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蠓蟲和駱駝

(2005-11-26 07:01:55) 下一个

 

經文:

「你們這瞎眼領路的,蠓蟲你們就濾出來,駱駝你們倒吞下去。」(马太福音23章24節)

  

   在猶太人的意念中,這圖畫是很清楚明白的,在利未律法下,蠓蟲和駱駝在禮儀上都被視為不潔。明顯的,避免吞下駱駝比吞下蠓蟲更容易。(通常,在你吞下一隻駱駝前你會留意到!)

   蠓蟲是一件更難對付的事,你要花工夫避免牠們,因這種小蟲到處都是。比方,造酒時沒有冰箱,沒有過濾系統,要用腳在敞開的釀酒大桶裡踩壓葡萄,大量的「不潔」之物進入酒裡。法利賽人仍然假裝他們可以避開任何不潔的侵犯,他們透過他的牙齒來篩澽葡萄酒,然後用手指撿出小蟲。耶穌向他們挑戰的問題,他們不會不明白它的意思。「你們難以置信地把大量精力放在少有影響的事上(薄荷、芹菜和茴香),卻吞下駱駝(不道德、不義、撒謊、假冒為善)。你們顛倒了屬靈的價值。」

  這問題對今日的我們有何意義呢?我們卻是再三地看到顛倒屬靈價值的事情在教會中相當活躍著。許多在教會長大的基督徒被教導:絕不可讓酒沾你的唇,絕不可玩牌(即使『西洋棋」也不可),絕不可跳舞,絕不可看電影,絕不可吸煙。避免一些不良行為事實上是很好的,但如果那些外表同樣「清潔」的人,內心卻充滿了苦毒、憤怒和惡意又如何呢?

  在我成長的教會裡,我們非常小心地監督外表行為,小心地篩除那些「邪惡」行為如打保齡球等。我一直認為是不可思議,為何保齡球是邪惡的,而當一個枯乾老舊而又陰鬱的基督徒,就可被接受?男人留長頭髮,被認為是註定下地獄的記號,但惡意說長道短卻沒有關係。簡言之,我們反把宗教外表行為視為很嚴重--即使它看來是荒謬可笑的。


摘錄自《屬靈誤用》,中主出版,蒙允刊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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