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 阅读页

第18章 合理性的缺失——《红楼梦》后四十回解读之三

  徐缉熙

  《红楼梦》后四十回究竟是不是曹雪芹的原作?这个问题其实毋需做种种考证,单凭阅读时的艺术感觉,就可找到答案。前八十回,一章有一章的特色,一章有一章的精彩,读起来犹如置身于无边胜景,美不胜收,流连忘返。及至读后四十回,这种感觉一下就消失了,有时甚至感到很难受。为什么?因为其中有很多描写明显不合理。例如第八十二回,写“宝玉上学之后,怡红院中甚觉清净闲暇”,袭人忽“想到自己终身本不是宝玉的正配,原是偏房。宝玉的为人,却还拿得住,只怕娶了一个厉害的,自己便是尤二姐、香菱的后身。”这段描写,看似合理,其实不然。此时的袭人,还不过是宝玉身边的一个丫环,连个“屋里人”的名分尚未得到,何谈“偏房”?在贾府,上下尊卑,等级森严。丫环和“屋里人”、“屋里人”和“姨娘”,有严格的区分。像王熙凤身边的平儿,虽是得宠的“屋里人”,但还不是“姨娘”。贾探春、贾环的生母是贾政的妾,算是正式的姨娘,也即所谓的“偏房”。香菱也不过是“屋里人”,尤二姐才是姨娘,虽然只是“偷娶”的,但毕竟算是娶过门、行过礼的。丫环们虽曾和袭人开玩笑,说她将来要当姨娘了,那只是玩笑而已。鸳鸯就曾讽刺平儿和袭人,说:“你们自为都有了结果,将来都是做姨娘的。据我看,天下的事未必都遂心如意。”这话恰恰是说中了的。袭人又岂能自认“原是偏房”?尤二姐的男人是贾琏,香菱的男人是薛蟠,都是书中的大坏蛋。袭人担心成为尤二姐、香菱的后身,岂非把贾宝玉和贾琏、薛蟠混为一谈?曹雪芹笔下的袭人视宝玉为神明,岂能有这种想法!

  小说接着写袭人想到宝玉将来娶的,多半是黛玉,于是“走到黛玉处探探她的口气”。更可笑的是,袭人居然当着黛玉和紫鹃的面,先是骂薛蟠的妻子夏金桂为“太岁奶奶”,接着又“伸着两个指头”指王熙凤)道:“说起来,比他还厉害,连外头的脸面都不顾了。”而黛玉居然附和说:“他(指王熙凤)也够受了,尤二姑娘怎么死了!”袭人道:“可不是。想来都是一个人,不过名分里头差些,何苦这样毒!外面名声也不好听。”这是明目张胆地警告黛玉将来不要太“毒”了!黛玉又居然听出话里有因,加以评论(或者说是反击吧)道:“但凡家庭之事,不是东风压了西风,就是西风压了东风。”

  请看,在续作者的笔下,黛玉和袭人已经像“妻”和“妾”似的交上了锋。东风西风之类的话,如出自王熙凤、夏金桂之口,倒蛮合理。像林黛玉这样一个尚未出阁又深有教养的深闺千金,又何来这种想法?荒谬之处还在于,黛玉和袭人都成了摇唇弄舌、搬弄是非的“三姑六婆”了。“伸出两个指头”之类的动作,正是此类人的典型动作。一个丫环,一个奴才,居然敢当着主子和其他丫环的面,做出这种动作,把“威重令行”的王熙凤比作“太岁奶奶”,还公然指责她“这样毒”!这在大观园中简直等同于造反了!别说是一个小小的丫环,在大观园,恐怕还没有一个人敢如此大胆发这些议论!而这样的事,发生在袭人身上更不可能!因为在曹雪芹的笔下,袭人的特点是“贤”,是“温柔和平”,借用现时的话说,她为人低调,处事谨慎小心。她对宝玉固然体贴入微,对其他人也总以忍让为先,从不疾言厉色,也从不议论别人的是非长短。现在她突然变了一个人,像吃了豹子胆似的,公然指责起王熙凤来。更不可思议的是,黛玉也居然变得和袭人一样,议论起王熙凤和尤二姐的事。在前八十回,在贾府,没有一个姑娘家会去议论别人家妻妾之间的事。鸳鸯抗婚那一回(第四十六回),鸳鸯向贾母哭诉贾赦要强迫她做妾的事,“李纨一听见鸳鸯的话,早带了姐妹们出去”。听都听不得,更别说议论了。这就是像贾府这样的宗法封建家庭的礼仪、教养。小姐们不会议论,小姐和丫环更不会议论,林黛玉尤其不会。因为她在贾府还是客人呀,她是“步步留心,时时在意,不肯轻易多说一句话,多行一步路”的呀!

  在续作者的笔下,林黛玉的面目全非了,这一点我们在别的文章中多次说过。这里再举一个例子。第八十三回,探春、湘云来探望黛玉,有一个婆子在外面嚷嚷:“你这不成人的小蹄子!你是个什么东西,来这园子里混搅!”这本是她在骂外孙女,黛玉听到了,竟以为是专骂自己的,居然当着探春、湘云的面大哭大叫,“两眼反插上去”,“肝肠崩裂,哭晕去了”!看到这样的描写,我们不能不感慨,那个仙草临凡,“孤标傲世”,天生一具诗魂的潇湘妃子,离我们远去了,在这类俗不可耐的笔墨中彻底消失了!

  再看一百零九回,写宝玉因想黛玉来入梦,故意要睡在外间(宝钗在里间),却又睡不着,想起晴雯来,于是“一心移在晴雯身上去了”。忽又想起王熙凤说五儿像是“给晴雯脱了个影儿”,“因又将想晴雯的心肠移在五儿身上”。及见送茶来的五儿“身上只穿着一件桃花绫子小袄儿,松松的挽着一个纂儿”,居然想起晴雯临终时的“早知担个虚名,也就打个正经主意了”,就看着五儿发起呆来。这样的描写,已经把宝玉写得很不堪了,简直像是“色迷心窍”了。值得说一说的是,晴雯和宝玉诀别时说的那句话也被篡改了。在脂本中(第七十七回),晴雯的原话是:“只是一件,我死不甘心的:我虽生的比人略好些,并没有私情蜜意,勾引你怎样,如何一口咬定了我是狐狸精!我太不服。今日既已担了虚名,而且临死,不是我说一句后悔的话,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不料痴心傻意,只说大家横竖是在一处,不想平空里生出这一节话来,有冤无处诉。”这段话可谓字字血泪。这段话正表明晴雯心地的纯净,表明她和宝玉关系的纯洁。所谓“虚名”,指的就是诬蔑她是“狐狸精”。所谓“另有个道理”,无非就是为自己的前途有个打算之意。我们知道,在曹雪芹的笔下,晴雯是一个纯洁得通体透明的人物,毫无心计,从不会、也根本没想过要为自己打算。如她所言,总以为大家横竖在一起,不分开,就足够了。直到历尽摧残,才对自己的痴心傻意说了那么一句后悔的话。她把指甲和红绫袄交与宝玉后,还说了一句令人震撼的话:“回去他们(指袭人等人)看见了要问,不必撒谎,就说是我的。既担了虚名,越性如此,也不过这样了。”这是何等坦荡,何等勇敢!这位含冤抱屈的“俏丫环”心中又何曾有半点渣滓!可笑的是,有的人自己把念头想歪了,却又要把这种念头强加在晴雯头上。请看,在程本中,把“早知如此,我当日也另有个道理。”这句话改成“早知如此,我当日……”话至此故意中断了,留下个空白让读者猜想。而晴雯嘱咐的,别人要问不必撒谎那段十分重要的话,则整个儿删去了。为什么要这么改?也许修改者认为,“另有个道理”这几个字不够味,晴雯想的应该是同宝玉如何如何(就像袭人同宝玉那样)。果然,到了后四十回,宝玉重提“担了虚名”这句话,正是在他看五儿看得“已经忘神,便把五儿的手一拉”的时候。此情此景,说这句话什么意思?五儿的感觉:“明明是轻薄自己的意思。”说到这里,还请读者注意:续作者又故意把晴雯的话再次作了修改,改成“早知担了个虚名,也就打正经主意了”。“打正经主意”和“另有个道理”大不相同,其含义不问可知。所以,续作者也不得不让五儿骂晴雯:“那是他自己没脸,这也是我们女孩儿家说的吗?”如此一改,晴雯的话完全变了味,纯洁的晴雯变得不纯洁了,这位受屈的姑娘再一次被抹了黑。

  小说接下去的描写更觉荒唐。宝玉要五儿挨着他坐下。五儿说:“你在那里躺着,我怎么坐呢?”宝玉说:“这个何妨,那一年冷天,也是你麝月姐姐和你晴雯姐姐玩,我怕冻着他,还把他揽在被里渥着呢!”事见第五十一回,晴雯因和麝月闹着玩,受了冻,宝玉见她两手冰冷,脸也冻得像胭脂一般,故忙叫她“快进被来渥渥”,也即来暖和一下的意思。这本是一对率真的小儿女的纯洁的行为,他们朝夕共处,关系亲密,却心如净水,并无任何杂念。此类事,对宝玉来说太过平常,本无心计,随意而行。事情一过,早已忘却,更不会用来对人夸耀。现在对五儿重提此事,似乎他当时做这件事就是别有一副心肠的,而且一直记在心里,现在有了机会,忙拿出来炫耀一番。这么一写,事情的性质就全变了。何况当年晴雯是冻着了,现在的五儿又没冻着,宝玉说这话又是何存心?宝玉此人的心肠岂非不堪问了?尽管续作者声言这是“呆爷”“实心实意的话儿”,但我们读来,感觉和五儿一样:“句句都是调戏之意。”

  本来,如果后四十回是一部和《红楼梦》无关的独立的文学作品,作者愿意怎么写就怎么写,毋须苛求。但偏偏它是《红楼梦》的续作,而且一直和前八十回连接在一起,以原作的面目问世。我们把前八十回作为标尺来衡量后四十回,以辨真伪,就是理所当然的了。书与插图描写邪恶的巨著汪家明大学毕业后,我去黄河边的一座小城教书。寂寞而安宁的夜里,我常读书到很晚。有一天我拿起了《卡拉马佐夫兄弟》。离奇的情节,怪诞的人物,畸形的心理,泛滥的情欲,以及笼罩全书的恐怖气氛,牢牢吸引了我。整整两星期,我都在读这本书,直到有一天夜里:“晚十一时半躺下读书,读到伊凡和斯麦尔佳科夫对话的几章,十分可怕,几乎不敢读下去。”(1983年3月21日的日记)

  小说写的是一个杀父的故事。

  老卡拉马佐夫“是个十分Y荡而且在情欲方面时常残忍得像恶魔般的人”,却又喜欢在众人面前贬低自己,是一个十足的恶棍和小丑,可是正是这个恶棍和小丑在那个时代却生活得舒舒服服——他的第一个妻子是浪漫貌美的富财主家小姐,头脑发昏跟他私奔,婚后两口子打得昏天黑地,最后她又跟别的男人私奔了,留下一个三岁的儿子米卡。这儿子完全被他父亲忘记,全靠仆人好心抚养,后被孩子的舅舅领走,换了好几个家庭,慢慢长大。小说开始时,米卡二十八岁,不久前才回到这个小县城。老卡拉马佐夫的第二个妻子也是靠私奔得来的,那个十六岁的姑娘不堪女富豪养母的折磨,跟着这个外省来的男人走了。这次他没得到一分钱的嫁妆,所以对这个小妻子就不客气了,比如,他常常当着妻子的面与一些野女人酗酒鬼混。这个妻子给他生了两个儿子:伊凡和阿辽沙,得了疯癫病,不久就死了。她死时伊凡八岁、阿辽沙四岁。与米卡一样,这两个儿子也被父亲抛弃、遗忘了,同样靠仆人抚养才侥幸活下来,直到那个外省的女富豪来把他们领走。他们得到了不错的教育,成人后,伊凡当过教师,发表文章,成为一位有学问、清高、谨慎的青年。他对从小被别人领养深感屈辱,对父亲怀着深刻的仇恨。小说开始时他也是刚回到父亲家不久,二十四岁。阿辽沙比两个哥哥早回来一年,已经在修道院里做修士。回来时他中学还没毕业,据说是为了寻找母亲的坟墓。很奇怪,他一直清楚地记着母亲的模样:疯狂而又美丽,紧紧地抱住他。他是一个被人认为少有的人物:对一切人只有善,没有恨;对金钱没有欲望。

  老卡拉马佐夫还有一个儿子斯麦尔佳科夫,是他奸污一个肮脏、矮小、满城游逛的痴女后的私生子,也是由仆人抚养成人,长大后成了家里的厨子和随从。老卡拉马佐夫有一个混帐的逻辑:只要是个女人,不管她多么丑多么脏多么下贱,总可以从她身上找到女人的风味,就看你能否发现。这个斯麦尔佳科夫长大后,性格阴狠,讲究穿戴,总想弄一笔钱,到国外去,彻底改变自己的身份。

  米卡身上邪恶的东西与父亲最接近,他健壮、情欲旺盛,酗酒、狂躁,堕落,唯独没有父亲的狡猾。他受父亲欺骗失去母亲给他留下的遗产,与父亲争夺同一个女人格鲁申卡,和父亲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可是他天性未泯,在狂怒之下还能按捺住杀父的冲动。斯麦尔佳科夫就是利用了米卡想杀而未杀的间隙,残忍地杀了生父,拿走钱财,却嫁祸于米卡。他明目张胆地对伊凡说,之所以杀父,是基于伊凡的一番话——伊凡告诉他:既然没有上帝,就无所谓道德,就什么都可以做。这番话是他和伊凡暗示可能发生杀父事件时说的,似乎他们达成了某种默契。总之,老卡拉马佐夫的四个儿子里,其中三个都有杀父的动机。

  小说的结果是,米卡被判有罪,罚做二十年苦役;伊凡内心痛苦不堪,得了脑炎,奄奄一息;斯麦尔佳科夫自杀身亡;阿辽沙独自一人去寻找永恒的价值。

  读这本书,我惊奇于人性的邪恶和黑暗,惊奇于这邪恶黑暗的人性如狂风暴雨般的倾泻——人的生命中有多么燥烈、无羁的激情,又有多么深不见底的漩涡啊!而这一切不是为了哪怕一点点高尚,全是为了下流和卑鄙的目的。与这些丑恶心灵相比,那种赤裸裸的残酷故事反而不怎么可怕了——伊凡讲述他亲眼见到的一幕:一个农奴的八岁孩子,因为扔一块石头,打伤了主人家狗的腿,就被主人剥光衣服,放出一群狗驱赶咬死,而且当着孩子母亲的面。他因此怀疑上帝的存在,怀疑善的可能。真正使我害怕的正是伊凡黑色的灵魂。

  我也惊奇于陀思妥耶夫斯基,这位作家对邪恶的描写怎么可能这样汪洋恣肆,浩浩荡荡,似乎充满灵感甚至快感!

  陀思妥耶夫斯基生于一八二一年,他的父亲是一位医生,有贵族头衔,但家境一般,全家挤住在医院的房子里,直到许多年后,才在离莫斯科几百里远的地方买了一处田庄。父亲生性严厉、残忍,晚年放弃行医住在田庄里,沉溺于酒,因对农奴过于残暴,被人用灌酒的方式杀害。陀思妥耶夫斯基十六岁进了圣彼得堡军事工程学校学习,毕业后在工程部工作,加上父亲给他的遗产,每年的进项本来不少,但他缺乏自制,尽情挥霍,爱上赌博,很快就一贫如洗,债台高筑。此后一生他都改不了赌博和挥霍的毛病。一年后他辞了工作,打算以写作为生——还在学校时他就开始写一部小说,小说写成后辗转到了诗人、杂志主编涅克拉索夫手里,涅克拉索夫看后惊呼“新的果戈理出现了”,把小说推荐给大评论家别林斯基,同样得到极高评价。小说发表后,陀思妥耶夫斯基一举成名,从此进入第一流作家的圈子。这部小说就是《穷人》。据巴纳耶娃的回忆,当时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是个性格十分紧张而敏感的小伙子。他又矮又瘦,浅色的头发,脸色很不健康,灰色的小眼睛焦虑地瞄来瞄去,苍白的双唇始终不安地抽动着”。成名后的陀思妥耶夫斯基有些忘乎所以,自认为是俄罗斯最伟大的作家,连续写了几部小说,预支稿费后又去寻欢作乐,结果又是欠债,为了还债匆忙写作,神经紧张而混乱,有时他认为自己简直要疯了。但他的新作并无影响。一八四九年四月,因为参加一个青年政治组织,他遭到逮捕,几个月后被判死刑,但在上绞刑架前的几分钟,又被改判为流放西伯利亚苦役,直到一八五九年才通过种种努力(包括为沙皇写颂歌)获准返回彼得堡。这十年的苦役对这位生性多疑、妄自尊大、烦躁易怒的年轻人来说,影响是致命的。他体验了社会底层的生活,见识了各色各样的人物,吃了无数的苦,还加重了原有的癫痫病。在流放期间,他与一位政治犯的遗孀结婚,但这婚姻并不幸福。回首都后,他办刊物,发表自己的新作《死屋手记》和《被侮辱与被损害的》,取得成功。前者曾引起尼采的惊叹。他几次到欧洲游历,治病,赌博,同时写作。此后的重要作品有《罪与罚》(1866)、《白痴》(1868)和《群魔》(1871)。只从上述五部小说的题目就可看出他的创作主题都和人间苦难和人性丑恶有关。《卡拉马佐夫兄弟》(1879)是他最后一部作品,实际上并未写完,他就去世了(1881)。这部小说不啻是一部邪恶大全。然而按陀思妥耶夫斯基的构思,这只是小说的一半,另一半要写阿辽沙如何经历无数苦难终于得到救赎,可惜我们无法看到了。但我想,以他写作的兴奋点和他的个性品质而言,还真难说写这样一种主题的下半部能否成功。其实陀思妥耶夫斯基最擅长、最喜爱的就是写“恶”,而不是写“善”。你看,那个他构想中善的主角阿辽沙在书中是多么苍白,几乎只是个为故事穿线的角色。

  我不敢说陀思妥耶夫斯基本人就是一个邪恶的人,但据给他写传记的作者说:“他道德败坏、放荡堕落、忌妒成性。整个一生,他都被自己的激情所困扰,这激情足以让他变得愚蠢可怜,不那么聪明,也不那么险恶……最糟糕的是,他对自己的肮脏行径毫无悔过之心,反倒以此为荣。他对肮脏行径十分着迷……一位教授曾告诉我,陀思妥耶夫斯基如何吹嘘自己在浴室里强奸了一个自己的家庭教师领来的小女孩儿……尽管如此,他依然喜欢多愁善感的情怀和高尚的人道梦想。”这些,与他创造的老卡拉马佐夫不是有着很多相似之处吗?

  值得一提的是,陀思妥耶夫斯基出版《罪与罚》时,正是托尔斯泰出版《战争与和平》时,而《卡拉马佐夫兄弟》发表时,托尔斯泰则刚刚出版了《安娜·卡列尼娜》。这种对比可以看出两位作家站在两个极端,代表着善的追求和恶的探寻。一八三九年,陀思妥耶夫斯基十八岁时给哥哥写信说:“人是个秘密,必须识破他。”可以说他终生都在进行着这项工作,但他识破了人的秘密了吗?除了“人”之外,他还一直在探寻“上帝”的秘密。这并不奇怪,要探寻恶,怎么也离不开上帝的阴影。可是,他至死看上帝仍是一派混沌。

  《卡拉马佐夫兄弟》的艺术特色非常鲜明,长达七十三万字的篇幅,几乎通篇冗长的对话。不多的几个人物,心里似乎都有说不完的恐惧和欲望、梦魇和自恋。我尽管为这些无休止的对话而却步,但又不能不佩服它们的流畅和丰富,几乎有着音乐的魔力。审判中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演讲则具有雄辩家之美。我想,正是基于这一点,高尔基才说:“就描绘的能力而言,他的才华也许只有莎士比亚可以与之并列。”我也很佩服老一代的翻译家耿济之,翻译这样一部几乎全以繁琐的对话连缀成故事和人物的小说,时隔六十多年仍让读者痛快阅读,需要多么高妙的技巧!

  不过,我虽然敬佩陀思妥耶夫斯基,为他的作品而着迷,但我无法喜欢他,也不愿意为了这样的巨著而经历他那样的一生。

  我最早读到的《卡拉马佐夫兄弟》是没有插图的。近年来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了一套插图本外国名著,其中这本书的插图别具一格,非常细致写实,似乎是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的作品。主要是人物肖像,而不是常见的情节和情景刻画,很符合这本书的特点,因为作者眼里只有人物,情节和环境在这里并不重要,甚至完全被忽视了。奇怪的是,二十多幅插图中,既没有斯麦尔佳科夫,也没有老卡拉马佐夫的肖像。也许这两个最为丑恶和阴狠的人无法用画笔表达?

  的确,就表现人性恶的深度和复杂而言,陀思妥耶夫斯基恐怕是空前绝后了。

  
更多

编辑推荐

1实习菜谱(农家小吃)
2鉴略妥注
3鲁迅作品选
4元史演义
5道德经
6伪自由书
7北户录
8茶经
9长短经
10长生殿
看过本书的人还看过
  • 传习录

    作者:【明】王守仁  

    生活休闲 【已完结】

    《传习录》是中国明代哲学家、宋明道学中心学一派的代表人物王守仁的语录和论学书信。“传习”一辞源出自《论语》中的,“传不习乎”一语。《传习录》包含了王阳明的主要哲学思想,是研究王阳明思想及心学发展...

  • 邓析子

    作者:【周】邓析  

    生活休闲 【已完结】

    《邓析子》分为无厚篇与转辞篇两篇,无厚篇所强调的是君主与臣民的共生关系,劝勉君王治国时应该以平等的心对待臣民,归结到最后就是无厚,是民本的反映。

  • 东周列国志

    作者:【明】冯梦龙  

    生活休闲 【已完结】

    《东周列国志》是明末小说家冯梦龙著作的一部历史演义小说。原版名称是《列国志传》,小说由古白话写成,主要描写了从西周宣王时期到秦始皇统一六国这五百多年的历史。作品中所叙述的五百多年之间,英雄辈出,...

  • 独异志

    作者:【唐】李亢  

    生活休闲 【已完结】

    《独异志》者,记世事之独异也。自开辟以来迄于今世之经籍,耳目可见闻,神仙鬼怪,并所摭录。然有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