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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应立法规范卖淫和官员世袭制度

(2010-04-03 16:50:30) 下一个
前几天在一涉外五星级酒店等人,站在门口望风景,见一白衣少妇,水灵灵的。周围没有熟人,处于道德失控状态的本君子,顿时两眼发直欲火中烧。突然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少妇向我迎面走来,脸上带着高贵的笑容,恍忽间我想起了上辈子在离恨天外被我用雨露滋润过的绛珠仙草……少妇走到我面前,莺声燕语地问:“先生,要人陪么……”%¥#……MD,眼前这个美丽新世界,瞬间崩溃个稀里哗啦。

  本人不嫖娼,不是舍不得钱,更不是因为我很正人君子,虽然我真的很正人君子。对于女人,我比较喜欢勾引的过程。这就好比钓鱼爱好者认为自己钓的鱼比市场上的鱼味道更鲜美一样。虽然我不嫖娼,但我其实并不讨厌娼妓,更不会觉得她们肮脏,都是为了生存罢了。对中国文武两个国妓:余秋雨和张召忠,我也是这个态度。哲学家说:存在的事情肯定有它一定的道理。应嫖客之需,产生了妓女;应政客之需,产生了张召忠和余秋雨。这和“应丧心病狂者之需所以有了城管”是同样的道理。
  
  从前,有那么一部分中国人,不信邪,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怎么拧劲怎么来,享受倒行逆施,扬言其乐无穷。就好比磨刀霍霍向天鹅的赖蛤蟆,为自己的行为定义说:人定胜天。事实证明,不顾自然规律和社会规律的结果,那是注定要失败滴。当初,秋雨含泪泣告的时候,一些有良知的网民主张把他啐死。我是坚决反对网民这样做的。一个屎尿横陈的茅厕,注定苍蝇飞舞。不清屎尿只打苍蝇,只会越打越多。这就叫违反规律,注定会失败。不信你瞧,秋雨先生在网民的暴啐之下,越活越精神,听说又出书了,哭的哇哇的。
  
  据传说,贪污受贿行为在中国曾经被明令禁止过。比如大冥朝,最先枪毙了刘青山、张子善和朱亮祖,不久又枪毙了吏部侍郎郭桓。这些,都是开朝元老级的人物,我记得当年的大领导姓猪,叫猪原脏。猪原脏的反腐行动最终以失败告终,这很正常,因为这种做法违反了集权政体之下必然无官不贪、无贪不官的客观规律。所以,自猪以后的领导人,开始总终经验教训,对贪官,改杀为护,制定了一系列保护措施。比如潜规则制度,比如灰色收入制度,比如将贪污重罪演绎为巨款财产来源不明之轻罪的制度,比如法律介入之前先由妓委双龟以消灭证据尽量保护其他同谋的制度。这些措施经实践检验,相当成功。肯定能成功,因为它顺应了客观规律。
  
  裂宁说过:“我们向来光明磊落,我们从不掩盖我们是天使之真相。”所以,在总结成功经验的同时,也应当清醒地承认,完美的工作中尚有不足。比如扫黄打非工作。打黄很多年了,结果呢,星级酒店兼营养鸡场,成了公开的秘密,涉外酒店门外更是野鸡成团,经常搞的外国人抱头鼠窜。虽然野鸡飞舞体现了生态环境的改观,却意味着扫黄工作的负胜利。嗯,不是“失败”,是“负胜利”。亦如不能说“倒退”,而应叫“负增长”;不能提“克服困服”,而要说“敢于胜利”。为什么会出现这种负胜利的情况呢?我模仿专家学者用脚后跟思考了一下,得出结论说:因为这措施违背了客观规律,如同反贪一样。既然反对已成徒劳,那还不如像对待贪墨那样,立法予以规范。
  
  其实,立法规范卖淫行为,已不存在技术上和思想上的障碍。只需变个说法,一切就都顺理成章。比如说吧,我们曾大骂资本家黑心肠生孩子没屁眼。但是,把“资本家”改名叫“企业家”之后,就都红心肠有屁眼了。不但有了屁眼,还当了委员,年年去国会代人民行举手之劳。以前看电视剧,两人谈恋爱能谈一百多集,都到九十九集了,一拉手还脸红呢。而现在,男女见面超过两小时,男人如果不主动脱裤子,女人都得跟你急:“哥们你有没有搞错,大家都这么忙!”因此,出现了一词:闪婚。婚都可以闪,友为什么不能闪?男女朋友酒店开房不犯法,这就为卖淫合法化提供了依据。啥为朋友?非得在电视上演一百集才能叫朋友么?为什么一见面就不能是朋友? “我们的朋友遍天下,遍布欧美亚非拉。”——没见面的人都能成为朋友,见了面了就更是朋友。所以,只需把“卖淫嫖娼”定义为“闪友”,就齐了活了。
  
  说完了卖淫,再说官员世袭罔替制度。中国有民谚说: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这是有科学道理的。虽然历代农民起义,不乏穷人翻身做皇帝的故事,但那顶多算基因突变,和老母猪生大象差不多。在一般情况下,每朝的第一代领导一般比较反感“出身名门”这一词,比如猪原肮,丫那出身第一不名门,老娘是个做酱油的,所以他肯定咯应死家庭出身了。但是,到了第二代第三代,情势开始变更。领导羞于提及做酱油的老娘,但领导的儿子孙子却可以大腹便便地说:“我家先祖当年闹革命的时候……”那嘴脸,依稀自己刚从战场上凯旋,好像他家先祖要从革命家那代算起,以前做酱油的那些人,都是树上的猴子,算不得祖宗。名门,即意味着优秀的基因。卵子有多雷人,儿子就有多雷人。这些都是经实践证明了的。比如南平的雷书记,不但本人优秀,还为社会和人民贡献了一个更优秀的儿子,二十多就当了团市委副书记,写论文都不用亲自动手,随手一抄就一大堆。更了不起的是,人家清华还没毕业就走上了领导岗位。记得那句相声台词么:这孩子命苦啊,还没出生老娘就去世了。
  
  有网民质疑,为什么小雷副书记没毕业就走上领导岗位。我觉得,这样的网民纯属胡搅蛮缠。反正早晚都要走上领导岗位,毕不毕业又有什么关系?明显的吹毛求疵嘛。这就好比,反正他老娘早晚会死的,死在他出生十年后,和死在他出生前,有什么本质的不同?真的存在不同么?组织部门答:“经我们审查,这孩子的确是他母亲亲自生的,虽然他母亲死于孩子出生十年前。至于具体情况,我不方便透露,要开会研究。”
  
  中国人自古就有举贤不避亲的说法。只要内心光明磊落,只要心系人民,只要一心一意为人民服务,为什么不可以大力提拔自己的儿子?答:当然可以。另外,众所周知,为人民服务是有风险的,有时甚至是可以说是冒死。我给你们提几个人:王怀忠、郑筱萸、姜人杰、魏光前……等等等等,哪一个不是意外牺牲在为人民服务的战场上?除去这些牺牲的,还有更多革命先烈蹲在监狱里玩铁窗烈火,比如田凤山、比如韩贵芝……数不胜数。一入娼门深似海,自从踏进官场,谁敢保证自己哪天不被枪毙或注射死亡?试想,一官员冒死把自己的儿子扶上领导岗位,甘愿承担断子绝孙的巨大风险,这是多么无私而博大的无产阶级胸怀啊,我深情地说。试问那些质疑雷书记的网民们,你们还有没有良心啊?别折腾啦,再折腾,万一又惹得余秋雨先生出来含泪泣告,那可咋整啊。
  
  最后,我总结说,法律不是万能的,道德当然更不是万能的,在很多时候,法律要与道德齐头并进、准确定位、主动融入,整合优势、外延拓展、合理布局、内涵深化、互动联动、统筹协调、突出三个三、坚持六个九、落实发展观。具体到雷书记这件事上,不但要呼吁网民提高道德水平,更应当及时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把世袭制和准世袭制法律化、规范化,不要让雷书记这样的英难母亲流血又流泪。今儿个我就先写这些吧,临表泣零,不知所云,以俟夫观人风者得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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