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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良臣:“中国农民自杀率高”症结何在(ZT)

(2006-08-22 18:01:55) 下一个
近两年前,对于中国农民自杀率高的原因,有人在媒体上转引专家的话,说这是因中国农民的“人际关系冲突”所造成,①而又因是专家所言,有人也就笃信不疑。   其实,说到中国农民“自杀率高的原因”,若要排队的话,肯定会排得老长。但虽有专家所言,笔者倒是更愿意“跟着自己的感觉走”,相信:中国农民自杀率高的“重要原因”不是什么“人际关系冲突”,而是因为社会不公、贫穷乃至受社会各种盘剥欺压所造成。再退一步,即便“人际关系冲突”姑且也算是“重要原因之一”,可以说,往往也是因为不公、贫穷乃至受各种盘剥欺压所引起的“人际关系冲突”,绝非如那个别专家说得那么单纯,那么轻描淡写。   事隔近两年,北京的《读书》杂志在2005年下半年接连发表了几篇专门谈农民自杀的文章,作者不仅想从理论上对中国农民自杀率高的问题作出合理的解释,而且想通过一些调查事例来找到自杀的世俗原因,尤其想证明农民中大部分的自杀事件都“不是悲剧”,而不过是“闹剧”,是“儿戏”。只因作者在2005年第7期《无言的游魂──“理解自杀”札记之一》之后谈的主要是些理论,谈的是“哲学问题”,而就我所知,眼下的中国农民,尤其是那些要自杀的中国农民是不懂理论和“哲学问题”的,我这里也只就作者“札记之一”谈点自己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感受。   这篇“理解自杀”的文章给人的感觉是,因没有触及到自杀问题的根本也就谈不上对中国农民自杀的“理解”,更没有找出中国农民自杀率高的关键所在。作者虽然不赞成客居中国近二十年的加拿大医生费力鹏(Michaelphillips)和他的中国同事于2002年在国际权威医学杂志《柳叶刀》(Lancet)上发表的《中国自杀率:一九九五~一九九九》一文中的有些数据及说法,比如费力鹏等人的文章中正式向世界宣布:中国的自杀率已达到十万分之二十三(大约相当于美国的两倍);比如费力鹏等从来不区分“自杀”与“误喷农药”等,但作者自己又陷入了另一个误区。作者在“自杀学诸公争得热火朝天的时候”,“在华北一个拥挤的县医院的急诊室里,一边等待前来就诊的自杀未遂者,一边失望地翻看着他们的治疗记录”,而正是这一“翻”,让作者发现“在治疗记录的病因栏里,隔不久就可以看到‘农药中毒’、‘甲胺磷中毒’、‘一六O五中毒’、‘氧化乐果中毒’的字样。如果不是在夏天,所有这些都会是自杀案例;但如果是在夏天,那你就很难判断,这究竟是服食了农药,还是在田间作业的时候不小心喷在了身上。虽然几乎每一两天就会有‘喝药’的病人来到急诊室,但是,没有一个病因写的是‘喝农药’或‘自杀’。我感到疑惑的是,为什么他们从来不区分‘自杀’与‘误喷农药’,或者说,为什么他们从来不把占所有患者三分之一以上的自杀者当作单独一类病人?”于是,作者发出疑问:“费力鹏那里的统计数字,在他们(指华北的一个县──引者)这里究竟有什么意义?”   笔者一向认为,一个外国人,哪怕是“客居中国近二十年”,也决不比世世代代就生活在这块土地上的人们对我们自己的事情更加了解,因此,对有些外国人对中国的研究,在我,至少是要打折扣的。但我对中国作者的有些说法也不认可。单是“自杀”与“误喷农药”,我就认为并非“很难判断”。尤其难以让笔者相信的是,一个人的胃里喝有农药与“在田间作业的时候不小心喷在了身上”,居然会检查不出来;一个人的胃里有农药与身体表面被喷上了农药,居然会难以区别。   是的,笔者虽生于斯长于斯,但对自杀确实没有专门研究。可笔者虽不研究自杀,更不研究农民自杀率高的问题,但是在中国,只要你留心,只要你关注农民的生存环境及生存状态,甚至还曾经在这些人中间生活过,那么,对中国农民自杀率高这个问题就非但不会没有话说,还会因并不比有些专家与农民的隔膜而更有资格说话。这一点,似乎连作者也意识到了,故在文章中说:“面对这样的现象,我首先想到的就是,那些自杀学家所提出的问题,是不是从根子上就问错了呢?”   是的。   中国有关农民的问题多多,有历史遗留下来的,也有改革开放以来又新造成的。中国农民的问题,相对有些更普遍者而言,“自杀率高”至少应排在“不公”和“贫穷”之后,不然,至少不会有李昌平那句几乎已成名言的“农民真苦,农村真穷,农业真危险”。现在之所以如此关注农民自杀率高,想来并非政府突然意识到“人命关天”的缘故,也不是中国的自杀率“大约相当于美国的两倍”,而是因费力鹏这个加拿大人已把它弄到了国际上,有了“国际影响”。不然,我实在难以认可中国农民自杀率高是中国农民问题中最突出的问题。只要说真话,在中国的农村,对于中国苦难的农民而言,生命确实并不像有些人看得那样“宝贵”,甚至还不如国外一些大富大贵之人看待自己的一个脚趾头(投巨额保险)。我也总以为,一个社会如果让那天大的一部分人中的不少人生不如死,至少活得相当艰难,相当痛苦,若是再与另一部分人相比,简直是一些人在天堂,一些人在地狱──用梁漱溟先生所言,就是一个在“九天之上”,一个在“九地之下”,那么,我们,特别是生活在“九天之上”的人们,又有什么资格来批评甚至谴责另外那一部分生活在“九地之下”的人中有些人的自杀行为呢?说句不该说的话,并非我失去人性,如果让一个人活得生不如死,反而还要谴责这人不该自杀的话,那么很难说这个社会还有一点人的气味。我们大家不是也常常会对什么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发出这样或那样的感慨吗?   现在作者虽然也承认“大多发生在家庭里的中国式自杀,更多涉及到的是,人们怎样才能过上好日子,或者说,怎样才能获得幸福”,“家庭中的自杀问题关系到的是个人幸福的尊严”,但作者紧接着的说法就显得太表面化、太浅层次了。作者说:   “无论国内国外的媒体,所热衷报道的自杀事件,恐怕大多是与更大范围的不公和政治相关的;但是在中国农村,自杀绝大部分发生在家庭之中,来自夫妻之间、婆媳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和兄弟姊妹之间的争吵。因此在我想询问某个自杀个案的故事的时候,人们常常会说:‘能有什么事儿?家里还能有什么大事?两口子之间还有什么解决不了的问题吗?’两口子仅仅因为小事争吵起来,话赶话互不相让,一个对另一个说:‘药就在这儿,你敢不敢喝?’另一个也毫不含糊,拿起来就喝。一对夫妻拌嘴赌起气来,丈夫说:‘我喝了药你敢不敢喝?’妻子也不示弱:‘我为什么不敢喝’丈夫喝下一口,含在嘴里;妻子一点也不胆怯,举起瓶子就喝了一大口,咽了下去。母亲教育儿子,儿子就是不听话,母亲把笤帚疙瘩打折了也丝毫无益,跑出去就喝了农药。桩桩件件,不是令人惋惜,就是让人哭笑不得。看起来,好像这些都是可以避免的事故,不是悲剧,而是闹剧。但是,这么多家庭里都在发生这种可以避免的事故,这么多人都因为大不了琐事以命相拼,难道还不足以构成大事?这么多闹剧凑在一起,难道还不构成中国农村社会的悲剧?中国人是不是已经陷入了这样拿生命当儿戏的境地?” 且不说作者所举虽然是自杀事件中一些常见现象,但也毕竟只是自杀数字中的一部分,并且没有谁能确切地证明这种“闹剧”这种“儿戏”就一定占农民自杀总数的绝大多数。再退一步,就算作者所举这些“闹剧”这些“儿戏”在中国农民自杀中占了多数,也应该弄明白,在这些被作者所称作“不是令人惋惜,就是让人哭笑不得”的“闹剧”和“儿戏”的背后,是“大有文章”的。   那么是什么导致农民“不是悲剧”地如此“闹剧”如此“儿戏”的自杀呢?我认为正是“社会不公”和“贫困穷苦”这两个“恶魔”。虽然我不敢保证除掉这两个“恶魔”之后农民中就没有自杀的了,但消除了不公和贫穷,中国农民的自杀率至少不会高于城市,甚至还会大大低于城市。这一点,现在西方大多数国家就是最好的例证。此外,即使按我上面所引作者的这段话作一分析,也不能说中国农民中的一些自杀现象就“不是悲剧”,就仅仅是“闹剧”和“儿戏”。   先说国内外所报道的中国那些自杀事件,当然“是与更大范围的不公和政治相关的”,但难道没有报道的那些自杀就与“不公”(这里谨允许我抛开“政治”这个敏感的词)没有关系了吗?中国农民眼下最主要的就是贫穷,这已是不争的事实,无须去找什么例证。可以说,谁能解决中国农民的贫穷,对眼下的中国而言,事实上也就几乎等于帮助中国政府解决了农民问题。而中国农民的贫穷除去一小部分因“穷山恶水”的缘故,很大一部分原因正是中国社会长期对他们不公所造成。关于这一点,也用不着去找什么事例来支持我的观点。不论是用google还是“百度”搜索一下,就可以得到一堆证据。至于农村中出现的许多“恶性案件”,更多是因不公引起。近年来最典型的2001年10月山西胡文海杀死14人的恶性案件、江苏杨国柱2004年9月闯进苏州幼儿园大肆屠杀孩子的骇人听闻的案件等,我们从胡文海庭审陈述中以及对杨国柱案件的后续报道来看,都是因社会对他们有极大的不公在先。而这些,地方政府,包括我们的媒体,都因要“维护稳定”而尽量淡化再淡化了。   再说,表面上看,“自杀绝大部分发生在家庭之中,来自夫妻之间、婆媳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和兄弟姊妹之间的争吵”,好像与社会不公与贫穷没有关系。其实,社会对农民不公导致农民的贫穷是潜在的“导火索”,潜在的“引线”。俗话说:“烂草烟多,穷人气多。”人一穷,就会有无穷的气生。表面上看,那些夫妻之间、婆媳之间、父母子女之间和兄弟姊妹之间的争吵并不一定是因为贫穷,但根子却是在这里;很多家庭中的自杀表面上看是来自一时的争吵和一时的赌气,然而贫穷却隐在其中。且不说“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就是在汉语语法中,我们知道也还有个“通感”,而人又是偏偏最会“联想”的动物。因不公导致贫穷,又因长期贫穷导致对人生没有什么留恋,这个时候,再继续增加此人的痛苦或烦恼,他或她就会产生“生不如死”的念头,而将此念头付诸行动,也就会自杀。换而言之,那些有成员自杀的很多农民家庭如果不是贫穷而是都已经真的小康,可以说,那气也就生不起来,那嘴也就吵不起来;就是生了气,吵了嘴,也不会就想到要去自杀。西方哲学家斯宾诺莎在他的重要哲学着作《伦理学》中说过这么一句意思的话:一个自由的人绝少想到死,他的智慧,不是对如何死的默念,而是对如何生的沉思。而英国的大数学家、哲学家、科学家、逻辑学家、世界上惟一获诺贝尔文学奖的非文学作家罗素先生,有很多关于这方面的谈论。比如,他在《我们能够建成的世界》这篇文章中就说:“性格的邪恶常常是物质的邪恶的一种病态结果,更常常是权力的邪恶的结果,因为专制使那些行使它的人和受它压迫的人(就大体而论)都堕落下去。权力的邪恶随着那些掌握权力的人的性格的邪恶以及无权力的人的物质的邪恶所产生的恐惧而愈加强烈。”②又说,“贫穷只不过是症状,奴役才是病根。束缚与放纵达到极端,贫富不免也会随之达到极端。多数人并不是因为贫穷而被奴役,而是因被奴役而贫穷。”③但是,有的人“却常常过于注意穷人物质上的贫穷,却没有意识到这种困苦是基于奴隶们精神上的堕落。”(同上)在《走向幸福》这篇十余万字的长文中他说:“……这种种不幸的根源,部分在于社会制度,部分在于个人的心理──当然,后者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制度的产物。”④又说,“当心理分析上的压抑以任何形式出现时,人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幸福。”⑤还说,“人不快活是没有什么理性、优越可言的。”⑥而就在2005年第2期《读书》杂志上也刊有一篇文章,题为《你站在谁的一边?》,说美国批判教育家阿普尔就不愿意使用“弱势群体”这一概念,其缘故,是因为在此人看来,“弱势”用语很容易让人感觉到底层群体的不幸仅是因为其自身原因造成,而并非缘于各种内外压制性条件(69页)。又说,“岂不知穷人之所以贫穷,是在历史过程中一系列外在的压制性条件的累积性结果”(70页)。若不讳言,中国农民中的自杀者往往都是因不公而贫困,又因不公因贫困而也就难以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自由;或说因不公因贫困,农民中自杀者在物质和精神上的自由都极其有限,这才会让一些农民轻易就想到了死。如此这般,如果我们仅是从表面上去了解农民中的自杀现象,哪怕有些所谓“不是因贫穷自杀”的“话”是从农民自己口中说出来,也还是不能证明农民自杀率高的根本原因就只是来自家庭中的“生气、争吵”。我甚至可以去想,即使农民中那些自杀者至死也未必就想到了我这里替他们所想到的,但这毕竟是客观存在。中国的农民对他们长久遭受的不公和贫穷早已麻木,就像奴隶或是奴才在他们那个社会做久了一样,是不会去想他作为奴才或奴隶所受的屈辱的根源,只会想到因为自己是个奴才或奴隶,甚至只会埋怨“是自己的‘命’苦”。   前不久读到一篇译文,题为《贫困是对人权的侵犯:论脱贫的权利》,作者是喀麦隆雅温德中非天主教大学的厄内斯特─玛丽•姆邦达。作者在文章中讲到,在一个井然有序的(按美国哲学家约翰•罗尔斯的公正原则组织起来的)社会里,即使资源匮乏,也能避免贫困。“问题常常并不在于自然资源的短缺。许多情况不好的社会并不缺少资源。井然有序的社会可能花费很少(……)。压迫性的政府和腐败的上层是较贫困社会里最大的社会灾难。”又说,“一个社会有穷人存在,这可被看作是收入不公或没有第二条公正原则支持的不平等所造成的后果。”还说,“许多统计表明,腐败、行政低效、司法渎职和有法不依,都与不平等一样,是导致穷人境况停滞不前甚至恶化的主要原因之一。如果这类恶行不被称作侵权的话,就是对穷人的不公。在许多贫困国家,公共机构除了经常无力满足其人民的需要外,更是一些可怕的组织。它们不能履行公共责任,照顾其公民,而一旦可以用腐败手段从公民身上榨取好处,又是那么积极主动。‘职能失调的机构不仅不能提供服务,它们通过贬低、排斥和腐败行为剥夺穷人的权利,甚至使其无声无息。’由此可见,分配、公正和不平等彼此相关”。⑦ 由此可鉴,对农民自杀率高认定是因为农民自杀太随便所导致,甚至是“闹剧”是“儿戏”乃至是“人际关系冲突”,这样的结论下得未免有些轻率。   至于作者文章中说的“还有学者认为,由于农药这种自杀工具极其烈性,很多本来应该归于自杀未遂的案例因无法抢救,而变成了自杀成功”,我觉得那些学者也不过是坐在象牙塔里发些自以为是然而让我听了却感到寒心的“高论”。而“在阿普尔看来,对于每个关心社会正义、平等、人道、个人尊严和安全的人而言”,那些“沉醉于象牙塔内的所谓纯粹学术研究,他们就会愈来愈脱离现实”,“失去自己在公众社会生活中的发言权”。⑧记得约两年前,那出自象牙塔的高论在媒体上甫一露头,包括笔者在内的一些人即举手反对。   尽管在当时的新闻报道中,农业部经营管理司副司长刘登高就说:农药是农业生产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但是农药在中国农村的易于获取也带来了不容忽视的危害。因此,这位副司长告诉我们,农业部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包括限制生产剧毒农药、明确标示药品毒性、为药品添加警示颜色和气味、加强农药出售管理等,农业部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寻找新的解决办法。⑨也就是说,中国的自杀人数会不会还是占到世界的四分之一不说,而这每年自杀的28万人数中农民是否还是城市人口自杀率的3倍也不说,想依靠剧毒农药自杀的农民因政府减少对剧毒农药的生产以及让农民不容易获取剧毒农药肯定会减少。因为有了釜底抽薪的举措,农民想喝剧毒农药自杀都难。   不过,好像这还不是预防农民自杀的治本之策。比如,我国现在大多数农民都还比较贫穷。而据我所知,他们之所以购买剧毒农药,就是既能杀虫,成本又相应地减少,没有几个人是专门购买剧毒农药留作自杀用的。这还是其一。其二,农民要自杀,主要的绝不是因为有了剧毒农药和很容易获取剧毒农药的缘故,而是生活中遇到了一些过不去的“坎”,比如除了上面已经说的因社会不公导致他们的贫穷,而又因贫穷导致生活艰难,觉得实在活不下去;比如受一些村霸乡霸的欺压太甚,深感“活着没意思”,甚至觉得“与其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等等。你说既是如此这般原因,即使就是屋中没有剧毒农药,到了实在想自杀的地步,找个“解决”的方式还不是轻而易举?   当然,不能不承认,没了剧毒农药,农民中自杀的数字很有可能还是会相应地有所减少,但我估计减少的数字也会很有限。人到了实在不想活的地步,“怎么个死法”也就不是重要的了。因此,我不仅赞成农业部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寻找新的解决办法来减少农民的这种自杀现象,同时更希望政府用政策让农民能较快地富起来,能不再受村霸乡霸以及别的一些什么霸的的欺凌。我觉得,倘若不是社会不公,倘若不是穷苦,不是受欺压太甚,别说是剧毒农药在家,就是说一声“死”就立即死去,农民们也不会那样喜欢死。   谁都知道笑比哭好;谁也都知道,生命于人的宝贵价值──农民也绝不例外。我甚至想,那句在中国人口头上流传极广且也不知已经流传有几千几百年的“好死不如赖活着”的话,最先就是出自农民之口,或说就是他们的“创作”。因为历朝历代,自古至今,中国的农民都是生在社会的最底层,他们活得实在太苦了!   2005年8月初稿,06年3月修订   注释:   ①梁剑芳《困苦并非农民自杀的根本原因》,见2003年11月28日《中国青年报》。   ②③④⑤⑥《罗素文集》第一卷,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4月第1版第94页、第95页、第282页、287页、第289页。   ⑦《国际社会科学杂志》2005年第2期,转引自《中国社会科学文摘》2005年第3期第12、13页。   ⑧《读书》杂志2005年第2期第70页。   ⑨2003年11月19日新华网。 原载《世纪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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