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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中没有美国黑奴才能赞颂华盛顿

(2010-05-05 05:31:24) 下一个
心中没有美国黑奴才能赞颂华盛顿


张三一言


杨光先生发表了〈法国《人权宣言》的缺陷——及其与美国《权利法案》的比较〉一文。文章按照杨先生的观点对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权利法案》作了详尽的评论。我认同其中很多观点,从杨先生的文章获益良多。但是由於杨先生对宪政效用的偏好和对权利理想的偏恶,所以,出现了一些我认为是偏颇的观点。我这篇东西就是对我认为是偏颇的观点提出我的看法。

杨先生在陈述法国《人权宣言》,美国《权利法案》与传统的关系中,字里行间明显地褒美贬法;给人以好美恶法之感。人们可以用所提供的事实和理论,并用类似逻辑,只要把褒贬用词对换,就会给人以好法恶美之感。我的意思是想说,用褒贬词可以加强文章感染力(即对认同你观点的人增加信服力,对反对你观点的人则增加抗拒力),但不会给文章增添理论力量。要增加理论力量,要做的是作为理据的事实不偏、无误,符合常识和逻辑,等等。


[一]、心中没有美国黑奴才能赞颂华盛顿

基於历史进程决定,法国重理念,美国重效用。就法美历史看,法国理念并不是排斥寻求可予运用的程式,而是为理念寻求效用;美国也不是排斥理念下的纯求效用,其效用也是为理念服务的。在这样的背景下,用价值判断去审视两者优劣∶即法国《人权宣言》是“注定只是可望而不可即的哲学原则”,美国《权利法案》是“在政治上可操作、司法上可诉讼的最高法律”,是否妥当?

法国革命条件下产生的理念,对传统进行革命,会对王权、等级特权、宗教权威乃至一切既有的权威造成灾难,但对底层民众来说,则是相反。起码,倘若美国建国时取《人权宣言》理念,美国黑人就会少受约100年的奴隶悲惨生活(独立日, 1776年7月4日大陆会议在费城正式通过《独立宣言》,到南北战争1865年5月26日,南军全数投降,战事宣告结束∶共89年)──遗憾地问∶约100年间的奴隶悲惨生活在这些评论者心中有多少分量?准确地问是∶在他们心中有没有美国黑奴的存在?

以上情况对我来说,有两个启示。一个启示是,自身是传统既得利益者,或是思想意识上认同既得利益者,就会赞赏保留维护传统,贬抑、反对、否定革命(革新)。若是一个既存传统中被剥夺利益者,或思想意识上认同被剥夺利益者,就会贬保守赞革命或革新。现在一些盛赞保守传统的自由主义者,对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等评价,有一个不言而明的、确信无疑的前提预设∶底层民众,特别是奴隶不是人;他们的意愿和利益完全不在这些自由主义者评价时要考虑范的围内。所以,一些自由知识分子著力避讳的是保守传统和革新传统各自给种种色色的人带来的是甚麽後果?(请注意我说的是人,是不分贵贱主奴的应有平等权利的人。这个预设很困难,因为有人不同意这个预设,他们不承认贵族、上层社会精英与底层人,尤其是奴隶的权利是等价的;更甚的是根本就不把他们当作人来考虑,所以,他们奋力把底层、奴隶的权利诉求扣上毛泽东共产党阶级分析阶级斗争、民粹主义、刁民、暴民┅等帽子而消灭它,也就是消灭我作的预设。)我要求人们关注的是∶每一个具体的人,他们在这两种对传统的取态和结果中会得到甚麽?对一部分在传统中是既得权益阶层(阶级)来说,例如美国的华盛顿们,保留传统(当然包括保留奴隶制)是利益最大化的优选。保留传统对美国黑人来说则是现状最大化的保留∶继续当奴隶。

底层革命者考虑的是底层包括奴隶的命运、意愿、利益。正基於此,几千年来稳占话语霸权的传统保守者对革命声音特别刺耳和反感。反革命、反民粹、反暴民、反刁民之声所以如此强劲且历久不衰,理由就在此。

第一个启示可以这样总结∶心中没有美国黑奴才能赞颂华盛顿。把这句话抽象化就是∶赞扬保守主义的自由主义知识精英都或多或少忽视草根,甚至是反草根。

历史上,不论在政治权力(或影响政治权力)、财富、知识、说话权利┅都被知识精英垄断。草根民众只有在特定情况下才会被当作利用的工具,工具用完後就弃之如敝屣。知识精英漠视、鄙视、无视民众是“理所当然”的事。只是历史的发展,知识普及化,特别是有了高效低成本的网路後,草根民众才获得了一些发言权。这些权利空间还会不断和迅速发展。这一草根发言权,让这类知识精英耿耿於怀、恨恨在心。

第二个启示是,不幸中之大幸是保守自由主义者的华盛顿们的继承者林肯们,用暴力革命压倒了华盛顿们的另一继承者南方奴隶主们。基於这一历史偶然,遂令革命者容纳和支持传统保守者;又基於传统的保守者和革命者之相融的林肯自由主义传统成强势,把自由和权利从华盛顿时的一部分男人扩充到全部成年男人和女人。其成果就是今自由民主宪政政治成为民主制度。这一启示告诉我们,把保守与革命对立起来既不符合正史事实,也对自由民主本身有害无益。革命与保守都有好有坏,应各取长补短,而不是以人之短拒人千里。

因为上面对华盛顿作了一些批评,这可能刺痛一些华盛顿的“凡是”们的神经,所以要补充说一下。说了华盛顿之过错,是不是要否定他呢?华盛顿功比过大。功就像杨先生所说的坚持(一小部分人)自由并有效实现自由。更大的功劳是华盛顿没有设下自由扩展的障碍,相反,他的自由效用适用於扩展自由,一直扩展到所有成年人。今天有一个自由世界,华盛顿居首功。

杨先生有一个注解∶【注∶其实这是一个不能自圆其说的病句(指“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既然“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又何须特别宣布之,更何须外力保障之?这岂不与宣布“人们生来就有且始终都有呼吸空气的权利”一样无聊吗?】张三一言注上注。这个理论极之自恰。我打工一个月,领了工资入袋,於是我说∶袋里的钱是我的,而且始终是我的。有人要来抢、偷我的钱,所以我还要说∶要力保我的袋里钱不失。“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当自由平等已经被人剥夺後,就有必要用外力保障之。对於“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有人作了一些有效的证明工作,我认为也可以是人们的信仰选择∶不经证明而采用的“公理”。由之,可以说普适价值有两个层次。一是,人们不经证明而采用的“公理”。这和人们相信“人是自私的”、“人有同情心”、“有神”等等类似。当你把它当作公理时,在认同这一公理的人中,它就成为共识,说它普适价值也可以。例如,自由民主等等是相信自由民主等人的普世价值,专制极权独裁者不会是认同的。另一个是,有些普适价值可以作出有效证明,由不得你信不信也得接受。例如罗尔斯的正义等。


[二]、革命中死亡和在反革命中民众单向驯服死亡

反革命自由主义改良派有一个反革命常青招牌话题∶革命死人,革命死人多。杨先生也不例外,提出“不惜对昔日的高贵等级、特权人物施以残酷的镇压、无情的杀戮和肆意的剥夺。”

根据美国社会学家、政治学家查理斯•蒂利提供的资料∶“在大革命的十年(1789——1799)中,法国在那个时期对外战争的死亡人数在12万人左右。即一年死了1.2万人。杨先生自己说∶“法国人民对旧制度下的身份等级、阶级歧视、特权待遇早已深恶痛绝,不堪忍受,这是大革命之所以爆发的首要根源。”这就应该思考一下∶在这种不堪的景导致中下层人非自然死亡到底是多於还是少1.2万人?这里没有可参考数字。那麽,就拿一个可比较的数字来看看吧。

共产党专政五六十年里受伤害、死亡近亿,其中人祸造成的大饥荒死三千万,都不是因革命死亡而是在没有革命,应该说是反革命条件下死亡。(以下是资料引用,并作了一些条改)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间第二次国共内战,大陆教科书记载,解放军一共消灭国民党军队807万人(这个“消灭”应该包括死伤数,就作最高可能的折半计,死亡人数是404万,共产党和别人打仗自己人是不会死的;共产党用的是人海战术,作最保守的估计最少也应该有404万。合计还是807万人),平民估计死亡300万人,合计还是1千100万人。我作个假设。合理的假设是∶在共产党占权後,再兴起一个反共革命战争,同样合计死1千100万人。有了这个数字後,就可以与不革命期间非正常死亡人数作个比较了∶革命与不革命或反革命死亡人数比=1:3;若连受伤害也计算进去,则是1:10。一些自由主义改良派就是不敢正视这些现实数字。还有呢,今天,共产党政权在反革命条件下,每年官方处决5千到1万2千人,高於其它世界各国的处决人数总和(《改变人心的民主精神∶Larry Diamond谈中国威权体制转型的可能路径》)。六四绝不能算是革命,只能算是改良到不能再改良,但邓小平要杀二十万保稳定。可见不革命或反革命的改良照样要死很多人;比革命还要死更多人。

有一个极重要的事实值得人们特别注意∶在极权社会,非革命、反革命条件下是单向死亡∶只死民众不死统治集团中人。革命,既死革命者,也死反革命统治者。就是说,在极权下坚持改良和反对革命的功效是∶在保全统治者安全前提下,劝导百姓驯服地去死。所以,在极权下非革命、反革命,不但不道德,还反道德。老百姓被迫害不许反抗,只能驯从地去死,是不正义反正义;不管它是原始正义还是现代化正义。

20100505

杨光先生的〈法国《人权宣言》的缺陷——及其与美国《权利法案》的比较〉一文太长。没有附在这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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