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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大学区制的设想及其试验

  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蔡元培出任大学院院长,继续致力于教育改革。他鉴于中国教育官僚化的弊病,仿照法国教育行政制度,改教育部为大学院,并在全国推行大学区制。实行大学区制,改教育的官僚化为学术化,是蔡元培的一个教育理想。这在当时有进步的意义。但希望通过改变个别具体制度的办法,来达到改变国内教育状况的目的,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是不可能实现的,而且这个主张也脱离了中国国情。所以大学区制试验不久便告失败。

  一、出任大学院院长

  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蔡元培一度出任大学院院长,再次执掌全国性的最高教育行政职务。

  1927年4月,蔡元培被委任为国民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委员。他随即仿照法国教育行政制度,同李石曾等提议变更教育行政制度,改教育部为大学院。法国在1920年以前,由大学院院长总管全国教育行政;1920年以后,才设置教育部。蔡元培受此影响,认为可仿此办法来根治中国教育官僚化的弊病,他在《提议设立大学院案》中指出:“近来官僚化之教育部,实有改革之必要。欲改官僚化为学术化,莫若改教育部为大学院。”1927年6月间,这个提议被采纳,蔡元培被国民政府任命为大学院院长。

  根据《组织法》规定,大学院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管理全国学术及教育行政事宜;设院长一人,总理全院事务;大学院设大学委员会,议决全国学术上一切重要问题;同时设立中央研究院及劳动大学、图书馆、博物院、美术馆、观象台等国立学术机关。蔡元培主张实行精兵简政,“但求办事上能增加效率,不因人设事,致成衙门化”,故大学院内的办事机构仅设秘书处和教育行政处。

  蔡元培所以要改教育部为大学院,是同他的教育独立思想相关联的。1928年1月他在《〈大学院公报〉发刊词》中说:“民国纪元以前,管理学术及教育之机关曰学部,民国元年改为教育部。依教育一词之广义,亦可以包学术也。顾十余年来,教育部处北京腐败空气之中,受其他各部之熏染;长部者又时有不知学术教育为何物,而专骛营私植党之人,声应气求,积渐腐化,遂使教育部名词与腐败官僚亦为密切之联想。此国民政府所以舍教育部之名而以大学院名管理学术及教育之机关也。”随后,他又进一步指出,为了不重蹈北京教育部以官僚支配教育的覆辙,特阐明大学院的三大特点:“(一)学术教育并重,以大学院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二)院长制与委员制并用,以院长负行政全责,以大学委员会负议事及计划之责;(三)计划与实行并重,设中央研究院为实行科学研究,设劳动大学提倡劳动教育,设音乐艺术院实现美化教育。此三点为余等主张大学院制之根本理由。”这些都同他在1922年《教育独立议》中所提出的教育事业完全交给教育家,保有教育独立资格的主张相一致的。

  按照《组织法》规定,大学院设立大学委员会作为最高立法机关。它由各国立大学校长、大学院教育行政处主任、国内专门学者五至七人组成。大学院院长兼委员长。当时的组成人员为:蔡元培、李石曾、褚民谊、胡适、许崇清、高鲁、杨杏佛、戴季陶、朱家骅、蒋梦麟、张乃燕、易培基、郑洪年、张谨、金曾澄。大学委员会赋有推荐大学院院长,议决学术和教育方面重大方案的权力。这体现了蔡元培以“学术化代官僚化”的主张,保持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大学委员会的设立及其作用,是大学院不同于教育部的一个重要标志。

  大学院成立之初,蔡元培提出使教育科学化、劳动化、艺术化三项教育方针,作为今后的努力方向,即:(一)提倡科学教育,一方面从事科学上高深之研究,一方面推广民众的科学训练,俾科学方法得为国内一般社会所运用;(二)养成全国人民劳动的习惯,使劳心者亦出其力以分工农之劳,而劳力者亦可减少工作时间而得研求学识机会,人人皆须致力于生产事业,人人皆得领略优美的文化;(三)提起全国人民对于艺术的兴趣,以养成高尚、纯洁、舍己为群之思想。1928年5月,大学院在南京召开全国教育会议,蔡元培在开会词中重申了这三点教育方针,并为会议所采纳,写进了宣言中。

  蔡元培在大学院院长任内,仍然坚持他的革新、进步的教育主张,在推广义务教育、社会教育、职业教育等方面,都取得一定的成绩。1928年2月21日,大学院通令全国将春秋祀孔典礼,一律废止。令文指出:“查我国旧制,每届春秋上丁,例有祀孔之举。孔子生于周代,布衣讲学,其人格学问,自为后世所推崇,惟因尊王忠君一点,历代专制帝王资为师表,祀以太牢,用以牢笼士子,实与现代思想自由原则及本党主义,大相悖谬。若不亟行废止,何足以昭示国民。”五四新文化运动曾对当时的“孔教复辟”逆流发起了猛烈的攻击,极大地影响了中国的思想界,但作为政府行为颁布禁止祀孔令,这还是第一次。

  对于这个院令在当时社会上造成的震动和影响,周天度先生在其所著的《蔡元培传》中,作了这样的叙述:这在当时文化思想领域算得上一件大事。院令公布后,各地相继发生毁孔庙、分庙产的事情,因而遭到一些守旧派的强烈反对。有人写信给蔡元培,反对废止祀孔,认为孙中山的学说,实继承尧、舜、禹、汤、文、武、周公、孔子正统思想而发扬光大之,不相违悖。还有一个叫孙少元的孔教徒针对大学院这一改革,写了一篇五千余字的长文《废孔祀抗议》,对蔡元培大张挞伐,攻击他在院令中说孔子学说“尊王忠君”,是“断章取义,诋毁先民。蚍蜉撼树,多见不量”;推崇孔子是中国有史以来最“足资为师表”的人物,其人格学问,可“与天地参,并日月明”。他说:“民国初元,我国思想界尚风平浪静。七八年后一时风起水涌,说者谓皆发源于北京大学。彼时北京大学尚未取得发号施令之资格,未尝闻其如何昭示国人。惟据其成绩之可见者观之,养成偏重时代之思潮,已无可为讳。此思潮之结果,他方面皆无所得,独共产党趁风使船,一日千里,几乎有混一中国之观。……北京大学生之一幕,亦既焦头烂额热若此矣,今又化身大学院,据发号令之地,首以共产党所欲办而未办之废孔一事,昭示国民,是直恐国民抢前心理之不足,又从而现身说法,以为之倡导,登高而招,臂非加长而见者远;顺风而呼,声非加疾而闻者影(彰),吾乌知夫大学院一幕之成绩,不更驾前幕而上之乎?”孔子的七十七代孙孔德成更是心怀不满,他给南京各部部长及各省省主席的一项通电中,指责蔡元培为了没收孔府私产,“不惜蹂躏人权,提出非法处分”,提起抗拆,要求撤销原令。这些保守派反对废止祀孔的言论,恰恰足以说明蔡元培此举在改革社会积习方面所具有的积极作用。

  当然,蔡元培在大学院院长任内最重大的举措,是推行大学区制。他希望通过改变个别具体制度的办法,来达到改变国内教育状况的目的,这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仅仅是一个善良的愿望,是不可能实现的。

  二、大学区制的试验及其失败

  在全国推行大学区制,是蔡元培的一个教育理想。早在1921年5月,他在《在爱丁堡学术研究会晚餐会上的答词》中,就明确提出:“取法国大学区制,由各省设立大学,即由大学办理全省内教育事业。”1922年3月,他在《教育独立议》一文中,更进一步依据法国的教育体制,提出了在全国建立大学区制的具体设想,作为实现教育独立的重要措施。他认为:“一地方若是没有一个大学,把有学问的人团聚在一处,一面研究高等学术,一面推行教育事业,永没有发展教育的希望。”因而,蔡元培出任大学院院长的同时,就积极推行大学区制。

  如前所述,大学院和大学区制,蔡元培都是以法国为模式的。法国在教育行政上全国划分为17个大学区。每个大学区包括若干个州。各大学区里都有一所大学。大学校长就是大学区的行政首长,代行中央主管区内的教育事务。大学校长由总统委任。一般都是遴选一个大学教授充任;但必须有博士学位,才能被任为大学校长。大学校长的职权,除主办高等教育外,还要总理区内其他一切教育事业。这种教育行政制度优于省市教育厅局之处,在于以专家学者来领导教育。1927年6月初,蔡元培代表教育行政委员会呈请国民政府变更教育行政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单元。呈文全面阐述了实行大学区制的理由:“吾国年来大学教育之纷乱,与一般教育之不振,其原因固属多端,而行政制度不良,实有以助成之。教员勤于诲人者已不多得,遑论继续研究。欠薪累累,膏火不继,图书缺略,设备不周,欲矫此弊,自宜注重研究之一端。凡大学,应确立研究院之制,一切庶政之问题,皆可交议,以维持学问之精神,此制度之宜改良一也。一般教育之行政机关,簿书而外,几无他事。其所恃以为判断之标准者,法令成例而已,不问学术根据之如何,于是而与学术最相关之教育事业,亦且与学术相分离,岂不可惜!自宜仿法国制度,以大学区为教育行政之单元,区内之教育行政事项,由大学校长处理,遇有难题,得由各学院相助以解决之,庶几设施教育得有学术之根据。此制度之宜改良者又一也。”

  经国民政府核准施行大学区制,并决定在粤浙苏三省试行。试行地区即废止教育厅,以国立大学为教育行政机关。《大学区组织条例》规定:全国依现有的省份及特别区划分若干大学区,冠之以所在省或特别区之名称,如浙江大学区、江苏大学区等。每个大学区设校长一人,总理区内一切学术与教育行政事项。大学区设评议会为本区的立法机关;设秘书处,辅助校长办理本区行政事务;设研究院为研究专门学术之最高机关;设高等教育部,管理大学各学院各事项;设普通教育部,管理本区中小学事项;设扩充教育部,管理本区社会教育事项。

  按原核定,大学区在粤浙苏三省试行,蔡元培等为慎重起见,决定广东暂缓进行,先在浙江、江苏两地试行。8月初,浙江将省立甲种工业专门学校、甲种农业专门学校改组为国立第三中山大学工学院、农学院,另筹备文学院,合三院组织国立第三中山大学。蒋梦麟被任为大学校长,同时成立第三中山大学区。同年夏,国民党政府教育行政委员会议决定将江苏省国立大学及专门学校,如东南大学、河海工程大学、上海商业专门学校、南京工业专门学校、江苏法政大学、上海商科大学、江苏医科大学、南京农业学校、苏州工业专门学校等,合并改设第四中山大学,张乃燕被任为大学校长,同时成立第四大学区。1928年2月,第三中山大学改名为浙江大学,第四中山大学改名为江苏大学,后又改名为国立中央大学,大学区也分别改名为浙江大学区和中央大学区。

  大学区制是在蔡元培主持下我国教育行政制度的一次大变革,是仿效法国教育制度进行的一次试验。蔡元培主张仿效法国教育行政制,但也不是完全照搬,他也看到法国经验的不足之处,如认为“全区教育事业,仅以校长一人为互相连贯之关键,尚未尽善”。因此,他参照北京大学革新的经验,主张“应以全区教育之权,归于大学评议会,评议会中可以收容多数人才,一方面办理大学,一方面筹划普通教育事业,必较之现在教育厅成效更多。因教育厅长之人才,至多可抵一大学教授,其他科长、科员等,自然不及厅长”。他认为这样既可避免校长一人专权,又能发挥多数专家学者的作用。但尽管如此,中国同法国的国情毕竟有很大的不同。其一,法国经过了彻底的资产阶级革命,“教育界已一洗军政之遗毒”,“又一扫教会之霉菌”,是一个资产阶级民主制的国家,而这时的中国仍然是一个封建性的军事独裁国家;其二,国民党内部派系倾轧,争权夺利,使任何进步性的改革都难以顺利推行。结果,大学区制试验仅一年,就事与愿违,不仅未能实现蔡元培所希望的使教育行政学术化,而且使学术机关官僚化,矛盾重重,陷入难以为继的窘迫境地。

  先是,大学院一成立,名称就遭到多方非难。1928年2月,国民党召开二届四中全会时,中央执行委员经亨颐等人在提案中列举大学院名分失当,要求“大学院制应即废止”。而在8月召开的二届五中全会上,经亨颐等再次提出设立教育部废止大学院案。提案说:“大学院的机关,明明列在国民政府组织中,当然在国民政府之下,和其他各部院同一性质;何以大学院门前所悬的招牌,不称国民政府大学院,大书特书而曰中华民国大学院?是否表示教育独立,大学院和国民政府并列?过其门者均不解是何用意。难道教育独立,必须独立在国民政府之外?”他们提出:“大学院既非国民政府的教育行政机关,应于国民政府之下设立教育部,一面将大学院明令取消。”有的人指斥中华民国大学院的名称“不伦不类”,“究竟隶于国民政府乎?抑独立国民政府之外乎?”要求“取消中华民国大学院,改设国民政府教育部。”蔡元培这时只得表示:“改大学院为教育部,此事当听大会解决,本人无成见。”结果决定以教育部取代大学院名称。

  继之,大学区制也受到指责。1928年6月,中央大学区中等学校教职员联合会发表一项宣言指出:“橘逾淮而为枳,一制度之适于甲地者,每不适于乙地。”历数一年来大学区制试行结果的四大弊端:“一曰大学区制以事权统一之名,而得多所牵掣之实;二曰大学区制以通盘筹划之名,而得偏枯专荣之实;三曰大学区制以精神集中之名,而得散漫懈弛之实;四曰大学区制以教育行政独立之名,而得卷入政潮之实。”宣言强调说:“夫试行大学区制最大目标,厥为使政治学术化之一语。而一年以来,现象之呈露,无一而非为学术之官僚化。此为事实,良无可讳,盖以现社会实情言之,则学术之空气未浓,而官僚之积习方深。以学术机关与政治机关相混,遂使清高学府。反一变而为竞争逐鹿之场。组织愈大,纠纷愈多。把持垄断之风,操纵倾轧之习,一切兴风作浪,凡腐化官僚之伎俩,几于毕具毕肖。……大学自身既阢陧不宁,而中小学受其影响,又岂能完全发展?”这虽直接是针对大学区制的,但在间接上也反映了国民党政治的痼疾。

  正当大学区制遭到激烈反对的时候,在如何处置北方地区教育的问题上,蔡元培和李石曾之间发生了意见冲突,使矛盾更加复杂化。事情的原委是这样的:1927年第一次大革命失败后,东北和华北地区仍由奉系军阀张作霖割据。张作霖初进北京时,就把具有民主传统的北京大学视为眼中钉,屡加摧残。7月,奉系军阀政府教育部提出改组计划,决定取消北京大学,将北京的国立九校合并成立所谓京师大学校。按照《国立京师大学校组织纲要》规定,原国立九校的每个学校改为京师大学校的一个科,北大则分为两个科。原北大的文、理科改为京师大学校的文理两科,原北大的法科各系合并到原北京法政大学,称为法科第二院。京师大学校校长由军阀政府教育总长刘哲兼任。京师大学校实行一套极端腐朽的教学制度,强迫学生读经文,学闱墨;为了维护封建道统,竟下令男女学生要分座听讲。原北大的教授只剩下十之二三,新教员多是由奉系军阀的昏庸官僚兼任。这使北大由原来的资产阶级办学道路向封建主义的办学道路倒退,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都受到了严重摧残。同时,他们在政治上采取高压政策,校内进步组织被摧毁殆尽。师生们将这段时间称之为“秽风腥雨,暗无天日”的黑暗时期,迫切要求改变现状,恢复北京大学的原貌。

  1928年4月,国民党的北伐军占领北京。北京大学师生从这时开始进行复校运动。由于蔡元培和北大的历史关系,他对恢复北京大学的名称是持积极态度的。1928年6月初,蔡元培以大学院名义向国民政府提议恢复北京大学名称,呈称:“北京大学在教育经过中有悠久之历史,上年北京教育部并入师范、农、工、医、法、政、艺术等科及女子师范大学、女子大学,名曰京师大学。现在国府定都南京,北方京师之名,绝对不能沿用。拟请明令改京师大学为北京大学,并恳任命校长,以重责成。其内部组织,统由新校长拟具办法,呈由职院核定,借谋整顿,而促进行。”据当时报纸报道,当国民政府常委会开会讨论时,曾同意蔡元培关于恢复北大名称的提议,并议定由蔡兼任校长。但由于国民党内部派系倾轧,李石曾一派为图北方教育大权,极力排挤蔡元培一派(北大);蒋介石集团畏惧北大的民主传统,对蔡元培存有疑忌,左袒李石曾一派,因而及至国民政府委员会正式讨论时,通过了李石曾一派提出的将京师大学校易名为中华大学的提案,仍由蔡元培兼任校长。蔡元培对此是不满的,表示不愿就中华大学校长职。在蔡元培的固辞下,6月19日,改由李石曾、李书华为中华大学正、副校长。六月下旬,蔡元培以大学院院长名义,派高鲁、李书华、肖子升等人接收北平各国立学校。消息传来,北大学生大哗,认为这种改组无异于京师大学校,表示坚决反对。8月16日,南京政府迫于舆论的压力,又将中华大学改称为北平大学,通过了《北平大学区组织大纲》,实行北平大学区制。大学院在讨论这个问题时,由于大学区制在浙江等地实行已出现许多问题,蔡元培不同意再行设立北平大学区,后因李石曾的坚持,遂被通过。李石曾并正式被任命为北平大学校长,从而夺得了北方教育大权。按照组织大纲规定,将原北京国立九校和天津国立北洋大学合并成立国立北平大学,下分设各科学院;裁撤河北省教育厅,而以河北省教育行政划归北平大学管理;设立大学委员会北平分会为北平大学最高评议机关。按照组织大纲的规定,北京大学文科与河北大学的文科合并,称作北平大学文学院,北大理科单独改为北平大学理学院,北大法科与法政大学合并称北平大学法学院。原北大第三院校址用作办文、理两个预科。由张凤举、经利彬、谢瀛洲分别担任文、理、法三院院长。这种体制和原来的京师大学校相似,仍然无视北大师生的复校要求。这个改组措施遭到北大师生的强烈反对。

  如前所述,大学区制实行以来,由于国民党内部派系争斗,党阀擅权,因而流弊丛生,引起各方的不满。江苏省的中央大学区制实行未及一年,大学区内的中等学校联合会即以“经费分配之不公”、“行政效率之减低”、“酿成学阀把持之势力”等弊病,多次要求南京政府改弦更张,变更大学区制的办法。而北平大学区制实行后,同样受到北大、北师大、女师大、法大等校学生的反对,其中尤以北大最为激烈。

  大学区制实行的结果,和蔡元培的预想完全相反。这并不全是大学区制本身的利弊问题,而根本的原因是国民党反动统治的腐朽性。由于大学区制受到各方面的反对,蔡元培于1928年8月请辞去大学院院长等本兼各职,携眷离开南京,到上海定居。10月,南京政府准其辞职,任蒋梦麟为院长。不久将大学院改为教育部,但大学区制仍继续实行。

  这时,北大师生的复校运动又有了新的发展,至1929年9月,由于各方激烈反对,教育部先后停止试行大学区制。这样,新制仅试两年时间,便告夭折。

  蔡元培从改革中国教育制度、根治教育机关官僚化弊端的良好愿望出发,推行大学区制,但由于脱离了中国国情,这个理想终究归于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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