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吾生也有牙,而雉也无牙,以有牙碎无牙,耶~!但是要记得刷牙,否则会有蛀牙,蛀牙导致无牙,无牙则置身碎于有牙之险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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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同:杨佳案的悖论

(2008-08-03 17:23:11) 下一个
来源:http://news.epochtimes.com/gb/8/7/30/n2209225.htm   【大纪元7月30日讯】上海警方现在最后悔的,恐怕就是当初没有在案发现场直接击毙杨佳了。如果当时就击毙了案犯,哪会有今天的麻烦?至少不会有律师介入,不会有公开的审判,也不会有媒体的追根问底了。   近十几年来,中国发生过不少起恶性的暴力杀人案,破案后,案犯的作案动机和理由媒体大致能理出个头绪,或恶意报复,或心理变态,或黑社会的亡命之徒,总之人们还能够理解。唯独杨佳案除非被刻意掩盖,至今没有任何能够让人理解作案动机。案发初期,有媒体试图在杨佳的父母离异上做文章,暗示他可能因此有心理疾患,不过单亲家庭长大的孩子成千上万,和杀人实在没有任何联系。媒体的寻找真是很厉害,结果证明了杨佳很小就具有强烈的公德意识,对父亲随手扔在马路上的烟头他会捡起来扔进垃圾筒,对母亲不走人行道也很不满,就是在游戏中,也“从不作弊耍赖”。网民们甚至搜索出了杨佳的博客,笔者仔细读过之后,没有看到一点反社会的痕舻,相反,他想的是“社交,约会,认真交往,交友”,他很享受徒步远足的疲劳感;作为一个单身青年,他也想“结交美女”。一句话,他很正常。然而他的经历中确实与警察有关:前年他去山西旅游,在火车站无端被警察打断门牙,经向公安部投诉,获得赔偿3万元。   杨佳被审讯时已经说出了他的动机:“有些委屈如果要一辈子背在身上,那我宁愿犯法。任何事情,你要给我一个说法,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这个委屈是不是确实存在,杨佳的律师谢有明在听完杨佳的陈述后表示:“自己完全可以理解。”我想这已经说明了问题。   其实,审判的结果如何对杨佳已经不重要,他不是去上海讨说法的,而是以一死去给说法的。然而杨佳是否能够得到公平的审判,对中国社会很重要。   案情目前疑点太多:杨佳案发前多次向上海公安局和公安部投诉,他投诉的文本为何不予公开?杨佳被留置派出所的6个小时内究竟发生了什么,警方只公布了几分钟的街头录音,录音显示杨佳虽态度强硬,却并非无理取闹。杨佳的母亲案发后突然失踪,北京的亲人都找不到,可上海的律师却可以轻易获得他母亲的授权,这些都正常吗?   笔者的经验里,从来没有见过对这样一个严重的袭警案犯,公众给予了如此强烈的同情,甚至给杨佳的行为以完全正面的评价,著名教授邓正来着文,称以美国宪法衡量,“杨佳杀警是在实现他的自卫权!”   这是正常的社会心理吗?如果正常,证明这个社会的警察系统已彻底丧失公的信任,非法却合乎正义;如果不正常,那么将一个没有任何前科的良民逼上暴力之途的原因又是什么呢?这是一个难解的悖论。笔者谨希望,对杨佳的审判不至于再加深这种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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