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荡北美

在美国,忙忙碌碌地求生存,谋发展,我虽一直想写些什么记下这些年的心路历程,可还真不曾想过要写成一本书。但经过9。11事件......
正文

从《闯荡北美》到《时差7小时》--- 看中国留学生的时代变迁

(2005-01-11 18:32:12) 下一个

                                             Chris

听说中国最近出了一部电影,叫《时差7小时》。据说,是根据小说《长翅膀的绵羊》而拍的。作者这么说,一个中国16岁女孩独自到英国闯荡,她没有虚度她的如花岁月,她将这段美妙 经历写成了书《长翅膀的绵羊》。主要是写她16岁的时候在英国这一两年生活的经历和故事,她只想告诉大家他们这一代人在国外的成长,而不只是说在英国留学怎么样。该妞自演电影。

电影和书我没看过,也没兴趣去看。一个16岁的黄毛丫头能玩出个什么花样来?更何况,绵羊想长翅膀,那分明是小孩的游戏嘛。老友陈思进的自传<<闯荡北美>>该比一只小绵羊要牛吧,我都没时间看呢。

但接下来,网上开始大炒,容不得我两耳不闻“时差”事。这才知道,此妞可不简单,年仅25岁、且长期在英美留学的李妞目前已拥有出资总额达769万元人民币的三家公司。共青团深圳市委、深圳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联合颁发。要求初中学生安排在上课时间,自费购票观看《时差七小时》。原来老李头是深圳市委副书记。本以为,只是老李头的部下和该妞玩玩,而深圳人见多识广,她很快就玩不下去的,老李头也提前暴露了目标。没想到,这两天在网上随便一点,就发现他们已在全国"甚嚣尘上”。以下一段是他们上月在我家乡的活动:

全国第一部完全在国外拍摄反映中国留学生生活的中英合拍青春片《时差七小时》将于本月23日,在成都王府井影城举行影迷见面会。届时一些将要出国和准备出国的孩子及家长,会在看完《时差七小时》后与导演及主创人员妞妞等人一起讨论孩子出国的事宜,交流留学心得。主创人员导演阿甘、编剧兼主演妞妞、将和观众见面,并且在映后和观众、记者进行一场特别的互动现场对话。当今社会对青少年心理健康越来越关注,大中小学生的生活中充满了对人生价值的迷茫,对价值取向的困惑,对层出不穷新生事物的态度,对性的态度,对师生关系的重新定义……一 个16岁的中国少女,远渡重洋独闯英伦,在异国他乡体味不一样的人生。她享受爱情、友谊和英国式老欧洲的独特韵味。全戏每段情节均洋溢著一位少女留学生的真实性情,也表现了国际背景下当代青少年的不同成长经历。面对盲目留学的今天,电影《时差七小时》将为我们中国的留学生父母提交一份好的意见和建议书。”  

好家伙,砍到咱家门口来了。我很清楚,人家可比咱当年的日子好过多了。稍微评论几句,就可能被联想成妒嫉。比如,钱从哪来,由别人去声讨。我只有两声感叹:1。时代不同了!2
你糊涂啊,老李!

1。 时代不同了,长江后浪推前浪!新一代的就是不一样。人家一到国外,就有帅哥机场迎接。然后,无忧无虑地和男生骑车逛街,再来一段无人监护的未成年少女的爱情。回想当年,同学思进《闯荡北美》时也是天天骑车,但那是思进的交通工具呀!记得在晚上上学的路上,常常见到思进在脚踏车上的英姿,有时还停下来和他打个招呼。他下午为一家叫“川霸王”的正宗川菜馆发外卖单,下班后赶到校读硕士。纽约的硕士课大都在晚上。有几次严冬下大雪,他就搭我的车。其实,90年代初的大陆留学生基本都是自食其力,当然包括我在内。记得思进告诉过我,他老爸是温州市府顾问,我当时的理解是离开一线后的顾问,不是聘请的民间顾问。总之,陈老爸没给儿子一笔可让他骑车是作为逛街的开销。经过几年含辛茹苦的打拼及太太小玲的打工牺牲,思进学成毕业,碾转到了加拿大。在加国的“移民监”住满, 20018月在纽约世贸北楼80层找到工作。一个月以后第一架飞机撞进头上的90多层。在此后一个多小时从楼梯徒步逃生的路上,南楼倒下了.他亲历了生于死,见证了西方文明的伟大,人性的光芒。象泰坦尼克号一样,没有相互推挤,窄的地方女士优先,还有那些逆向行去救援的消防员警察,他们再也没有回来。当晚11点,我收到他的电邮(Email)回复:“I'm still alive(我还活着)",我流下了热泪。极大的内心震撼,促使思进把自己的经历写成了<<闯荡北美>>.

那时期一般的留美干部子弟,情况如何呢?

Z89年夏,我终于乡巴佬进 城,在103街的一家福州外卖餐馆打了三个月的工,负责接电话,收银,打包。一天来了位外卖小弟,“小弟”是餐馆职称,相当于工厂的工程师。来人大约35 岁。一口京腔,象个文人。他告诉我刚到美国,英文不会讲,但认路还可以。我把地址特别为他写得清清楚楚,再告诉他街道方向,并叮属他不可往北走远。那里是杂区,治安还马马虎虎。但110街就是哥大,哥大以北,就是鼎鼎大名的哈林区(Harlem),美国黑人文化的起源地。结果,实在太难为他了,一晚上只送了两单,其他的客人饿着肚子,苦等了一两小时,打电话发誓再不买我们的中餐。被炒鱿鱼时,被那个曾在福州乡下种地的老板客气地挖苦了一通,没用粗话算客气了。两天后,在一个声援北京学生的街头大会上,他被主持人介绍出场演讲,知道他在社科院工作,叫Z,高干子弟,刚出版了一本<<ZZY >>ZZY同月被清洗。他文革后期从广东调到四川,为咱家乡人作了好事,解决了吃饭问题。老板听说Z后,满不在乎地回答:“以前在你位置的一个打工小姐,是司令员的女儿。”

X:父亲是一副部长级的干部,我所见过的最背的干部子弟。他和我室友老王是哥们儿,老王的老爸是北京一 大学的系主任,我读大学时就知道的一个学术权威。X比我来美还早,特点是喜欢到大西洋赌城学雷锋送钱,先送自己的,然后是朋友的。我见到他的时候,他已欠 朋友们的钱从一千到两万不等,老王算是幸运的,拖欠最少,所以他还可以来找老王混口饭吃。不读书了,打工是断断续续,作个装修小帮手。常常手上连饭钱都没有,有一段时间,连房租都免了,晚上溜到另一个朋友破车上睡,一早就离开,那车的后门关不上。被发现,那朋友除催钱外,也人道地给他放了被单。白天就到我 们的住地冲个凉,再打开冰箱找老王的剩饭啤酒。我们都有点不耐烦了,问他为何不打工,他总有一百个理由,还吹牛在等一笔车祸赔款。大家都知他在说谎,懒得点穿。据说有的朋友急了,找到他北京老妈,气得老太闹病危。若老妈有人家老李头的一个零头,区区几万美元何足挂齿。论级别,老李不过是部长下面的一个正司 级而已,对北京人来说,不过是个小官.时代不同了!

据说,这老兄因为觉得无法还清债务,干脆破罐破摔,成了个流浪汉,不知以后怎样。其实,在纽约这大都市,有黑人,西语人,白人homeless(流浪汉),中国人为什么就不可以做homeless?多少人流落美国,遇到挫折,人生彻底改变。美国是天堂,美国是地狱!

S: 东北一省城书记,省委常委的公子,我90年端盘子的师兄,也是我研究生的学长。那是在新泽西州Freehold镇一家高级中餐馆,离纽约一个半小时。S老实中厚,已利用周末假期在此端了几年的盘子。老板正好是台湾来的东北人,曾到大陆做生意,极力希望他电脑硕士毕业后留餐馆当经理,总管跑堂夥计,并打包票为他办绿卡。开头一年,老板让S一个人睡在餐馆地下的一个简易房间。一天半夜,S梦中惊醒,听到餐馆内有人讲英语,还搬东西,出了一身冷汗。要知道,餐 馆在公路边,周围没有任何建筑。他冷静下来,哆嗦着摸到了床旁的电话,躲到被窝里给老板汇报了敌情。老板让他挂了电话按兵不动,自己立即报警,然后给餐馆打来电话。电话足足响了十分钟,直到警察赶到。突然的电话声,配上几台电话机上的闪闪红灯,吓得盗贼们仓皇而逃。老板怕这十分钟内,S被发现惨遭灭口,人命关天,抓小偷其次。这个平时国骂TMD琅琅上口,夥计们口头的“胖子”,关健时刻不但颇富人性,还如此机智。当然,S表现也满分,尤其是他的鼻子,没打呼噜.餐馆很快装上了警报系统,之后的一两个月,老板把他的有照手枪留给S壮胆,但还是不妥,最后给S另外安排了住房。S 91年毕业后,一直在该餐馆边 打工边找白领工作。两年后终于找到,托老板介绍,成了老板的食客的手下,任职于华尔街一家银行作信用方面的工作。我7年前在街上见到他几次,当时电脑工作发烧,他有意转回电脑。

几年前,在我给所有中国朋友的一封关于美国轰炸中国驻南领馆的电邮中,卯上了素不相识的思进,起源于思进给大家的回复,提出“爱中国就应回中国”。当即回复:“那你干吗还不回去?”两人一左一右,在我所有的电邮朋友(包括大陆,台湾,香港人,ABC) 面前大战五天,拖入了另外的朋友,我不得不几次公开和私下要他俩停战。我是唯一的尴尬者,因为他们大多不相识我看到S和当年观念不一样了。

W: 父亲是知名学者,上海著名大学的书记,直接向国家教委主任何东昌汇报。W是我同学,来美前已从复旦电脑研究生班毕业,只是无硕士。老兄写程式一流,我这个半路出家门外汉,第一年常靠他的帮助才度过难关,至今不敢忘本。不过,他们夫妇是典型的中国读书人,那年的涉外活动,基本由我负责,尤其是几次关健之时, 由我策划,转危为安,功不可没。W原住在一个非常烂的地下室,老婆来了,租另一家大一点的房间,结果在搬家的头一天,首饰电器悉数被盗,连带借我的英文字幕机。房东或他的亲戚有重大嫌疑,至少房东本人有相当的责任。他们找房东,根本就是对牛弹琴,居然就老老实实地搬走了。手上牌没了,但我给他们一计,然后开车在一个街口外等候,房东乖乖地给了W嫂几百元,夫妇俩心上愁云就此飘散。他们搬到的房里,有一个房客,是一个隐藏的香港有钱人的长子,看中了两人的老 实,来路清白,有(父亲)根可查。几个月后,出手60 多万现金买了附近靠海的高级住房(现大慨150万到200),为他20岁不到的弟弟留学准备。要 有文化又信得过的人看房看小弟,W夫妇欣然应允,不但解决了房租问题,还在高级住宅一直住到W南下找到工作,离开纽约。其间,虽和小弟及不断更换的小女朋友有过摩擦,但小弟大半时间在外混,他们总的是非常开心的,常常约我们去唱K。住房解决了,还得吃饭交学费。W找了一份曼哈顿送外卖的工,我课后开车送他见工。坐在巴台上和老板砍,凭我的经验,老板是周扒皮,当即把他叫到一边劝他走。他不信,是他老乡,“阿拉想害隐”。回家的路上,我半开玩笑:“上海老乡又怎样?上海人在纽约的形像不行嘛。”不知为什么,那年头,上海人在纽约华人社区名声不怎么样,有的雇主听到是上海人就没下文了。果然,老乡欺老乡,气得你发慌。第二天晚上,外卖郎身上皮已快去了一半。想逃,不行,底薪和介绍信不给,往哪走?第三天第四天不得不去,因为介绍信就有50元。三天后,拿到介绍信到介绍所要退款,晚了,刚好超过了三天期限,看来老乡是有备的,甚至和介绍所有协议。我不得不再次出马,叫了几个有颜色的同学,玩了点小小的心里游戏,好歹拿回一半介绍费。为了专心学习,W嫂决定暂时牺牲小我,代夫出征,远赴新泽西一家小中餐外卖店。累了一天,终于打烊回宿舍。正在冲凉,响起了敲门声,原来老板“酒醉”,声言要洗鸳鸯浴。吓得W嫂大哭,惊动其他夥计,把醉鬼劝走。接到W的求救电话,我正在临时抱佛脚,第二天要考试。紧急“调动”了一个北 京兄弟,同时我给他们宿舍打了电话,警告醉鬼不得乱来。他们星夜兼程,安全带回了W嫂。现在他们俩都是IT人士,今年全家要到夏威夷度假,靠自己的艰苦奋 斗,过上了幸福美满的日子。

以上几例,乃早期华夏游子之缩影也。当时,留学生百手起家,无论你的父亲是副部,正司()还是普通百姓,在 (美国)新社会人人平等。“7小时的时差”,世界变了, 中国人富了!今年在成都计程车上看到报载,崇州一个小小九品镇书记,就配有豪华汽车,上班时间酗酒赌博被记者抓个正着。司机说,“这哥算啥子,有的生产队长都配有小车唠。”所以嘛,人家一个堂堂六品正厅的女儿,配辆自行车有什么了不起?

2。你糊涂啊,老李!

李妞说:“199516岁,小留学生还不多的时候,我去了英国,又有一种是试验品的感觉。无可否认的是,我还满喜欢当实验品的感觉,虽然有点冒险。因为,我感觉自己是Leader(领导者),不是Follower(跟随者)。”

Hello, 你不是领导者,也不是跟随者,你不过是child dependent 

on rich parents(不能自食其力的富家女}。1980年代,港台来了许多小留学生,尤其是台湾的小男生,目的之一是逃兵役。小留学生们我耳闻目睹不少,条件好的,有母亲或近亲相伴,生活有照应,同时防范误交损友。而那些在国外无父母监管,委托朋友照看的,就麻烦了。W夫妇照看的小弟,成天不在家。后来驾照年龄一到,就买了名跑车,带小女生兜风。有时半夜带回家,睡到第二天小午起床,俩人到冰箱里见什么吃什么。晚上W嫂打工回家,发现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一个小女孩,一到国外,就有帅哥机场迎接,太真实了!大学的情况是,新同学还没到,那帮光棍学长们个个就已从同学会接到任务。雷锋哥哥们军号已吹响,汽车已擦亮,部队要出发,期盼自己接回的是小美妹。好不浪漫!但老李啊老李,16岁的小女还未成人呀。你送去的不是一只小飞羊,而是一只小肥羊,明摆著是羊入虎口嘛。初到异国它乡,异常孤独,是最脆弱的时 期。一个无社会阅历又正值最危险的年龄,禁得住几只温暖狼爪的诱惑?你让她在此状况下独自研究“对性的态度,享受爱情”,算得上个称职的父亲吗?或许李妞会说我已过时了,美国的中学生谈恋爱很正常,父母不管。错也!父母不是不管,而是管不了,后果就是美国有这么多的少女妈妈 (teenage 

mother)。女中学生若无男生陪同参加学校舞会或约会是丢脸的事,但一旦出去约会,无论黑爹白爹都会紧张得不得了。老爹或老哥化妆跟踪保护,电影上常见。有时小男生提上裤头,越窗而逃的镜头让观众大笑。这就是美国,老爸担心小女吃亏,但又无能为力。英国我不知,应该差不多吧。去年, 纽约一17岁小韩妹交了男友,被惊恐万状的老韩用脚镣关在家,警察赶到,给小韩去掉脚镣,给老韩带上手铐。几个月前,一19岁华人女生从曼哈顿20层纵身 跃下,因为和男友吵了一架。她老爸在加州“桂古”(Silycon Valley)开公司,和李妞相似,从小生活优越,品学皆优,一帆风顺。纽约每年有不 少的少男少女为了“纯洁的爱情”,离家出走。有的一年半载后被警方在声色场所找到,有的混不下去,抱着孙子向“年轻”的爷爷奶奶报喜了。

今年回川,在一老朋友家作客。朋友本人是川大硕士,留学欧洲博士,在成都事业有成。虎父无犬子,他小孩考上省重点四中,还赢得全国奥林匹克竞赛奖,留洋是早晚的事。他想听听我的看法,究竟小孩是去读高中,学士还是硕士好?我一般不会介入朋友的任何决定,但人家是诚心想了结各种利弊,我就直接了当的谈了个人观点:“如果你或太太不能去长期相陪,留学高中万万不可。女儿有女儿的担心,儿子有儿子的担心,比如加入帮派,吸毒,当少年父亲或在学校被恶少当沙袋等。至于读本科还是硕士,利弊各有。早到语言文化吸收好,但生活担心多。大致上,10岁前到,多年后英语会没有任何口音;15岁前到,英语会很好,但一般会有少量的口音。20以后到,口音难取掉,英文也不会地道。当然,个人来前的基础,来后的环境非常重要。外语学院英语系出身的就不一样,女生似乎在口音方面进步 快。纽约不象美国,更象联合国,想提高英语,别来纽约。这只是个人的片面看法,没有经过大量的数理统计,可能有偏见。”

以李妞在深外语学校的基础,16岁“到异国他乡体味不一样的人生”,相信现在英文一定很棒。小女最终也安然无恙.事实证明,你的冒险是成功的,只把我的那些担心当成是个玩笑吧。
安哪,老李。恭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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