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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赦免的法則

(2006-05-22 23:22:37) 下一个
 
經  節:你既藐視我,娶了赫人烏利亞的妻為妻,所以刀劍必永不離開你的家。(撒母耳記下十二章10節)

 

神饒恕我們的罪,其必要的條件是甚麼?答案是悔改。但就算是悔改,也無法保證你能夠挪去罪。這些罪的後果常提醒我們那可怕、毀滅的罪性。大衛的色慾、淫亂、劫奪和謀殺的重罪,得到神的赦免。神完全赦免他,並且完全挪去他的罪(詩篇一○三:12)。然而,神並沒有挪走他的痛苦,他還是得承受罪惡的後果。大衛淫亂所生的孩子得重病死了(撒母耳記下十二:14);大衛的兒子暗嫩玷污自己的妹子她瑪(撒母耳記下十三:14);大衛的兒子押沙龍謀殺暗嫩(撒母耳記下十三:28~29);押沙龍結民謀王位(撒母耳記下十五章)。在大衛的餘生,他的王國與家庭充滿了暴力,雖然大衛知道自己的罪已被赦免,但終其餘生,還是得擔負起自己所犯之罪的痛苦後果。假設在你悔改的那一刻,神會除去你每個罪惡的後果,那你是太一廂情願了。別以為每次你一為自己的罪行痛悔,神就會讓所有的事情恢復原狀。祂不見得如此行。有些罪是根源於個性上的弱點,如淫亂罪等。因著你的悔改,神會立即赦免你的罪,但要建立一個人的德行,得花上更多的時間。你的品格是神對你下一步作為的決定因素,與饒恕無關。我們既然清楚不順服的可怕下場,讓我們竭力避免犯罪,並且「存心忍耐,奔那擺在我們前頭的路程」(希伯來書十二:1下)。

轉載自《每日經歷神》道聲出版社   版權所有,蒙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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