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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蕞尔小国,琉球为最

  朝贡仅仅是整个国际秩序的表面部分而已。体系内部的双边关系要丰富深刻得多。在朝鲜、安南、暹罗、马六甲等藩属国中,琉球是其中默默无闻而又特殊的成员。

  琉球,这个散落在浩瀚东海上的陌生古国,隐没在历史的长河中,散发着浓郁的神秘感。“琉球国者,南海胜地……以大明为辅车,以日域为唇齿,在此中间涌出之蓬莱岛也。”“万国津梁钟”铭文,日本冲绳县立博物馆藏。琉球方言自名为“屋其惹”。之后中文成为琉球王国的官方语言,琉球人也接受了“琉球”的国名。古琉球国三山六六岛,远近环列。大隅诸岛、吐噶喇列岛、奄美诸岛、冲绳诸岛和先岛诸岛,有如珍珠洒落在太平洋西域,组成了现在的琉球群岛。琉球国地域与其大致相符,大于今天日本之冲绳县。隋将朱宽访求异国,遥望群岛,蜿蜒盘旋,“若虬浮水中”,名之“琉虬”。因为,龙在中国文化中的避讳,“琉虬”逐渐演化为“琉球”。琉球在古代东亚国际秩序中与中国关系密切,是海外诸国入朝修贡最为频繁的国家。中国赞之为“其虔事天朝,为外藩之最”;“恪尽藩守”,“恭顺可嘉”之语不绝于诏。

  明洪武五年(1372年),明太祖遣使行人杨载,携带对外通聘诏书前往琉球。琉球中山王察度,山北王攀安知先后受其诏,奉表称臣。从此,中国与琉球开始了长达500余年的以朝贡为主要内容的双边关系。琉球国随之被深深打上了中国烙印。

  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明太祖“更赐闽人三十六姓”。当时琉球国技术落后,满足不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人才需要。尤其是由于航海技术的落后,船队经常偏离航线,甚至发生海难。是年,察度王遣世子武宁入贡,请求明朝赐与识航海、礼法、音乐之能人予中山王,指导技术。明太祖遂派遣福建三十六姓前往琉球。同年,中山王“遣从子日孜每、阔八马、寨官子仁悦慈三人,入监读书(国人入监,自兹而始)”。《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48—49页。转引自《琉球历史研究》第32页。同时疏言:“通事程复、叶希尹二人,以寨官兼通事,往来进贡,服劳居多,乞赐职、加冠带。使本国臣民,有所仰止,以变番俗。”《中山世谱》卷三,见《琉球史料丛书》,第四,第43页。这表明琉球对中国先进文化采取了主动吸取的态度。两年后,察度又“奉乞王位冠带”,并为琉球大臣乞品秩冠带。明朝一一准许,琉球仿效中国政治制度,完善了自己的王国体制。

  在密切与中国的关系同时,琉球进入了“大交易时代”。“14世纪至16世纪中后期,琉球王国业已形成了以中国为主体对象,幅面及于日本、朝鲜,南至现今菲律宾、越南、泰国、柬埔寨、马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的交通网。”米庆余:《琉球历史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3、55页。1425年,统一琉球的巴志王受明朝赐姓尚,并受封中山王。他筑都城首里(守礼)城,以明向化之心,并于城外营造建国之门,由明朝册封使内官柴山题为“中山”,为都城第一门。15世纪末的尚真王在位,琉球最为强盛。

  顺治十一年(1645年),琉球上缴了明朝敕印,清廷遣使张学礼往封琉球国世子尚质为中山王。琉球转为清朝藩属。康熙五年(1666年),琉球首次派遣130人的进贡使团。康熙十三年(1674年),靖南王耿精忠反。十五年(1676年),他遣游击陈应昌来琉球国招降。琉球对此加以拒绝,却在第二年派遣正议大夫蔡国器探问大清朝廷安危。康熙帝大喜,赏赐有加。

  1.政治关系

  清朝将琉球作为主要的藩属国来对待,将双边的政治交往严格限定在朝贡体系之内。清朝中期,册封琉球王是清廷眼中最重要的对琉交往内容。鉴于琉球的恭顺,清廷对琉球赏赐尤多。日本那霸重修的首里城公园入口处是一座中国式牌坊,悬挂有康熙赐之“守礼之邦”汉字匾额,称“守礼门”。冲绳人敬之为“国宝”。次等重要的双边政治内容就是接待琉球的进贡。清廷对琉球使团接待严谨、优厚,不关注贡物。琉球贡物原本庞杂,有象牙、香料等本国不产之物。康熙年间定例为:硫磺12600斤(福建省留用)、红铜3000斤、白刚锡10000斤(后两者押送进京,入内务府)。琉球使团入京,由鼓乐导行。使团官员乘轿,从者乘马乘车,投宿公馆;沿途各省地方官均派官员负责其境内的迎接、护送及交接,一切费用由中方负责。其住宿之地,中国官兵昼夜守护。清廷关注的是琉球进贡的象征意义,并向琉球颁发中国历法,教谕皇帝年号。

  清朝的这些政治行为却是琉球国内政治最为重要的内容。(1)清朝的册封是琉球国王统治合法性的来源。每逢琉球王薨,新王在得到中国册封前不能称王,而称世子。只有得到中国的身份认可,琉球王才能正式向国内发号施令。明永乐十三年(1415年),琉球国山南世子他鲁每,遣使入明进贡并请袭封。这是琉球首次向中国请出册封请求。同年五月,明成祖遣行人陈季芳往封,赐浩命冠服及钞万五千锭。自此,琉球国王嗣立,皆请命册封。(2)使用中国年号,奉行中国正朔不仅意味着服从中华帝国,实际上也将之转变为其国内法令。16世纪,琉球以进贡天朝、采办贡品的名义下,与朝鲜、日本及南海诸国进行频繁贸易。琉球船队奉中国正朔,以中文为通商交流语言,贸易船上的都通事、通事几乎全是华人。(3)频繁地向中国派遣朝贡使团不仅是臣服之心的一再宣示,也是为了追逐巨大的物质利益。对于贸易萎缩、趋向衰弱的琉球来说,朝贡利润的作用更显重要。琉球使节名目繁多,从顺治六年(1649年)到光绪五年(1879年)的230年间,琉球共派遣了347个来华使团。吴元丰:《名目繁多的琉球来华使节》,载于《历史档案》第2004年第2期。朝贡过程漫长,一次完整的朝贡通常持续两年左右。往往是前贡刚销,续贡又至,甚至出现累贡积压的情形。

  中琉隔海相望。喜怒无常的海洋对两地航运造成了巨大的威胁。琉球常有海上遇难船、民漂至中国大陆,逐渐形成了中琉之间的“遭风难民”处理方法。这是中琉两国政治交往中的重要内容。

  乾隆二年(1737年)六月,帝谕:“沿海地方常有外国船只遭风飘至境内者,朕胞与为怀念,内外并无歧视,外邦人民既到中华,岂可令一夫之失所。嗣后被风漂泊之船,令督抚等加意抚恤。动用存公银两,资给衣粮,修理舟楫,查还货物,遣归本国。”朱汇森主编:《清史稿校注》,台北:台湾国史馆1990年版。卷533《属国——琉球》,第12088页。每人日给米一升,盐菜银六厘。回国时再给一个月粮食,并赏给肉食、酒食、布匹、日用杂物等。遂成定例。琉球进贡船队也常常遭遇海难,或飘风至大陆。清廷修理标准、抚恤标准更优,“正副使每员日给廪给银二钱,夷官每员给蔬薪银五分一厘,口粮米三升,跟伴水梢每名给盐菜银一分,口粮米一升,回国之日另给行粮一个月。”俞玉储:《再论清代中国和流球的贸易——兼论中琉互救飘风难船的活动》,载于《历史档案》1995年第1期。清廷对此极为重视,乃至有地方官因办事压力而自缢身亡者。嘉庆十五年(1810年),琉球头号贡船飘风至广州惠来县,县令王槐寿因财政拮据等原因而自缢。琉球也积极救护中方的难民和难船,对遭难的清朝册封船队更加重视。安置馆舍,供给衣食,修理船只,护送回国,甚至供养中方人员成年累月。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海禁既开,东南海上贸易活动增多,商船海难和遭风暴飘至琉球的事件随之增加,但总体不及对方。琉球经常派遣专船护送中国难民回国。清廷对之倍加嘉奖。

  清朝与琉球的政治交往在两国国内政治的地位完全不同。这是两国国力悬殊客观造成的。中国在朝贡体系中拥有绝对的实力与文化优势。琉球则需要仰仗中华帝国实现其安内御外的目的。

  2.经济贸易

  琉球人喜欢自称“三山六六岛”,这暴露了其国小地瘠的基本国情。琉球是古代东亚国际秩序中最小的国家。与朝贡体系中的其他国家相比,琉球不是一个准确意义上的农业国。琉球“地不宜茶”,“波菱、山药、冬瓜、薯、瓢之属,皆闽中种而味实不逮”,“迩来那霸、首里二处亦聚女侩交易,然不过蔬、谷、鱼、盐之类。”[明]夏子阳、王士祯:《使琉球录》,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77年版。但是处在西太平洋中段的优越位置,发达的海上道路,普及的捕捞业、家庭副业以及丰富的海洋资源都为琉球的海洋贸易提供了异常的优势。交通贸易的发达使得琉球一度非常富庶,成为东亚贸易的枢纽。1609年日本侵入琉球首里城。日将桦山久高单单为登记、掠夺财物就花费了七八天时间。

  中琉之间的经贸内容繁杂,加上清朝政府对中国人、船海外活动的严格限制,中方在琉球贸易活动极少。琉球主动通过四条途径积极展开对华贸易:

  (1)中国一直对朝贡采取“薄来厚往”的原则,以示恩惠怀远。中原王朝一般对藩属的赏赐按其贡品市价的8到10倍的价格核定。而贡品为该国土产,本便低于中国市价,之间获利极丰。每次朝贡清帝照例赏赐琉球国王:锦8匹、织金缎8匹、织金纱8匹、织金罗8匹、纱12匹、缎12匹、罗12匹;正副使臣:织金罗各3匹、缎各8匹、罗各5匹、绢各5匹、里绸各2匹、布各1匹;都通事、从人和留边人员各有赏赐。朱淑媛文:《清代琉球国的谢恩与表奏文书》对一些礼节及物品描述十分详细,远甚《清史稿校注》。因此,琉球常常不按定例以各种名义来贡。如琉球国官生在国子监学习肄业归国后,琉球国要附进谢恩贡;皇帝恩赐匾额,琉球也进谢恩贡。后雍正年间定谢恩不遣专使。贡使仍会额外到来,清朝便将物品抵作下届正贡。如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贡使携物至,清朝令延为戊寅年正贡;但戊寅年(二十三年),贡使又捧贡物至,再次顺延为庚辰年贡物。

  (2)除了贡品获利外,在朝贡背景下有两条免税的正规贸易渠道。一条是200人的使团中除贡使带15人觐京外,都留闽。他们便在福建将随贡船携带的货物就地销售,并收购中国特产回国。如苏门答腊胡椒在产地每斤10文,在中国市价为每斤3贯;而琉球船队所运之胡椒给予每斤30贯的高价,利润高达3000倍。米庆余:《琉球历史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4页。贡船有时携银不下10万两,利润可想而知。其携带归国的货物以生活用品为主。以乾隆三十二年(1767年)为例,计有中绸2270匹,粗冬布1602匹,粗夏布1837匹,粗药材30420斤,冰糖5500斤,胡椒4850斤,毛边纸33120张,连史纸7720张,色纸3600张,寿山石900斤,油伞2252把,茶叶21744斤,细瓷器2837斤,粗扇33250把,白纸扇950把,簸箕74250个,牛经线2755条,线香11200斤,粗瓷碗1925斤,砂仁11100斤,水银3100斤,此外还有胭脂、雄黄、蜂蜜、皮鼓、漆器、沉香、玳瑁、布衣、蛇皮等。如此之多的生活用品的频繁进口,一来已经超过了其出口物品额,二来就是供应全体国民的生活也不为过。有人便推测琉球从事中国商品的转口贸易也是在情理之中。早在嘉靖年间,“因当时明朝政府厉行海禁,不准国民出海贸易。海外国家需要的中国货物多数是依靠琉球转贩,故琉球商船转贩达十余国,赢利甚多”。李金明:《论明朝对琉球的册封》,载于《中西初识》,郑州:大象出版社1999年版。

  (3)朝贡使团在北京使馆进行半官半民的商业活动,顺治十一年(1654年)按照《明会典》,“除违禁货物不准收买外,准在会同馆听其两平交易毕”。《历代宝案》校订本第1册,礼部尚书胡世安语。吴元丰:《清初册封琉球国王尚质始末》。赴京使团往往在南方购买北方稀缺物品,以售款再购买北方特产回南方。这一回合,一来沿途由中国政府护送,货物无忧;二来免税。利润少则数十倍,高过百倍者也不稀奇。馆驿开放之日,“胡人持各色物货日来馆中,纷沓如市。该告示榜揭后,门无禁,人皆任意入夹故也。”[韩]金昌业:《老稼斋燕行日记》,载于《国译燕行录选集》(第4册),第127页。转引自《清代北京的朝鲜使馆》。双方自愿交易,现金买卖,形成了一套惯例制度。京城朝鲜使馆周围,有专门以朝鲜人为贸易对象的商家,称为“东商”,不知道有无“琉商”。

  (4)遭风难民、难船滞留他乡之时也展开贸易活动。清朝政府对琉球商、船允许免税贸易。琉球商人、难民将幸存货物和难以修复的船只折价出售,也会购买中国货物回国。琉球国护送中国难民回国的专船,兼有贸易的使命。对琉球的护送船只,中方也给予了免税贸易待遇。琉球抓住护送专船的利润,进行贸易活动。琉球护送难商之船的贸易额要少于贡船、接贡船的贸易,但数额和利润也不可低估。海禁造成了中国商品在海外市场的稀缺,也造成了海外商品在中国市场的稀缺,反而促进了琉球中转贸易的开展。在对遭风难民的贸易上,“由于中国方面在变价时给予琉人的优惠待遇,一些学者甚至认为其中存在琉人以走私贸易为主的‘有意漂流’”。见西里喜行:《关于清代光绪年间的“琉球国”难民漂流事件》,载于《第二届琉球·中国交涉史研讨会论文集》,冲绳县立图书馆1995年版,第256页。转引自张先清、谢必震:《清代台湾与琉球关系考》。

  以上贸易途径都是免税的。清代海关税分“货钞”和“船钞”两部分。货钞即商税,分进口和出口两类,根据货物价格和性质征收,税率平均为4%左右。张维华:《中国古代对外关系史》,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463页。往来货物差值虽不全是获利,也能反映赢利的大概情形。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琉球接贡船来闽,初来时免税83两2钱3分6厘8毫,回国时免税289两7钱2分1厘5毫1丝5忽。其差额表明该年接贡船一艘便增7162两5钱有余。三十二年贡船又至,前后免税额分别为:219两9钱6分5厘,597两8钱3分,增9450两银子。以上还仅仅是使团在闽一地一条途径的收益,如果加上赏赐、同文馆贸易利益和归国倒卖中国货物的收益,则蔚为可观。

  15世纪琉球与中国通商次数累计为206次。琉球对朝鲜和暹罗通商分别是33和30次,与满勒加为15次,而日琉之间的通商才4次。见朱德兰论文:《十五世纪琉球的亚洲外交贸易》表三。转引自《琉球历史研究》第54页。这表明琉球的海外贸易以中国为主;除了朝贡贸易,民间贸易在其中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对华的贸易优惠和转口贸易,使得物产稀少的琉球物资相对宽裕,适应了其国内需要,同时也得利颇丰。琉球乐此不疲。萨摩入侵琉球后,其国照常朝贡,晚明以其国家残破,准其10年一贡。琉球反乞两年一贡,以效忠顺。明朝定其为5年一贡,因其再次固请,准照旧,两年一贡。琉球新败,需要朝贡背景下的贸易来引进物资,恢复国家元气,却为明朝所难以理解。中琉之间的贸易也造成了琉对华贸易的依赖。明末,“30余岛,僻居海藩,瘠地荒土,别无所产,男女只知纺织营生,通国衣食全赖寸丝尺缕,皆给于天朝,将及300年……今禁白丝,男女惊惶,不能度生,人人困苦。”《历代宝案》,校订本第1册,第447页。转引自《南明时期中琉关系探实》。

  3.文化交流

  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首批来清朝留学的琉球人蔡文溥在《中山学校序》中说:“中山虽在海外,自大明以来通中国,贡典不绝,沐圣天子文教者盖三百馀年矣。”董明:《明清时期琉球人的汉语汉文化学习》,载于《北京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1年第1期。琉球人少国弱,文化相对落后,对中华文化一直持着热心学习、主动吸用的态度。中华文化之传播入琉,渠道有四:

  (1)明太祖赐闽南三十六姓。闽人三十六户居于那霸附近的久米村,领受俸粮,世世不绝,史称“闽三十六姓”。这些人先是涉足琉球的航海,推动了琉球航海技术的发展,为琉球商船扬帆海外,居功甚伟。这批琉球华人,逐渐制礼法,通音乐,影响日益扩大。《中山传信录·取士》说:“久米村皆三十六姓闽中赐籍之家,其子弟之秀者,年十五六岁,取三四人为秀才。其十三四不及选者,名若秀才,读书识字。其秀才,每年于十二月试之,出《四书》题,令作诗一首,或八句,或四句,能者籍名,升为副通事,由此渐升至紫金大夫。此为久米子弟入仕之始。”董明:《明清时期琉球人的汉语汉文化学习》。“三十六姓”子孙承担了政治、外交等重大职责和几乎所有的文教职事。琉球来华使节几乎都由华裔充任,登堂入相者也不在少数。蔡温、程顺则、王茂、郑迥等大臣都是久米村的华裔。汉人居住琉球,在相当程度上维持了汉语、汉文化在当地的传播。

  (2)中国使团的文化传播。清朝册封的正、副使为文名闻达者。如嘉庆朝册封正使为嘉庆元年状元赵文楷,副使为乾隆朝进士李鼎文。二人与琉球文人相唱和,考证琉球土文,赋诗留墨,教化无形。使臣还可随带一部分从客和家人。从人几乎网罗了社会的各行各业:天文生、医生、诗人、画家、书法家、琴师、高僧、道士、厨师、糕饼匠、铁匠、锁匠、造船工匠、裁缝、理发匠及裱糊匠等。中国使团在琉球居留数月,于日常生活和交往中,将中国的文化艺术、手工技艺、宗教信仰及生活习俗等逐渐传播到了琉球社会。中华帝国赏赐琉球王室的物品、使臣个人的馈赠礼品及随役人员携带的贸易商品包括精美的丝绸锦缎、各色瓷器、玉器、珐琅器、玻璃器、经籍、字画、文房四宝、食品、药材等,都成为了传播中国文化的载体。

  (3)清廷遵明例,开始接受琉球的官派留学生。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琉球国官生四人入太学,以都通事标准厚加培养。之后,琉球便主动派遣留学生来华,引进中国先进文化和技术,传衣冠礼仪,易中山民物。明清两代琉球共派遣留学生20余次,有案可稽者80余人。官生学制在四年以上,因为出身高贵,归国后多在政界担任要职。

  现存官方资料中记载最全的是琉球官生的国子监学习和生活情况。琉球曾经先后16次派人来华学习中国语言、文化、制度和技术。明清政府对其总的方针是:教育一视同仁,生活优为抚恤。乾隆年间,留学生要早起沐浴、正冠衣,赴讲堂听讲《小学》、《近思录》等。午饭后,听讲经书,然后临帖写字。晚上则在灯下听讲四六古文、诗,要求翌日背诵。逢三日作诗一首,逢八日作四六古文或序文一篇。同时还有月考、季考、岁考,以查勤惰。同时,衣食住行待遇优厚。以食物为例:每人每天给白米二升,鸡一只,肉二斤,茶叶五钱,豆腐一斤,花椒五分,清酱油四两,香油四钱,酱四两,黄酒一瓶,菜一斤,盐一两,灯油二两。同时有专用厨房;各官生从人另有衣食住行的安排。谢必震:《明清士大夫与琉球》。黄新宪:《封贡体制和琉球来华留学生教育》。董明:《明清时期琉球人的汉语汉文化学习》。

  琉球官生一般在华生活四载有余,感慕华风,对中华文化向心力极强,在维护这一体系中起着中坚作用。1879年日本在琉球废藩置县,原官生林世功来华进京,长跪乞师求援,连达七日。翌年,日本抛出分割琉球国条约,林在华自刎而死。黄新宪:《封贡体制和琉球来华留学生教育》,载于《河北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1998年第8期。闽人三十六姓和历届留华学生,主导了琉球各方面的活动,形成了支撑国家的精英集团。明人《咸宾录》记载琉球“凡习刑法、钱谷等官,皆土人,为武职;其大夫、长史、通事官司朝贡,为文职,皆三十六姓人及学于国学者为之”。董明:《明清两代汉语在琉球的传播》。这两部分人在普及文化、提升琉球文化水平上发挥了主导作用。

  (4)除官生外,一些琉球人甚至不远万里,前来福州、北京等地求学、求艺。这些人被称为“勤学”或“勤学人”,名垂史册的蔡温、程顺则即其优秀代表。程顺则于康熙年间留学、出使来华,自费引进了会稽儒生范宏注释的《六谕衍义》。他将之进呈琉球王尚贞,建议作为国民修身和学习官话(中文)的课本。《六谕衍义》在普及文化、改进风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并且由程顺则介绍到了日本。米庆余:《琉球历史研究》,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100页。

  文化原本相对落后的琉球在汉文化的感染下,兴起了兴学习文的风气。康熙十一年(1672年)琉球国王令准,正式在那霸久米村泉崎桥头建孔庙,春秋二祭,皆从中国之礼,鲜明地树起了尊儒学儒的旗帜。载“庙中制度,俎豆礼仪,悉遵《会典》”。之后琉球建明伦堂以为府学,逐步向下普及官方教育。《清史稿·属国一》载“择久米大夫通事一人谓讲解师,月吉读《圣谕衍义》,三六九日,紫金大夫诣讲堂,理中国往来贡典,察诸生勤惰,籍其能者备保举。八岁入学者,择通事中一人为训话师教之”。琉球国通文理者也兴办私学。嘉庆七年(1802年),有众多华裔居住的那霸港官民集资兴建了四所乡学,以满足当地青少年学习汉字汉语的需要。学校的课程设计、教学内容和考察制度照搬中国,并开始了一定的程度上的开科取士。琉球国内的国学、乡学体系,直接传播了中华文化。《中山传信录》卷四“琉球三十六岛”条载:“各岛语言,惟姑米、叶壁与中山为近,余皆不相通……诸岛无文字,皆奉中山国书。我皇上声教远布,各岛渐通中国字,购蓄中国书籍,有能读《上谕十六条》及能诗者矣。”黄新宪:《封贡体制和琉球来华留学生教育》。琉球甚至成为了中日文化的中转地。日本派遣人员来琉球学习儒学、医学和先进的工艺。琉球学者郑迥、魏士哲等名振日本。中华文化携其丰蓄涵容,与琉球本土文化反复交融,汇总生成新的近世琉球文化。

  由于国情的缘故,琉球吸收中国文化没有朝鲜吸收得那般深入、彻底。但是琉球地区遗留下了许多汉文化的痕迹,包括庙宇、匾额、联拾、风俗等。中国东南沿海的妈祖信仰也在琉球广泛传播,并实现了信仰本土化。中国妈祖“救父未救兄”传入琉球后演变成“救兄未救父”,经过中琉两种不同信仰的冲撞与融合,最终妈祖成为琉球姊妹神的载体,得到琉球人民的普遍认可。薛曦:《从“救兄未救父”的传说看妈祖信仰在琉球的嬗变》,载于《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2001年第4期。清末于慎卿编纂的《古今楹联类纂》收录了琉球龙王庙中的对联。曰:“和长江大河而注之海,能兴云致雨而谓之神”。刘福铸:《古琉球国联拾》,载于《对联·民间对联故事》1995年第2期。这副中文对联紧扣中国风俗中的龙王,行文、内涵与中国内地类似之联对无异,可见琉球受中国文化影响之深。

  中国琉球的往返海途,浪大如山,波迅如矢,风涛汹涌,极目连天;再者,明清之时海氛不靖,出海有遭海盗之厄。中琉双方的使节一般都“带棺出征”。中方官员的棺材前刻“天朝使臣之枢”,在使臣自知不免时仰卧棺中,令人以铁钉锢之,以免葬身鱼腹,失天朝大臣风采。尽管人们视中琉交通为畏途,但还是有一批又一批的先人为中琉两国的友好交流做出了历史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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