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洁的婚姻 蒙福的家庭

你们各人都当爱妻子,如同爱自己一样。妻子也当敬重她的丈夫。-弗 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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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离婚与教会因应之道(郭颜上琉师母)

(2011-07-21 06:56:00) 下一个

“离婚”在近年来的西方社会,已是非常普遍的现象,就连基督徒的离婚率,也逐渐在攀升中。随着社会对离婚越来越“包容”,当事者从过去比较“低调”的态度,转为“昂首”地面对。

对於这样越来越开放的风气,基督徒有不同的立场。有些人坚持,基督徒应严守圣经教导,不离婚,教会也可不让离过婚的信徒参与重要服事,以免绊倒其他人。有些人则主张,以恩典的角度来看待离婚一事,接纳离过婚的基督徒,让其享有与一般信徒相同的权利。还有人认为,要看离婚者当初离婚的原因为何┅┅

笔者全职事奉20多年,发现想离婚的夫妻,各有不同的故事,有些令人非常愤慨,有些让人感到极为不舍。

归纳放弃婚姻的原因,通常以配偶外遇事件居多,其次是夫妻间有过多的积怨没有解决;长时间得不到配偶尊重,付出的心血不被珍惜;配偶假冒伪善,在教会像天使,在家里像魔鬼;夫妻在灵性丶个性丶价值观丶处事方法丶文化方面差异太大;沟通困难;财务问题;夫妻角色无法协调;性生活不能配合;姻亲介入过多;配偶对家庭没有责任感;夫妻一方有恶习,或人格丶精神方面异常,有暴力倾向等。

基督徒可以离婚吗?当夫妻双方或某一方,感到在婚姻中精神受虐丶身体受苦丶灵性受磨,且已到达不能忍受的地步时,难道还不能离婚吗?夫妻关系有名无实,两人形同陌路,或配偶已有外遇,这种情形会比离婚好吗?

圣经怎么说?

基督徒的婚姻与非信徒的婚姻有何不同?为何不能像世人一般“潇洒”,合则聚,不合则离?或是随性来个包二奶丶一夜情?为何还如此守旧古板?

基督徒与世人的确有别,因为基督徒是神从世界呼召出来的人,是属神的子民,行事为人不仅受国家法律的约束,更以神所吩咐的为依据。因此,讨论基督徒的婚姻,就必须回到圣经,去看神起初设立婚姻的目的。

耶稣曾引用《创世记》1∶27丶2∶24,说明神对婚姻的心意(《太》19∶4-5),以回应法利赛人的诘难。耶稣指出,婚姻使夫妻不再是两个人,乃是一体了。“一体”除了有合一的意思之外,也有“同负一轭”之意。耶稣强调“神所配合的,人不可分开”(《可》10∶6-9;《太》19∶4-6),婚姻乃是神圣的,一生的。

耶稣认为,摩西之所以容许以色列人休妻,是因为以色列人心硬(《太》19∶7-9)。“心硬”是指人不顾神的吩咐,也包括对配偶的无情与狠心。摩西是为了保障当时被离弃妻子的权利,而作出权宜之计──在犹太人的文化里面,只有丈夫可以休掉妻子。“休书”是当时公认的一种合法文件,若被休的妻子没有拿到休书,则不能再嫁,她的生活可能因此产生困难。摩西准许以色列人给休书,是出於不得已的,因为有些人已“心硬”,就算摩西不同意,也会执意休妻。

旧约时代有过大规模的离婚行动,发生在以色列人被掳归回的时候。文士以斯拉带领以色列人,为娶外邦女子而向神认罪,并以离婚来保持信仰和种族的圣洁丶纯正(《拉》10章)。

新约中,使徒保罗也教导信徒,不要和非信徒结婚(《林後》6∶14-17)。但若信徒已有未信主的配偶,也不可离弃;若未信主的配偶非要离去不可,则让对方离去;信主的基督徒应努力活出美好的见证,来影响未信主的配偶(《林前》7∶12-17)。

离婚前十问

基督徒也会软弱与失败,会有无情与卑劣的时候,甚至做出基督徒不该做的事。当夫妻一方硬着心,任凭自己的情欲作主,不愿顺从圣灵,必使得配偶受尽苦楚。若这位长期受苦的配偶因自身的限度而承受不住时,很可能就会“选择离婚”,也有可能“被离婚”。

不管是什麽原因,当离婚可能发生时,夫妻双方都当放慢脚步,至少问自己以下10个问题∶

1. 自己对此局面,是否也有责任?

2. 自己是否也有自义的倾向,认为一切问题都出在对方身上?

3. 是否认为自己是唯一的牺牲者,完全忘记或否定对方长年的付出?

4. 自己心中是否充满了恨,并拒绝接触沟通?

5. 自己是否心硬,完全不再给对方机会?

6. 在这过程中,自己是否已尽力运用各样资源(教会丶医院丶戒毒所丶戒酒中心丶社会福利机构等),想尽各种办法改善丶挽回?

7. 有否寻求专业婚姻辅导,或有经验的牧者协助?

8. 自己是否已履行婚姻誓约的内容,“无论贫贱富贵,健康疾病┅┅都要爱对方,与他厮守一生”?

9. 是否在这件事上敬畏主,让主作主?

10. 若自己有错,是否已真心悔改,不再继续犯错,对神丶对配偶良心无亏?

当想离婚的双方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愿意谦卑的逐一反省以上这些问题,说不定还会出现不一样的想法和决定。

终生盟约式

有基督徒婚姻学者认为,有一些特殊状况,虽与犯奸淫无关,但仍应接纳受苦的当事人离婚,如∶家庭暴力,性虐待,配偶有同性恋行为,遭恶意遗弃,对方罹患足以危害家人安全的精神疾病等。但离婚之後,不应再嫁或娶,否则就是犯奸淫。这是根据耶稣所说∶“我告诉你们,凡休妻另娶的,若不是为淫乱的缘故,就是犯奸淫了。有人娶那被休的妇人,也是犯奸淫了 ”(《太》19∶9)。

不论如何,神对於他子民的婚姻生活,自始至终都不曾降低过标准。根据圣经的记载,神的确是厌恶人离婚和以暴力对待配偶(《玛》2∶16),他希望人能藉婚姻享福,互相帮助,一夫一妻,得敬虔的後裔,相依相偎到白头。

然而自从人类犯罪之後,人与神丶人与他人之间,出现了难以跨越的鸿沟。“离”成为人的本能,“合”才是真难。世界上再没有完美的婚姻,夫妻之间的爱成了有条件的,“利”也成了维持婚姻关系的重要因素。夫妻之间出现不信任丶抱怨劳苦丶操控对方丶推卸责任丶耍诡诈丶用暴力等问题。

基督徒婚姻的特别之处,乃是有神作证婚人。基督徒的婚姻是盟约的,是终生的,是神圣的,也象徵基督与教会的关系。夫妻唯有敬畏基督,让他在婚姻中居首位,让耶稣成为夫妻间的桥梁,天天支取神的爱,倚靠主的赦罪恩典,并顺服圣灵的引导,遵行神的话,两人才可能有舍己的爱以及彼此的顺服,有认罪和宽恕的力量。如此,夫妻才可能长久真正的“合”。

什麽时候基督徒夫妻与神的关系有了阻塞,他们彼此的关系也会出现困难,身丶心想“分离”的情形就会产生。而夫妻关系有障碍时,也会影响与神的关系,使祷告受阻,所献上的不被悦纳(《彼前》3∶7;《玛》2∶13)。可见,“与神的关系”对基督徒的婚姻影响重大。

教会因应之道

圣经《提摩太後书》3∶1-3说∶“你该知道,末世必有危险的日子来到。因为那时人要专顾自己丶贪爱钱财┅┅忘恩负义丶心不圣洁丶无亲情丶不解怨┅┅性情凶暴丶不爱良善┅┅有敬虔的外貌,却背了敬虔的实意┅┅”这段经文所描述的人,也包括基督徒,因此,未来不论是社会或教会的离婚率,恐怕只会越来越高。

教会面对日益严重的婚姻问题,应多方将合乎圣经的婚姻观教导信徒,并提供婚前教育与婚姻辅导,鼓励信徒阅读基督徒婚姻成长书籍,建立夫妻团契或小组,彼此扶持,减少落入试探或有难处时求助无门的困境。

当有基督徒在教会中分享自己的婚姻内幕时,听到的人应学习保密,不要在当事人未同意之下,使之成为大家“关心代祷”的对象,更不要以专家的姿态介入(除非受过婚姻辅导训练),或三天两头提供自己的经验,给予“诊断”和“处方”,让当事人不胜其烦。笔者认为,弟兄姊妹面对想离婚的夫妻,不论劝合或劝离,恐怕都不恰当,他们需要的不是建议,而是被了解。毕竟,要面对未来生活的,是当事者本身,只有他们才有资格作决定。

教会牧者因忙於讲道丶聚会和例行的会议等,对於问题严重的夫妻,多采取教导劝戒的方式,但通常帮助不大;有时牧者因心力不足而转介专业婚姻辅导,这虽然也是处理此问题的好方法,但一般来说,专业辅导的收费并不便宜,且需要花较长的时间,除非当事人还想与配偶复合,否则动力不大。

教会对此棘手问题,除了消极的善後之外,应更加积极地做好预防工作,栽培灵性和婚姻生活方面较成熟的夫妻,外送神学院进修或请专家前来教会内训练,使他们在婚姻辅导方面具备一定的能力,可以在未来适时协助其他有需要的家庭,让教会成为落实真理丶家庭成为遵行神旨意的地方。当然,不可否认的,即使教会做好这方面的准备,总还是会有“心硬”的人,因此,离婚的悲剧并不会停止发生。

有人离婚後,可能选择离开原来的教会──也许是不希望被过度关心,不想触景伤情,或担心在教会中不被接纳,还有时候是索性将自己封闭起来,寻求平静的生活,等待伤痛复原。

这时,他们周边的基督徒,应接纳他们的反应,给他们时间和空间,不批评丶论断或轻视,更不可代替神定罪。应多为他们祷告。当他们愿意敞开分享时,要用心倾听,耐心陪伴,并引介合适的辅导,协助他们走出伤痛和罪疚感,重建生活。

教会若能为这一小群弟兄姊妹成立适合他们的小组或团契,并由受过训练的同工在其中负责带领,让愿意的离婚者可以自由参加,如此对他们的灵性和生活成长会很有帮助。

每一对基督徒夫妻的婚姻状况都不同,而每个基督徒身心灵能承受的压力和痛苦的程度也不一样,有些基督徒可以忍受的,另一些基督徒并不能接受。无论如何,神希望他的儿女,能倚靠他的恩典来面对婚姻生活的种种难题。当人尽了自己的本分调整丶改变,并寻求他人的帮助之後,仍然无法挽回,笔者认为,他或她至少可以拥有无亏的良心,也不会有遗憾!

作者来自台湾,曾在《海外神学院》任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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