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扯扯名字的事吧

(2008-01-12 07:39:06) 下一个
不知道大家对自己的名字满意不满意?
先说说中文名字吧。我得冲父母鞠个躬,感谢两位老人家没有赶迭音字的时髦,否则当我古来稀的年岁还得被人叫做莉莉、晶晶、燕燕什么的,我会非常非常不自在的;但是他们还是赶了另一个时髦,我的名字是单字。看在上帝的份上,难道他们不知道大人物的姓名都是三个字吗?毛泽东、周恩来,到现在的胡锦涛,温家宝。即使是章子怡也比巩俐气势强啊,更不用说范冰冰、李冰冰等人了。看来还是亲爱的爹妈了解我的本质,也没打算拔个苗助个长什么的。感谢他们!原汁原味的人生才是最BH的人生。
传说名字也可以代表气运,假如第一个字不好,那么第二个字还可以搬回一城。由此看来,我的名字还是跟莉莉、晶晶、燕燕差不多,那就是一字定终身,别无选择。不过这也许就是命吧。
我倒是留意过起单字的由来,据说是为了反传统,和倡导现代节奏。但是好像没起什么大作用嘛。至少对我如此。说起鄙人的性格,就象下雪天走路,脖子乃至上半身向前探得老远老远,而双脚还是慢工出细活地蹭半步算半步。我的好友形容那很有些日本小媳妇的架势,而我反驳:不是小媳妇,是活跃于思维、谨慎于行事,或者说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杂交。
再上溯到我祖父祖母之前,起名字是件分量很重的事情。家谱中已预先留出中间的字,那代表着传承,还有五行的变化。起出的名字不仅讲究命理,还要念得响亮,写起来漂亮。但凡读过书的人家,即使是不能入家谱的女孩儿们,也很少用红、娟什么的搪塞。当然还要符合身份。《红楼梦》里贾府四小姐,名字虽然落了春的俗套,但是加上元迎探惜的限定,悲则辈矣,叫起来还是主子的气派;她们的贴身大丫头,抱琴、司棋、侍书和入画,多么新颖的名字,可再新颖听上去也是个丫鬟。
联系到网上的ID,或者说马甲。许多人说网络的魅力在于没人知道你是谁。我觉得这结论太过草率。即使是海德博士,他白天的压抑也预示着夜晚的疯狂。所以我是不大相信网上是LM,网下是贞神的论调的。更何况语言是门艺术,看不见真人,却更能透露出你的心思和品行。仿佛油漆刷得越重,木头的纹路越清晰。所谓真的假不了,假的也真不了。
此外,叫冰儿的未必是位肌肤透亮、灵气逼人的妙龄少女,但马甲的主人肯定希望自己是,或者能让对方感觉她是,但是这能哄得了谁?除了筋麻就是肉麻。我还见过一件夏雪的马甲,抱怨自己在工作上遭遇不公,我忍不住劝她先换个ID。六月飞雪不是没有,一旦有了那肯定是冤情;况且还没六月呢,却先做了小媳妇,那不是盼着飞雪到吗?所以即使是个ID,也别太贪图虚实间的对立,个性固然个性,但不是每个人能应付这冲突。
该说说英文名字了。我的第一个英文名字是外教起的。不是我不想为自己做主,主要是我觉得外教更懂得英语文化,就象我们中国人最了解什么叫入定,什么又叫梦醒。我不希望自己长个梦醒样,却被叫成入定。结果他老人家替我相了相面,一张嘴我就眼前一黑:Alice!难道我长得象Alice?在我贫乏的想象中,Alice不是位头发卷卷、脸蛋鼓鼓的小姑娘,就是位腰身丰腴、眼神世故的老太太。可我哪位也不是。但是这个名字还是跟随了我好几年,直到2001年。
2001年发生了很多事情,我怀念它。申奥成功;911;多哈入世。而这一年,我又有了一个新的英文名字——Margaret,不幸还是鬼子起的,外加一帮假洋鬼子附和:很像耶。看来我又变成了Margaret的模样,虽然现在我也不明白Margaret该长成什么样?看来对一个人的评价包括自我认知,他人看法,以及人生定位。既然自我认知与他人看法之间的距离要比神六飞过的路还要漫长和遥远,那么我还是寄希望于未来吧,终有一天我会认识到自己是个什么样。
在我开始叫Margaret的那年冬天,北京下了一场小雪。雪小到无法在地面长存,溶化后又迅速冻成了冰面。转眼间所有的交通要道都成了停车场。我急着奔赴某酒家,因为那里有场FB。食堂的饭菜没法吃,估计不少人能理解:量管够,可你就是怎么也吃不饱,因为实在咽不下。于是FB有了必要,古人有云: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筵。但在那个雪夜简直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任务。我每打一次电话,那帮LM就如此汇报:“Margaret啊,我们又吃完了一盘×××。”到了后来,我只好回答:“您还是告诉我还剩下点什么吧。”
最后当什么也没剩下,只能转身回家的时候,已经时近午夜。车抛锚在路上,人则象企鹅一样摇摇地走着。在这样一个时刻,无尽的冰冷,无尽的黑暗,家却在10几公里开外,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走到。但就是这样,你还是要想办法走下去。因为那里亮着一盏灯,每向前一步就接近它一分,接近它的光,接近它的热。
这是无从选择下的选择,不放弃选择,你的生活就永远有翻盘的机会。命改不了,还有运;运改不了,还有人生。这个人生是唯一归你拥有的。得到和失去都是暂时的欢愉和不幸,它们转瞬就化作云烟,成为人生的一部分。王小波曾经说过,很多人忘了他们还有这么个东西,所以一个个跟丢了魂似的。
千万不要忘记啊!哈哈。

BTW:其实这篇扯淡的名字该叫《千万不要忘记》,要知道这个名字是有来历的。我大表哥活跃的年代是看内部片的年代,据传他和死党在烈日下穿越四城八县就是为了看场内部片。结果某天,他们一连赶了三个场子,内容是反特,形式是国产纪录片,安全级别嘛,露天电影院放映的那种,而名字都叫《千万不要忘记》。可想而知,当几位气迷心第三次钻进电影院却发现还是《千万不要忘记》的时候,那神情一定是可歌可泣得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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