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朝大海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 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而我只愿面朝大海 春暖花开
正文

在那遥远的地方(7-8)

(2011-01-11 09:39:45) 下一个

7.哥哥

我们这辈堂兄弟姊妹共十七人,自家姊妹四人。长兄爱好文学,性情闲散,宅第仁厚;嫂子是哥哥的同窗同学,性格开朗、不拘小节,与我们关系融洽。儿子皮肤黑,同学起了个“黑蛋”的绰号。但他性情善良,年节里总是舍不得杀买来的鸡鸭鱼。大姐二姐和我都是中文系的毕业生,今均已成家立业,儿女绕膝。大姐夫高高瘦瘦的,是名医生,中药配得颇有一点儿门道,病人吃了都夸有效,也是家人、亲戚的保健大夫,大小疾病、开药打针都找他去。他们的女儿,大眼睛小嘴巴,漂亮极了,只是前些年身体单薄,大家戏称“林妹妹”。二姐夫是我们中学同届同学,天生一头卷发,做事周全仔细,大家托事给他,均有“你办事,我放心”的同感。也善饮,为人热情豪爽,常是门庭若市,大家戏称他家是“驻省城办事处”。儿子虎头虎脑,胆大机灵,正是天不怕地不怕的年龄。长兄遵循了“父母在儿不远游”的古训,与父母生活在一处,我们则“嫁鸡随鸡,嫁狗随狗”,与夫婿一起散居各地。

哥哥大我六岁,是家里的长子也是唯一的男孩。小时候,父亲常年在城里工作,只有年关才能见到他。母亲是老师,为了奶奶的缘故——她一直不肯进城,说舍不得老家——就在村里的小学任教。我们家没有地,吃的是商品粮,按说是不会太穷的。然而,因为没有分家,合着伯父他们,大大小小也有十几口人,再加上家里红白喜事、生病住院不断,日子非常紧张。记事起,我们就在帮家人干活。依着年龄的大小,我们姊妹仨负责拾柴、扫树叶、给猪打草,哥哥得挑水、喂牛、割草、拾粪、背土,稍长一点就得跟大人往几里外的地里背粪,或割麦、背麦,或挖洋芋、背洋芋,跑遍了山里的沟沟坎坎。每次干活,他总是抢先干完了自己的分内,然后帮我们。他是我们的依靠和保护神,只要看到他笑了,我们便放了心。其实那时候,他也是个孩子。奶奶去世全家进城时,他不过才十五岁。然而,他是长子,义不容辞。

照顾我们,是他的首要责任。那时候,哥哥正是好玩的年龄,三个不懂事又难缠的妹妹,是他最大的麻烦。尤其是我,不像姐姐她们那么安静,年龄最小胆最大,天不怕地不怕,最容易出事。每每想溜出去玩的时候,他先得想方设法摆脱我们的纠缠。然而,三个姑娘六只眼,哪那么容易逃脱。即带了我们,就不敢掉以轻心,哪怕是在平坦的麦场里,跟十几个男孩玩打仗,也会在麦垛里先挖个窝,慌称是司令部,把我们安排在那里守电话,然后才杀杀打打的去玩,还时不时回来看一下,汇报战况。带我们出坡后,他若想玩时,总把我们安排在安全的地方,然后,他才去玩。记得有一次干完了活,他把我们安排在路上坐下休息,自己和一个最要好的侄子玩打仗,比赛从山坡上往下滚。前几次都在我们的欢呼中稳稳地停在崖边,谁知最后一次没刹住,咕咚一声掉下山崖。我们吓得哇哇大哭,大声喊他。半天没有动静,大侄子战战兢兢地探头一看,只见他头朝下脚朝上被一块大石头卡在崖下的沟口,再往下就是乱石堆。那次,他摔断了左肩的锁骨。

当然,更多时候的受伤,是为了满足我们的要求。一般而言,二月的杏花三月的桃,五六月满山的野花,他总会采了来插在我们的发梢。秋天的草莓、黑莓、野杏、山桃、酸梨、黄芪、党参,总会满足我们贪婪的馋嘴。一年秋天,出坡的路上看到一颗山桃,高高地长在半崖上,结满了核桃大的果子,朝阳的一枝最粗,果子已经黄了,阳光下分外诱人。姐姐们赖着不走了,非要吃桃。他比划了一下高度,用一把镰刀卡在土中挂住身体,用另一把镰刀一下一下剜出一个踏脚的小窝,踩稳右脚,再剜一个窝,踩左脚,就这样左一窝右一窝,慢慢接近了桃树。看到他的手抓住了朝阳的桃枝,她们欢呼起来。就在这时,只听得的一声,连人带桃跌了下来:原来,发黄的桃子不是因为成熟,而是因为断枝。从下面仰望,是看不到断痕的。那些年,诸如此类的事情,数不胜数。

哥哥是调皮的,也是刚强的,诸如割了手、摔了腿、扭了脚、跌了头、划了脸之类的事,从来不哭。那次摔断了锁骨,还咬着牙把一背篓柴禾背回了家。然而,他是多情的。印象中,见他哭过三次,都是为情。第一次是奶奶去世。那天正是腊月八,奶奶卧床不到三日,神智非常清楚,他怕吵了奶奶,便与堂兄弟姊妹出去玩,等回来的时候,奶奶已经去了。他后悔自己没能守住奶奶,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第二次已是多年后的六月,全家迁进城里,他因为根底差、更因为根本没学过英语的缘故正在复读,与大姐同时过了预选,准备高考,我和二姐也面临初中毕业。那时,爸爸住院了,最初怀疑是胃癌。我们惊得不知所措。手术前,四个人背着父母私下里商量,都要争着留在家里照顾父亲。哥哥说,若真的是癌,那么,他留下照顾父亲,大姐去读大学,二姐不必考中专,我也一定要上高中。我们仨不同意,他扭过头大声说:我是老大,我说了算!转身的刹那,我看见他哭了,眼泪静静地流下来。第三次便是我出国临行前,他随着家人亲戚在车站送我。上大学,读硕士,工作,再读博士,我在家的日子屈指可数,婚后只在家过了一个年,便要远涉重洋。心里难舍难分,面上拼命不流露出来。所有的人都嘱咐过了,哥哥也嘱咐过了。然而,就在车启动的瞬间,他忽然跑到窗前,大声说:记着:中国,鲜红的太阳永不落!’”那是我们儿时最喜欢唱的一支歌。他的眼泪在车离开的刹那奔涌而出,模糊在我的泪眼里。

然而,哥哥也是开朗的,并且热衷文学。一直记得小时候的一个情景:夕阳西下,山峰涂上了金色的边,一重一重的往天边延伸,越来越淡。哥哥背着背兜走在前面,仿佛罩着一个光圈,蒿草从背篓里长长地斜伸出来,一步一摇,他在唱:西玛雅拉山哎......”他的嗓音高亢,嘹亮,随着黄昏的风飘向远方。那时候,正月里的社火班子、戏台上,都活跃着他的身影。中学里,每到周末,他会吹着口琴,给我们姊妹仨的合唱伴奏。唱歌、跳舞、吹口琴、弹吉他都是他的兴趣,但都比不上写作,他所有的零花钱都买了书。那时候,家里并不富裕,一月才有那么一块两块的零花钱,我已经记不得自己的份子化在了哪里,但哥哥的份子都进了一口方正的纸箱,变成了让我眼馋的各种各样的书。那些书是与街头化二分钱租一本的小人书不一样的,厚、大、没有图画而且字小,自己多半读不懂,觉得非常深奥,因而越发的渴望。初中的我总趁他高兴的时候,央求着借出一本两本来解馋。可是,一向慷慨的哥哥在这种时候却非常吝啬。死缠硬磨才借一本,还追着叮嘱不能蹭上饭、滴上油,不能弄破他精心包上的书皮,更不能弄脏书页。而且,还书的时候要谈读后感。我一向是好读书,不求甚解的,总是走马观花的看完,读后感也是坑坑哧哧半天也说不到点子上。哥哥终于生气了,宣布从此不借书给我。于是,自己便琢磨着偷。鲁迅说过偷书不算窃么。那是一个夏日中午,趁哥哥午睡的时候,我偷偷打开了他的纸箱,心里打着鼓,手心汗浸浸的,以最快的速度摸了一本,揣在怀里溜开。躲到阳台的阴影里,拿出来一看,书名是《爱的艺术》,作者是一个外国人。我很失望——那时候,最讨厌读外国人写的书了,人名怪模怪样,说话也别别扭扭。想拿回去换又怕发觉,勉强翻了几页,再也读不下去了,就那样捧着书迷迷糊糊睡了过去。醒来的时候,手里的书不见了,只有哥哥瞪着眼瞧着我。呐呐的想辩白几句,终于也没说出声。还是哥哥先开了口,说那不是我该读的书。我必须上了大学才可以读。然后,不声不响地递给我一本别的书。

高中时候哥哥开始投稿,写的散文诗歌开始发表,我们也在他的带动下,搞了一伙同学办起了班报,自己写作、编辑、设计、刻板、印刷,那真是一段忙碌而难忘的日子。后来,上大学的哥哥经常带着高中的我们参加他们的文学集会。记得那些炎热的晚上,在他的笔友家,听他们一遍又一遍如歌似哭的朗诵:

“我要做远方的忠诚的儿子
和物质的短暂的情人
和所有以梦为马的诗人一样
我不得不和烈士和小丑走在同一道路上......

“给每一条河每一座山取一个温暖的名字
陌生人,我也为你祝福
愿你有一个灿烂的前程
愿你有情人终成眷属
愿你在尘世获得幸福
我也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

就这样,在哥哥的熏陶下,阅读成了我最喜爱的课外活动。这个习惯延续至今,并且促使我以后选择了文学专业。我也果真上了大学才再次翻阅《爱的艺术》,也才知道了和他们当年一样年轻的海子。当然,这都是后话。

我上大学的时候,哥哥工作了,成家了。他说他要过以诗为歌,边走边唱的一生。十几年来,他果然执着于自己的选择,以梦为马,无怨无悔。

8.尾声


养儿方知父母恩,诚哉!就在女儿出生、我坐月子的时候,心里越发地思念亲人和家乡,夜夜梦回故土,也才有了用文字记录的冲动。简略地叙述自己所见、所闻、所感,聊以传达对亲人的热爱。其意不过是为了怀念和追溯——怀念我曾经历的生活,追溯一条根。我只想让我的孩子记住,我们的根在中国,在秦岭末梢的一个角落。那里生活着我们的亲人,也长眠着我们的祖先。也借此告诉我的孩子:家,就是父母和亲人居住的地方,是心中不舍不弃的依托和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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