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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降价也没用:中国药价真相调查!

(2006-11-23 00:27:30) 下一个
再降价也没用:中国药价真相调查!
左联

10年的医疗体制改革,铺天盖地的舆论声讨,俗话说,十年磨一剑,但是,中国的医疗依然问题重重。

  尽管法律、行政手段“双手互博”,药品腐败依然我行我素。俗话说,富不能与官斗。为何握有法律、行政大权的药监管理部门不能遏制那些显而易见的腐败呢?

仅仅是体制之过吗?

  当体制成为一种借口,当体制成为某些特殊利益集团的俘虏之后,遏制药价虚高必然遥遥无期!

  药价虚高屡禁不止,是不能也!更是不愿也!

  试问,为何药品降价令发出19道金牌后,仍然不能取得任何成效?为何旧药变身之后能够以全新药品再次上市?为何本来研发水平低下的中国企业每年竟然开发1000多项新药?为何招标集中采购实施6年后,弄得医院不满、企业不满,患者也不满?

  一个依赖体制生存的特殊利益集团的存在,正是所有这些问题背后的真正原因。

  不难理解,为什么药价虚高这种遭社会深恶痛绝的恶劣现象,屡禁不止?皆因整个药品利益的链条缠结太紧,皆因治人者即治于人者。

高药价困扰中国

  中国能够有效降低居高不下的药品价格,从而使百姓摆脱暴利掠夺吗?

  “不能。”中国人民大学医药物流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宪法毫不犹豫地对《财经文摘》说——如果政府不对现行医药卫生体制进行更好的改革,这几乎不可能实现。

  今年8月,国家发改委下令对99种抗微生物药品的零售价格进行调整,涉及400多个剂型规格,药品平均降价30%,预计降价总金额会达到43亿元。

  这已经是中国第19次明确宣布大幅度调整药品价格。但收效怎么样呢?

  “没有收效!”一位医药媒体的负责人对《财经文摘》说。有一些进入降价目录的药品很快从药架上消失,有更多高价格的同类药物重新包装后又进入市场。

  1998年,政府发出第一次药品调价指令。那时有人说,这会是徒劳无功!不幸言中,9年时间很快过去,政府把调控范围扩展到超过800种化学药品和300种中成药,每次平均降价幅度都达到15%。但是,药价仍然没有降下来。

药品寄生链

  是什么原因令政府意志在政策推行过程中遭遇如此挫折?

  药价可能是许多问题积重难返的一个标志,其内涵已经远远超出一件商品的简单价格定义。药业市场里的一些人甚至认为,药价高企并不是药品本身的问题,将责任归咎于医药代表和销售商似乎并不能使人更加明智。深圳市金活医药有限公司市场总监李从选对《财经文摘》说,“我要纠正一个说法,绝大多数药品并非暴利,国产药品更是价格低廉”。

  李从选说,中国的卫生资源使用方向极不合理。人们总是向城市和大医院集中。政府在卫生方面的投入又没有比照GDP同期增长水平增加,医生收入、医院营运费用在政府买单的支出中比例还在逐步缩小,“有些地方听说连20%都不到,医院以药养医就成为必然。”

  在其他一些国家,一般是医、药彻底分业经营,医院不能卖一般的处方药,只备有一些急救用药。但中国却不是,医院和医生往往将患者视作开拓额外收入的渠道。

  加之中国在医保管理方面的监管存在缺陷,药价极易受到操控。中国社科院专家张永建说,中国80%的城市人口拥有医疗保险,其中有60%都是富有群体或享受政府补助的,这促使许多医药企业想方设法将自己的产品挤入基本医保用药名录,以从中获得更为稳固的市场营收。

  当然,药厂也在纵容和强化一些暗箱操作。由于中国企业缺乏创新研发能力,只能低水平模仿和复制,造成产品同质化严重。为此,药企更多是重渠道、公关、轻产品创新,在医药市场竞争激烈的环境中,他们往往寻求高薪酬的市场代理,通过渠道推力(价差产生充足的运作空间)实现销售,从而助长医药价格在渠道的流通中不断上涨。

  “药品价格牵扯到太多环节,”李宪法说,简单的价格调整于事无补。

  在健康、规范的药业市场,买卖双方的利益取向应该是对立和相互制约的。现在的问题是,作为买方的医院、中间商与作为卖方的药厂形成了明显的利益同盟,药价越高,所有人的利益也会更趋丰厚,李宪法说,“他们都把虚高药价当作实现经营利益最大化的途径。”

  一个业内常识是,药品审批须“用钱推磨”、医生处方须给回扣。这使中国出现一种奇怪的药品流通现象:销售商吃药厂、医院吃销售商,每个环节都想方设法要从上一环节榨取油水,而这食物链的终端被榨取者就是患者。

  一位医药人士介绍说,以销售价100元的药品为例,代理商10元从厂家拿货,然后以65元的价格给商业公司,商业公司只赚取票面价格的3%到6%(行价)的开票费。从表面上来看,代理商有55元的利润,但实际上,代理商必须把30元分给医生,才能保证医生对药品感兴趣。

  经过繁琐冗长的流通环节后,患者已经无从获知一种药品的真实价格。


流通腐败

  “药品流通的最大赢家是谁?”李宪法说,中国医院的药价收入账面利润平均为30%,生产企业账面利润也是30%,另外40%都在“暗箱”里面,被个人据为己有。

  政府对于药品流通的治理,如果不能遏制流通环节的灰色收益,患者永远不可能从中受益。

  实践证明,药品流通腐败并不能被有效铲除。一位医药企业的人士告诉《财经文摘》,药品定价和进入医保目录,需要药厂付出大量公关费用,数字很巨大,涉及到企业的生命,大部分生产企业都有专门的公关部门去“运作”政府关系,“道理很简单,价格越高对企业越有利。”

  1996年,**曾经对医药领域的流通腐败实施专项整治,那时官方已意识到腐败十分严重。他们承认,在药品流通中,腐败数额大、形式多、范围广,有一些甚至构成犯罪。

  国务院办公厅当时也表示,这会导致国家税收流失和企业的不公平竞争,推动药品价格上涨,并且加重企业和患者的负担,更为严重的是扰乱了社会和经济秩序,腐蚀了一批工作人员。

  但整治并没有产生任何收效。从目前情况来看,药品流通腐败在长达10年时间里从来没有间断过。今年,**又展开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卫生部和国家药监局都强调要坚决执行这项工作,他们准备建立一个黑名单,以治理医药生产流通企业的回扣、提成交易行为。

  10月中旬,卫生部负责此项反商业贿赂工作的官员在一个公开场合透露,经过一年的检查,有 790件医药商业贿赂案件被查处,涉案金额达到5701万元。其中有涉案单位623个,涉案人员1160人;被刑事处理230人,党纪政纪处理和其他处理266人。

  但形势不容乐观,医疗卫生领域正成为商业贿赂的高发区。有数据显示,在全国药品行业,仅回扣一项,每年就有约7.72亿元国家资产被侵吞。李宪法认为,药品流通领域的腐败行为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这不是哪一个人的问题,是机制问题,如果这一方面不适时加以改革,还会有更多腐败事件出现。

  天津红日医药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赵郑对《财经文摘》说,药品流通受到国家专控,行政之手无时无刻不在流通领域中显现,各部门与这个行业都有关联权力和关联利益。

  这位人士说,药品作为特殊商品,许多行政机构的特殊参与,会产生特殊的环节和引发特殊的竞争。他表示,中国药业市场主体一直在药品进药的渠道权、销售的控制权进行竞争,“我认为问题存在于控制环节,越是壁垒高筑越是环节增多、权力集中,越是腐败滋生。”

  “如果倒退到计划经济时代,放弃自由竞争,也许能够解决目前药品销售的市场状态。现在的机制既不是完全计划经济体制,又不是完全商品化的市场经济体制,不伦不类。”

  李从选则说,也许是政府本来就不想自己解决问题,准备依靠市场机制来化解矛盾,因此存在于体制上的问题也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政策性障碍

  在滋长腐败的体制性障碍没有彻底清除前,政府对于药业市场的介入程度可能还在加深。比如政府目前正在大力推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并寄希望以此遏制药价高企的状况,但事与愿违。

  现在,很多地方都设有自己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公室,政府直接参与,制定招标药品目录并指导这一制度执行。他们规定,每个非赢利医院都必须参与招标采购,以规模采购的方式压低进入医院的药品价格,减少采购操作空间,增加价格透明度。

  但是,一个招标由政府出面组织十几个机构参与,用阵容庞大的队伍去解决一个机构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赵郑说,这应该不是一个聪明的做法。

  因为这一制度并没有平衡药厂、医院和老百姓之间的利益分担。招标采购单位可以通过招标形式从药厂那里索取大量费用,这不仅致使药厂经济负担加重,中标药品价格无从下降,连质量也很难保证。

  药品招标中介组织海虹集团的戴天岩说,药厂和医院为保证利益,均欢迎药品高进高出,拉动异型规格大量出现和整体药价偏高趋势,“如果中标价格低,要么药厂利润小,要么根本没有办法运作。”

  医院不愿意在药价大幅压低的情况下向患者销售,否则他们很快会养活不了自己。如果不能从中获得足够多的好处,他们会抵制或者应付招标。药厂同样如此,在招标环节中,他们不仅要挖空心思去疏通医院、中介机构等招标主体,还需要和每个地方的招标办、卫生部门、评审委员会、科室主任、医生等主体逐一进行有效沟通。

  “招标确实是导致药价升高的一个原因。”李从选说,其中有两类“暗箱”:招标是第一次暗箱操作,产品进院是第二次暗箱操作。一种药品即便通过招标,在进入医院后也未必能够保证被大量使用。如果药厂不对医院和医生进行“二次招标”公关,他们的药几乎不可能有市场。在此情况下,所有显性和隐性交易不仅没有消除,反而一直繁衍增加,这遭到很多人的反对。

  招标政策给流通环节设置了新的障碍,并增加了腐败机会和权力寻租空间,导致药业市场的价格机制和市场秩序更加混乱。

  一项用心良苦的政策没有取得预期成效,可能与政策被利益主体异化有关。因为一开始就没有人去按照制度设计的方向操作,李宪法说,“人们往往只是打着招标的旗号,该说的都说了,该做的全没做。”

  最好的政策就是不再出台政策,李宪法说。政府要有所作为,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应该仔细筹划怎样将已有政策进行到底。

  这可能涉及到更为艰巨的一项任务,那就是更好地对卫生行政机制进行治理和变革,如果不能,药品流通环节会有更多新的问题出现,使政府的降价命令成为一纸空文。

  “无论是治理医生还是治理医药代表,都是舍本逐末”,赵郑说,政府必须回到治理行政体系上去。行政体系单纯,渠道就单纯;行政体系透明,因为垄断的门槛而造成寻租的可能性就越小。


“再来19次降价也于事无补!”

  曾经出掌国家医药管理局财务与市场流通司司长的于明德先生在接受我们记者的采访时,竟然发出如此的慨叹。可见药价问题如此之严重,体制积弊如此之深入。

  10年的医疗体制改革,铺天盖地的舆论声讨,俗话说,十年磨一剑,但是,中国的医疗依然问题重重。不仅仅是患者,不仅仅是专家学者,而是整个社会,甚至包括医疗体制内的既得利益者,医生、医药代表、管理者、监管者……几乎每个人都明了医疗症结之所在,都在指责高药价的黑手给患者带来的苦痛。但是,时至今日,中国国家主席*仍然在中央政治局会议上,强调“看病贵”必须解决。

  强调必须解决,即是没有解决,“问题很严重”。

  究竟为什么?一个看来所有人都明白的事情,却穷尽10年之力而不能得到任何有效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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