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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蔡元培生平大事年

  1868年(清同治七年)1岁

  ·1月11日(阴历12月17日)出生于浙江绍兴府山阴城内笔飞弄(民国后废府建制,山阴与会稽两县合并为绍兴县)。祖父廷桢(又名嘉模,字佳木)经营当铺业。父宝煜(又名光普,字耀山),曾任当地一钱庄经理。母周氏。

  1872年(清同治十一年)6岁

  ·由父延师在家塾中读《百家姓》、《千字文》及《神童诗》等书。

  1877年(清光绪三年)11岁

  ·8月2日 父病逝。家道中落,家中无力延师,遂就读他处。靠贤母勤俭治家,抚养三兄弟成人。

  1880年(清光绪六年)14岁

  ·受业于同县秀才王懋修(子庄),习八股文,并得叔父铭恩悉心指导,学业大进。受王等影响,青少年时期曾祟尚宋儒。

  1883年(清光绪九年)17岁

  ·考中秀才,不再往王懋修家就读,开始自由阅览。继续在叔父铭恩家借阅其藏书,得以补读不少经典及考据和辞章之书。

  ·次年起,在本地设馆充任塾师两年。

  1886年(清光绪十二年)20岁

  ·应邀在同乡徐树兰家(古越藏书楼)为其校订所刻图书。因得博览其丰富藏书。

  ·母周氏病逝。

  1889年(清光绪十五年)23岁

  ·4月 与王昭女士结婚。

  ·9月 应浙江乡试,中举人。

  1890年(清光绪十六年)24岁

  ·春季赴京参加会试,中试为贡士,因提前离京未参加本科殿试。

  ·秋 应上虞县志局之请,任总纂。因意见不合旋即辞职。

  1892年(清光绪十八年)26岁

  ·春 入京补行殿试,被取中二甲三十四名进士,授翰林院庶吉士。

  1894年(清光绪二十年)28岁

  ·春季再度入京应散馆考试,升任翰林院编修。留京供职约四年。

  ·是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思想受极大震动。开始阅读西方译书,并留意时事和维新思潮。

  1895年(清光绪二十一年)29岁

  ·清廷签订丧权辱国的《马关条约》。他痛感这是中华民族的奇耻大辱,愤怒谴责清廷“疆臣跋扈,政府蹋葺(卑贱的意思),外内狼狈,虚疑恫忾,以成炀灶(放在炉火上烤的意思)之计,聚铁铸错,一至于此”。认为是“可为痛哭流涕长太息者也”。

  1896年(清光绪二十二年)30岁

  ·曾回山阴,冬始返京。11月长子阿根出生。

  ·开始阅读自然科学方面的书籍。

  1898年(清光绪二十四年)32岁

  ·4月 次子无忌在京出生。

  ·是年秋戊戌维新运动失败。

  ·10月 痛感清廷已“无可希望”,遂以请假名义携眷离京,返抵故里。是年冬任绍兴中西学堂监督。

  1899年(清光绪二十五年)33岁

  ·因支持绍兴中西学堂教员中的新派,遭旧派忌恨,怂恿学董出面妄加干涉,愤而辞职。后受聘为嵊县剡山学院院一长,任职一年。

  1900年(清光绪二十六年)34岁

  ·6月 原配王昭病逝。

  ·为绍兴侨农设一小学校。曾在杭州商议改一书院为师范学校,未果。

  1901年(清光绪二十七年)35岁

  ·8月 应上海澄衷学堂总理刘葆良之邀,任代理总理一月。

  ·9月 任上海南洋公学特班总教习。注重教学内容和方法的革新,受到学生欢迎。

  1902年(清光绪二十八年)36岁

  ·是年元旦与黄世振(仲玉)在杭州结婚。

  ·4月15日 在上海与蒋智由、叶瀚等发起成立中国教育会,被举为事务长(即会长)。开始以教育倡言革命。

  ·7月 赴日本短期游历。

  ·11月间 南洋公学发生风潮。支持学生并率特班生一同退出公学。与中国教育会同人创立爱国学社,接纳退学生。任学社总理。为急筹办学经费,赴南京筹款;至码头时,家人奔告长子病亡,含泪托人代理后事,忍痛登轮。后学社学生全体加入光复会。章太炎、吴稚晖等任教员带领学生在张园举行演说,倡言革命无所忌讳。

  ·是年冬 与蒋智由、黄宗仰等在上海创设爱国女学。初蒋为总理,不久蔡接任。

  ·是年 经张元济推荐,被聘为商务印书馆编译所所长。

  ·是年 选编《文变》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03年(清光绪二十九年)37岁

  ·4月 在苏报发表《释仇满》一文,不赞同一些革命派偏执排满之说。

  ·4月26日 中国教育会在上海开成立大会,被推为副会长和评议长。

  ·为响应留日学生拒俄行动,爱国学社组织义勇军,进行军事操练,蔡元培亦“剪发,服操衣,与诸生同练步伐”。

  ·6月初 因爱国学社与中国教育会为主属问题发生分裂而辞去副会长和评议长职,决定不与闻学社事。

  ·6月 由日译本译出德国科培尔的《哲学要领》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2月 与王小徐等组织对俄同志会,并出版《俄事警闻》日报。

  1904年(清光绪三十年)38岁

  ·2月17日 在《俄事警闻》上发表白话文小说《新年梦》,反映了爱国反帝和“造个新中国”的思想。

  ·2月26日《俄事警闻》改为《警钟日报》。不久任该报主编。

  ·5月1日 中国教育会在上海开第三次会员大会,又被举为会长。

  ·6月3日 女威廉在沪出生。

  ·7月 又任爱国女学校长。

  ·秋 由何海樵介绍参加军国民教育会暗杀团。

  ·冬 在上海发起成立光复会,被举为会长。为促进东南地区革命派的联合起了重要作用。

  1905年(清光绪三十一年)39岁

  ·3月《警钟日报》因鼓吹革命,报纸被查封,职工遭捕。

  ·6月 中国教育会开会重新选举,又被举为会长。

  ·7月3日 邹容病死狱中。为邹筹办后事,与中国教育会同人在愚园举行追悼会。

  ·7月 辞去爱国女学校长职。

  ·10月27日 由黄兴主盟加入同盟会,并由孙中山委派为上海分会会长。

  1906年(清光绪三十二年)40岁

  ·7月3日 在邹容墓前纪念塔落成典礼上致词,听众深受感动。

  ·秋 清廷拟选派翰林院编检出国留学,因合其志愿,遂赴京销假等候派遣。事延宕,应聘为译学馆教习,讲授国文及西洋史。

  ·译日人井上园子所著《妖怪学讲义总论》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07年(清光绪三十三年)41岁

  ·1月 三子柏霖在绍兴出生。

  ·6月 派遣留学事被搁置。经友人说项,新任驻德公使孙宝琦允由使馆支银助其半工半读,遂成行。

  ·下半年 在柏林习德文、编译书籍。并应聘为唐绍仪子侄之家庭教师,讲授国文。

  1908年(清光绪三十四年)42岁

  ·秋 迁居莱比锡,进莱比锡大学学习,历经四年。先后听冯德(Wilhelm Wundt)的心理学和哲学史,福恺尔(Vokelt)的哲学,兰普来西(Lemprechs)的文明史,司马罗(Schmalso)的美术史,符来(Woller)的民族学,以及文学史等。并进兰普来西教授的文明史与世界史研究所研究,参加孔好古(August Conraty)教授的中国文史研究所练习班。从第三年起,“渐集中心力于美学方面”,尤注意研读康德原著。

  1909年(清宣统元年)43岁

  ·10月 所译德国泡尔生(F。Paulsen)《伦理学原理》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假夫人黄世振之名,署名蔡振。

  1910年(清宣统二年)44岁

  ·8月 专著《中国伦理学史》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911年(清宣统三年)45岁

  ·上半年 编著《中学修身教科书》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0月 获悉武昌起义,“为之喜而不寐”。赴柏林与留德同学集款致电国内各省,敦促响应革命。

  ·12月初 响应辛亥革命,取道西伯利亚回国。

  1912年(中华民国元年)46岁

  ·1月3日 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南京成立,就任教育部部长。发表《对于教育方针之意见》一文,提出新教育的军国民教育、实利教育、公民道德、世界观和美育五项宗旨。

  ·2月18日 受孙中山委派,任迎接袁世凯来南京就总统职之专使。抵达北京后,袁制造兵变,胁迫南方允其在北京就职。

  ·3月29日 唐绍仪组成新内阁,被任为教育总长。对全国教育进行若干民主性的改革。

  ·5月16日 出席北京大学开学典礼并发表演说,强调“大学为研究高尚学问之地”。

  ·7月14日 不满袁世凯专权,与王宠惠、宋教仁等退出内阁,表示不任此“伴食”之阁员。

  ·9月 携眷再度赴德。仍到莱比锡大学继续学习。

  1913年(民国二年)47岁

  ·春《世界观与人生观》一文在《民德》杂志发表。

  ·6月初 因宋教仁被刺案发生,应孙中山之召回国抵上海。

  ·7月“二次革命”爆发后,在《民立报》连续发文章讨袁,号召国民应“争先恐后,赞同讨袁”。同月与吴稚晖等在上海创办《公论晚报》,鼓吹讨袁。不久停刊。

  ·9月“二次革命”失败后,离沪赴欧。居住法国巴黎附近,学习法语,从事译著。

  1915年(民国四年)49岁

  ·1月 所编《哲学大纲》交商务印书馆出版。

  ·6月 与李石曾等在法国组织勤工俭学会,以“勤于工作,俭以求学,以进劳动者之智识”为宗旨。

  ·为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在法华工工余就读的华工学校编写讲义一册。

  1916年(民国五年)50岁

  ·3月29日 与李石曾、吴玉章、汪精卫、吴稚晖及法国友人发起组织华法教育会,推举蔡元培(华方)、欧乐(法方)为会长。

  ·8月15日《旅欧杂志》(半月刊)在法国创刊,任主编。剖析袁世凯专制社会基础的《对于送旧迎新二图之感想》一文,在该刊第三期发表。

  ·10月2日 教育总长范源濂电请回国就任北京大学校长,是日与吴玉章一道由马赛起程回国。

  ·12月11日 应邀在江苏省教育会发表“中国教育界之恐慌及其救济方法”演说。

  ·12月26日 由黎元洪签署的北京大学校长委任令正式发表。

  1917年(民国六年)51岁

  ·1月4日 到北京大学就职。

  ·1月9日 在全校大会发表就职演说。

  ·1月11日 呈报教育部要求聘请陈独秀为文科学长。13日正式任命。

  ·1月27日 向国立高等学校校务讨论会提出大学改革议案。

  ·5月6日 与黄炎培等发起组织中华职业教育社,本日在上海正式成立。

  ·7月2日 愤于张勋复辟丑剧发生,向总统致函辞去北大校长一职,离京到天津赁屋居住。复辟事平后,经挽留于23日返校复职。

  ·8月1日 在《新青年》发表《以美育代宗教说》、《北京大学改制之事实及理由》二文。

  ·本月初请鲁迅为北大设计校徽图案,后被正式采用,沿用到1949年。

  ·9月 所著《石头记索隐》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1月 聘请李大钊任北大图书馆主任。

  ·12月 创办孔德学校,被推为校长。

  1918年(民国七年)52岁

  ·1月19日 发起组织北大进德会,发表所撰《进德会旨趣书》。

  ·2月17日 在《北京大学日刊》连载校长启事和布告,广泛征集近代歌谣。

  ·2月22日 经其发起的北大画法研究会正式成立。随后为其撰写《旨趣书》。

  ·4月15日《读周春岳君〈大学改制之商榷〉》一文发表。

  ·4月16日 在北大开办校役夜班并在开学式上发表演说。

  ·8月3日 为胡适《中国古代哲学史大纲》一书写序。

  ·9月22日 为北大学生李亦轩所著《中国币制统一论》一书写序。

  ·10月14日 发起组织的北大新闻研究会(后改为新闻学研究会)正式成立。在成立会上发表演说。

  ·10月20日 出席国民杂志社成立大会并发表演说。

  ·11月1日《德国分科中学之说明》一文发表。

  ·11月15、16日 为庆祝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协约国胜利,在天安门举行演说大会,先后作了“黑暗与光明的消长”、“劳工神圣”演说。

  ·11月19日 新潮杂志社成立,得其批发的经费支持。为杂志题写刊名。

  ·12月10日 主持创办《北京大学月刊》,并为撰写发刊词。

  ·12月15日 为《国民杂志》撰序。

  1919年(民国八年)53岁

  ·1月 发表《哲学与科学》一文,阐述哲学与科学之关系。

  ·2月12日 与汪大燮、林长民、熊希龄等发起在北京大学召开国际联盟同志会成立大会,北大教职员和学生千余人参加。

  ·2月16日 与汪大燮、林长民、熊希龄等发起成立国民外交协会,任理事。

  ·2月19日 出席新闻学研究会改组大会并讲话,毛泽东参加大会。

  ·2月23日 参加国民外交协会在中央公园举行演说大会,在演说中呼吁反对出卖国家利益的秘密外交,要求国民起来谋求“自他两利”之外交。

  ·2月《教育之对待的发展》一文发表。

  ·3月15日 在天津青年会发表“贫儿院与贫儿教育的关系”讲演。

  ·3月21日 发表《复张缪子君函》,对张缪子诋毁北京大学名誉提出批评。31日布告开除张学籍。

  ·3月29日 在天津青年会发表“欧战后之教育问题”讲演。

  ·4月1日 发表《致〈公言报〉并答林琴南君函》,驳斥林对北大和新文化运动的指责。

  ·4月20日 出席北京《法政学报》创办周年纪念会并讲演。

  ·4月24日《科学之修养》一文发表。

  ·5月2日 约学生代表讲述巴黎和会上中国外交失败的情况,指出这是国家存亡的关键时刻,要奋起救国。

  ·5月3日 将获悉的北京政府准备在丧权辱国的和约上签字的消息告知学生。

  ·5月4日 五四爱国运动爆发。当晚出席北大学生为营救被捕同学召开的全体大会,表示对释放被捕学生可负完全责任。随后为营救学生努力奔走。7日被捕学生获释。

  ·5月8日 北京政府决定撤换北京大学校长,致函徐世昌政府辞去北京大学校长职务。

  ·5月9日 清晨悄然离京去天津,留下启事一则。

  ·5月10日 致函北大学生,表达同情和支持学生爱国运动的心迹。同日离津南下上海、杭州等地。拒绝各方挽留。

  ·5月13日《晨报》发表《蔡校长去职之真因》的报道,披露蔡元培10日在天津车站同友人的谈话。

  ·5月20日 电复北京政府,表示“政府果曲谅学生爱国愚诚,宽其既往,元培何敢不勉强维持,共图补救。”

  ·7月9日“五四运动”具体目标达成后,经校内外各方催促,致电全国学生联合会、北京大学学生干事部等,表示放弃辞职,希望学生致力于学业。

  ·7月21日 发表《告北京大学学生暨全国学生书》。

  ·8月29日 欧美同学总会在上海成立,被举为会长。

  ·9月12日 由杭州回到北京。20日在北大全体学生欢迎会上发表演说,宣布学校进一步改革的计划。

  ·10月16日 出席新闻学研究会第一次研究期满式并致词。毛泽东获半年期证书。

  ·11月15日 为徐宝璜所著《新闻学大意》一书写序。

  ·11月17日 在女子高等师范学校作“国文之将来”演讲,断言“白话文一定占优胜”。

  ·11月29日 出席李超女士追悼会并发表演说。演说词于12月8日发表。

  ·12月1日《文化运动不要忘了美育》一文发表。

  ·12月13日 在复友人函中,表示完全赞成在北京大学实行男女同校。

  ·12月14日 出席林德扬追悼会并发表演说。

  1920年(民国九年)54岁

  ·1月1日《国外勤工俭学与国内工学互助团》一文发表。

  ·1月15日 应少年中国学会之邀作“工学互助团的大希望”演说,演说词在《少年中国》发表。

  ·1月18日 出席北大平民夜校开学典礼并发表演说。

  ·2-3月 北大文科先后招收王兰等九名女生旁听,暑假后正式招收女生,开国立大学男女同校之先河。

  ·3月15日 出席燕京大学男女两校联欢会,发表演说。

  ·4月1日 发表《洪水与猛兽》一文,支持新文化新思想的传播。

  ·5月1日 为《新青年》的“劳动节纪念号”题词:“劳工神圣”。

  ·5月4日《去年五月四日以来的回顾与今后的希望》一文发表。

  ·5月《美术的起源》一文发表。

  ·7月27日 为宋教仁遗著《我之历史》一书撰序。

  ·8月2日 聘请鲁迅到北大文科讲授中国小说史。

  ·9月1日 为英国克卡卜所著、李季译的《社会主义史》一文所撰序文发表。

  ·10月 新潮社编《蔡孑民先生言行录》一书出版。

  ·10月20日 在北大学生送别校长出国考察教育会上发表演说。是时因在北大革新,尤实行男女同校被引为口实,遭张作霖、曹锟等嫉恨。李石曾为缓和摩擦,运动政府派其出国考察。蔡称此行将考察欧美各国大学改革情形,聘请优秀之留学生及外国学者来校任教,采集仪器,为建设图书馆募捐,并向各国交涉退还庚子赔款兴办教育事业。

  ·11月21日 陪同杜威到长沙讲学,并为湘赣勤工俭学学生筹款。28日在第一师范发表“对于学生的希望”讲演。在长沙期间,先后发表“美术的进步”、“对于师范生的希望”、“中学的科学”、“美术的进化”、“美学与科学之关系”、“美学的研究法”等讲演。

  ·12月7日 赴法国途经新加坡,应邀在南洋华侨中学作“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讲演。

  ·12月下旬 抵达法国。

  1921年(民国十年)55岁

  ·1月2日 在巴黎参加留法学生善后事务委员会会议。得悉夫人黄世振在北京病逝,撰文悼念。

  ·1月12日 撰写《对于勤工俭学会之通告一》。

  ·1月16日 撰写《对于勤工俭学会之通告二》。

  ·3月8日 赴镭锭研究所访居里夫人,并邀请她到中国讲学。

  ·3月12日 到德国考察。

  ·3月16日 与夏元瑮访问爱因斯坦,并邀其到中国讲学。

  ·3月28日至5月下旬 先后到奥地利、匈牙利、瑞士、意大利、荷兰、英国及法国考察。

  ·5月24日 法国总统授予三等荣光宝星。同月法国里昂大学授以文学博士荣誉学位。

  ·6月1日 抵纽约。8日纽约大学授予法学博士荣誉学位。

  ·8月6日 受北京政府教育部电请,到檀香山出席太平洋教育会议。

  ·8月《关于宗教问题的谈话》发表。

  ·9月14日 返抵上海。18日回北京。

  ·10月 开始在北京大学为学生讲授《美学》课程。

  ·11月17日 同意北大马克思学说研究会在《北京大学日刊》上刊登招收会员启事。出席研究会成立大会并讲话,后又拨给两间房屋供其使用。

  ·12月23日 中华教育改进社成立,被推举为董事长。

  1922年(民国十一年)56岁

  ·1月25日 与赵国藩合拟的《寓兵于工之计划》发表。

  ·1月 撰写《石头记索隐》第六版“自序”,以“对于胡适之先生《红楼梦考证》之商榷”为副题,对胡适的指责表示“实不敢承认”。

  ·1月《全国教育联合会议决之学制系统草案评》一文发表。

  ·2月20日《国语的应用》一文发表。

  ·3月26日 为《黄庞流血记》一书撰写的序文发表。

  ·3月《教育独立议》一文发表。

  ·4月9日 出席在北大召开的非宗教同盟大会,发表“非宗教运动”的讲演。

  ·4月23日 为北大举办春季运动会撰写的《运动会的需要》一文发表。

  ·4月25日 与王宠惠、罗文干等列名于胡适起草的《我们的政治主张》,在胡适创办的《努力周报》上发表。

  ·5月4日《五四运动最重要的纪念》一文发表,提出广集赎回胶济路的股款和扩充平民教育等主张。

  ·6月20日《美育实施的方法》一文发表。

  ·7月 被推举为中华教育改进社董事长。

  ·8月20~30日 北京政府教育部召开学制会议,被推为主席。

  ·8月《汉字改革说》一文发表。

  ·8月 发表《湖南自修大学的介绍与说明》一文,热情称赞毛泽东等创设的湖南自修大学,并为自修大学题词。

  ·9月 被推举为新创设的华北大学校长,28日在开学式上发表演说。

  ·10月25日 因决定讲义实行收费,引起部分学生不满,发生请愿吵闹事件。一度提出辞职离校,经全校师生挽留,决定返职,并在是日全校大会上发表演说。

  ·11月7日 出席越飞为庆祝十月革命五周年举行的招待会并发表演说,热情赞颂俄国革命。

  ·11月24日《在北京大学史学研究会成立会之演说词》发表。

  ·12月5日 请李大钊担任校长室秘书。

  ·12月15日 出席在北大召开的世界语联合大会,任主席并致开会词。随后当选为联合大会执行委员。

  ·12月23日《在北京大学成立五周年纪念会开会词》发表。

  ·12月25日《市民对于教育之义务》一文发表。

  1923年(民国十二年)57岁

  ·1月17日 因痛心于政治清明之无望,不愿与卖身投靠官僚军阀的教育总长彭允彝同流合污,愤而提出辞职。19日离京赴天津小住。

  ·1月23日 发表《不合作宣言》一文。

  ·7月10日 与周峻(养浩)女士在苏州结婚。

  ·7月20日 婉谢各方挽留,携眷赴欧。

  ·8月28日 抵比利时布鲁塞尔居住。

  ·8月 北京世界语专门学校创立,被推举为校长。出国期间由谭熙鸿代理。

  1924年(民国十三年)58岁

  ·1月20日 在广州召开的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由孙中山提名,被选为候补中央监察委员。

  ·1月 由比利时移居法国。主要从事《哲学纲要》等编著工作,并协助办理华法教育会及里昂中法大学之事务。

  ·4月 赴德国哥尼斯堡参加康德诞生两百周年纪念会,在会上代表北京大学致词。

  ·8月 受北京政府教育部电请,赴荷兰及瑞典出席国际民族学会会议。

  ·同月 编著《简易哲学纲要》一书,由商务印书馆出版。

  ·11月3日 分别复函北大评议会及代理校长蒋梦麟,说明留欧研究,不能即作归计。

  ·11月21日 到德国向汉堡大学报名入学。

  ·本年 旅欧期间,多次向英国政府及教育、工、商各界名流洽商退还庚子赔款、供中国兴办教育事宜,并发表《对英国退还庚款规定用途之意见》一文。

  1925年(民国十四年)59岁

  ·1月 留居德国,在汉堡大学研究民族学。

  ·3月 痛悼孙中山逝世,撰写祭文和挽联,并分别在伦敦、里昂举行的孙中山追悼会上致词。挽联为:“是中国自由神,三民五权,推翻历史数千年专制之局;愿吾侪后死者,齐心协力,完成先生一二件未竟之功。”

  ·6月24日 致电北大负责人及全国各团体,对五卅反帝爱国运动表示支持,主张迅即废除不平等条约,另订平等新约,要求北大为此进行活动。

  ·7月 再次致电北大负责人,要求推动外交当局,集中力量收回国权;并主张由中国单方面宣布废除不平等条约,无须征得列强之同意。

  ·同月 在汉堡撰写《为国内反对日英风潮敬告列强》一文,译成英、法、德三国文字,分送欧洲各国一些报刊发表,声援国内反帝爱国斗争。

  ·7月20日 受中华教育改进社推举,参加在英国爱丁堡举行的世界教育联合会大会,因故未能出席,委托陈剑修在25日大会上宣读其撰写的《中国教育:历史的与现在的状况》的专题演说词。

  1926年(民国十五年)60岁

  ·1月 在广州举行的国民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上,当选为中央监察委员。后在其经历的历次代表大会上均被选为中央监察委员。

  ·2月3日 应北京政府教育部电促,携眷返抵上海。

  ·3月 致电北大代理校长蒋梦麟,对“三·一八惨案”中北大学生死伤,表示怆悼,提出“望联合各校要求惩凶,但不可陈义过高”。

  ·4月 分别复函北大评议会及代理校长蒋梦麟,表示尚难脱身返职。后多次函电来往,托疾无法北上。

  ·7月 函请北京政府教育部,“速觅替人,俾得交卸”。但向北大同人表示“惟替人未到以前,培自当与诸先生共负责任”。其间北大全体教职员恳切挽留,派代表南下面陈诚意,遂辞职未果。

  ·9月初 全国国语教育促进会在上海成立,被推举为会长。

  ·10月10日《十五年来吾国大学教育之进步》一文发表。

  ·11月14日 为反对孙传芳盘踞东南,与褚福成、许世英、沈钧儒等发起组织苏浙皖三省联合会,策划三省自治运动。

  ·12月12日 出席上海特别市自治运动各团体代表大会并发表演说。

  ·12月19日 杭州各界联合会宣布自治,通过省政府组织法,被推举为省府委员。

  ·12月23日 孙传芳下令取缔苏浙皖三省联合会,并通缉蔡元培、沈钧儒等七十余人。

  ·12月 被委任为浙江政治会议委员及政务委员会委员。复函蒋介石,请辞要代理政治会议主席之职。

  ·同月 发表《说民族学》一文。

  1927年(民国十六年)61岁

  ·3月1日 浙江临时政治会议在杭州正式成立,以委员代张静江为主席。拟订《革新浙江政务之计划》。

  ·3月12日《读书与救国》一文发表。

  ·4月2日 与吴稚晖、李宗仁、古应芬、黄绍弘、张静江、李石曾、陈果夫八人,在上海召开国民党中央监察委员会“全体会议”,被推为主席。通过吴稚晖向会议提出弹劾共产党文告,要求清党。

  ·4月8日 任上海临时政治会议委员。

  ·4月9日 以中央监察委员身份列名于《护党救国》通电。

  ·4月18日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被推举向主席胡汉民授印。

  ·4月27日 被国民政府任命为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

  ·5月9日 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决定设立中央研究院,被举为筹备委员。

  ·6月 向国民政府提出变更教育行政制度,改教育部为大学院,并在全国实行大学区制的议案。

  ·6月17日 被任命为国民政府大学院院长。10月初大学院正式成立,宣誓就职。

  ·8月4日 女粹盎在上海出生。

  ·10月3日 撰写《五卅殉难烈士墓碑文》,称:“中国民族在国际上之独立运动,五卅烈士实开其端。诸烈士之死,岂寻常哉!”

  ·11月20日 主持召开中央研究院筹备会议,通过《中华民国大学院中央研究院组织条例》。

  ·12月1日《在爱国女学校25周年纪念会演说词》发表。

  ·12月2日 出席爱国女校26周年庆祝典礼,发表演说。

  ·12月18日 聘请鲁迅为大学院特约著述员。

  1928年(民国+七年)62岁

  ·1月 为《大学院公报》创刊撰写发刊词。

  ·2月1日 向国民党二届四中全会提出一项提案,说明教育和科学研究对于国计民生的重要性,要求将各国退还之庚子赔款全部拨作教育基金。

  ·2月21日 主持大学院,通令全国废止春秋祀孔。

  ·同日 在外交部长黄郛就职典礼上致训词,指出国民政府“所悬最重要之外交方针,在取消一切不平等条约”,希望黄郛“努力向前,使废除不平等条约之目的,得早日实现”。

  ·3月10日 司法部长王宠惠出国未归,由其兼代理司法部长。

  ·4月上旬 发表《对于大学院组织之谈话》。

  ·4月23日 由国民政府任命为国立中央研究院院长。

  ·5月15日 大学院在南京召开全国教育会议,致开会辞,提出提倡科学教育等三项教育方针。以会议议长名义,为“济南惨案”分别致电国际联盟秘书长德兰孟和美国总统柯立芝,提请注意日军暴行,要求“制止日本在华之作战行动”。

  ·6月7日 以大学院名义呈请国民政府恢复北京大学名称,任命新校长。

  ·6月8日 国民政府议定北京大学改名中华大学,校长由蔡元培暂兼,由李石曾代理。蔡坚持不就,后改任李石曾为该校校长。

  ·6月9日 在上海主持中央研究院第一次院务会议,中央研究院遂正式宣告成立。

  ·6月29日 被选为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董事会副董事长。

  ·8月17日 向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和国民政府提出辞呈,请辞去中央政治会议委员、国民政府委员、大学院院长、代理司法部长本兼各职。携眷离开南京,定居上海。后又连上辞呈,表示“去志早决,义无返顾”。

  ·8月 为《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撰写发刊词。

  ·9月26日《三民主义的中和性》一文发表。

  ·10月初 准其辞去大学院院长及兼代司法部长等职。

  ·10月8日 被任命为监察院院长,坚辞不就。

  1929年(民国十八年)63岁

  ·1月 被推为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董事长。

  ·2月4日 教育部订定《保存LU直唐塑委员会组织大纲》,被聘为该委员会委员。

  ·3月8日 出席国际妇女节纪念会并发表演说,提倡男女平权。

  ·4月28日《美术批评的相对性》一文发表。

  ·5月1日 四子怀新在上海出生。

  ·6月7日 再次向国民党中央坚辞监察院院长和国民政府委员职务。

  ·6月13日 被聘为国立青岛大学筹备委员会委员,曾去青岛参加筹备工作。

  ·7月 撰写的《中央研究院院务月报发刊词》发表。

  ·8月29日 准其辞去监察院院长职务,慰留国民政府委员职。同日受聘兼任国立北平图书馆馆长。

  ·9月2日 分别致函北大教职员及北大学生,表示“元培之爱护北大,决不敢后于诸先生”。答应“九个月以后,若非有特殊阻力,元培决当回校,随诸先生之后,努力于北大之发展”。

  ·9月13日 国民政府发表任命为北京大学校长。未到职前,由陈大齐暂行代理。

  ·10月15日 致电阎锡山,为大同云冈石像被人偷割出售事,指出这将使“名胜因此毁损,国宝日就消亡”,要求负责防护。

  ·11月7日 为黄季飞所著《经济史长编》写序。

  ·11月20日 为《北京大学三十一周年纪念刊》作序并题写刊名。

  ·11月 为李季编著《马克思传》撰序。

  ·12月《国立中央研究院过去工作之回顾与今后努力之标准》一文发表。

  1930年(民国十九年)64岁

  ·2月8日 出席中国社会学社在上海召开的成立大会,发表题为“社会学与民族学”的讲演。

  ·4月15日 出席在南京召开的第二次全国教育会议。在立法院招待与会者餐叙时,就姓氏、婚姻、家庭诸问题发表意见。

  ·6月16日 在国立劳动大学演讲的《劳动大学的意义及劳大学生的责任》一文发表。

  ·7月2日 在南京主持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董事会第六次年会。

  ·7月20日 主持中华职业教育社第十一届社员大会,并致开幕词。

  ·7月 商务印书馆出版《教育大辞书》,为其撰写“大学教育”和“美育”两个词条。

  ·8月 为杨端六等编纂的《六十五年来中国国际贸易统计》专刊写序。

  ·9月24日 是年国民政府规定今后大学校长不再遥领的办法,获准辞去北京大学校长名义。

  ·10月 联名致电湖南省政府主席何键,要求释放杨开慧。

  ·11月 为英人斯坦因借旅游名义在新疆盗窃我文物案,以中央研究院名义具呈国民政府,要求取消其游历护照,勒令出境,“以护史料而崇文化,惩盗窃而维国权”。

  ·11月5日 罗隆基在上海被捕,与张寿镛为之具保开释。

  ·12月2日 五子英多在上海出生。

  ·4月27日 出席上海大东书局新址落成典礼,发表“国化教科书问题”的讲演。

  ·5月 发表《二十五年来中国之美育》一文。

  ·6月24日 到北平主持北平图书馆新馆落成典礼并发表讲话。26日在北平主持中华教育文化基金会董事会第七次年会。

  ·7月20日 万宝山惨案发生后,在南京向国民党中央党部作《韩案发生后之对日问题》的报告,提出对日问题“要彻底解决,非合全国同胞的力量,以基本工作上做起不可”。

  ·8月19日 邓演达被捕,积极设法营救。

  ·9月 参与调解“宁粤对立”,被派与张继、陈铭枢等为国民党宁方代表赴广东,邀粤方代表汪精卫、孙科等到上海和谈。

  ·10月21日 太平洋国际学会第四届年会在上海召开,应邀撰写《绘画与书法》一文。

  ·10月下旬 被派为宁方正式代表,出席宁粤和平会议,参与和平统一的谈判。

  ·12月9日 被任为国民党中央新设立的特种教育委员会委员长,负责处理“九·一八事变”发生后各地学生向国民党中央请愿事宜。

  ·12月15日 与陈铭枢在国民党中央党部会见北平各校请愿学生时,受到冲击。事后向记者发表谈话,仍表示:“个人对于学生救国之轨内行动,纯洁热情,仍愿政府与社会加以爱护。”

  1932年(民国二十一年)66岁

  ·1月15日 为王小徐所撰《佛法与科学之比较研究》一书写序。

  ·1月27日 为俞琰所撰《中国政略学史》一书写序。

  ·2月1日 日军在上海发动的“一·二八事变”发生后,与各国立大学校长刘光华、邹鲁、蒋梦麟、王世杰、梅贻琦致电国际联盟,要求迅即采取有效办法,制止日军之暴行。

  ·5月3日 致电行政院长汪精卫,要求对牛兰夫妇案进行公开审判,并许自聘律师辩护。随即与宋庆龄、杨杏佛组织“牛兰夫妇营救委员会”,开展营救活动。8月19日牛兰夫妇被判处无期徒刑后,又与宋庆龄等联名要求予以特赦。

  ·5月24日 出席武汉大学珞珈山新校舍落成典礼,发表题为“最近全世界之教育”的讲演。

  ·5月28日 在武汉中华大学发表题为“科学救国”的讲演。同日,在华中、文华图专发表题为“文理及教育学院之学制与欧洲、古代学制结合”的讲演。

  ·6月28日 到北平主持中华教育文化基金委员会董事会第八届年会,提出教育经费独立的主张。

  ·7月6日 国民政府行政院聘其为中央大学整理委员会委员长。

  ·夏末 与宋庆龄、杨杏佛、林语堂等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委员会”的名义,开始同盟的筹备工作。

  ·8月《六十年来之世界文化》一文发表。

  ·10月15日 陈独秀在上海被捕。与杨杏佛等致电国民党中央要求宽释。

  ·11月1日 国民党南京市党部对其营救牛兰夫妇及陈独秀的活动发出警告。

  ·12月17日 与宋庆龄、杨杏佛、黎照寰等,以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筹备委员会名义发表宣言。宣言历数国民党当局非法逮捕杀戮、秘密军法审判和抑制舆论等蹂躏民权的暴行,并宣布同盟致力于争取人民民主自由权利的斗争任务。

  ·同日 与宋庆龄等致电蒋介石、宋子文、于学忠,要求立即释放被非法逮捕的北大教授许德珩等人,并派杨杏佛到北平营救。

  ·12月30日 主持在上海华安大楼举行的中外记者招待会,宣告中国民权保障同盟的成立。任同盟临时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

  1933年(民国二十二年)67岁

  ·1月3日 函邀鲁迅加入民权保障同盟,得其欣然应允。随后为执行委员。

  ·1月17日 出席在中央研究院召开的民权保障同盟上海分会的成立大会,任主席。

  ·2月9日 向记者发表谈话,严正驳斥国民党北平市党部指同盟为“非法组织”的污蔑,表示要一秉初衷,努力做去。

  ·2月17日 与宋庆龄、鲁迅等在上海接待来访的萧伯纳。

  ·2月18日 在上海青年会发表题为“民权保障之过去与现在”讲演。

  ·2月28日 与宋庆龄联名致电胡适,对其违反民权保障同盟会章事提出忠告。

  ·3月14日 与陶行知、李公朴等百余人发起马克思逝世五十周年纪念会,并发表《缘起》一文,对马克思及其学说表示崇高的敬意。同日,在上海青年会作“科学的社会主义概论”讲演。

  ·3月 积极参与对陈赓、罗登贤、廖承志、余文化等的营救工作。

  ·4月3日 民权保障同盟决定成立营救政治犯委员会,与宋庆龄、杨杏佛等六人被推举为委员。

  ·同日 被聘为鸿英教育基金会董事,后被推举为董事长。

  ·4月23日 上海各大学教职员联合会发起保障教育经费独立运动委员会,被推举负责筹备。

  ·4月 为《独秀文存》撰序。

  ·5月4日 出席上海各文化团体举行的“五四”纪念会,发表讲演。

  ·5月7日 在上海青年会发表题为“日本对华政策”的讲演。

  ·5月13日 与宋庆龄、鲁迅、杨杏佛同往德国驻沪领事馆递交抗议书,抗议希特勒法西斯残害无辜的暴行。

  ·5月23日 领衔联名致电南京国民政府,要求释放丁玲、潘梓年。

  ·5月27日 发表《民治起点》一文。

  ·5月 中波文化协会在南京成立,被推举为名誉会长。

  ·6月18日 就泛太平洋国际学会在加拿大举行的第五届年会向记者发表谈话,指出该会以超政治相号召,“实则完全为帝国主义之御用团体”,表示中国不派代表参加。

  ·6月18日 杨杏佛惨遭国民党特务暗杀。当日立即致电国民政府主席林森、行政院长汪精卫,要求迅即“饬属缉凶,以维法纪”。以极悲愤心情主持安排其后事。7月1日主持公祭并读祭文。与宋庆龄、鲁迅等随灵执绋,参加葬礼。

  ·9月 为姚仲拔所撰《辅助国民教育运动》一书写序。

  ·10月底 连发两电,要求国民党中央对邹韬奋主编的《生活周刊》解禁。

  1934年(民国二十三年)68岁

  ·1月1日 发表《我在北京大学的经历》一文。

  ·1月 发表《国立中央研究院之过去与将来》一文。

  ·3月 参与对李少石(时任中共江苏省委宣传部长)的营救。

  ·4月4日 发表《我所受旧教育的回忆》一文。

  ·7月1日 在新加坡《星洲日报》发表《日本往哪里去》一文。

  ·7月8日 电唁居里夫人逝世。

  ·8月20日《哀刘半农先生》一文发表。

  ·8月《吾国文化运动之过去与将来》一文发表。

  ·9月 数次函电汪精卫,要求营救范文澜。

  ·12月10日 在中央大学作“民族学上之进化观”讲演,后发表。

  ·12月 为青年学会沈嗣庄所编《社会主义新史》一书撰序。

  1935年(民国二十四年)69岁

  ·1月1日 发表《论大学应设各科研究所之理由》一文。

  ·1月 向国民党中央提出《实施义务教育标本兼治办法》的提案。

  ·2月6日 复函泰戈尔,表达加强中印传统友谊的愿望。

  ·4月10日《我的读书经验》一文发表。

  ·4月25日 向国民党中央政治会议提出国立中央研究院评议会条例草案,请核定交立法院审议。6月在南京主持首届评议会选举工作。

  ·5月20日《对于读经问题之意见》一文发表,认为除大学相关科系外,“小学生读经是有害的,中学生读整部的经,也是有害的。”

  ·6月10日《为什么要研究学问》一文发表。

  ·6月20日 主持中央研究院首届评议员选举,选出各学科特聘评议员侯德榜等30人。

  ·7月7日 出席许寿裳长女婚礼。席间同鲁迅议论中国的法西斯蒂时,称“蒋介石是袁世凯第二,万不可信他”。

  ·7月25日《我青年时代的读书生活》一文发表。

  ·7月31日 印发启事:(一)辞去一切兼职;(二)停止接受写件;(三)停止介绍职业。

  ·8月20日 为《新青年》重印本题词,称“新青年杂志为五四运动时代之急先锋。”

  ·10月 所撰《中国新文学大系》总序发表,热情赞扬五四时期的思想革命和文学革命。

  ·10月25日 中苏文化协会在南京成立,被推举为名誉会长。

  ·11月4日 在国民党四届六中全会纪念周作“中央研究院与中国科学研究概况”的报告。

  1936年(民国二十五年)70岁

  ·1月1日 复函丁西林、蒋梦麟、胡适等,对他们倡议集资建造房屋作为七秩寿辰贺礼一事,拜领厚赐,并表示“誓以余年,益尽力于国家文化的义务”。后因抗战发生,此项计划未能实现。

  ·1月18日 在南京为丁文江追悼会主祭并致悼词。

  ·1月26日 在中国科学社上海全体社员祝寿会上致答词,慨然表示要努力救国。

  ·2月14日 开始撰写《自写年谱》。

  ·2月16日 在南京北大同学祝寿会举行祝寿聚餐上发表答谢演说,讲述整顿北京大学的经过。

  ·3月18日 领衔发表《我们对于推行新文字的意见》,列名者六百八十八人。

  ·9月22日 毛泽东致书蔡元培,通报共产党创议抗日统一战线之主张,赞扬其同情抗日救国事业。

  ·10月10日《辛亥那一年》一文发表。

  ·10月11日 所撰《墨子的非攻与善守》一文,在邹韬奋主编的《生活星期刊》上发表,赞扬墨子“是一个极端反侵略的人”。

  ·10月19日 鲁迅逝世。任治丧委员会主任。20日往万国殡仪馆吊唁,撰挽联:“著作最谨严,岂徒中国小说史;遗言太沉痛,莫作空头文学家。”23日亲为灵柩执绋,并在万国公墓举行的葬礼上发表讲话。后上海各界成立鲁迅纪念委员会,被推举为主席,宋庆龄为副主席,筹备出版《鲁迅全集》。

  ·11月16日《记鲁迅先生轶事》一文发表。

  ·11月下旬 大病濒危,得脱险。

  ·12月《爱国女学三十五年来之发展》一文发表。

  1937年(民国二十六年)71岁

  ·5月3日 到南京主持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第三次会议并致词。

  ·6月14日 为中华书局编印的《辞海》题词。

  ·6月 为《世界短篇小说大系》一书写序。

  ·11月2日 领衔与交通、同济、暨南、浙江等大学校长联名致电华盛顿九国公约会议,要求阻止日本在华之侵略,应惩日本违反国际公法之罪行。

  ·11月5日 领衔与全国各大学校长,教授张伯苓、胡适等百余人联名发表日本破坏我国教育机关之英文事实声明,呼吁实施有效制裁。

  ·11月27日 由丁西林、周仁陪同离沪赴港养病。抵港后改名周子余。12月底眷属抵港。

  ·12月《我在教育界的经验》一文发表。

  1938年(民国二十七年)72岁

  ·1月23日 经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推选,与宋庆龄、陶行知、吴玉章等19人为出席2月在伦敦举行的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代表。因病未能成行。

  ·2月8日 为萧子升所著《居友学说评论》一书写序。

  ·2月28日 在香港酒店主持中央研究院院务会议,总干事朱家骅及十所所长均出席。

  ·4月23日 吴玉章由欧洲返国经香港时往访。晤谈时,蔡元培“尤欣欣然以国共能重新合作共赴国难,为国家民族之大幸”。

  ·5月20日 应宋庆龄领导的保卫中国大同盟邀请,出席该同盟与香港国防医药筹赈会在港举办的美术品展览会开幕式,并发表演说,阐明美术为抗战事业所需要。

  ·6月5日 撰写《鲁迅全集》序,称其著述为新文学之开山。

  ·6月9日 全国美术界抗敌协会在武汉成立,被举为名誉理事。

  ·7月26日 为萧子升叙述身世逸事。

  ·12月 为北京大学40周年题词,祝愿“他日河山还我,重返故乡,再接再厉,一定有特殊之进步”。

  1939年(民国二十八年)73岁

  ·5月5日 长女威廉在昆明病故。

  ·7月 被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推举为第二届名誉主席。

  ·7月15日 为李宗侗著《中国古代社会新研初稿》一书写序。

  ·8月 阅读《西行漫记》及《续西行漫记》等书。

  ·12月7日 为国际反侵略运动大会中国分会作会歌。

  1940年(民国二十九年)74岁

  ·1月11日 接受叶企荪、陶孟和、傅斯年的建议,致函中央研究院评议会秘书长翁文灏,委以中央研究院事务最后决定权由其执行。

  ·2月5日 陕甘宁边区自然科学研究会在延安成立,被举为名誉主席团成员。

  ·2月20日 延安各界宪政促进会召开成立大会,被选为大会主席团成员。

  ·2月25日 为《北大旅港同学通讯录》写序,指出其对同学会“尤注意于交换知识之一语,以此语于同学之名较为密切也”。

  ·3月3日 失足仆地,入院治疗。

  ·3月5日 9时45分逝世。安葬于香港仔山巅之公墓。遗夫人周养浩,子无忌、柏龄、怀新、英多,女粹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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