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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妇人之仁

两根断指随意的滚落在地上,金胜肥胖的身子佝偻在一起,豆大的汗珠接连不断的往外冒,在他脚下,已经汇成了一滩血迹。

突然,金胜的身子筛糠一样的抖了抖,旋即,一股尿骚味儿在房间里弥漫开来,金胜吓尿了,尿水透过裤裆,滴答滴答的滴落在地上。

原本还能装装好汉的金胜彻底崩溃了,估计你要是一枪崩了他,他倒还不怕,可你这样折磨他就不行了,他怕疼啊。

“成哥,阳哥,冰姐,我求求你们了,放了我,我给你们磕头,我给你们当牛做马,我再也不敢嚣张了,我求求你们,放了我吧,呜呜。”

金胜鼻涕、眼泪、口水一起流了出来,剧烈的晃动着身子,突然咣的一声椅子倒了,金胜也摔在了地上,他顾不得疼痛,只想尽力的调整姿势,给房间内的三人跪下,嘴里不停的说着:我求求你们,我求求你们。

蒲阳扭过头没有看金胜,其实他挺反感这种场面的,杀人不过头点地,何必要这么折磨呢,用现在很流行的一句话说,就是他还只是个孩子。

蒲阳做梦都想杀了金胜,这没错,可当他真的看到金胜被一根一根的砍断指头,哭的死爹死妈的可怜样子的时候,他又于心不忍了。

“你现在知道求饶了?你也知道下跪了?可你派人撞死我妈的时候,想过会有这么一天吗?做坏事是要遭报应的,金胜,这就是你的报应!”于冰怨毒的盯着金胜,冷冷的说道,眼中竟是闪烁着些许兴奋的神芒,心中弥漫着一种报复的快感。

“冰姐,我错了,我真的知道错了,求求你,饶了我。”金胜已经疼的有点儿神志不清了,除了开口求饶,什么都不知道。

“成哥,让我来!”眼看着高学成又准备动刀砍金胜的手指,于冰跃跃欲试的说道。

“你敢!”蒲阳突然暴喝一声,扭脸过来,一把把于冰拽到身后,与此同时,高学成好像料到了蒲阳会爆发,毫不迟疑的出刀,又砍掉了金胜一根手指。

“出去,去找大头和力子他们,在其他房间里待着,别进来!”蒲阳指着门口说道。

“我偏不!我就是要眼睁睁看着这个狗日的被活生生的折磨死!你一个大男人,你怎么这么怂啊,你他吗是不是还会晕血啊?真是狗改不了吃屎,你就是个怂比!杀人偿命,欠债还钱有什么不对吗?对敌人的仁慈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没听说过吗?亏你成绩那么好,你书都白读了!”于冰很少见的坚决的违抗了蒲阳的命令,倔强的咬牙盯着蒲阳,破口大骂,身子一动不动。

“死的是我妈,不是你妈。”说完,于冰蹲下身子,抱着膝盖,开始低声的抽泣,哭的梨花带雨。

蒲阳愣住了,他没想到于冰的反应会这么激烈,蒲阳突然发现其实一直以来,他对于冰都挺专制,挺蛮横的,他说什么,于冰就必须要做什么,而且一般情况下,于冰都不会去违抗他的意思,在他面前永远都是一副大大咧咧,笑嘻嘻的模样,以至于他都忽略了其实于冰自己是有感情的。

也许于冰说的是对的,死的是我妈,不是你妈,人和人之间,永远不可能感同身受,如果换做是有人杀了蒲建国,那蒲阳也会像疯子一样的,把那个人千刀万剐吧,而不是在这里大发慈悲,动恻隐之心。

蒲阳蹲下身子,将于冰搂到了自己怀里,于冰挣扎了几下,最终还是顺从的把头靠在蒲阳的肩膀上,默默的流泪。

和蒲阳结实的身板比起来,于冰要弱小的多了,十六岁的她,发育还没有健全,楚楚可怜,令人心疼。

“你说过要帮我杀了他的,可他现在只不过是掉了几根手指头,流了点血,你就受不了了,开始大发慈悲了,可你有没有想过,如果我们今天不把他彻底的治死,等他有了翻身的机会,倒霉就是我们了,如果换个角色,现在被绑架的是我们,你觉得金胜会对我们仁慈吗?坏人是不讲人性的,他们只知道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你胸膛再热,热到能孵化鸡蛋,可你暖不热一颗石头的,石头永远是石头。”于冰呜咽着说道。

“我知道了,你说得对,刚才是我错了,我不该时时处处都替你做主,我太霸道太蛮横了,对不起。”蒲阳向于冰道歉道。

“我不怕你对我霸道,不怕你对我蛮横,我真的不怕,我喜欢你替我做主,从我爸爸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人替我做主了,你是第一个,我喜欢你替我做主,真的。

可你别凶我,金胜和他爹是杀人犯,是地痞流氓,他们死有余辜,做错了事情就要付出代价,同情心不应该乱用,你别凶我。”于冰把脑袋靠在蒲阳胸膛上一蹭一蹭的,像个不懂事的小孩子,可从她嘴里说出来的话,却让蒲阳感慨万千。

蒲阳脑海里突然浮现出了四个字:妇人之仁,浮现出了一个名字:西楚霸王,项羽。

对敌人的妇人之仁,最后很可能会伤透了自己人的心,人活着就应该有自己的立场,坚定不移的立场,亲就是亲,敌就是敌,对就是对,错就是错,如果什么时候都是一副中庸持重的态度,人活着还有什么意思?

古往今来,妇人之仁从来只会被人诟病,被人耻笑,绝不会被人讴歌,被人赞颂。

高学成饶有兴致的看着蒲阳和于冰二人,他是过来人了,对于蒲阳和于冰的表现他都能理解,没有谁天生就是杀人狂魔,没有谁会无缘无故的冷血无情,凡是都有个成长的过程。

在这个世界上,也没有任何一件事情是绝对的对,或者绝对的错,就拿杀人来说吧,杀人犯会杀人,而那些负责执行枪决的当兵的每天也在杀人。

性质当然是不一样的,一个是犯法,一个是执法,可从这个事情本身,是没有任何区别的,都是夺取了他人的生命。

当金胜的左手已经变得光秃秃,浑身已经被汗水浸湿,变成个落汤鸡的时候,高学成的电话终于响了。

“成哥,金占财的车已经过路口了,还有三分钟就会到宾馆门前,五辆桑塔纳,车胎都压扁了,估计起码不下五十人。”陈默冷静的说道。

“好,我知道了,你别进来了,就在外面守着,见机行事。”高学成挂了电话。

宾馆门口,金占财从一辆奔驰车上下来,担任司机的,正是开车撞死红姨的那个染了红色头发的长毛。

五辆桑塔纳面包车的车门齐齐打开,从车里呼啦啦涌出来几十号人,西装革履的,手里都拿着钢管和刀具。

“八大金刚跟我来,其他人在门外守着,十分钟之内我要是还不出来,你们就冲进去,给我砸了这家宾馆!草他妈了个比的夜猫子,敢跟老子玩这手,老子今天非劈了他不可!”金占财凶神恶煞的说道。

金胜手下的旺财帮,也被人称为“财神狗”,其中最猛的就是八大金刚,而那红毛子,就是八大金刚之首,外号就叫红毛。

“妈了个比的夜猫子,老子已经到地方了,我儿子人呢?你给老子滚出来!”金占财拨通了高学成的电话,鬼吼道。

“金老大总共用了十七分钟,哦不,已经十八分钟了,进门朝右,我在最里面那个房间,别耍花样。”高学成话还没说完呢,金胜左手的大拇指又被砍了下来,只可惜,现在的金胜已经叫不出声来了。

高学成不慌不忙的把金胜从地上扶起来,连同椅子一块儿,拖到靠后墙的地方,两手握着开山刀拄在身前,脚下不丁不八的站在金胜身旁,蒲阳和于冰也从地上站起身来,站到了金胜的另一侧,三个人都没有说话,死死的盯着房门。

楼道内,金占财扬了扬手:“你们七个守在楼道里,红毛跟我进去就行了。”

八大金刚的另外七人齐齐点了点头,分散开来,将整个楼道把守住,金占财和红毛二人看似轻松的在房门前停下了脚步。

与此同时,一楼右边楼道所有的房间基本上都有天阳的人,听到金占财的声音后,大家下意识的全部屏住了呼吸,握紧了手中的钢管和开山刀,很多人脸上都见了汗,却不敢抬手去擦,生怕弄出什么动静来,第一次参与这种社会火拼,还是和成年人干架,说不害怕那是假的。

但是初生牛犊不怕虎,除了害怕之外,兴奋的情绪也有不少。

“妈了个比的,连个守门的都没有。”金占财左右看了看,鄙视的说道,严重怀疑高学成的专业水准。

咣!

红毛一脚就踹开了房门,手里也是提着一把开山刀,紧紧的护在金占财身边,哪怕现在有人当头甩给金占财一颗子弹,红毛也有绝对的把握替金占财挡下这一枪。

房门打开,金占财目光所及之处,只见地上断指乱丢,鲜血成滩,好似一副人间地狱,而与他正对着的方向,金胜半死不活的被捆绑在椅子上,脑袋歪歪的耷拉着,浑身的衣服就像刚从水里捞出来一样,胸前一道触目惊心的伤痕,肉呼呼的右手已经变得光秃秃的,高学成、蒲阳、于冰分立在金胜两侧。

“我草你妈了个比的夜猫子,你敢动我儿子,老子要你偿命!”金占财瞳孔瞬间放大,厉声吼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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