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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抚育

  抚育分幼林抚育和抚育间伐两种。俗话说“三分造七分管”,指的就是造林后对幼树的后期管护。幼林抚育的内容和方法,因造林地环境条件、造林树种生物学特性和造林方法等的不同而异,可大致归纳为土壤管理和幼树管理两大方面;抚育间伐是指将中幼林的抚育分为透光抚育(透光伐)和生长抚育(生长伐)两种。

  幼林抚育

  幼林是指造林后到林木郁闭前的阶段,通常指1龄级或2龄级的林分,一般杉木、湿地松、火炬松在10年(含)以下,马尾松在20年(含)以下,硬阔类中的木荷、枫香在10年(含)以下,其他硬阔类在20年(含)以下,软阔类在5年(含)以下,毛竹在1年~2年。幼林抚育是为提高造林的成活率和保存率,促进幼树生长和加速幼林郁闭而在幼林时期采取的各种技术措施。新造幼林,特别是在造林后的头几年,常常是树体矮小,根系入土浅,生长缓慢,易遭各种不良环境因子的侵害,其成活和生长均不稳定。因此,及时采取相应抚育措施,不断排除不利因子的干扰,对提高造林质量,巩固造林成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土壤管理目的是对造林地的土壤及其天然草被(有时包括灌木)直接进行人为干涉,以改善幼树成活和生长发育的环境条件。主要措施包括下述几种:

  1.除草松土。除草的主要目的在于消除杂草对土壤水分、养分和光照的争夺,同时在一定程度上又可减少某些病、虫和啮齿类动物的为害。松土的目的则主要在于破碎土表结皮,切断表层和下层土壤的毛细管联系。从而抑制土壤水分的无益蒸发并改善土壤的通气性和透水性,促进土壤微生物的活动、加速有机质的分解和转化。在大多数情况下,除草和松土是同时进行的。除草松土的年限根据树种和造林地的环境条件的不同而定。一般从造林年度起连续3年~5年,主要在一年中生长季的前半期进行。但植苗造林当年的第一次应尽量提早,并结合进行培土、扶正、踏实等工作。造林后,头1年~2年的除草松土次数应多些,以后可减少(1~2次)。可分为穴状(块状)(即选择性全刈)、带状(半全铲)和全面除草松土(全铲)等方式,以前两种应用较广。除草和松土的深度根据幼树表层根系的分布情况确定,力求少伤根系,但对长期失管而根系再生能力强的树种(如杨树、杉木)可深些。除手工方式外,还可采用各种除草松土机械(如割灌机等)。化学除草也是一种颇有前途的方法,但不能达到疏松土壤的目的。

  1966-2012年,县林业公司各基层林场幼林抚育除草松土的方式大多是采用全刈、全铲的方式。2008-2012年采取半全铲的方式,其他方式使用较少(如机械除草和化学除草等)。1966-2012年,幼林抚育共完成2688466亩次,其中按抚育方式,全刈2329120亩次,全铲330023亩次,半全铲13575亩次,其他15748亩次。按林场,曲江采育林场完成674782亩次(全为全刈方式);三湾采育林场完成345898亩次(其中全刈212765亩次,全铲119958亩次,半全铲13175亩次);象形采育林场完成253868亩次(全为全刈方式);陈山采育林场完成275060亩次(其中全刈270340亩次,全铲4720亩次);大沙采育林场完成335552亩次(其中全刈168847亩次,全铲164919亩次,半全铲400亩次,其他1386亩次);洋埠采育林场完成200371亩次(其中全刈168109亩次,全铲17900亩次,其他14362亩次);文竹林场完成283613亩次(其中全刈261087亩次,全铲22526亩次);禾山林场完成319322亩次(全为全刈方式)。

  2.灌溉施肥。幼林灌溉在南方基本上是“靠天吃饭”,人工灌溉没有条件,也不可能。永新县林业公司各林场历年造林的幼林灌溉基本未实施。因为造林山场都是野外的山头地块,路途远且偏僻,立地条件参差不齐,水源条件不一。幼林施肥是在1991-1998年世界银行贷款造林,全部施了肥。其他年度的造林项目基本没有施肥,即使施了肥,施肥的面积也很少,主要是一些经济树种(如油茶、银杏)和果业类树种(如柑桔、杨梅)等的造林施了肥。

  幼树管理主要包括:1.平茬。即利用某些树种(如杨树、榆树、刺槐等)的萌芽能力,在造林后1年~2年内切除因机械损伤、霜冻和病虫为害等而生长不良、失去培育前途的幼树地上部分,促使长出新的茎干。其方法是:在早春树液流动开始前,将地上部分齐地面切除,待根茎部长出萌条后再从中选留健壮的一株作为新茎干的培育对象,其余的则在生长季的中、后期全部除掉。这种平茬的幼树管理做法在各林场历年的幼林抚育过程中使用极少,在一些经济类和果业类树种造林中还有部分使用。2.除蘖(除萌)。即对某些萌蘖能力强的树种(如杉木、杨树、榆树等)除去从根茎附近发出的萌条,以促进主干速生,并利于培育圆满通直的干形。具体做法是:萌条应在基部尚未木质化前结合其他幼林抚育措施及时抹去,有时需进行几次。这种除蘖(即除萌)的做法在各林场历年的幼林抚育中是同时进行并且经常要采取的抚育措施,其方法是:主要是对天然林或人工造林的山场,在采伐后,经清理炼山,萌芽能力强的杉树蔸部在造林当年会长出许多杉树萌芽条,在造林当年下半年或第二年幼林抚育中,将生长位置不当、弱小、比较矮短的杉树萌芽条全部抹去,只保留1根~2根生长位置好(主要在杉蔸靠山场坡的上部)、粗壮、比较高长的杉树萌芽条。这项除萌工作连续要进行几次,才能最终达到一棵杉蔸保留1根~2根优良健壮杉木萌芽条的目的。

  抚育间伐

  抚育间伐主要是针对中幼林林分所采取的抚育措施。中龄林也叫壮龄林,指林龄为3龄级至不超过4龄级的林分。一般杉木、湿地松、火炬松在11年~20年,马尾松在21年~30年,硬阔类中的木荷、枫香在11年~20年,其他硬阔类在21年~40年,软阔类在6年~10年,毛竹在3年~4年之间。抚育间伐的方式分为透光抚育(透光伐)和生长抚育(生长伐)。

  透光抚育 一般在幼林内进行。对于混交林,主要是砍去非目的树种和压制幼树生长的灌木,以调整林分组成为主要目标;对于纯林,主要是间密留稀,留优去劣。

  1.透光抚育的对象

  (1)抑制主要树种生长的次要树种、灌木、藤本、高大的草本植物;

  (2)在纯林或混交林中,主要树种幼林密度过大,树冠相互交错重叠、树干纤细、生长落后、干形不良的植株;

  (3)实生起源的主要树种数量已达营林要求,伐去萌芽起源的植株;在萌芽更新的林分中,萌条丛生,择优而留,伐去其他多余萌条;

  (4)郁闭度在0.9以上的人工幼龄林和郁闭度在0.8以上的天然幼龄林。

  2.透光抚育的方法

  (1)全面抚育:在主要树种占优势且分布均匀时使用。全部林地上将抑制主要树种生长的次要树种按一定强度普遍砍除。这种透光抚育方式是各林场历年普遍采用的主要方式。

  (2)团状抚育:主要树种的幼树在林地上分布不均匀,数量又不多的情况下使用。抚育仅在有主要树种的群团内进行,砍除那些抑制主要树种幼树生长的次要树种,无主要树种幼树的地方则不进行抚育。这种情况和采用的这种透光抚育方式在各林场历年的抚育中出现和使用均极少。

  (3)带状抚育:将林地分成若干带,在带内进行抚育,保留主要树种,清除次要树种,带宽一般1米~2米,间隔带为3米~4米,间隔带不进行抚育。这种透光抚育方式在各林场历年的抚育中基本未使用过。

  3.透光抚育的时间、次数

  夏初,当落叶的非目的树种处于春梢已经长成,叶片完全展开的物候阶段,此时进行透光抚育最佳,可降低伐根萌芽能力。由于冬季幼树枝条较脆,间伐上层木时易碰断保留木,因此冬季间伐效果最差。

  一般,根据次要树种的萌芽状况确定重复次数,每隔2年~3年或3年~5年再进行1次~2次透光抚育。

  透光抚育(透光伐)就是通常所说的割灌抚育,各林场从1966至2012年共完成透光抚育145972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16178亩。按林场,曲江采育林场完成透光抚育50235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4397亩;三湾采育林场完成透光抚育40992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4011亩;象形采育林场完成透光抚育2829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909亩;陈山采育林场完成透光抚育2501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340亩;大沙采育林场完成透光抚育3326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1793亩;洋埠采育林场完成透光抚育5324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1831亩;文竹林场完成透光抚育238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1982亩;禾山林场完成透光抚育8451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915亩。

  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是为实现2009年9月22日党和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气候变化峰会开幕式上提出的到2020年中国森林面积比2005年增加4000万公顷、森林蓄积量增加13亿立方米的宏伟“双增”目标而采取的重要措施设立的林业项目。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在永新县是从2010年开始付诸实施的,各林场从2010年开始按照永新县林业局的统一安排部署分别付诸实施。

  生长抚育幼林经透光抚育,进入壮龄林阶段后,应进行生长抚育,或称疏伐。其主要任务是林分自壮龄后至成熟主伐利用前的一个时期内,为了解决目的树种个体间的矛盾,不断调整林分密度,使保留木得以良好生长,并提高木材质量,缩短成材期,实现优质、丰产的目的。

  1.生长抚育的对象

  (1)自幼林郁闭后到近熟龄的各个龄级的用材林、防护林,包括人工林和天然次生林;

  (2)郁闭度0.8以上的中龄林;

  (3)郁闭度0.7以上,下层目的树种幼树较多,分布均匀的中龄林;

  (4)遭受轻度自然灾害,林内卫生状况较差的中龄林。

  2.生长抚育的方法

  (1)下层疏伐法:人工林纯林或混交林常采用此法。首先砍伐处于林冠下层生长落后的被压木、濒死木和枯立木,即砍伐在自然稀疏过程中行将被淘汰的林木。

  (2)上层疏伐法:适用于阔叶树种混交林,不适用于针叶纯林。主要砍伐林冠上层的林木。砍伐冠幅过于庞大、分杈多节、经济价值低、干形不良、无培养前途的上层林木。

  (3)综合疏伐法:此法综合了下层疏伐和上层疏伐的特点,可从林木上层和下层选择采伐木。采伐强度有很大伸缩性,疏伐后形成的大、中、小林木都能接受到充足的阳光,形成多级郁闭。此法不适用于人工纯林,但人工混交林均可采用。

  (4)机械疏伐法:实施间伐时,间隔一定距离,机械的确定砍伐木。此法基本上不考虑林木的分级和品质的优劣,事先确定砍伐株行距后,不论林木大小通通伐除。当人工幼林初植密度过大,个体分化尚不明显,林分显得过密时,可考虑采用隔行隔株间伐。

  各林场历年来所进行的生长伐抚育大多是采用下层疏伐法,其他方式的生长伐抚育使用很少。

  3.生长抚育的技术要求

  (1)采伐起始期确定:应根据经营目的、各树种生物学特性、林分生长情况、立地条件、造林密度和造林质量、交通条件、劳力及小径材销路等综合确定抚育采伐的起始期即首次间伐时间。一般地,林分达到以下标准应及时进行抚育采伐:

  (1)被压木(即4、5级林木)比例达到30%(人工杉木林为10%);

  (2)自然整枝高度平均为树高的1/3;

  (3)小径木(林木胸径/平均胸径小于0.8)占总株数的1/3;

  (4)郁闭度达0.9.

  (2)采伐强度确定:合理的采伐强度应符合下列3点要求:

  (1)每次采伐量不应大于采伐间隔期内林分材积总生长量;

  (2)保持林分良好的卫生状况和稳定性,不要因为株数减少而增加过多的林内光照,造成杂草滋生及风折、雪压而受损失;

  (3)要给保留下来的优良木(树干通直、生长势良好)创造适宜的生长发育条件。

  抚育采伐强度按照采伐量占伐前林分总株数、总蓄积量的百分比,分为如下4级:

  (5)采伐质量要求:根据江西省人工杉木林抚育间伐作业要求,抚育采伐质量标准要达到“两不、两要、三无”,即:

  “两不”:保留的林分郁闭度人工林不低于0.6,天然林不低于0.5,不能造成“天窗”或疏林地;

  “两要”:号树、砍树的准确率要达到98%以上,伐根要低(10厘米以下),有条件的应松土施肥;

  “三无”:无多头木和萌芽条,无影响林木生长和森林防火的杂草灌木,无丢弃木。

  4.生长抚育即间伐的规模

  1966-2012年,县林业公司各基层林场共完成生长抚育(间伐)171907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10267亩。按林场,曲江采育林场完成生长抚育5287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1096亩;三湾采育林场完成生长抚育29109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2620亩;象形采育林场完成生长抚育20072亩;陈山采育林场完成生长抚育10914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1100亩;大沙采育林场完成生长抚育34677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1972亩;洋埠采育林场完成生长抚育3501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2174亩;文竹林场完成生长抚育19044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500亩;禾山林场完成生长抚育1720亩,其中中央森林抚育试点项目完成805亩。

  §§第四章 森林资源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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