产生的前提是资本增加而劳动减少,单是这一点就逻辑性地证明了资本创造价值的作用强於劳动。退一步说,至少劳动不是创造价值的唯一因素。《资本论》将明摆着的劳资协作关系强行扭曲为人剥削人的对抗关系,但它没能令人信服地证明它的论点。

D.剩馀价值的根本来源

马克思在发现劳动力创造出的价值会大於其本身的价值从而产生剩馀价值後,并没有作进一步的探究为什麽会如此。让本作者以能量和物质的转换为例说明这一问题∶剩馀价值的根本来源是什麽?剩馀价值有没有物质性的承担者?如果有,它是什麽?

还以煤矿开采为例∶矿工消耗自身的能量,用镐掘煤,掘得的煤通常用来燃烧以释放能量。就是说,消耗人体的能量换来煤块中的能量。但这不是数量对等的交换。它既不是将人体内的能量在物理学意义上转换为煤块内的能量,也不是从无到有地创造能量,而是消耗人体能量进行工作以采集原本自然存在的煤块中的能量。采集到的能量在绝大多数情况下不会和消耗掉的能量相等,如果前者的数量大於後者的话,则产生“剩馀能量”。譬如,若工人每一镐的动作消耗他体内10卡的热量(热量是能量的一种),则这一镐掘起的煤块中,含有的热量可大於10卡。这是毫不奇怪的,“能量守恒定律”在这儿不适用。就好比去邮局提取别人送给你的礼物,你得付出交通费的价值,但你得到的礼物的价值通常要大於交通费的价值,因为不是你的交通费的价值转换成礼物的价值,而是你付出交通费的价值去“采集”原本就有价值的礼物。

再以具体的数字说明∶假设每值一圆钱的煤块的价值相当於50卡的热量,则一天所采的总值440圆的全部煤块含热量22,000卡;那工人60圆的劳动力价值相当於他在劳动中消耗 3,000卡热量;340圆的不变资本意味着它所购买的生产资料和服务等在它们过去的生产过程中总共消耗了相当於17,000卡的热量;100圆的“价值产品”的价值则是相当於 5,000卡的热量;40圆的剩馀价值便相当於2,000卡的热量,也就是劳动力价值的 3,000卡和“价值产品”价值的 5,000卡之差。导致剩馀的原因是因为只付出3,000卡人体能量却获得了煤块中的5,000卡的“价值产品”。 

  邮包是别人送的礼物,煤块是大自然送的礼物。去提取这些礼物都得付出劳动力,劳动力使用的结果,提取到了礼品,礼品的总价值扣除付出的开销後,剩馀的部分就是利润。在剩馀价值论看来,利润就是剩馀价值。不管是叫利润还是叫剩馀价值,都是来自自然界的礼品的一部分。或者说,自然界的礼品的一部分是利润或剩馀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也就是,是利润或剩馀价值的根本来源。可见,剩馀价值的产生不是什麽令人惊奇的“把戏”,它只是“采集”而已,就如同挖煤――得煤一样地简单。  

可见,马克思对剩馀价值的发现其实是使用了弯弯绕的手法将原本清晰可见的图象扭曲以後变成了一个畸形的怪物。他费尽周章地引进了至少五个传统会计学上没有,财务上无法操作的概念∶劳动力价值、价值产品、不变资本、可变资本和剩馀价值。又引进“可变资本”的概念让它等於工资,并未加证明地强使二者等於“劳动力价值”,於是三者相等,在上例中都是60圆。又说劳动力独自创造了100圆的称做“价值产品”的价值,这价值减去60圆的劳动力价值後,就得到了40圆的剩馀价值。至於那投资於生产资料的340圆的“不变资本”,则强调它只是将自身的价值转移入440圆的产品总价值中,对40圆剩馀价值的产生不起任何作用。

至於“可变资本”,它和“不变资本”的不同之处当然就是马克思认为它参与了价值的创造。马克思虽没有直接说“可变资本创造价值”,而是用了“再生产”的说法,但意思显然就是“可变资本创造价值”:“相反,变为劳动力的那部分资本,在生产过程中改变自己的价值。它再生产自身的等价物和一个超过这个等价物而形成的馀额,剩馀价值。这个剩馀价值本身是可以变化的,是可大可小的。这部分资本从不变量不断变为可变量。因此,我把它称为可变资本部分,或简称为可变资本。资本的这两个组成部分,从劳动过程的角度看,是作为客观因素和主观因素,作为生产资料和劳动力相区别的;从价值增殖过程的角度看,则是作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相区别的。”

此时要问马克思∶“这不是承认了剩馀价值是可变资本创造的了吗?你不是认为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来源吗?为什麽还说(可变)资本有创造价值的功能呢?须知,可变资本是资本家口袋里掏出来,它创造的价值都是资本家的贡献呀!”马克思会如何回答呢?他违背了劳动价值论的“劳动是价值的唯一源泉”的论点。他不该说可变资本的变化是这资本创造了价值的主动变化,而只能说是劳动力创造的新增价值加到了可变资本之上使之发生了“被增值”的变化,在上例中这新增价值即剩馀价值,是40圆,马克思将它加到可变资本中使其从 60圆“被增值”为 100圆。说它“可变”是因为它“可被变”,而不是它主动地造成变化。是它被加上40圆,而不是它自己创造出40圆

接下来的问题是∶“为什麽要将这40圆新价值加到那60圆人力资本的头上而不加到那340圆生产资料资本的头上?‘可变’与否,是马克思决定的,他加到谁的头上,谁就成了‘可变资本’,具有了创造价值的功能。”马克思的回答会是∶“只有劳动才具有创造价值的功能,所以创造出来的新价值只能加到购买劳动力的人力资本之上使之可变。”意思就是,劳动创造了的新价值只能加到用以购买劳动力的资本的头上。也就是说,只有“直接”和创造价值的劳动力有联系的人力资本才有资格被加上新价值而被增值。而生产资料资本则连“间接”创造价值的贡献也不被承认。这就好比只承认鱼饵的捕鱼功劳而不承认鱼钩、钓绳和鱼竿的作用 ━━ 工资,或者说,可变资本,不正是最好的钓饵吗?再说,不管是鱼饵,还是鱼钩、钓绳还是钓竿,不都是那钓鱼者口袋里的钱买的吗?强行将在功能上不可分割的资本分割为在创造价值上贡献不同的部分,并且说一部分的贡献为全部,另一部分的贡献为零,显然是一种奇怪的,违背大众常识的逻辑。

而劳动搬运论则不需要如此的煞费苦心,不需要杜撰出那些怪异的概念去强词夺理。其对上例的解释很直观∶资本家总投资为400圆,其中置办生产资料的资本是340圆,雇佣工人的工资,或称人力资本, 是60圆。投入生产後采得440圆的煤产品,出售後获得利润40圆。利润来源於400圆的总投资,置办生产资料的资本和人力资本共同起作用,无主次之分。资本家是煤矿的所有者,工人是资本家请来的搬运工。搬运一经完成,工人便获得了那60圆工资的所有权,拿钱走人。在生产过程中,生产资料和劳动力一样地进行价值转移,每分每秒地,一丁点一丁点地转移。生产结束时双双转移完毕,并且由於前述的“自然界礼品采集”机制而产生了增值的效果。增值的“功劳”必须算在总资本的头上。如果一定要细究,则应该按比例算在两种资本的头上 ━━ 40圆的增值中,34圆应归因於置办生产资料的340圆资本之上,6圆应归因於购买劳动力的60圆的人力资本之上 ━━ 反正资本都是资本家钱包里出来的玩意,如此细分细究不是总有必要的。实现10%的利润率就行。

明摆着是多种因素密不可分的有机结合的结果,不可以强行归功於其中的唯一一种因素。资本家和劳动者的关系是在契约基础上可能互利互惠的协作关系。剥削是一种侵权行为。在法制健全,侵权受到有效制止的社会,剥削并不是必然会有的,偶尔有之也不是制度性的。马克思要证明资本主义制度是剥削制度,就煞费苦心地杜撰出怪异的概念进行弯弯绕。被马克思的绕住的人,就会同意在本文开始时即举出的煤矿开采的例子中,马克思主义宣布的资本家不该获取那40圆利润的观点。

马克思区分出“不变资本”和“可变资本”,一是为了进一步强调仅和资本家有关的不变资本不创造价值而只有和劳动者密切有关的可变资本创造价值,因而映衬资本家阶级通过占有剩馀价值对无产阶级进行剥削的论点,二是为“剩馀价值率”(= 剩馀价值/可变资本,本文上已提及)这一反映剥削程度的概念之登场搭建了舞台,进一步增添了“剩馀价值论”的内容。    

上面是以煤为例。它的功用是燃烧以释放能量,和劳动力的能量消耗有数量上的可比性,因此比较容易理解马克思的剩馀价值的产生原理。但如果产品不是煤,其功用不是释放能量因而和劳动力能量消耗之间无可比性呢?如音乐表演,其产品是一种服务,其消费者,听众,获得的是“愉悦感”这种“产品”。此时剩馀价值的本质是什麽呢? 本质上还是自然资源,只不过不是实体物质性的,是一种超实体的效果,也还是“采集”和“搬运”而来,歌手搬动空气中的自然粒子使之振动,产生音乐的旋律带给听众听觉享受,就和食物带来味觉享受一样,都是对大自然中的粒子进行搬动。所以,“愉悦感”是产品,其总售价的一部分是利润或“剩馀价值”。歌厅老板获取利润,歌手则获取应得的酬报。

结论是∶“剩馀价值”的根本来源是通过生产进行采集、搬运来的自然资源。劳动参与了生产过程但不是唯一的参与者,它和资本的共同投入以协作采集、搬运自然资源的方式创造使用价值。使用价值进入市场後,由市场供求形势决定其价格(价值),总价格若超过总投资,则两者之差就是“剩馀价值”,它的更恰当的名称应该是“利润”。至於剩馀价值论定义的完全由劳动创造的“剩馀价值”,则和资本主义社会的实际完全脱节。

第四章,资本主义制度

资本主义制度是财产私有制度的一种,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个阶段。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类的早期阶段曾经历过相当长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但好象没有歌颂过那时代人的“高尚的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因为那时的人刚脱离丛林状态,为活命而如虎狼般地争夺厮杀,自私得很。当产品有所剩馀时,私有欲更是驱动着私有制应运而生。就因为在人的基因中,私有欲远多於共产主义精神,“好色”远胜於“好德”,於是,“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就消亡了。二十世纪以苏联为首的现代共产主义制度,消亡速度之快远超过它的原始祖先,根本原因也还是源自於人的基因之“自私恶劣”。  

私欲激发的“取利排废”的“恶行”是生存的首要保障。呱呱坠地的婴儿的第一要事是吸入氧气,排出二氧化碳,第二是吮吸奶汁,排出粪尿 ━━ 谋利的同时以环境为壑,内外的界限很分明。“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意思就是人只有作谋私之“恶”,才能存活,可见,谋私是上帝在设计生命之时刻意注入其基因之中的本性。(“上帝”一词是本文为叙述方便而使用的,如果读者不喜欢,不妨将之改为“大自然”。对本作者来说,上帝可以是‘人格化的大自然’的简称。”)

人人谋私的结果必然是获利的不均等。不均等是宇宙的规则。如果宇宙真的是上帝创造的,不均等的规则则是它自己也不得不服从的“超上帝”的规则。坚实的星球和虚无的真空同时存在着,如果均等的话,宇宙就该是一锅均匀、稀薄的浆糊糊。个体的命运肯定是不均等的,但也大概不是上帝事必亲躬地具体安排每个生命个体命运的结果。上帝采用类似於自动掷骰子的办法,或者在人看来叫做“碰”的办法,决定每个个体先天和後天的机遇,机遇的总和就是命运。

上帝固然是绝对权威和伟大,但并不意味着仁慈和公平。它是一个万能但喜欢恶作剧的主宰者。他象玩泥巴一样地捏造宇宙,并特意挖空心思地捏出个能让生命存活的地球来,这大概是他觉得最有趣的实验性游戏或游戏性试验。而在设计出保证生命存活的血淋淋的,并且绝对谈不上公平的弱肉强食的食物链之後,它得意地狞笑了。人世间的不公平,它认为很正常,因为那是它掷骰子的结果。

当然,他也不是绝对的邪恶,因为他有着使人类文明化的愿望,虽然这愿望只是来自於他的兴致而无关正邪。他的办法是在人的基因里,装上了一些使人具有精神欲求的节段并赋予它们以进化的机制,使人逐步进化到具备精神追求并能够用自身力量削弱人为的不公平,这就是文明化的过程。上帝本来可以轻轻一拨弄就让人类早就高度文明起来,自古以来人世间罄竹难书的罪恶与苦难没有是他制止和防止不了的,可它就是不干。但觉得让人类自己慢慢进化才好玩。他想看看他设计的以自私为原动力的人类进化机制工作的效果如何。他的设想可能是∶自私使人努力,努力使社会进步,社会进步增强人的精神欲求从而减弱人的自私性,自私性的减弱导致人为不平等现象的缓解。他的原则是人类的文明化必须由人类自己实现。他欣赏文明化的过程更胜於欣赏文明化的结果。当然,他规定,绝对平等是永远不可能的。   

於是人类以自私为出发点和动力,在苦难和罪恶的荆棘中顽强地地摸索前进。最重要的目标之一是建立一种最能有效实现上帝意图的社会制度。这制度包括经济和政治两方面,经济上要的是在自然力制约之下的生产力的发展,政治上要的是在接受上帝制造的不公平的前提之下对人为的不公平作最大可能的限制。後来终於出现了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和宪政民主的政治制度。

《资本论》的最大误区是认为资本主义制度是一种制造人为不公的政治制度,认为该社会的贫富不均是资本家阶级剥削无产阶级的结果。因此解决贫富不均的方法就是以革命推翻资产阶级。本作者的劳动搬运论认为,正常的、成熟的资本主义经济运营方式不是剥削,而是在自由契约的前提下的劳资双方的互利的协作。当然,条件是社会必须处於严格的法治之下。资本家之所以比工人获利多,有三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他有第一桶金作为投资,二是因为他经营成功,这两者都和客观的机遇有极大的关系。一个人之所以成为资本家雇主或劳工雇员,主要原因是“命运”这种非人力所能控制的机遇。至於第三种原因,是资本主义的以劳资契约为根据的分配方法的自然结果就是有利於资方。这虽不是人为制造的不公平,但毕竟不符合追求人之间平等的大方向,这也正是资本主义制度的不完美之处,因而也就证明了要有适当的政治制度对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实现调控的必要性。但是,这“适当的政治制度”来之不易,即使是现代最先进的宪政民主的政治制度,也还存在进一步完善化的馀地。

资本主义的企业,其运营的方式,基本上是“企业内专制”,员工必须服从企业主及其代理人的意志。侵犯人权乃至奴役的现象有其土壤。解决的办法是以企业外,即社会的法制对企业内专制进行监督和制约,将其限制在不违背人权的范围内。平民资产阶级是近现代促进人类经济进步的生力军。但是,以侵权的不正当手段谋利的资本家时有出现。因手段恶劣而发财的“坏资本家”大有人在,这种人从资本主义制度一开始,直到现在,都是防不胜防的。更严重的是,寻求政治权力的支持,以暴力和欺诈进行牟利是他们最便捷因而最孜孜以求的谋利途径。不过,资本家的罪恶源自於全人类的本性,不是资本家阶级独具的特性。无产阶级份子也一样地会犯罪,并且犯罪率比富人要高,尤其是在获取不正当的政治权力之後,更是加倍地穷凶极恶。但不能因此就说无产阶级比资产阶级邪恶。不管是资本家还是劳工,犯罪行为是受社会因素促使和制约的。

正当和不正当的谋利方式区别在哪里?区别就在於有没有暴力或欺诈。肯定的是,作为一个阶级,资产阶级依靠的是自身的努力和机遇,并不以暴力或欺诈为必要条件,也很难具备行使暴力或欺诈的条件。并且,这个阶级最害怕的,正是被他人施之以暴力或欺诈。最适合於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社会环境是暴力和欺诈受到最大限制的法治社会。对无产阶级来说,社会的法治化也是最符合其利益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和“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两条法治社会的基本原则是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需要的。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提到了十四、十五世纪英国的“圈地”运动。 但没有明确说那是资产阶级的罪行,似乎他所说的掠夺者是封建时代的“反动统治阶级”而不是他所定义的“资产阶级”。他只是约略地提到了一点资产阶级的掠夺行为,但语焉不详。       

中国上个世纪四十年代出现的故事《白毛女》中描绘了一个地主,对农民进行残酷的欺?剥削,并将之说成是典型的农村资产阶级行为。事实上,仔细分析就会发现,那不是资产阶级的代表性行为,那是掌握着不受制约的权力,即暴力手段的专制者的行为。能那样为所欲为横行霸道的作恶者,一定要有足够的权力支撑。而当时中国农村的地主阶级分子绝大多数都不具有那样的权力。人数上和贫下中农相比占绝对劣势的地主阶级,要想能以少数肆意欺压多数,必须有足够的经济实力去买通官府或地痞、黑社会之类的暴力拥有者。贿赂权力的成本是高昂的,能做到这样的资产阶级,可称之为“权势资产阶级”。按照当时中国的生产力状况,一个这样的拥有暴力的权势资产阶级至少得拥有上万亩土地的经济实力。翻阅中国共产党土地革命时的记录就可以知道,当时绝大多数被划定为地主成份的家庭,只拥有几十亩土地,属於那种既怕流氓无产阶级,更怕官府,也怕贫下中农的战战兢兢的“可怜阶层”,日子比属於“苦难阶层”的贫下中农好不出多少,更多的是缺少安全感的精神压力。当然,他们更不可能采用掠夺的方式获取“第一桶金”,除了祖祖辈辈的勤劳节俭智慧之外,别无它途成为地主。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抨击的重点不是“权势资产阶级”的赤裸裸的暴力,而是分析那种以非暴力的契约方式雇佣劳动力的“平民资产阶级”的行为,并证明他们这种经营方式的剥削本质。而《白毛女》的创作和推广者,不妨称之为“庸俗马克思主义者”,将马克思的阶级剥削理论曲解为暴力掠夺理论。

“人之初,性本私”,上帝给了人类以“自私”作为自身文明进化的武器,你不去使用它,而是自作高尚地搞“大公无私”,结果是“以权谋私”,“损公肥私”更猖獗。马克思说∶“资本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其实,这冤枉了资本,因为资本不是暴力。只有以暴力为後盾的不受制约的权力,才是最可怕的。所以,宁可说∶“权力来到世间,从头到脚,每个毛孔都滴着血和肮脏的东西。”

资本主义不是一种政治制度,它只是一种经济制度,一种经济运营的方式。这样说的根据是∶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可以使用资本主义,如封建主义、殖民主义、法西斯主义、宪政民主主义,甚至社会主义等等的政治制度,都能使用资本主义这经济制度。殖民主义利用资本主义的强大去征服殖民地,殖民地独立後还是使用资本主义发展自己。德日法西斯利用资本主义的效果侵略全世界,反法西斯阵营也同样离不开资本主义发展战胜法西斯。

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之间,有一个匹配的问题。现代的宪政民主制度是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匹配得最协调的政治制度,它既使资本主义的优越性获得最大限度的发挥,也能最大限度地遏制资本主义的弊病,包括一定程度地缓解资本主义固有的贫富不均。其它各种政治制度的最终失败往往和它们的与资本主义难以匹配有关。现代发达的采用民主宪政政治制度的国家,以日趋完善的宪法和法律,保证着资本主义的安全发展,也限制其可能的弊病,同时也调节收入差距,适当缩小贫富差距。如人权法、最低工资法、,工会法、劳工法、累进税制和社会福利体系等等,都是防止滥权、保障人权和缩小贫富差距的有力保证。 

中国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正是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纳入了资本主义的经济模式的鲜明范例。从它当初的不得不起步,到目前的不可逆转,都是资本主义的不可抗拒的强大生命力的明证。但不幸的是,受意识形态的束缚,中国在改革开放30多年後,仍然没有对“为什麽要改革开放”的问题给出明确的答案。原因就是公开承认“改革开放就是搞资本主义”仍然是忌讳。改革开放是“姓社”还是“姓资”的问题,还在被纠缠着,就是因为认为资本主义是一种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对立的政治制度,应该水火不容。其实,只要承认资本主义只是经济模式,与任何政治制度都可共存,问题就解决了。就不会出现诸如“国进民退”,“不搞私有制”之类的思潮。就有可能平心静气地讨论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和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各自的优缺点,实现取长补短。譬如,在“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方面,社会主义有其明显的优越性。但是,在宏观调控的同时,如何顾及以保护人权为核心的普世价值的问题,则是一重大的课题。不过,也绝不是不可解决的问题。当然,从长远来看,不是任何一种政治制度都能和资本主义完满适应的。当政治制度不能适应资本主义之後,政治改革就必然要提到议事日程上来。

这正是马克思主义的生产关系必须和生产力相适应的理论,意思就是政治制度必须和经济制度相匹配,这是对的。问题在於它没有找到在现今条件下匹配得最好的一对搭档 ━━ 资本主义和宪政民主制度。二十世纪无产阶级革命的失败,是因为它既消灭了资本主义,更阻止了与之相匹配的宪政民主,结果是导致了低效和腐败以致社会停滞和窒息。今天所说的中国的政治改革,其实质只是改革政治,使之适合既成的资本主义经济制度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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