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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蒙地移民实边政策的实施

  哲里木盟蒙地幅员辽阔,地广人稀,俄、日侵略势力在此蠢蠢欲动,移民实边成为当务之急。甲午战争以后,特别是在清政府统治的最后几年,伴随着东北地区移民实边政策的不断深化,蒙地之开发也得到了很大的进展。

  一、奉天蒙地的开发

  在甲午战争之前,盛京将军所管辖的哲里木盟科尔沁六旗的部分蒙地已经得到开发。战争之后,这种开发的趋势越来约明显。

  (一)科尔沁右翼前旗

  科尔沁右翼前旗即札萨克图郡王旗,坐落于“洮儿河南北两岸,东西延长,为奉省北鄙屏障”。(注:王树楠、吴廷燮、金毓黻等编撰,东北文史丛书编辑委员会点校出版:《奉天通志》第108卷,沈阳古旧书店1983年新1版,总2400页。)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四月,经盛京将军增祺奏请,清政府允许将该旗荒地开放。增祺奉旨后于七月派“副都统衔总管依桑阿、试用知府张心田为蒙荒行局总办”,另外又在“省城设立蒙荒总局”,开始办理放荒事宜。(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511页。)经过勘查,该旗“应放地段南北约长四五百里,东西宽或百里或七八十里不等”。其荒地按照肥瘠程度分为三等,“每下等实荒一晌”征收荒价“库平银一两四钱,中等每晌加收银四钱,上等每晌加收银八钱”。原规定丈放蒙荒,“每晌收价银一两四钱,以一半归国家”,另一半归蒙旗,现“中等、上等加收之四钱、八钱地价”也全部归蒙旗所有。除荒价外,每晌还征收“库平一五经费,以作办公之需”。(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115辑(民族·蒙古族),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207页。)到光绪三十年(1905年)九月底,共“放地六十二万五千余晌,计六百二十五万余亩,城基一百二十五万余丈方”,并“统共收过库平银八十万六千余两,经费库平银一十二万余两”。(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37页。)增祺对此颇为满意,指出札萨克图郡王旗自从放荒设治(注:在放荒的同时,光绪三十年(1904年),清政府在科尔沁右翼前旗地设洮南府,并同时设开通县及靖安县,均隶属于洮南府。见徐曦著:《东三省纪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四年(1915年)版,第56—58页。洮南府今为吉林省洮南市,靖安县今为吉林省白城市,开通县今为吉林省通榆县。)以来,“商贩毂接于途,省城一带避难人民襁负而往就食者,亦复络绎不绝,似此商民辏集,风气日开,不独一旗之繁富可期,而他旗并可推行尽利”,在外患严重的形势下,招民开垦蒙地可以“实边圉,正所以固藩封,厚民生,亦所以谋利用,故古之言边计者,大率以实广虚劝农为务,泰西经营远略,则莫不首重辟地殖民富强之图”,指明了开发蒙地对巩固边疆的重要意义。(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38页。)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盛京将军赵尔巽指出札萨克图郡王旗与新设洮南府、靖安县毗连之处尚有前次未放荒地,鉴于“固圉实边”为“当务之急”,奏请继续丈放。(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27页。)十一月,赵尔巽再次奏请续放札萨克图郡王旗剩余荒地,以“期于辟地殖民、实边固圉之道均有裨益”。(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69页。)从当年三月设局丈放,“越一岁报竣,续放荒地八万九千余日(注:日即晌,奉天每日合六亩。),镇基地十四万零六百余方丈,共收地价银一十八万二千余两,仍分隶洮南府各属管理经征”。(注:王树楠、吴廷燮、金毓黻等编撰,东北文史丛书编辑委员会点校出版:《奉天通志》第108卷,沈阳古旧书店1983年新1版,总2401页。)

  蒙古王公大多生活奢侈、挥霍无度,以致于财政紧张、负债累累,甚至有向俄国举债,酿成巨大的交涉事件发生。札萨克图郡王乌泰在这方面表现得最为典型。光绪三十年(1904年),乌泰私自“向俄国道胜银行先后借卢布二十万,以四年为限”,三十二年(1906年)又向中东铁路公司“借卢布九万,以一年为限”,(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5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778页;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3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260页。)均约定“以全旗路矿、牲畜作抵”。(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5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779—780页;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3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262页。)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借款期满,俄国开始索债,借口乌泰不能按时偿还,扬言要“派兵至王府查封产业”,并声称要“照会三省总督,帮同究办”,显然有意将蒙古王公私借外债之案扩大为中、俄两国之间的交涉,企图以此行其侵略之道。徐世昌见事关国家主权,俄国“按约索抵,后患何堪设想”,于是建议清政府将乌泰所借俄债“由国家代为归还”,以挫败俄国阴谋,达到“抚绥藩服、固圉实边”之目的。(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5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779—780页;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3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262—263页。)清政府遂决定代乌泰偿还俄债,代偿之债款由乌泰继续出放札萨克图郡王旗荒地所得荒价及历年所得地租偿还。此次共出放乌泰原来自留上等荒地“约六千六百一十五晌,山荒约五百四十晌”,此外有“街基约一千五百丈”。(注: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3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319页。)乌泰身为蒙古王公,不顾国家利益,竟然将蒙旗路矿等国家资源视为私有,擅自以此作为抵押,举借外债,如果不是徐世昌等人果断予以处理,后果难以预料。奉天行省公署为此对乌泰严词申斥:“路矿附于土地,关系国家疆理,该郡王管领一旗,不过分封游牧,何得以国家托付之重、全旗公共之产,私议借债,轻以许人?”(注: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3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269—270页。)这一指责是恰如其分的。

  乌泰借款案发后,东北地方当局希望借处理此案之机会,对蒙旗进行彻底整顿,加大移民设治的力度。徐世昌事后认为,乌泰借款案说明了蒙旗问题的严重程度,“札萨克图地方分隶洮南府靖安、开通两县,草莱初辟,蒙汉杂居,地方官治权既多不完,办事又格于旧例,于是奸民欺弄蒙民,蒙户仇视垦户,耕凿不相侔,守望不相助,此移民拓殖之功不能畅行于蒙地”,而推原其故,在于“蒙旗对于地方官,显分界限”,地方官权责不重,国家自然对蒙古王公缺乏有效的监督与管理,使蒙古王公可以为所欲为,应对之策应是“扩充地方官治权,化除畛域”,而“放荒招垦、清丈征收,举凡民政所关,蒙旗无从自理,必须地方官实行整饬,于蒙务始有裨益”。(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6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635页。)继任东三省总督锡良也有相同的想法,于宣统元年(1909年)年底指出,“奉省前放札萨克图王旗蒙荒案内,剩有坐落靖安县未放沙碱余荒一万九千三百七十余晌”,扣除确实不能垦种者,“有实荒二千九百余晌”,因其土质贫瘠,“仅放出荒地一千三百余晌,尚有实荒一千六百余晌,无人承领”,如果仍然“照章收价,仍恐日久无人领垦,不特弃利于地,抑且居民寥落,难期生聚,于实边之道亦有未宜”,奏请“援照黑龙江省奏准成案,免价招垦”,此地招垦“如果办有成效,将来奉省未放蒙荒,凡招放不易、无人价领者,并请援照办理,以免日久旷废”,从而收到“殖民实边、振兴地利”之目的。(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锡良遗稿·奏稿》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62—1063页。)锡良从招民实边的角度出发,提出不应计较荒价收入,这对于招徕垦民、开发蒙荒是有意义的。截至宣统二年(1910年),科尔沁右翼前旗蒙地“开放者约十分之八”。(注:北京政治官报局印行:《政治官报》第840号,宣统二年正月二十三日,理藩部调查表:《续理藩部咨送奉抚复查哲里木盟十旗各项事宜表》,第21页。)

  (二)科尔沁右翼中旗

  科尔沁右翼中旗即图什业图亲王旗,“坐落西北边界,东与札萨克图郡王旗地段毗连”。(注:王树楠、吴廷燮、金毓黻等编撰,东北文史丛书编辑委员会点校出版:《奉天通志》第108卷,沈阳古旧书店1983年新1版,总2401页。)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年底,赵尔巽在奏折中指出,“奉天蒙荒除已放各旗外,未放之地以科尔沁右翼图什业图旗为最巨”,其东界闲荒“计得毛荒六十四万八千晌,现议富强蒙部,自必以放荒为先”,奏请将其丈放。(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797—798页。)翌年正月,他再次指出,“内外蒙古延袤数千余里,臣服二百余年,实为边陲屏蔽,惟以地居瘠苦,民习愚顽,逼近强邻,势取利诱,诚属岌岌可危”,(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11页。)因此对于蒙旗而言,“实边固圉、利用厚生,以出放蒙荒为上策”,图什业图旗“地方荒僻,亟应遴员丈放,以实边徼”。(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11—812页。)到第二年,“共丈荒地一万三千一百余方,已收地价银二十万两有奇”。宣统元年,在放荒招民的基础上,“设醴泉县(注:宣统元年(1909年),清政府在科尔沁右翼中旗地设醴泉县,隶属于洮南府。民国初年因县名与陕西省重复,改名为突泉县。见徐曦著:《东三省纪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四年(1915年)版,第59—60页。今属内蒙古自治区。)管理经征”。截至宣统二年(1910年),科尔沁右翼中旗蒙地“开放者约十分之三”。(注:北京政治官报局印行:《政治官报》第842号,宣统二年正月二十五日,理藩部调查表:《续理藩部咨送奉抚复查哲里木盟十旗各项事宜表》,第15页。)

  (三)科尔沁右翼后旗

  科尔沁右翼后旗即札萨克镇国公旗,与札萨克图郡王旗毗连,“同为奉省北部屏蔽”。光绪三十年(1904年)五月,增祺指出,“近来各蒙旗牧政日衰,咸知耕种有益,往往私招民垦,并无一定章程,迨至民人麇集,私相展拓,需索不遂,又欲施以驱逐,而佃户安土重迁,动辄聚众滋事,比年讼案层见叠出,办理甚为棘手,诚不若由官丈放,不特垦户升科纳赋,视为恒产之依,而蒙旗得收地价岁租,尤获无穷之利,况设官建治,则保障堪资”,札萨克镇国公拉什敏珠尔“以时势艰难,愿将该旗南段荒地由官派员丈放,收价招垦,实属深明大义,与甘受困蔽、故步自封者迥不相同”,因此奏请将札萨克镇国公旗洮儿河以南荒地招民开垦。(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667页。)从光绪三十年(1904年)七月开办垦务,到三十一年(1905年)十一月为止,洮儿河以南荒地已丈放完毕,“共放地二十四万一千四百五十八晌七亩,城镇基地一百十五万四千五百二十丈方”,征收正价库平银约三十二万七千零三十七两,城镇基价库平银五万七千七百二十六两,经费库平银约五万七千七百一十四两。(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09页。)在放荒的基础上,设立安广县,(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设置,县治土名解家窝堡,在洮儿河之南,隶属于洮南府。见徐曦著:《东三省纪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四年(1915年)版,第59页。今为吉林省大安市西南。)以期“日后边圉可实,藩封可固”。(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93辑(农业·屯垦耕作),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810页。)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五月,徐世昌继洮儿河以南放荒后,奏请将札萨克镇国公旗洮儿河以北荒地丈放,指出“殖民辟地、固圉实边,均为当务之急,该公旗洮儿河北荒地密迩洮南府治,地土平衍,允称沃壤”,现应“援照洮儿河南荒段一体开放”,及时“勘丈招垦,以辟地利而固藩篱”。(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5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715页;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2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103—104页。)当年放荒约四千八百方里。(注:徐世昌撰:《东三省政略》(蒙务·蒙旗篇),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总1603页。)宣统元年(1909年),又“开放哈沙图阿勒克坦埒、苏特依驿站以南荒地,已放者四万零七百余晌,新放者八千余方里,全旗约开放十分之六”(注:北京政治官报局印行:《政治官报》第841号,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四日,理藩部调查表:《续理藩部咨送奉抚复查哲里木盟十旗各项事宜表》,第17页。)。

  (四)科尔沁左翼中旗

  科尔沁左翼中旗即达尔汉亲王旗,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以前就已经放荒设治。自宣统元年(1909年)二月起,该旗所属采哈新甸荒地也渐次开放,到八月底为止,“共丈放生荒八万六千零八十五晌,照章三七折扣,计实荒六万零二百五十九晌五亩,镇基地十五万八千四百方丈”。(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锡良遗稿·奏稿》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111页。)奉天地方当局为防止以往荒地出放后长时期领而不垦的弊端,在荒地丈放完毕之后设立了采哈新甸安垦局,“以安集垦民为务,使垦民知地面有官吏驻扎保护,则招徕易而开荒速”。(注:辽宁省档案馆馆藏档案:奉天省财政厅全宗(全宗号:JC12)奉天度支司租赋科卷宗(2375)垦荒寅字第17号采哈新甸安垦局呈报试办安垦章程由宣统二年二月。)安垦局在所拟订的试办安垦章程中规定:“垦户必须在新设村屯居住,是即移民实边之隐意”。为了尽快招徕垦民,制定了奖励措施,规定“劝垦至五十方以上者,奖以匾额;三十方以上者,奖以楹联;领地在十方以上、一时全数垦种者,则设酒醴以迎之”。垦户招徕后,安垦局将垦地分为“实边固圉、利用厚生”八个地段。同时为了使垦户能够集中居住、相互扶助,还规定“每地二十五方,居中立一村庄”。到宣统二年(1910年)三月底,共招入垦民四百五十九户,男丁二千五百四十五名、女口二千零二十三名,垦地四百六十八方零二晌五亩,设立垦庄八十五个。同年夏季,招入垦民八十六户,男丁四百四十七名、女口三百七十名,垦地八十三方零二晌五亩,设立垦庄五十四个。同年秋季,招入垦民八十七户,男丁三百八十八名、女口一百六十六名,垦地七十三方零七晌五亩,设立垦庄三十九个。其具体情况如下。

  截至宣统二年(1910年),科尔沁左翼中旗共丈放荒地约七十余万晌,全旗开放者约十分之三。(注:北京政治官报局印行:《政治官报》第839号,宣统二年正月二十二日,理藩部调查表:《续理藩部咨送奉抚复查哲里木盟十旗各项事宜表》,第21页。)

  科尔沁左翼前旗即宾图郡王旗,以及科尔沁左翼后旗即博多勒噶台亲王旗,是科尔沁蒙旗招民垦荒及设官建制较早的地区,到清末大规模开放蒙荒时,两旗几乎已无大片余荒可放。宣统元年(1909年)十一月,宾图郡王旗札萨克棍楚克苏隆在通过锡良代奏的条陈中,提出了几点关于治理蒙旗的建议,其中一点与移民实边有关,“宜调查各国垦种新法,由各盟设立垦务公司,辨其土宜,招人试垦,所得荒价,除报效国家外,余作为本旗办理新政及兴学练兵之用”,招垦之目的在于“地无荒弃,庶殖民政策亦渐次可以实行,筹款实边,一举而两得之矣”。(注:中国科学院历史研究所第三所主编:《锡良遗稿·奏稿》第2册,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版,第1054页。)由此可见,棍楚克苏隆与一般浑浑噩噩的蒙古王公有所不同,徐世昌称之为“英武明决,读书通文义,袭爵以后颇讲求新政,一洗诸王固陋之习”,(注:徐世昌撰:《东三省政略》(蒙务·蒙旗篇),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总1599页。)说明棍楚克苏隆能够提出振兴蒙旗的建议,不是偶然的。

  二、郭尔罗斯前旗的进一步开发

  郭尔罗斯前旗归属吉林将军管辖,是哲里木盟开发较早的蒙旗,在清末开发蒙地的过程中,其所剩荒地亦在招民开垦之列。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吉林将军达桂“以旗境西北一带人烟寥落”,因而奏请“开放长岭子荒,添设地方官以兴地利而资治理”,奏准后“援照奉天蒙荒成案经理其事,计放荒地三十万晌,三十三年十二月,奏设长岭(注:在放荒之基础上,清政府析农安县西境置长岭县,县治土名长岭子。见徐曦著:《东三省纪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四年(1915年)版,第64—65页。今地名同。)县治”。(注:徐世昌撰:《东三省政略》(蒙务·蒙旗篇),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总1610页。)截至宣统二年(1910年),连同以前所放荒地,郭尔罗斯前旗所放荒地总计“一百一十六万余晌,全旗约开放十分之六”。(注:北京政治官报局印行:《政治官报》第843号,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六日,理藩部调查表:《续理藩部咨送奉抚复查哲里木盟十旗各项事宜表》,第17页。)

  长春在哲里木盟中,是设治最早的蒙地,为“吉林西北之藩篱”,又是东北三省“中央之枢纽”,自从中东铁路修筑以来,其地位越来越重要。日俄战争之后,长春落入日本的势力范围,日本深知长春之地位十分重要,再加上郭尔罗斯前旗札萨克奇默特色木丕勒当时充当哲里木盟盟长,因而对其“曲意交欢”,经常以蒙旗财政困难为名,“赠遗厚重”,徐世昌对此忧心忡忡,认为如果不加以制止,恐怕乌泰借款案又要重演,为加强对蒙旗的控制,清政府设立了吉林西南路道,“驻扎长春,固以备交涉之繁,亦以稽勾结之计,盖科尔沁右翼前旗之债案,其前车鉴也”。(注:徐世昌撰:《东三省政略》(蒙务·蒙旗篇),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总1610页。)

  三、黑龙江蒙地的开发

  哲里木盟蒙旗归黑龙江将军管辖的共有三旗,即郭尔罗斯后旗、杜尔伯特旗和札赉特旗,此外尚有依克明安公。(注:据徐世昌撰:《东三省政略》(蒙务·蒙旗篇)中之记载,依克明安辅国公系额鲁特外蒙古,在乾隆年间由新疆迁至黑龙江通肯一带,归黑龙江将军节制,其地虽在黑龙江省,但不属于哲里木盟。见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总1615页。)在光绪二十年(1894年)以前,以上蒙旗几乎没有得到开发,移民设治更无从谈起。直到清末,才开始大规模地招民放荒,从而改变了以往荒凉空虚的面貌。

  (一)札赉特旗

  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年底,黑龙江将军恩泽奏请开放黑龙江所属蒙旗荒地。他首先指出开放蒙荒的重要性,“天下大利,首在兴农,边塞要区,允宜辟土,盖土辟则民聚,民聚则势强,此实边之要道、兴利之良法也”,黑龙江所属蒙旗“地面辽阔,土脉膏腴,可垦之田实多”,但各旗“蔓草平原,一望靡际,闲置殊觉可惜,况值新修铁路自西往东直贯该三旗之地,他日横出旁溢,未必不有侵占之虞,论慎固封守之义,亦应先事预防”。(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13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4年印行,第380页;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编:《光绪朝黑龙江将军奏稿》下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3年版,第626页。)之后,恩泽建议先将札赉特旗“南接郭尔罗斯前旗、东滨嫩江四家子、二龙梭口等处”开放,指出此处荒地约有“毛荒一百万晌,扣足实荒七十万晌”,若招民开垦,不但可以充实蒙疆,而且可以筹集巨款,对国家、蒙旗均有利益可言,“此举一成,各该蒙部深知有利可图,即杜尔伯特、郭尔罗斯两旗亦当有援请开办者,倘均次第招放,不仅集成大宗的款,从此边无旷土,巨利尤在无形”,如此“则强富可期,一带长城,即无虑北鄙之警矣”。(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13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4年印行,第381页;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主编:《光绪朝黑龙江将军奏稿》下册,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3年版,第626—627页。)二十六年(1900年)五月,“札赉特蒙古荒务行局启用关防”,(注:黑龙江省档案馆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00—1911)》,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页。)准备举办招垦事宜,但因俄国入侵而被迫延期到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才开始放荒。是年六月,黑龙江将军衙门札发继续开办札赉特蒙古荒地放荒章程,规定放荒之地计毛荒一百万晌左右,“按定章,每晌毛荒七扣以七亩收荒价。每实荒一晌收中钱四吊二百文,折合库平银一两四钱。领荒后六年升科,每晌征大租中钱六百六十文。永不增租,永世为业。”(注:黑龙江省档案馆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00—1911)》,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31页。)到三十年(1904年)止,“丈放毛荒十六万二千三百五十八晌五亩五分,查出熟地二万四千五百七十晌一亩六分”。三十一年(1905年)又“放出毛荒二十九万四千六百二十二晌五亩,前后共放毛荒四十五万六千九百八十一晌五分,前后共收押租银四十四万七千余两”。(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3—394页。)在放荒招民的基础上,清政府于光绪三十年(1904年)设置大赉直隶厅。(注:徐曦著:《东三省纪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四年(1915年)版,第82页。今为吉林省大安市。)大赉厅设立之后,又将附近所剩余荒“就近招放”,到三十二年(1906年),共丈放毛荒约四千四百七十一晌。(注: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2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121页。)截至宣统二年(1910年),札赉特旗放荒“共计四十九万九千九百四十余晌”,全旗“约开放十分之四”。(注:北京政治官报局印行:《政治官报》第845号,宣统二年正月二十八日,理藩部调查表:《续理藩部咨送奉抚复查哲里木盟十旗各项事宜表》,第17页。)

  (二)杜尔伯特旗

  在杜尔伯特旗境内,中东铁路从其中部横穿而过,“铁道两旁之地,人民寥落,遍地草莱,渐为东清公司占射”,(注:徐世昌撰:《东三省政略》(蒙务·蒙旗篇),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总1607页。)急需招民开垦,以阻止俄国强行占地的行为。光绪三十年(1905年),杜尔伯特旗铁路两旁荒地奏准出放,同年即基本丈放完竣,“计放出毛荒二十万八千四百十七晌五亩,每实地一晌收银一两四钱,共收银二十万零四千余两”,此外“查出熟地一千九十晌八亩”。(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8页。)与铁路两旁放荒同时,杜尔伯特旗“东界与省属接壤”以东一带夹荒也“放出毛荒十二万二千一百三十六晌九亩,共收银十一万九千余两,又查出熟地一千零六晌四亩”。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九月,黑龙江将军程德全以杜尔伯特旗沿嫩江一带闲荒很多,奏请开垦,到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共丈放毛荒五万一千四百余晌,并查出熟地六百余晌。(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7—398页。)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清政府在杜尔伯特旗所放垦地的基础上设立了安达直隶厅。(注:徐曦著:《东三省纪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四年(1915年)版,第82页。今为黑龙江省安达市东北。)截至宣统二年(1910年),杜尔伯特旗放荒“共计三十八万六千二百五十余晌,全旗约开放十分之三”。(注:北京政治官报局印行:《政治官报》第846号,宣统二年正月二十九日,理藩部调查表:《续理藩部咨送奉抚复查哲里木盟十旗各项事宜表》,第17页。)

  (三)郭尔罗斯后旗

  郭尔罗斯后旗与杜尔伯特旗一样,中东铁路贯穿其中。光绪二十七年(1901年),铁路两旁荒地开始丈放。到三十四年(1908年)经过清理之后,共丈放“毛荒二十九万零五晌七亩三分,前后共收押租、经费银四十八万八千二百六十二两余”。(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第399页。)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三月,铁路以西荒地开始出放,到同年八月,“计放毛荒十五万二千八百六十六晌二亩,共收押租银二十二万余两、经费银三万三千余两,并踩留城基一处,以为异日添官设署之用”。(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89页。)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三月,程德全奏请开垦郭尔罗斯后旗沿嫩江一带荒地,指出郭尔罗斯后旗“西南直抵嫩江,延袤四百余里,为商船必由之路”,近年因“哈尔滨开通商埠,俄人轮船往来驶行内江,几于反客为主”,因此及时开垦此地区“迫不容缓”。(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4页。)当年七月,“郭尔罗斯后旗沿江一带荒务”开办,“启用办理郭尔罗斯后旗沿江荒务兼商埠事宜之关防”。(注:黑龙江省档案馆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00—1911)》,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84页。)到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夏,共丈放毛荒十三万零一百七十九晌多,收银四十六万余两。(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5页;徐世昌撰:《东三省政略》(蒙务·筹蒙篇),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总1835页。)另外,郭尔罗斯后旗西北段之大片碱地余荒,到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三月也基本放竣,计丈放“北段毛荒四万四千九百晌”,南段则“丈放毛荒一万四千五百八十晌”。(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9页。)

  在出放中东铁路附近荒地后,为加强对这一地区的控制、防止俄国扩张利权,清政府于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在此地设立了肇州直隶厅。(注:徐曦著:《东三省纪略》,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四年(1915年)版,第82页。今为黑龙江省肇源县。)截止到宣统二年(1910年),郭尔罗斯后旗放荒“共计六十三万二千五百四十余晌,全旗约开放十分之五”。(注:北京政治官报局印行:《政治官报》第844号,宣统二年正月二十七日,理藩部调查表:《续理藩部咨送奉抚复查哲里木盟十旗各项事宜表》,第17页。)

  (四)依克明安公

  光绪三十二年(1906年),依克明安公巴勒济呢玛见“札赉特等蒙荒地将次放竣”,情愿将其所属荒地除“酌留牧场外,其余均愿招民开垦,以辟利源”。(注:徐世昌撰:《东三省政略》(蒙务·蒙旗篇),李毓澍主编:《中国边疆丛书》第1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5年版,总1615页。)到三十四年(1908年)三月,“共丈毛荒四十五万六千七百五十四晌八亩八分,内除划留该旗生计地十万零六千七百四十二晌二亩,净剩毛荒三十五万零十二晌六亩八分”。(注:万福麟监修,张伯英总纂,崔重庆等整理:《黑龙江志稿》上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397页。)当年六月,“续放依克明安公荒段毛荒九万一千三百五十晌”。(注:黑龙江省档案馆编:《黑龙江历史大事记(1900—1911)》,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28—129页。)

  综上所述,甲午战争以后,清政府颇为重视对蒙旗的开发,在蒙地实行全面的招民垦荒、行政设治之政策,这既与当时蒙旗所呈现出来的危机有关,同时也与大小官员的不断呼吁是密不可分的。如光绪二十五年(1899年)年底,黑龙江将军恩泽在奏折中奏请开放黑龙江所属蒙旗荒地,就对黑龙江蒙地以前所未有之规模开发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十一月,程德全亦奏请将蒙旗全部开放,以制止俄国与日本的侵略阴谋。他指出“比年以来”,俄国与日本对“我蒙古各旗无不派人游历,多方诱谄”,其野心已昭然若揭,如果对于蒙旗仍然“因循废置,不急设法经营,俄人诱胁多端,则江省声息顿隔,吉林亦孤立东隅,不啻在人掌握中,奉天地居滨海,其势均难与争,而长城以北必为掣动,京师将有拊背之患”,局势如此危急,应对之策是“惟有将各蒙荒地及时一律开放,庶足收补牢之效”,并且在开发蒙地时宜以“不规近利,广招人民为要,但期领户踊跃,使各蒙屯堡相望,毫无隔阂,设官置戍,镇慑其间,自可坚藩部之依附,杜外人之觊觎”,(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编:《光绪朝硃批奏折》第115辑(民族·蒙古族),北京:中华书局1996年版,第356—357页。)非常明确地指出了招民充实蒙疆以抵制外患的策略。光绪三十三年(1907年)八月,徐世昌在奏折中也认为:“今欲经营蒙地,使之成部落、谋生聚,为三省之声援,必以殖民为入手,而殖民尤以垦荒为始基。”(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4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738页;吉林省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编:《清代吉林档案史料选编·上谕奏折》,1981年内部发行,第193页。)针对蒙荒放垦中所存在的只重收取荒价而不注重开垦效果等种种弊端,徐世昌强调:“垦务之宗旨在殖民固边,而不在于筹款。经营之始,视人民所集设局以督理之,绘其山川,区其道路,编其户民,施建筑以安其居,给籽种以谋其业,联守望以卫身产,设公司以通有无,每距数十里辄筑庐浚井,以便行旅,蒙民一律相待,俾可自存。”(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4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739页;吉林省档案馆、吉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编:《清代吉林档案史料选编·上谕奏折》,1981年内部发行,第194页。)徐世昌同时指出了俄国与日本对蒙地的野心,以说明蒙地移民实边的紧迫性,“蒙性愚鲁,土广人稀,俄民越垦从而煽诱,近来日本亦多以游历为名从事测绘,山川险夷、矿产显伏,莫不周知”,如此“不数年间必将殖其人民,恢其权利,若不及时筹划,早争先著,则蒙民被其煽惑,土地渐成租借,根据既定,我将无所藉手,此开垦蒙荒为今日筹边殖民之至计而不可稍缓者也”。曹廷杰一向是移民实边思想的大力倡导者,在东北地区局势越来越危急的时刻,就蒙地的巩固问题,在光绪二十八年(1902年)发表看法,认为蒙地以“游牧为主,不事耕凿,强邻逼处,时思侵占,若安常不变,断非善策,拟请谕令内蒙古各王公,仿长春、农安之法,放荒以养民,收租以练兵,添设府厅州县,以资治理”。(注:《上荣中堂密禀》,见丛佩远、赵鸣岐编:《曹廷杰集》下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48页。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6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28页;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1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23页。)

  在官员不断呼吁移民以开发蒙地之主张的影响下,清政府在经营蒙旗的过程中,设立了专门机构进行管理。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徐世昌等以“哲里木盟蒙旗为东省之要冲,值他族之逼处,关系至为重要”,因此奏请以朱启钤“为蒙务局督办”,(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6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28页;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1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23页。)负责管理蒙旗事宜。此外,关于如何开发蒙旗,官员也提出了一些建议。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十一月,徐世昌等提出在开垦蒙荒时,应将“大农地分割为小农地,先择新荒一段,招致小农,计口授地,凡土质艺事悉教导之,牛犁籽种、土木工筑,均以官力维持,标准既立,推行自易”。(注:台北故宫博物院故宫文献编辑委员会编辑:《宫中档光绪朝奏折》第26辑,台北故宫博物院1975年印行,第29页;朱启钤编:《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第1卷,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34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9年版,总25页。)法部尚书戴鸿慈也提出过与徐世昌等人相类似的建议。宣统元年(1909年),戴鸿慈“奉命使俄,道经东三省地方,目击日俄两国之经营,其殖民拓地之谋,实有思深虑远者。自奉天迤北以迄长春,则为南满路线,其间民居商店,多半日人,有实逼处此之嫌;自长春以迄满洲里,则为东清路线,隐若俄人势力范围”。(注:佚名辑:《宣统政纪》第18卷,宣统元年七月,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1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总329—330页。)为了应对这种危局,戴鸿慈视移民实边为补救之策,并就如何在蒙地推行此策提出了具体措施,指出对于蒙旗,“宜取泰西小农地、大农地之法,变通而并行之。何言小农地?就本地蒙民,编列户籍,愿为农者,计口授地,贷给籽种资粮,宽免赋税徭役,变榛莽之区而为沃饶之壤,数年之间,成效可觇。此变通小农地之说也。何言大农地?直省大资本家鸠集股本,组织移民开垦公司,划给大段生荒,徙民往垦,官任保护,明示十年之后始议升科,办有成效,由督抚奏请破格奖励。如是则迁民日众、垦地日多,此变通大农地之说也。由前之说,足以裕蒙,由后之说,足以实边。是在审地势,察蒙情,区划疆里,明立定章,庶垦务可收实效。”(注:佚名辑:《宣统政纪》第18卷,宣统元年七月,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1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总330页。)他还认为:“内外蒙疆,除业已开放外,其未经垦辟者,当不下数千余里,土壤膏腴、可耕之地十之六七。其土质较逊者,亦可区划为森林或畜牧之用。若果办理得人,实事求是,立疆圉富强之本,即以杜邻邦窥伺之谋,国计边防,所关非细。”(注:佚名辑:《宣统政纪》第18卷,宣统元年七月,见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三编》第18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68年版,总331页。)戴鸿慈之建议受到清政府的重视,曾将其下发度支部、邮传部及东三省督抚予以讨论。

  总之,在清末东北地区外患日深的情况下,内蒙古哲里木盟十旗也面临严重的边疆危机。各级官员目睹时艰,积极地呼吁移民开发蒙地,以改变蒙地荒凉空虚的面貌,并巩固边圉。清政府有鉴于此,也顺应形势,掀起了大规模开发蒙地的高潮,并在招民放荒的基础上广建州县,完善行政管理,加强对蒙旗的控制。这些措施对蒙地的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有着重要的意义,因此,蒙地的开发与东三省其他地区的开发一起,构成了清末东北移民实边政策实施之重要内容。

  §§第四章 清末东北移民实边政策的总体评价

  清末东北移民实边之政策由边患而引起。移民实边政策从19世纪60年代开始实施,随着边患的不断加剧,其实施之程度也逐渐深化。本章将就清政府移民实边政策的积极意义及其局限性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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