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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去爱》_69

(2016-09-23 07:03:20) 下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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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贞在最后的十年用了很多时间来研究中国上古文化,她对于在上古时期中亚的文明对华夏文明的影响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尤其是文字的产生。她积累了很多资料,记下了厚厚的笔记, 但从没有发表过论文。(党史方面的论文当然还要发的,那是她的工作。不过,带着一帮研究生发表论文就像收税啦。)全部写在笔记本上,不用电脑。婉贞死后,夏雨把母亲的这些笔记都精心保留下来,常常一个人在灯下看到深夜。母亲的字迹娟秀,有一些涂改但不多,笔记整整齐齐。母亲对文字的研究成果让夏雨感到新奇有趣甚至吃惊,是从目前的笔记他知道了,人类是从非洲出走,进入中亚,由中亚再继续向着世界扩散开。母亲认为,在上古时期,欧洲、东亚与中亚的交流,可能远比想象的要密切得多。他一直以为,中国的文化应该是最古老的,应该是中国人独立发展出来,并影响了世界的。也就是,起码在文化中,中国是在一个圆圈的中心。母亲在笔记里还谈到了上古的青铜器之路:

是否存在一条青铜之路?

青铜时代,人类历史上的一个关键时代。西亚早在5000年前就已经进入青铜时代,在此之前(在此之前为婉贞插入)还有一个历时间近千年的红铜时代。(东亚没有红铜时代-婉贞自注。)在公元4000年前,东亚才进入青铜时代。商周之际,中国的青铜文化文明达到鼎盛。(引:1. 白云翔:《中国的早期铜器与青铜器的起源》,《东南文化》2002年第7期。2. Tylecote,R.F.: A History of Metallurgy, London, p11, 1976. 认为:金属冶炼技术公元前2000年左右经高加索或伊朗传入东亚。)

已知最早的锻打,公元前9000年。巴尔干至安纳托利亚地区,早(早字为婉贞插入)在7000年前,即开始冶金, 5000年前,发明了范铸法和失蜡法。西亚的青铜技术(划去)文化对周边(划去)周围世界产生了重大影响。(引:Lessiter,M.J.:Timeline of Casting Technology,Modern Casting,November,43-51,2002.)中国的青铜器(划去)技术,很可能源于(划去)西亚,而新疆(婉贞在新疆上画了圈)起了关键作用。(引:1. 陈光祖著,张川译:《新疆金属器时代》,《新疆文物》1995年第1期。 2. 李水城:《从考古发现看公元前二千纪东西文化的碰撞与交流》,《新疆文物》1999第1期。)古墓沟文化遗址的发掘和研究表明大约4000年前,新疆已进入青铜时代。古墓沟文化,四坝文化,齐家文化,朱开沟文化是从西北向西南、东北、中原传播的中继站。(注:三星堆,大甸子,二里头,二里岗,殷墟,可能只是青铜器的制造中心,不太可能是冶金术的发源地,因为那里缺乏炼铜原料。-婉贞自注。)

青铜文明,从西亚(从西亚为插入)一路传播到中原,最终发展成中原辉煌灿烂的独特的青铜文明。青铜鍑(鍑,大口锅。-婉贞自注。)应该源于中国,回传到欧亚大草原后,成为即马具、野兽纹、兵器之外游牧文化的另一个重要特征;铜铃演绎为铎和钟,对朝鲜、日本产生了深远影响,形成独特的铜铎文化圈铜钟文化。(戈戟也成为东亚特有的兵器,戈是夏人的标志性器物,西方称为中国戈戟(Chinese Ko-halberd)。-婉贞自注。)(引:1. 李健民:《中国古代青铜戈》,《考古学集刊》第7辑,1991年。 2. 郭物:《青铜鍑起源初论》,《欧亚学刊》第一辑,1999年。3. 王巍《出云与东亚青铜文化》,《考古》2003年第8期。 4. 华觉明:《从陶寺铜铃到中华和钟—双音青铜编钟的由来、演变和创新》,《清华大学学报》2000年第5期。 5. 曹定云:《殷代族徽“戈”与夏人后裔氏族》,《考古与文物》1989年第1期。 6. William Watson: Cultural Frontiers in Ancient East Asia, P.43.)

在上古,文化伴随技术在传播。鹿石、岩画、和墓葬的发掘表明游牧民族有系带的传统,习惯将武器、生活用具挂在腰带上。带饰进而变得日益繁复。春秋战国之际,系带盛行于中原,系带和带钩成为时尚,争奇斗艳,花样翻新,《淮子南》(划去)《淮南子》中有云:“带不厌新,钩不厌旧”;“满堂之坐,视钩各异,于环带一也”。(原来带、环不是源于中国的,夏雨大为吃惊。)而青铜短剑,是古代游牧民族随身携带的武器,广泛分布于亚欧大陆。北方的短剑可能起源于伊朗或西亚。(引:林沄:《商文化青铜器与北方地区青铜器关系之再研究》,《考古学文化论集》(一)文物出版社,1987。)公元前1500年左右,欧亚草原的游牧部落,开始分化向四方迁,徙史称“雅利安人大迁徙”,很可能就在此时剑开始流传出来。因为在丝绸之路上,流行的17种古代东方语言中,“剑” ,无一例外都源于古印欧语。然而,古印欧人最初就是欧亚草原上的游牧民,“剑”在古汉语中又称径路或轻吕,显然亦是外来语音。(注:西亚和中亚的短剑较为古朴-Long,C.R.: The Lasithi Dagger, American Journal of Archaeology, Vol.82, No.1,. 35-46,1978.;东亚的剑种类繁多,且异常精致-靳枫毅:《论中国东北地区含曲刃青铜短剑的文化遗存》上、下,《考古学报》1982年第4期,1983年第1期。-婉贞自注。)青铜镜又是一个有奇趣的例子。(引:宋新潮:《中国早期铜镜及其相关问题》,《考古学报》1997年第2期。)中原较少较早的铜镜,见于(划去)殷墟妇好墓,源于齐家文化。而齐家文化的铜镜显然是西亚铜镜的翻版,二里头铜镜的十字文和齐家文化铜镜的七角星几何纹饰正是星巴克特利亚青铜文明的典型标志。(引:Fitzgerald-Huber,L.G.:Qijin and Erlitou: the Question of Contacts with Distant Culture, Early China,20, pp17-67,1995. 。)(剑竟然是外来的!夏雨过去从来没有想过剑的起源,现在看到剑是外来的,感到极为震惊。)

吐火罗人,被认为是历史上最初的印欧洲人,亦是中国境内最早的游牧民。他们源于击败纳拉姆辛(Naram-Sin),统治巴比伦约百年的古提人(Guti), 公元前三世纪末离开波斯西部,来到中国。余太山认为:允姓之戎、大夏、禺氏可以分别溯源于少昊氏、陶唐氏和有虞氏,且与月氏或吐火罗关系密切,他们十分可能属于印欧人的后裔,或有印欧人的血缘。(如此看来上古印欧人即已经活跃于中国,且不局限于西域。-婉贞自注。)在新疆发掘的青铜时代文化遗址的主人大都属于印欧人,殷墟遗骨亦有古印欧人的特征,山东临淄春秋战国时代墓葬出土的人骨中有些经DNA测验属于印欧人,有些含有印欧人的DNA成分。(十分有力的证据,人类基因的研究应该进一步了解,可以找生物系的小于老师多谈谈。-婉贞自注。)三星堆青铜群像、西周蚌雕人头像、白浮西周墓葬中出土青铜人面像等均有明显的印欧人特征。 这说明在文化技术交融的同时,人种也在交融。(三星堆青铜人像外貌特征的确怪异,有些像欧洲人。眼球突出,目前有些学者认为是因为当地缺碘,流行甲亢。-婉贞自注。)

中亚、西亚之间,相隔万里之遥。但自从人类开始直立行走之后,基因的变化使人类具有了强大的长途奔跑能力。在上古数千年之前,人类在印欧大陆的上的交流可能远比我们今天想像的要密切得多。那时地广人稀,没有国家的藩篱,人们习惯奔跑,野外生活。早于丝绸之路很久,可能就已经存在一条青铜之路,将文明源源不断地,在不同种族和地区间传播。果真如此,那么上古汉语的文字是否起源于西亚文字?上古汉语和阿尔泰语不仅存在许多印欧语(吐火罗语)借词,而且存在某种结构上的类似性。(欧亚超语系假说,Eurasiatic Macro-family Nostratic Hypothesis-婉贞自注。)因此汉语和印欧语可能存在某种发生学上的联系。(注:最早的语言是两河流域苏美尔人的楔形文字!请检索相关资料。-婉贞自注。“请检索相关资料”画了重重的一个圈。)

夏雨放下笔记,回想起了一个遥远的星期天。那天外面刮着沙尘暴,在昏黄的下午,妈妈坐在书房里给自己讲殉葬的习俗,最后说:

“商人殉葬的习惯恐怕不是中国自己的文化;我疑惑这是与两河流域接触的结果。两河流域远在比商朝早二千年就有杀人殉葬的情形。那时他们最早发明了青铜器的冶炼方法,并且所有铜器时代的文化都有杀人殉葬的事情,远至墨西哥如此,早期的希腊如此,米索不达米亚如此,埃及也如此。……或许它们都是两河流域殉葬文化的扩散,而原因或许是青铜器使杀人变得快捷而且干净,有可能青铜器刚一发明,大家就立刻用它来杀人了。想想如果用一只新石器时代的手斧杀一个人并不容易,耗费时力,而且会十分血污的。殉葬也是文化。这说来可悲,但杀人殉葬并不是人类发明了利器以后才发明的自己杀自己。早在这之前人就一直在杀着人、吃着人啊!”

妈妈对商人殉葬场面的描述,让夏雨连着做了几天的恶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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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终于出生了!母女平安。当听到女儿的第一声啼哭时,小峰悬着的心终于落了下来,但马上又担心,她会健康吗?她会聪明吗?她会长成一个美丽的、懂事的小姑娘吗?她会很活泼还是很安静?他不敢抱那个粉嘟嘟的小肉球,生怕碰坏了。但最终还是小心翼翼地把它抱在了手里,激动不已。他能感觉到新鲜的血液正在她的血管里快速的流动。这么小的小身体!这就是自己的女儿!自己有了女儿了!眼睛潮湿了。那么丑啊,但太可爱了!抱住了,就不敢动,不想放下,但又害怕一直这样拿着,影响了她。女儿啊!女儿啊!而沈菲抱到女儿的那一刻,失声痛苦。小峰开始觉得这是应该的啊!他也想哭。但后来又感到有什么地方好像不对劲。因为他在旁边看着,沈菲这时已经哭得伤心至极。小峰想,不应该这样啊!因为,毕竟这是一件喜事啊!

但是到了晚上,小峰一个人的时候,眼泪突然流下,而且止不住了。他没有让沈菲知道。他知道拿不仅仅是幸福感。他那年43岁。他的女儿出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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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从沈菲怀孕,小峰突然不想去教堂了,并不是因为目的达到他就不再信了,而是一些别的原因。他突然非常的不愿意去那个地方,不想和那些虔诚的信徒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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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出生后的一天,沈菲和小峰进行了一次秘密谈话。是关于小峰一直感兴趣的那笔神秘遗产。谈话结果让小峰惊讶。沈菲告诉小峰她只转到美国一小部分现金,大部分还在国内。沈菲说:以后这些钱将全部留给女儿。小峰刚才一直默默听沈菲讲,这时终于脱口而出,表示完全同意沈菲的主张。这的确也是小峰可以接受的一个最好的理由:为了女儿。然而,一经开口,就很难hold住了。于是,他又说:最好把一定比例的现金转化成房产和股票或者黄金。沈菲说:这正是她想的。但是,现在关键是把钱全部转移出来。小峰说,父亲已经去世这么久,现在转移应该是安全的。沈菲说,不知道啊。万一被盯上,就麻烦了。小峰听了一阵后怕,本来他就要一拍脑门儿要把钱全都打进他的公司里。再次意识到,沈菲做事远比自己有心计。然后,又想也可能她并不放心把这么多钱都打进自己的公司。但接着,沈菲说:你现在有个公司,尽管赚不了什么钱,但可以利用它把钱全部转出来。小峰听到这话,心里别扭,心想我他妈的辛辛苦苦工作,赚的都是干净的钱啊。

周六的晚上,他再一次跪在屋角祷告。明天应该去教会了。女儿出生这段时间一直没有去。但在祷告时,却感觉无法开口。一刹那间,突然有一种坍塌的感觉。他就这样跪了许久,一句话也没有对上帝说出。只好站了起来,走到沙发前坐下,再次想到,上帝是不存在的。科学是真实的,光的干涉、衍射是真实的,红移是真实的,多普勒效应是真实的,宇宙是真实的,大爆炸是真实的,死亡是真实的,但上帝不是,它并不存在。他在决志的那一刻的感动是因为什么?他不知道,但他知道那一定是有一个科学的原因,一个科学的心理学上的机制,神经科学上的分子生物学的机制,一些突触的放电,神经递质的释放和受体的特异性结合,触发膜电位,去极化,激活第二、第三信号系统,大脑的一些特定的区域,像植物土壤里的根须长长伸出的轴突里的马达分子,还有更隐秘的基因组中的机制,epigenetics的机制,最终是你的基因决定了这一切,决定了你就会在那个特定的时刻必然的突然间心生感动。上帝并不存在,没有天堂,也没有地狱。小峰再次感到一种巨大的虚无。他站起来,却想到了女儿,他又笑了,内心这才平静下来:全都是为了你!

从此之后,小峰再也没有去过教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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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一刻,小峰抱着女儿时想:难道这真的就是他存在的意义:生下自己的孩子,把他们养大?过去他说顾小峰,现在他是顾小菲的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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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要转出这笔钱,让小峰头痛。直到有一天,他突然想到了李明宇,说:可以让李明宇帮忙啊。沈菲说:这种事儿怎么能让他知道。小峰冷笑说:这种事儿他怎么会不知道。你不说他也知道。关键是他是否靠得住。沈菲说:这一点倒不用担心。他能到今天还不全是靠我爸帮的他。小峰再次冷笑说:不要too simple too naïve了。你爸已经不在了,而且人遇到钱的时候想法就变了。他差点说出:夫妻之间都靠不住。又想到沈菲一直瞒着自己,心中不快。沈菲说:他绝对可靠。小峰阴阳怪气地说:是啊,你们当年是恋人嘛。沈菲说:谁是恋人啊!你别胡说八道。小峰说:我看他现在对你还有意思,你还有机会啊。沈菲生气了,说:顾晓峰你有聊没聊啊?小峰这才不说话。

不久,沈菲真的通过李明宇把钱全都转了出来。沈菲感慨,说国内现在的这些人啊,真是个个都能通天。小峰在旁纠正:有钱人。但是他的心里反而不踏实了。结果有一天,他看见桌上沈菲电脑的邮箱打开着,竟然偷偷查看了沈菲的邮件。偷看的时候很紧张,心里一直不踏实。没看两眼就退了出来。但他看见沈菲的信箱里有无数封邮件,大都是学校以及同行之间的电邮,谈的多是校内的行政杂事和论文、会议等科学内容,很少有个人邮件。沈菲其实是一个孤僻的人,不太喜欢与人交往。回到自己的书房,小峰又想起在研究所时,每天都有许许多多所里的邮件,那时候很烦。而现在他的邮箱里的邮件已经很少了。他甚至有些羡慕沈菲的邮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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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还很小时,沈菲就开始让她学习钢琴,请了最好的老师。女儿学得不上心,她并不喜欢弹钢琴。沈菲倒也不督促,只要练练琴就可以了。小峰一直陪伴着女儿,督促她练琴。他虽然倒并不想自己的女儿将来成为钢琴家,但他希望女儿能弹奏得出类拔萃,让人惊叹。他总爱想象,在某个晚会上,女儿的出现惊艳四座,一举一动都成为众人瞩目的中心。小菲上学后,有一天却提出不想再弹钢琴了。这时,小峰倒是可以接受,那就依着女儿呗。可沈菲却不答应。她强迫小菲必须学琴。沈菲大发脾气,用尽各种方法,试图强迫女儿就范。现在,她是这个家庭的主宰。但这时,顾小菲就显示出她即将是一个很有个性的女孩子。她拒绝哪怕再碰一下那台该死的钢琴。和沈菲对抗,甚至离家出走。沈菲最后也只能依了她。此后,母女之间在许许多多的事情上都保持着或明或暗的张力。小峰则始终是有些溺爱女儿的。他和女儿从小亲密无间。他有更多的时间陪伴女儿,也更下功夫。从很小小峰就每天给女儿读书,只读中文。然后,教女儿写中文。本来以为教女儿写中文会很难,但小峰很快就发现女儿拥有文学天赋。她学得很容易,写中文作文,中文日记,中文信件。而小菲还很小时竟然就开始用中文写小说。父女俩终生保持着通信,开始是小峰为了培养女儿书写中文的能力,后来这成为两个人的某种特别的联系,是心灵与情感间的特别通道,隐秘的侧支循环。谈不上秘密,但它是特别的,甚至是无法被其它任何方式所替代的。即便有时两人都在家里,也会写EMAIL。而沈菲还没评上副教授呢,更加痛斥美国的歧视,并发誓这辈子要做到教授。于是,天天拼搏,日以继夜。因为,离它已经很近了,仿佛咫尺之遥。所以,家就顾不上了。小峰有时觉得何必呢,就为了个副教授,就是院士也没必要。有时,又羡慕沈菲,活的充实。而女儿对文字有一种痴情。还很小的时候,女儿还会把想说的话写在纸片上贴在父母卧室的门上,有时是家里别的地方,因为,有时她的那些字条并不是写给自己父母的啊!那是写给她的可能是幻想中的人或者外星人,小动物,小伙伴,神仙,精灵,小妖怪,anyway,的。小峰还带着女儿去学过一段时间的绘画。女儿开始很喜欢,但后来就又丢在了一边。可是在中学有一天女儿突然疯狂地爱上了摄影。结果有一天,在女儿的生日小峰送给她一台昂贵的徕卡旁轴相机。小峰知道女儿想长大后当一名作家,写小说。但这可让小峰犯了愁,虽然在美国生活这么多年已经成为美国人,但小峰仍然重理轻文,相信学好数理化今后不会饿肚子,文学有什么用呢?而且未来还会有谁有耐心去阅读文字。同时,让小峰不放心的还有女儿的性格过于敏感。作为一名作家这当然是一种天赋,但在生活里,小峰担心女儿今后会受伤害。可她的执拗又像谁呢?她对文学的痴情,让小峰想起年少时的自己。那时,自己一心梦想成为一名科学家,然后,一直奋斗了那么多年,吃过多少苦,忍受过多少孤独。他这才发现自己曾经就是和女儿一样的执拗啊!这么多年过去了。现在,看着女儿仍然拥有梦想,小峰又是欣慰又是隐隐的一丝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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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在健康成长着。孩子长的真快啊!

沈菲曾半真半假对小峰抱怨,说女儿亲他不亲她。小峰美滋滋地说,这就是因为女儿长得像你而不像我啊。的确,小菲长得像沈菲。沈菲问为什么?小峰说,这是心理学上的原理。因为,你们一个人长得像另一个人,但你老了,小菲很年轻,你是母亲,有权威;她是女儿,有青春。因此,在潜意识里,你们有一种敌意,把对方视作威胁。如果小菲长得像我,那么你们就会越看越喜欢。沈菲问这是什么原理啊?小峰笑了,说:就是瞎扯呢。心理学还不都是胡掰的事儿。我在开玩笑呢。但沈菲说:不,我觉得你说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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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秀在一天晚上,流下了眼泪。她想到了文斌。老伴儿去世时,还念念不忘,想抱个孙子,孙女儿也好啊,老两口可没有什么重男轻女的思想。那时儿子和媳妇的年龄都已经很大。老人们着急,但也没有办法。文彬走时是带着遗憾和牵挂的,这一点文秀是知道的。而现在,孙女儿出生了。文秀多想抱一抱自己的亲孙女。可是,美国那么远。

小峰想让妈妈来带孩子,可沈菲说,她年纪太大了,会累坏身体的。而且,也会把孩子宠坏。小峰不再说什么了。沈菲让他给妈妈汇了一笔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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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文彬去世之后,文秀依然乐观,更加乐观了。她想要活下去,而且越老越要活出滋味,活出精彩。

文彬在世时觉得他们这一代人是不幸的。时代不停变幻,他们身如浮萍,又赶上了急风暴雨。生活像一出戏。临到老了,快退休了,文秀却赶上国企改制,下岗了。而什么养老社保,开始是遥不可及,然后,是昙花一现的幸福,接着就越看越像一个骗局,想起来让人浑身不安。但文彬的一生,不敢怒也不敢言。就是敢言,又能到哪里去言呢。

但文秀不这么看。她更加积极。跟着伟大领袖,她学会了辩证地看待问题:凡事总有积极的一面,重要的是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也就是不能怨世界,只能靠自己。把坏事变成好事。所以,所有的坏事都可以说是好事,干坏事也就是干好事。最早的那些个体户成了万元户,多数人认为那些人都不是好人,很多是从大狱里出来的无业人员;但文秀认为这些人敢想敢干。她也想干个体户,但那时不敢辞职出来闯,也还是觉得有些丢人。后来,万元户不行啦,又兴起炒股一夜暴富的杨百万、李百万……。这回文秀果断拿出了自己一生多半的积蓄去炒股。股市飙升,她一下子就发了,失眠了好几天。可是,随着股市一跌,她的钱转眼之间又全没了。她可是真的傻眼了,从来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感觉真像是一场梦啊。但她辛苦一生的积蓄去哪啦?谁拿走了她的钱呢?那么多钱总要有个去处啊。可是文秀咬着牙仍然不认输。股市咱想不明白,现在下岗了,她也学着报纸上的说法说这不是失业,是再就业。现在机会反而来了。你看,坏事变成好事。过去不敢干,现在,终于可以再创辉煌。报纸上到处都是这样的例子:一个人下岗后,奋发图强,反倒发家致富了。多么美好的生活啊!文秀不笨,也肯吃苦,身体又好,几年下来,奇迹却没有发生。总的来说下岗,并不是一条致富的途径,它多半只是使生活更加艰难,有时是彻底毁灭,但是你在报纸、新闻里永远也看不到。那里总是充满阳光,全是正能量啊!文秀一下老了。身体也大不如从前。

但她还有一个争气的儿子。小峰一直是文秀的骄傲。现在,更是见到谁都要讲自己的儿子。别的老人孩子赚了钱,就会披金戴银地摆显。文秀不。她也带首饰,但不想弄得像个暴发户,却买了一架钢琴。这在同伴中,简直是老来疯了,别人大都用嘲笑的口吻来谈这件事,但文秀不在乎,仍然乐呵呵的。现在,叫朋友来家里,她可以弹上两下,反正钢琴怎么弹都不难听。弹弹琴,大家聚在一起唱唱老歌,生活也有了一点诗意。文秀觉得他们这一辈子吃过那么多苦,但并不乏快乐,可是,缺的就是一点点地诗意,就是所谓的高雅吧,或者说格调,品味。她说不好,但总之过去折腾一辈子就是为了个活着,但现在弹弹琴却和过去一辈子做过的所有的事情都不一样。后来文秀还买了iPhone,学会了用微信,并帮儿子拉生意。周围很多人的孩子都生小孩儿,都要从国外买奶粉。儿子给他寄来化妆品,她也用用试试。现在她用儿子寄来的小纸巾洗脸。她不知道那个东西叫什么,但每次洗脸时,感觉的就是个幸福。

 

                                                    *

来到美国不久后的一天,吴敏的丈夫带她出来买啤酒。吴敏第一次看到了美国的酒庄,和中国卖酒的地方很不一样。她问自己的丈夫这里有没有Absinthe,老公没有听懂,她就把这个单词拼了出来。她的丈夫很惊讶。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词,可是他在国外已经生活了这么多年了啊。他问吴敏这是什么酒,吴敏告诉他是苦艾酒。他去柜台一问,果真有这种酒。在回来的路上,丈夫仍然感到奇怪,他问吴敏是怎么知道这种酒的,吴敏没有回答他。他这才忽然记起吴敏的前夫是开酒吧的,后悔自己刚刚问出的这个问题。他想自己太不关心妻子了。他对吴敏的前夫知之甚少,连叫什么名字都不知道,是吴敏很少对他谈论她的这个前夫。但是他却总爱对吴敏讲自己的前妻。当然是第一任啦。对于第二任很少谈,谈时咬牙切齿,但假装心情平和,往事如烟。谈第一任时是具有追忆往昔和坦白交代的双重性质的。事无巨细。可是吴敏从来没有主动向他问起过他的前妻的事情啊!后来他才发现自己其实不应该对吴敏讲这些,更不应该讲这么多。但他总是控制不住。谈时伤感大于快乐,但内心是温馨的。所以,他总觉得吴敏听了内心也是温馨的。有时他会想吴敏不谈她的前夫是因为她的心中仍然还爱着他,而他有时也会在心里把吴敏和他的第一任妻子相比较,或者说他也是时常会想起她。他和她,现在是他和她生活中的一部分。晚饭后在工作前,他先google了一下,在wikipedia里找到了absinthe的详细的介绍。睡觉前,他兴奋地跑进吴敏的屋子,是站在门边,(因为他起居不规律,而吴敏经常失眠,所以两个人是分开睡的,)告诉吴敏,苦艾酒中含有侧柏酮,它的结构和四氢大麻酚的结构相似。他问吴敏是否知道四氢大麻酚,然后就自顾自地解释下去,说那就是大麻的有效成分啊!当年这项研究发表在《Nature》上,随后苦艾酒就在欧洲被当做致幻剂禁止了。直到很久以后才证实absinthe和其它的烈性酒没有什么不同,所以现在又解禁了。当年很多大艺术家都喜欢这种酒,很多著名的画家都画过关于苦艾酒的画,海明威还发明了一种用苦艾酒调制的鸡尾酒,名字就叫:Death in the Afternoon,死在午后。另一种更有趣的是“猴子腺体” ,The Monkey Gland。这个名字是来自于Serge Voronoff医生。Voronoff发明了将猩猩的睾丸切片移植到人类身上的外科手术,用来返老还童。当时风靡欧洲。据说,Voronoff养殖了2000只黑猩猩,可仍然供不应求。不知道他们把那些猩猩太监怎么样了?难道他们把猩猩公公一直养着?然后,他解释,“猴子腺体”里并没有猴子的腺体,它是用橙汁,石榴糖浆和苦艾酒调制的。不知道为什么要叫“猴子腺体”这时,他突然记起了说,可惜刚才已经刷牙了,要不然咱们现在可以一起喝两杯。

第二天,他就飞去加州开会了。晚上吴敏一个人坐在客厅的沙发里,倒了一杯苦艾酒,独自饮用。酒是绿色的,她没有兑水,苦艾酒,la fée verte ,la muse。Absinthe makes the tart grow fonder。

刚到美国,吴敏还不能适应,感觉孤独,无聊。有一天,她和丈夫去买车。她想给他买一辆宝马。丈夫的脸一下红了,说他来美国开的第一辆车就是一辆二手的Toyota,这么多年了他开的车,新车旧车,都是Toyota。他是一个科学家,他不喜欢开个宝马车后面挂上一串6和8的车牌子。吴敏那天自己买了一辆银灰色的宝马跑车。她在国内小雨给她买的就是这样的车,小雨自己开的也是宝马。有一天,她报名参加了一个英语的语言课程。在这个英语班里,她遇到了一个人。这便是她一生中的第二件不可思议的奇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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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 悄悄话 追风的孩子

很多年以前,
一个小男孩,
跑过城市的街道,
跑进一条曲折的巷子,
跑在夏天夜晚
空旷的小广场上。
他在追一阵风,
想抓住她。
但他看不见,
风的容颜,
也抓不住她。
很多年以前,
那个追风的孩子,
仍然奔跑在我的心间。



2016/0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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