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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嘉宏:恐吓百姓,台湾回到戒严时代?

(2020-01-04 08:33:22) 下一个

  中评社高雄1月4日电(作者苏嘉宏)马英九在“总统”任内时曾经说过,不法侵权十之八九来自政府,诚哉斯言!台大政治系苏宏达教授于引据评论“故宫南院”的一年之后,由官署告发(被调查局以违反社维法函送警察局查办)而被所谓的“查水表”。其所违反的法律据报道是社会秩序维护法第一章的“妨害安宁秩序”之第63条第一项第五款:“散布谣言,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若符合该款要件者,法律效果是“处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三万元以下罚锾”。另外,同时根据报载,其他陆续还有多名升斗小民,或转贴“立委”质询影片,或是表达对特定政治人物或党派的喜恶见解等,也在近期纷纷被警察局以“来员登门到府”的方式发出(送达)“通知书”约讯。

  一、不法侵权十之八九来自政府

  “苏宏达教授对‘故宫南院’的引据评论”是否合于法定要件的“散布谣言(假新闻)”,而且还要达到“足以影响公共之安宁者”的程度?有权管辖之警察机关于其“认事用法(先证实该则‘评论’是‘谣言’,还要达到‘足以影响公共安宁的程度’的那种‘谣言’,并且有‘散布’之行为)”之际需先自我阐明,否则不得恣意发动公权力;又,姑先不论其“宪法”层次所保障的言论自由是否应受到“警察审查”,被“评论”的新闻事件或政策其实是一直处于动态发展的时间轴上,“评论”当时的事件在被约讯的时候可能已经成为历史、旧闻或因犯众怒、舆论难容而有所调整最终没有付诸施行等情状而被新的发展所掩盖,“评论”所涉及的内容纵令未成为事实也不应因此被回溯认定为“假新闻”;究竟是“评论”,抑或是“假新闻(真的有一定程度影响之谣言)”是由警察机关来判断、审查?

  二、社维法规范下的观察

以苏宏达教授一年前的评论所涉案情为例,违反社维法者,依该法第31条明文规定:“违反本法行为,逾二个月者,警察机关不得讯问、处罚,并不得移送法院。”然“行为时”系脸书或其他社群媒体、网站上的文字影像自上传、转贴之时,抑或是其言论存在于脸书期间即属“其行为有连续或继续之状态者”,期间之计算改为“自行为终了之日起算”?

  复又,警察机关自有辖区范围的执法限制,警察机关不得逾越辖区范围办社维法案件,依该法第33条规定:“违反本法之案件,由行为地或行为人之住所、居所或所在地之地方法院或其分院或警察机关管辖”,且第35条规定:“警察局及其分局,就该管区域内之违反本法案件有管辖权”,所以目前报载的那些案子的管辖权是怎么回事?真的有“桃园市警察到高雄市凤山区办人”、“台南市民被远从基隆来的警察到他位在台南电器行约谈”的具体事例吗?这是真的吗?如果社群媒体上所轰传者是“假新闻”,却迄无权责机关予以澄清,还是在等着“钓鱼”?

  所以,民众若遇上这种事,应该先守住社维法第63条或其他分则所定“条文的构成要件合致性”、第31条的“警察执法期间限制”和第35条规定的“警察局有无逾越辖区内之管辖权”。身为警察或公务人员,也应谨慎严守行政中立,不要在选举期间被利用,面对这年头维权意识高涨,在普遍具有主张自己权利保护勇气与习惯的民间社会中,人民若因此向住居所在地的地检署或地方法院对滥权的警察机关承办人或通知书上署名之机关首长提起滥权渎职之告诉,不会令人意外!

  三、以缠讼止住不利于己的政治言论

  其实到目前为止的舆论都相当一致地认为,蔡政府的企图以公权力的“缠讼”来止住不利于己的网路言论。依照社维法的规定程序,警察机关知有违法行为之嫌疑者,警察机关应以书面通知其被调查的违法行为之事实,讯问时应给予申辩之机会,讯问后原则上应即作成处分书(限较轻的不利益处分种类限罚锾、告诫、没入、免罚);若不服处分者,得向该管法院声明异议。较轻的罚锾、告诫、没入、免罚等以外之案件,警察机关于讯问后,应即移送该管简易庭裁定,法院受理后原则上应迅速制作裁定书。这个程序套路走下来,通知、讯问、裁罚或移送法院裁定、不服声明异议或抗告,不惜浪费司法检调警察资源与威信,就是要用惩办“谣言(假新闻)”的法律程序来纠缠基层百姓,达到人民畏惧闭嘴、噤声不语的“寒蝉效应”。

  完全没想到过社会秩序维护法可以用来作为箝制人民受到“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政治利器,挥舞公权力至此还何需“反渗透法”?郑南榕:“争取百分之百的言论自由!”,今天郑南榕死了,郑南榕的精神在民进党统治之下也死了?现在是回到戒严时代的从前,台湾以“转型正义”为名而正在变成思想检查复辟的警察“国家”?对此,“民间大法官”林石猛律师认为,这种“公权力恣意不法滥权查水表,即使只是虚惊一场,被害人也理当申请”国家赔偿”!而且“近来,那些被警察机关以违反社会秩序维护法滥行移送地院,嗣经审认系属言论自由范畴,而裁定不罚的众多被害人,律师公会或法扶基金会似应主动协助申请‘国家赔偿’,填补损害并彰显公义!”

  这些事情正在扰动人心,似乎刻正感受到催促泛蓝归队之中。其实如果选情真如民调所显示的遥遥领先,蔡英文应该低调地赢、沉稳地赢,不需要这样子来事,并造成“反作用力”来帮对手辅选!我们也不相信蔡英文主观上会背离“郑南榕精神”等一系列历史累积下来的民主价值,但是最近的这些事情很难说不是有些预期为选后抢功、争位而狂跳“忠字舞”之政客的政治表演,反而会伤害到蔡英文的稳定领先,福祸相倚,站在高岗上的蔡英文可要了然于胸才好。

  (作者:苏嘉宏,辅英科技大学保健营养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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