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鹃盛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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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块红烧肉引发的严重事件

(2024-03-11 07:31:34) 下一个

那天,几个朋友聊天,谈论起美食之香,清香、淡香、浓香、麻香、辣香、鲜香,不亦乐乎。一位朋友说咸也香甜也香,总有单调之嫌。唯有红烧肉的香具有层次感,一口下去,香味层层叠叠波浪般慢慢涌来,席卷味蕾满口生香,浓郁醇厚的化也化不开。待咽下去后许久,依旧唇齿留香,余味缭绕。并且很为我惋惜,竟然错过世间第一美味。

朋友间的调侃,轻松逗乐。但却令我想起一件非常不轻松的往事。一件因一块红烧肉引发的严重事件。

那是很多年前的大学校园,记得天气已经非常暖和了,应该是晚春或初夏时节,因为很多男生端着饭碗聚集在宿舍楼前的柳树下吃饭聊天。我和同宿舍的女孩子们打好午饭从食堂出来,正穿过马路往宿舍楼走。突然学校大喇叭里正在播放的音乐被打断,插播了一条学校的处分决定。被处分的学生竟然是老实敦厚的同班李同学,受处分的原因则是违反国家民族政策。

一下子,同学间炸了锅。议论纷纷。原来同班另一位王同学是回族,不吃猪肉。而与其同宿舍的李同学绝不相信居然有人会不喜欢红烧肉。一天午饭期间,趁王同学不注意之际在其碗里偷偷放了一块红烧肉,想要查证究竟。王同学看见红烧肉直接甩掉饭盒,愤而离校回家。其父越过学校直接告到了省宗教事务委员会,省宗教委员会即刻通报了省教委,再由省教委转给学校处理,为此李同学受到记大过处分。

记得当初我们宿舍的几个女孩子都站在李同学一边,纷纷谴责王同学小题大做,至于嘛,一块红烧竟然大动干戈,不惜毁掉一个同窗的前程,不值得交往。我虽笨口拙舌不擅言辞,但是在心里也千百次的腹诽王同学大可不必如此,私下沟通即可。因为我也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但凡菜里混了一星半点肉碎,挑拣出来扔掉即可,何必如此兴师动众。

又过了一些时日,有传言说李同学与王同学向来不和。而且一直以猪肉挑衅王同学,只是从前皆以言语冒犯,诸如筷子上夹一块猪肉,在王同学眼前一边晃荡,一边诱惑:“吃一块嘛,你真的不吃吗?可香了!不吃太亏了!据说你们都是人前不吃人后偷吃的,别装了!” 诸如此类。王同学也已多次义正词严地抗议过。而此次李同学不顾王同学的强烈反对,乘其不备直接将红烧肉放进碗里。知道事件真相后,同学们都认为李同学屡屡挑衅所作所为确实过分,受处分也实属咎由自取。

自从红烧肉事件以后,王同学与同学们的关系渐渐疏远,基本不再参加班里的任何活动。每天独来独往,形单影只。王同学个头很大,有点驼背,走路一晃一晃。特别喜欢也善于起外号的莉还为王同学起了外号“大的萝卜”。同学四年,我几乎未与王同学有过任何交谈,此时想起这次事件,对于王同学的印象,除了红烧肉事件,就是其独自行走在校园的孤单背影。

一块香喷喷的红烧肉,竟然使同宿舍的两个同学反目成仇,一个受了全班甚至全校绝无仅有的记大过处分,一个孤单度过大学的青春时光。红烧肉不可谓不香,而由此触发的事件和后果亦不可谓不严重。

常言道,汝之蜜糖彼之砒霜,人和人的差别可谓天渊之别。世界之大,无奇不有,人之百态,众彩纷呈。视红烧肉为人间第一美味的朋友,一定觉得我另类奇葩,怎可以对红烧肉无动于衷?而那位执着地热爱着红烧肉的李同学,又怎能理解为了坚守文化传统视一块红烧肉为莫大侮辱的王同学?当初最令人费解的是看起来人畜无害老实本分的李同学,却如此的具有攻击性,一而再再而三地屡屡攻击冒犯王同学。可见肉眼所见的外貌与品行差之千里,深藏于人心深处的人性之恶又是如此的黑暗可怕。

光阴如水,三十几载春秋倏忽而过。当年十几岁的风华少年想必鬓染白霜,不知李同学是否记得当年强行抛过去的那块红烧肉,是否反思过自己的年少无知和粗暴无礼?也不知王同学是否全然放下那次伤害,是否早已原谅了李同学的年少轻狂?离别故土多年,与王同学和李同学再无联系,惟愿他们多年以后兄弟依旧,相逢一笑免了恩仇。

(04222023刊登于世界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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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保护隐私,博文中人名,年代,地点皆有出入,事件真实。无意冒犯他人,只是个人对于此事的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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