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弓尒 (热门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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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 当年的 地主富农 鸣一冤 :】

(2015-04-01 19:52:58) 下一个
阶级社会 有阶级 有贫富,
划成份 是按解放前的所有来划分的,具体,不表。

,,,,

一位挚友 下乡当年 告我一事:

一个地主的儿子 不几岁(不超过10岁)拔了地里一棵白萝卜, 被人发现了,后来 队里 罚了他家 5圆 rmb。
69年,5块钱,对一个农民,一天一个棒劳力 10分,就是毛把钱, 5块, 一个大数字了! 几乎是一个来月的全部所得 啊!

朋友告诉我, 不平, 同感!

 批评 声讨都可以, 罚5分,半日工,说的过去,
罚2毛5,也许可以认可,50毛, 太过分,欺负人,而且 欺人过甚!

难怪风水轮流转,阶级翻来覆去,,,,,

量变到质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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