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谷雄风

有所思,有所感,从历史的时空中来,再回到历史的时空中去。
个人资料
正文

民国粤人留学澳洲档案(九):增城吴玉堂

(2012-01-21 22:14:39) 下一个


民国粤人留学澳洲档案
():增城吴玉堂
 

    同样都是父辈在澳大利亚,自己本身是来自增城县的小留学生,有些人并不是如前述之陈炳尧那般幸运,而结局却比较悲惨,令人扼腕。吴玉堂便是其中之一。
   吴玉堂(护照上的英文名字是Ng Yook Tong),生于1913108日,其出生地是广东省增城县雅瑶村。
    像其他许许多多当年奔赴澳大利亚的小留学生一样,吴玉堂的出生颇具典型性。吴玉堂的父亲叫吴焯俊
(可能因发音相近,后来的中国外交人员在办理吴玉堂护照申请时,将其名字写成“吴卓进”。此盖因根据广府话发音,难以辨清之故也),于1892年离别家人,从南粤之地飘洋过海去到澳洲,用广东话说,就是到那里讨生活。光阴荏苒,一转眼多年过去。期间他可能回过中国老家,用其在新金山所赚之积蓄,娶妻生子。这个时间大约是在1900年之后的头一二年。也可能就是在这次回国省亲的过程中,已进入中年的吴焯俊,在家乡遇到了一位姓黄的女子。这位女子是在澳大利亚出生和长大的华人女儿,英文名叫Louisa,在其14岁时就被她的家人送回中国生活。为此,经人从中介绍撮合,二人结为夫妇。通常来说,当时这些在外打拼多年略有些积蓄从澳大利亚回来的华侨,在其回国一二年的时间里,所要做的事情,就是娶妻生子。这项传宗接代的任务完成后,就会重返澳洲,继续打拼。实际上,当年去其它国家的华侨华工,其回国探亲,也基本上是遵循这一套程序。吴焯俊也不例外。可能就在其长子生下来后,吴焯俊就回澳洲了。一转眼,又是十年过去,直到民国初年,即1910年代初,他才又得以返乡省亲。在澳大利亚独自打拼了二十多年、已经年近50岁的吴焯俊,这次返乡后不久,又让黄氏为其生下次子吴玉堂。之后,吴焯俊再留下妻子和儿子,自己再返回澳洲讨生活,以便养家糊口。


地图右边沙浦镇上方,即为雅瑶村。
    根据档案,吴玉堂来澳的途径,可能与前述的几位小留学生不一样。
1924319日,11岁的吴玉堂在父亲和母亲 的陪同下,一起从香港乘坐“岭南”号(根据船名来判断,可能是属于香港太古轮船公司行走澳港线之班轮),抵达雪梨(悉尼)
    档案中未有提及吴母,可能与吴母乃澳大利亚联邦成立(1901)之前进入澳大利亚或在此出生之人士,拥有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毋须检查便放行。但吴玉堂没有护照,就麻烦了。从档案记录来判断,吴玉堂抵达悉尼的当天,其父吴焯俊遂通过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为其子申请护照。
    显然,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积极回应,当天就受理了吴焯俊提出的申请。这个时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还是魏子京。吴焯俊以每年提供50镑之膏火作为学费之担保,希望该馆尽快为其子吴玉堂在澳读书签发护照。根据要求,吴焯俊于319日吴玉堂抵达悉尼的当天,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供其子的照片;中国总领事馆于416日通过了吴焯俊的申请,护照号码是405/S/24,吴焯俊当日签名确认。


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受理吴焯俊为其子吴玉堂留学在澳大利亚提出的护照申请。


吴焯俊向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提供的其子吴玉堂正面和侧面照片。


吴玉堂正面和侧面照片背后的签名。
    与此同时,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也为吴玉堂之留学向新南威尔士州海关提出签证申请。192444日,吴玉堂之签证获得通过。
    也许是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在受理吴玉堂护照申请时,写明其留学之地点是雪梨,欲就读之学校是皇冠街公立学校(Crown Street Public School),因此,过了二个月,移民局便致函新南威尔士州海关,以确认其是否已经注册入读上述学校。确实,吴玉堂进入澳大利亚之后,就立即入读上述学校,一切表现还算中规中矩。但仅仅过了几个月,从该年8月底之后,他就离开了这间学校。由此,移民局、海关和警察局都行动起来,对他一通好找。
    实际上,事情很简单,是吴焯俊将吴玉堂给带走了。
    其实,吴焯俊并不是住在雪梨,而是住在位于距雪梨西北约350公里之外的一个叫做惠灵顿(Wellington)的小镇上。从行政范围来说,该镇归属位于新州中部之大埠德宝(Dubbo)市管辖。与当时许许多多在澳讨生活的华人一样,吴焯俊在惠灵顿镇也经营一家果蔬店。因此,他不可能让儿子远离自己,在自己无法照看到雪梨继续读书;虽然,在雪梨他有朋友可以作为其子的监护人,但认真比较起来,还是极不方便。于是,19248月底,吴焯俊来到皇冠街公立学校,对其子之老师说,要把他带到乡下去。对于这一要求,老师认为合情合理,表示没有问题。就这样,吴玉堂跟着父亲来到了新州这个小镇。

图上的红点,即为惠灵顿在新南威尔士州的位置。


惠灵顿镇的位置放大图。
    最后,德宝市警察局于该年11月中向上面报告,找到了吴玉堂。实际上。吴焯俊早在825日便在德宝市公立小学为其子注册,吴玉堂也随之转入该校读书。据该校校长报告,这个中国来的小男孩很守校规,学习成绩也不错。此后,吴玉堂就一直在该校读下去;学校每年的报告,都显示该生品学兼优。此时,他为自己取了个普通的英文名字,叫George
    1929年,吴玉堂从德宝公立小学毕业,回到了他家所在的惠灵顿镇,升入政府设在这个镇子上的惠灵顿公立中学读书。1931年,吴玉堂初中毕业。当时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已经换成了桂植,也像其前任一样,每年向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国土部(后改为内政部)为其申请延期签证。因此,吴玉堂此后继续升入德宝公立高中读书。
    1933年,桂植总领事的后任陈维屏(1932-1936年在任)向澳洲内政部提出申请,谓吴玉堂已经拿到毕业证书,已无心继续向学,希望能获得签证,留在澳大利亚,协助其父亲经营果蔬店,以维持家庭生活。因为在其随母亲来到澳大利亚之后的这十年时间里,因父母生活在一起了,就又给他添了二个妹妹和一个弟弟。而他的父亲,此时因年迈体弱,母亲身体也很不好,他作为家中之长子,必须接替父亲,经营其家族生意,挑起家庭生活的重担。
    为支持他申请签证留下来,德宝市公立中学校长T. G. Clyne 及惠灵顿镇上的医生A. M. Rygate (也是镇子上的太平绅士)分别于1932年底和1933年初,为吴玉堂写了很具说服力的推荐信,以证明这个华人小伙子为人正直、品学兼优,而且家庭情况也确实如此,希望当局批准上述申请,给吴玉堂颁发签证。有鉴于上述支持以及镇子上的警察也为吴玉堂缓颊,认为该青年确实忠诚正直,其家庭生意也确实因该地区上一年遇到的大洪水而深受影响,家庭困难,故内政部于19333月批准时年20岁的吴玉堂留下来协助父亲经营生意。
    由是,吴玉堂年复一年地申请并获得居留签证,惨淡地经营着父亲的生意,同时,在镇子上继续维持着其朝气蓬勃、为人正直热情的形象。实际上,根据镇上警察的报告,吴玉堂此时之行为举止和待人接物,已经与当地人无异,换言之,已经和当地公民无二。
    到了1937年底,吴玉堂以自己父母皆为澳籍公民,弟弟妹妹也都是因在澳出生,自动归化澳籍,自己虽然是在中国出生,但11岁时便依亲来澳,读书做工,已逾13年,循规蹈矩,模范守法,加上父亲高龄体弱,母亲长期患病,弟妹年幼,需要照顾,遂于该年122日,通过律师代理,并填妥所有必须的表格,向内政部提出申请,拟归化为澳籍。同时,为获得更多的支持,他还于129日致函国会议员、时任国防部长的M. Y. C. Thorby先生,表达自己的上述意愿,希望获得他的赞护。


1937129日,吴玉堂写给国防部长的信。看起来,这笔手书很漂亮。
    在吴玉堂等待申请归化澳籍的过程中,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仍一如既往地为其申请延期签证。1938年5月3日,他的签证获得了澳洲政府内政部的批准。可是,就在一个月之后,时年25岁的吴玉堂却意外死亡。根据吴玉堂的妹妹于当年9月写给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骆介子的信函得知,吴玉堂是在626日的那天,于果菜园里干活时,不慎被马踢伤,不治身亡。信中没有说明如何踢伤,估计是被踢伤要害,未能及时救治之故。因为直到此时,吴家里父亲年老无助(时年已经74),母亲多病,弟妹尚小(大妹14岁,小妹11岁,幼弟8),一切都只依赖吴玉堂独立支撑,很有可能是他受伤之时,无人在旁,耽搁了救治。可以说,吴玉堂因意外死亡,其申请归化之事也就不了了之,他最终未能成为澳籍公民。其档案材料中未有提及他的妻子,这一信息似乎可以解释为25岁的吴玉堂当时尚未婚娶。
    吴家生活顿时陷入了困境。在这种情况下,吴家在19389月份求助于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希望其协助向澳大利亚内政部为吴焯俊之长子吴金堂(Ng Kum Tong)申请入境签证,使之前来澳大利亚,支撑起这个家,让其渡过目前之难关。这里没有材料说明吴焯俊何时有这么一个儿子,但根据前述吴焯俊在二十世纪初年回国探亲时与黄氏结婚生育一子的情况看,此即为其长子。当1924年吴焯俊回国将黄氏和吴玉堂带出国到澳洲时,吴金堂死活不肯随行,而是独自闯荡到新西兰。因此,在吴焯俊提出是项申请时,吴金堂实际上并不在中国广东,而是在新西兰的首府惠灵顿(Wellington)[1]。但他何时去的新西兰,在新西兰的情况如何,以及是否在新西兰归化为新籍,皆无从得知。
    吴家在惠灵顿镇上人缘很好。除了中国驻澳大利亚总领事馆正式向澳洲政府内政部提出申请之外,镇上的警察、德高望重之人士、律师等人,都通过各自渠道,经过新南威尔士州海关等机构,支持吴家的申请;到1939年初,甚至镇子上还有人出面组织请愿,并征集了许多人的签名,呼吁内政部顺应民情,让吴家渡过这个难关。这些人还将此事捅到国会议员M. Y. C. Thorby先生,并获得他的同情,由他致函内政部长,希望后者施予援手。
    但是,上述努力全部白费。内政部长于1939511日正式宣布,拒绝了吴家的申请。根据内政部的调查,吴家果蔬店的年营业额在1938年为665镑,净收入为300镑,雇有一个长工,另有一至二名临时工,忙时前来帮手。因此,内政部认为,吴家在当地实际上不缺帮手。以前之所以每年都能给吴玉堂签发居留签证,是因为他本人就在那里,并非从国外申请,情况比较特殊。此外,内政部还掌握一个原则,即像吴家这类店铺的年营业额需达到1000镑以上,方才符合申请标准。
    吴家的情况确实比较特殊,而吴焯俊又在惠灵顿住了二十多年,邻里关系很好,众人深表同情。在得知吴金堂的签证申请被拒绝后,许多惠灵顿镇的居民表示不服,继续向国会议员M. Y. C. Thorby施压,让他过问此事。于是,724日,M. Y. C. Thorby先生再次致函时任内政部长的联邦参议员H. S. Foll,希望他考虑吴家的实际困难以及镇子上居民的请愿,重新审理吴金堂的签证申请。
    再次复核的结果仍然一样,事情并没有改变。内政部长于828日回复,维持原判,拒绝这一申请。理由是,类似的情况很多,如果一旦这个因生活困难就可以申请亲属来澳的签证获得批准,那么,澳洲政府就很难拒绝其他人的申请,这个口不能开。这说明,即使是到了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澳大利亚军队已经开始开赴欧洲参战,澳洲本土的人力资源已显不足的情况下,对于有色人种的入境,仍然设置重重障碍——这显然是“白澳政策”的一个具体体现。
    由于吴金堂的签证申请没有成功,自然对吴家有较大的影响。1939年12月28日,吴焯俊的妻子、重病在身的黄氏也最终撒手人寰,终年59岁。由此可以推算出,黄氏出生于1880年,嫁与吴焯俊时,约为21-22岁。而吴金堂则殁于1982年8月2日,享年79岁。由此推算起来,则吴金堂应该生于1903年,正好是吴焯俊首次回国娶妻之后。



[1] 嘿嘿,这父子俩在不同的国家,所居住的地方名字却是一样。不知是否因父亲住的地方叫做惠灵顿,这儿子去到新西兰后,选择居住的地方也是一样,这样可以使亲情因居住地名相同而得以联系起来并延续。同样的情形,反过来也一样。


[ 打印 ]
阅读 ()评论 (0)
评论
目前还没有任何评论
登录后才可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