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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吊唁(4)

  礼单上物品的名称不用一般的俗名,而用雅称。据《礼记·曲礼下》中所云:祭而用雅称。祭祀宗庙的礼品都有特定称号,其中规定,牛被称做“一元大武”;豖(猪)称“刚鬣”。鬣本指马、狮等项上的长毛,在祭祀礼仪中是指猪项上的长毛,因其坚硬如“刚鬣”,故称;羊被称做“柔毛”,因其毛柔软而名之;鸡称“翰音”,翰在古代指的是野鸡,也叫锦鸡,在《尔雅·释鸟》中也指长而硬的羽毛,音是以鸣,故名翰音;犬(狗)称“羹献”,羹在古代指的是用肉调和五味做的浓汁的食物,由此可以看出,狗肉在古代是调和五味的食品;雉被称做“疏趾”,疏即分开,趾是脚趾,雉是野鸡,野鸡的脚趾是分开的,故名;兔被称为“明视”;豚称“腵肥”,豚是小猪,也泛指猪,这里豚指的就是小猪,因猪小而肥壮,又没有刚鬣之毛,所以称做“肥”,是区别与猪的称谓;脯(干肉)称做“尹祭”,尹是指治理,《左传·定公四年》中云:“故周公相王室以尹天下。”干肉是经过治理的,所以名“尹祭”,槁鱼(干鱼)称做“商祭”;鲜鱼称“祭”;水称“清涤”;酒称“清酌”;黍称“芗合”(香合);粱称“芗萁”(香萁);稷称“粢”(明);稻称“嘉蔬”;韮称“丰本”;盐称“咸鹾”;玉称“嘉玉”;币称“量币”。

  古代礼制规定:丧家对送来的祭祀物品要全部收下,不得退回,以免失礼和犯了不吉之讳。凡有送礼单帖的,应发回接受礼品的谢帖,以表谢意。

  送礼单帖

  领谢帖

  此领谢帖也可书写在大张纸上,张贴于丧家大门口的墙体上,以公开致谢。以此致谢后不再一一分送各户。

  此帖可用水玫红色纸书写。

  祭礼

  在丧葬礼仪中的“送礼”称做“祭礼”。所谓“祭礼”,就是祭奠礼品。丧葬礼仪中除少数亲戚和挚友是应邀前往外,大都是“闻讯”前往丧家表示心意的,在向丧家表示心意的同时,还要送上礼品和附上礼单帖,接受礼品后要出具谢帖。

  祭礼也指各种祭祀礼仪活动,包括所有的礼仪规制和仪程,还有一些特别规定。如《礼记·檀弓上》中说:曾子云:“朋友之墓,有宿草而不哭焉。”就是说,朋友的墓上有了隔年草,即便是感情特别深厚,在祭奠的时候也不需行哭奠之礼。又如《礼记·王制》中说“八十齐衰之事弗及也”。其义是人到了八十岁时凡有丧祭之事就不需参与,只要披戴孝服就可以。另如:《礼记·檀弓下》中云:招魂是表示其爱慕不舍的方式,祈祷时怀着虔诚的心情望着幽暗中的鬼神作出祈求,又说“易墓非古也”,就是说整修坟墓之举不是古来就有的习俗,而是随着礼制的不断完善,才出现的新的祭祀礼仪。

  丧葬活动中给丧家办理丧事所送的财物是一种馈赠行为,这种馈赠在礼俗中被称做“赠赙”。赠是以奠品来吊祭死者的,“赙”是以财物来帮助生者的。《仪礼·既夕礼》中云:“知死者赠,知生者赙。”贾公彦对此的注疏是:“以其赠是玩好,施于死者,故知死者行之。赙是补主人不足,施于生者,故知生者行之。”丧葬礼俗中的馈赠礼物有四种,即赗、赙、唅、襚。赗是车马,赙是布帛,唅是珠玉,襚是衣被。凡馈赠这些物品统称为“赠”。《礼记·文王世子》云:“至于赗、赙、承、含,皆有正焉。”郑玄注云:“赗赙唅襚皆赠丧之物也。车马曰赗,珠玉曰唅,衣服曰襚,总谓之赠;赠,犹送也。”《公羊传·隐公元年》云:“赗者何?丧事有赗,赗者盖以马,以乘马束帛,车马曰赗。货财曰赙,衣物曰襚。”后以赠赙连称,泛指吊者助丧家治丧之物,也作赙赠。《北史·卢光传》云:“周武帝少尝受业于光,故赠赙有加恒典。”《晋书·王戎传》云:“及浑(王浑)卒于凉州,故吏赙赠数百万,戎辞而不受。”明、清时期赙赠之礼又称“奠仪”。《红楼梦》第十七回中云:“贾母帮了几十两银子,外又另备奠仪,宝玉去吊祭。”至近代,赠赙之俗形式繁多。《中华全国风俗志》载内蒙古丧俗“亲友吊唁,亦有财禭,富者或赠牛、马、羊及布匹,较婚礼略减。至寻常交际,则递一哈达。无论贫富均须延请喇嘛诵经,富者酬以牲畜、金帛,即贫者亦答以一羊”。

  古人对接受赙赠有一定的礼仪规矩。《礼记·少仪》中云:赠送赙币之人在致辞之后要跪着把赙币放在地上,然后由接待宾客的人接受收藏,主人是不亲自接受的。如果受赙赠的人是站立的,赠送赙礼的人也站立不跪。如果赠送赙礼的人身材高大,而接受赙礼的人身材较小时,也有跪下将赙礼放在地上的。

  从以上这些史籍可以看出,在丧事中的送礼是一种赠送行为,是用来吊奠死者或帮助生者为死者办理丧事的行为,不存在“礼尚往来”的,是有别于婚事中的送礼,所以,被称做“祭礼”。陕北民间往往将丧事活动的祭礼亦称做“尚礼”是不对的,尚礼与祭礼二者之间有本质不同。或有人称“上礼”,即在礼簿上将自己的祭礼上册,这是对“尚礼”一词的讹传。或有人言“记礼”是将礼金记录在册,此说是对“祭礼”的音讹之传。

  立墓碑

  墓碑起源于古代下葬时用来牵引放下棺椁的丰碑,后来有人在上面刻了文字,就成为墓碑的最早形式。墓碑文则是始于秦汉时期,碑刻的出现则始于东汉,后来相习成风,沿袭至今。

  立墓碑就是将墓碑竖立在坟墓前后以表彰死者。竖在墓道上的称为神道碑或神道表,竖在坟前的称墓碑。

  墓碑是长方形的,它由碑身、碑首、碑趺组成,这些都有一定的尺寸规定,而且首趺的形状和花纹以及题字都有严格的规定。历代规定有所不同,现在已无此制。以明代丧制为例,墓碑一般是:公侯螭首,龟趺,碑身高九尺,宽三尺六寸,碑首高三尺二寸,碑趺三尺八寸。一品官也是螭首龟趺,碑高八尺五寸,宽三尺四寸,碑首高三尺,碑趺高三尺六寸。四品至七品,圆首龟趺,碑高七尺,宽二尺八寸,碑首高二尺六寸,碑趺高一尺。士为圆首方趺。庶人原则上不许用墓碑。

  墓碑文一般刻死者姓名和事迹,以及籍贯家世、经历、功德、行事或文章著作,逝世时间等,然后是葬于某地,最后是铭。对于墓碑正文中所言葬地的题字,历代也有规定。如《清通礼》中云:“品官墓碑书某官某公之墓,妇人则书某封某氏。八九品以下及庶人碑文曰某官某之墓,无官则书庶某之墓,妇人称某封氏,无封则称某氏。”

  旧式墓碑有两种,一种是标名碑,墓碑正面标明墓中人的姓名、立碑人及立碑时间等,碑的背面不刻碑文。另一种是背面刻碑文的墓碑。碑文一般包括姓名、籍贯、家世、经历、著作、逝世年月、葬时、葬地,最后是铭文,多为韵文,大多是死者后人托别人撰写的。

  墓碑文的书写格式一般是从右向左行文,分为四段。第一段写逝者的生殁年月日时;第二段是碑题,写逝者的姓名;第三段写立碑人;第四段写立碑时间。碑文直行刻写。

  墓碑字体的大小亦有分别。四段文字中以碑题文字最大,一般为5厘米×3厘米,其他三段文字的字体大小相当,一般为2厘米×2.5厘米。

  碑文在具体用词方面有许多变化,第一段写逝者生殁年月日,如果忘记了出生年月日时,可以分别用一个“吉”字来代替。如有的碑是为合葬墓合刻的,因此,在碑文上就应将二人的生卒年月都刻上。一般在行文顺序上是父亲在前,母亲在后,其书写方法是:

  墓碑文的第二段的头一个字一般用“故”,以下的用词与逝者的身份有很大的关系。对已故父母以及老人的碑文用词常用“稀寿”、“耋寿”、“满寿”、“耆寿”、“艾寿”等一类颂词。此外,如果是故父的话,还有用“显考”、“公”、“太公”、“大人”、“府君”等词的。是故母时,用“显妣”、“母”“氏”、“太夫人”、“老太”、“老太孺人”等词。如:故父的常用书写是:

  如果是单面碑,将以上所述两段文字加上立碑人和立碑时间共四段文字分别安排好比例刻上即可,如果是双面碑,正面刻以上四段文字,背面刻铭文,将姓名、籍贯、家世、经历、著作等撰文刻于其上。

  落道公式

  墓碑与神龛都要依落道公式来写,其公式如下:

  道远几时通达,路遥何日还乡。

  生、老、病、死、苦。

  两例可任选一例使用,均以最后一字落在“道”字或“生”字上为最好,其次是“达”字和“还”字。“生”为第二例所用,余为第一例用之。无论使用哪一例,均以“标名碑”碑题为用,如“故父×公讳××父之寝地”,余则不用。陕北民间有将全部文字计入为数的,并用生、旺、死、绝的公式,这是不对的。生、旺、死、绝为生、旺、墓、绝的变异,生、旺、墓、绝是干支的入局之说,非落道公式,所以不可用,若用很容易与第二式相混,往往会落在“死”上,为公式所不相符。

  葬器与祭 器

  《礼记·檀弓上》中云:孔子说:“把礼物送给死者,认为死者没有知觉,仅是一种‘仪’而已,这是没有爱亲之心的,是不可这样做的。把礼物送给死者,认为死者仍有知觉,可以使用这些礼物,这是缺乏理智的,也是不可以这样做的。所以,陪葬的竹器没有藤缘是不好使用的,瓦器没有烧过是不能盛放汤水的,木器没有好好雕斫亦不好使用,琴瑟虽张了弦,却未调理是不能弹奏的,竽笙虽已俱备,也未调整,是不能吹奏的。有钟磬而无悬挂的木架,是不能击奏的。这些随葬品叫做‘明器’,是把死者当做神明侍奉的。”从孔子的这段论述中可以看出,既不可把死者当做没有知觉的死人,也不能把死者当做有知觉的活人,只能当做一种“神明”来看待,所以,葬器与祭器应当是一种实实在在的物。

  《礼记》中又说:仲宪对曾子说:“夏后氏对死者用不能使用的明器,是让人知道死者是没有知觉的;殷人用可以使用的祭器,是让人知道死者是有知觉的,周人兼用明器和祭器,是让人知道他们是疑惑不觉的。”曾子说:“恐怕不是这些吧,明器是鬼魂的器皿,祭器是人自己用的器皿。上古的人为什么认为死者是毫无知觉呢?”根据曾子的这一说法“明器”和“祭器”是有区别的,明器大都入葬,祭器有入葬的,也有祭祀用的。

  殉葬

  《礼记·檀弓下》云:孔子认为,用明器殉葬的人懂得办丧事的道理,备办了种种物件却又不能实际使用。死人如果用活着的人使用的器皿来殉葬,这样就是近于用活人殉葬了。把殉葬物品叫做“明器”,是一种尊奉死者为神明的意思。用泥土做的车,用草扎的人马,这些都是自古就有了的习俗,所以,这就是使用“明器”的原则。孔子认为:用草扎的人马来殉葬,是心地仁厚的表现,他同时还认为:刻木偶人来殉葬,未免太残忍了,雕刻的越逼真,就越近于用活人来殉葬。所以,陕北民间自古至今都是用“纸火”这类殉葬品为死者殉葬,这是体现孔子仁厚思想的习俗。

  孝饭

  孝饭是丧家妇女从竖灵之日起至除灵之日止,每天早晚两次在灵前哭泣时给亡灵供以饭菜的祭奠礼俗所用的食品。在这一时日的哭泣被俗称为“叫起叫困”,也就是说,以哭来借以亡人起床与睡觉。灵前所供之膳称为“孝饭”。孝饭之仪是丧家对亡人哀思的表示。孝饭也有一些说法,每逢七日,即初七、十七、二十七这三日因属鬼日,所以要有放置孝饭之仪。另外,因至除灵日时间太长,不便于人们长期哭下去,一般在五旬以后就改为“寄饭”了,不再行孝饭之哭俗。孝饭一般每天用新米做成后供于灵桌之上,以代替每日三餐来供孝饭的繁琐。

  麻灯

  丧家所用之灯统称为“麻灯”,因旧时一般以清油,即麻油为燃料,故名麻灯。

  麻灯在丧事中有以下几种:

  大门灯。大门灯因灯上书有“大门”二字,又是悬挂在大门门檐下的正中,故名大门灯,大门灯是一种圆形灯笼,白底蓝字,字迹一般以宋体字为主。

  柑灯。因其形似柑橘,故名柑灯。柑灯也是白底蓝字,一般是男书“乡饮大宾”,女写“孺人”。悬挂在大门两侧,出殡时,持此灯行于出殡队列之前面。

  孝灯。孝灯是一种圆锥形灯笼,白底蓝字,灯的前面写“×代大父(母)”,后面写姓名以及死者代数。用白红蓝布及麻布折其层数,将死者算在里面,应多加一代。由此就可以推算出从死者到持灯人共为几代人。无子孙者书以“三代”字样,有子孙者书四代。此灯悬挂于柑灯之次,在出殡时随行于魂轿两侧。

  红灯。是小而无字的红灯笼,也有将此灯称为“小孝红灯”的。出殡时,死者遗族各执其一。

  富贵灯。是一种小型灯笼,灯上有红色条带,中间书有“富贵春”三字,故名“富贵灯”。出殡时列于葬列后面,是用于陪墓的。

  麻灯。是用竹片托着的灯,所以也称做“托灯”。麻灯有两种颜色,即红灯和蓝灯。红灯是用来祈求吉祥的,蓝灯是用来引路的。在出殡队伍的行进中,蓝灯在前,红灯在后,取逢凶化吉之意。

  另外,有丧家在大门悬挂“二十四孝山”的习俗。

  桃木橛

  桃木橛是丧葬中经常用到的镇物,用于那些死于非命之人的安葬中,但在一般安葬中亦有用者。

  桃木橛作为镇物来使用的习俗说法有两种。一是出自鬼都度朔山的说法。神话传说中说,在度朔山上有一棵绵延数千万里的桃树,所有的鬼都服服帖帖地在桃树下面呆着,不敢作祟,所以,鬼怕桃树,桃树亦可镇鬼。其二是出自《桃花女斗法》一书,书中说,周公企图将桃花女置于死地,安插了许多鬼邪伺机对桃花女下毒手。但桃花女用柳木弓、桃木箭一一将鬼邪破解了,所以,桃木就成了破解鬼邪的镇物。

  桃木橛的使用是由阴阳先生在木橛上画以符咒,安放在墓中的不同方位,将尸骸及鬼魂镇在墓中,使其永远不能出墓作祟。

  祭食桌

  在陕北的丧葬习俗中,人们要将一个仅有三条腿的半圆形桌子摆在棺木之前,上面摆上各种“冥器”和祭品,将此桌称做“祭食桌”或“祭饭桌”。为什么要用三条腿的半圆形桌子而不用四条腿的圆形或方形桌子呢?这是人们俗信认为:鬼不能用“全”的物品,所以少了一条腿和半个面。如果用方形的桌子,虽然少一半,但还是一个长方形整面,故用圆形。另外,丧葬礼俗中受道教文化的影响较大。道教认为:道是万物之源,道教所推崇的道“一”是万物之本源,认为“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也就是说“三是一个无穷的数字,可以衍生出世间万物来”。民间用三条腿的桌子,就是根据道教这一理论借以让死者可以轮回转世,不死不灭,也是灵魂不灭理念的反映。另有说法是上古时期共工头触不周山,将不周山这根撑天大柱撞折后,天倾西北,地陷东南,只有三根柱子撑着摇摇欲坠的苍天。人们借这一传说,寓意父母之丧犹如天塌,子孙尽孝有所“不周”,故用三根。用半圆形桌子是人们借用盘古开天地的故事。传说,在混沌宇宙时期,盘古氏用斧劈开混沌圆球,才有了天地,有了人和万物。人在胎中犹如处在混沌圆球之中,出世后,来到“阳”的半面世界,死去后,又回到阴的半面世界。由阴阳两半组成的道教信奉的图案太极图,正是民俗中用半圆桌的由来。随着历史的演进,人们将桌的用意已忘却,但其习俗仍然被沿袭下来。

  墓门

  墓门是供后人们在祭扫上坟时将纸钱在墓门中烧化,以便亡人从此口带入地下。另外,上坟所用的祭品也是放在墓门之上的。正因为有放祭品的功能,陕北民间又将墓门称做“饭床”或“饭桌”。此称谓是因人们用砖石垒成的墓门有点像“床”,亦像“桌”,所以民间以其形呼之为“饭床”或“饭桌”。

  呼之为“饭床”实为“墦窗”之讹传。墦指的是坟墓,窗即窗户,墦窗也就指的是坟墓上的窗户。陕北民间为什么要将墓门称做墦窗呢?这是因为民间认为门是人的通道,鬼不走门而从窗上进来出去,所以有“人门鬼窗”的说法。又加上将祭品这种“饭”放置其上,称之为“饭桌”,是一个推演出来的称谓。

  围库

  “围库”是在买棺木时所举行的礼仪。买棺木也称做“买寿板”,此称是取其吉祥之义,亦称做“买大厝”,此称是为了避免言说棺木。厝本指放置之义,贾谊在《陈政事疏》中云:“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其义是抱火安置在薪柴之下,其为无异于放火。但“买大厝”的“厝”在这里则作“厦”来解,大厝则是大厦,义为死人之寝室。

  在运送棺木时亦有一定的礼俗,凡遇过桥或十字路口时,均需留置一些银纸及红布条,称之为“放纸”,棺木运回后要烧金钱,称为“接棺”,接棺后行“围库钱”之仪。所谓“库钱”,也叫做“随身库钱”,就是冥币,是由死者的遗族来焚烧库钱和纸制的库官库吏给死者的。围库钱要多烧,因为这是死者的遗族托付给死者将此“钱币”转交给较早亡故的其他本族成员,让他们在冥界花费。如果已经亡故的人员较多,烧少了,他们是分不过来的,所以要多烧。“围库钱”因不是给死者的,所以也叫做“寄库”。

  陕北民间大都是由孝子们为老人准备棺木,购棺木者甚少。在棺木做好以后,有“扫材”之仪。此仪是主家准备好花红与喜钱,“扫材”时,由木匠将棺木中的木屑用红布清扫出来,主家给一定数量的“喜钱”,然后由老人穿着寿衣,坐在棺材边,孝子们依次行跪拜礼。此仪尤“大厦”落成,所以对木匠表示感谢,要给喜钱。若有人暴死,来不及准备棺木时,亦有购棺木者,在运送棺木时要用红布将棺木苫住,途中多鸣放鞭炮,撒纸钱,以驱赶邪祟和向他们买路通过。同样也要给运送棺木者一定数量的“喜钱”。

  所谓“库钱”,陕北民间一般是在搭起灵棚以后,于棺材前放一醮盆,死者遗族将冥钱烧入醮盆之中,在出殡时带到墓地,埋在坟墓侧旁,让死者带入冥界,分发给先祖们。

  棺木在民俗中一般不直接呼之,但当今的一些港澳人士则无此忌讳,反而认为是一种吉祥。如,广西柳州有一种小的楠木棺材,成为高档礼品而互相赠送,是取其“升官(棺)发财(材)之义”。

  搁棺

  搁棺是因选择吉日吉地的原因而搁置棺木待葬。“搁棺”也叫做“停棺”。古代一般是停放七日,但也有停放十多日,甚至累月经年的。这些一般都是世族大家所为,平民百姓则无此财力人力可以做到的。搁棺本与我国古代丧葬礼俗所推崇的“入土为安”的俗信是相悖的,但一些世族大家为了显耀自己的财力,停棺日久,让人加以仰慕。这是不可取的。搁棺期间还要在棺木上刷油,以防止湿漏,此俗又称为“打桶”。

  搁棺在古时是非常兴盛的习俗,尤为那些大家所推崇,穷人则是因无力埋葬而搁棺,这是受那些大家的影响所致,其目的是不致使丧葬过于寒酸,现在已无此习俗。

  埋丧

  埋丧是在人死以后,未殓之前,就有一些至亲好友前往凭吊时的礼仪活动,也就是在死者灵位前焚香凭吊。

  埋丧礼仪有一定的讲究,焚香时只能焚燃两炷。这一规矩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神三鬼四人两炷”。因为这个时间段里,人刚刚死去,还处在非人非鬼的时候,所以只能享受两炷香火。

  行埋丧之礼的亲朋们要赠送礼品,这种礼品一般被称作“送礼敬”,大都是一些挽联、挽幛、大银烛、糕仔封之类的物品。所谓糕仔封就是用白纸包着的白蜡烛、银纸、香条和糕仔等。

  封钉吉句

  封钉是盖棺后,在棺木四端各打入一支长钉以封棺。封钉时道士要念吉句,没有道士者,可由一人念白亦可,其吉句为:

  一点东方甲乙木,子孙代代居福禄。

  二点南方丙丁火,子孙代代发家业。

  三点西方庚辛金,子孙代代发万金。

  四点北方壬癸水,子孙代代大富贵。

  五点中央戊己土,子孙寿元如彭祖。

  铭旗

  铭旗又称为“铭”、“旗铭”、“明旗”。铭旗一般用绛帛粉书,题字为“××(有官爵者加官衔)之灵柩”。铭旗一般用于官宦和士,平民之丧不用。铭旗一般于大殓之后用竿挑起,悬竖在灵前右方,葬时则去掉竿及题者姓名,将铭旗放在灵柩上。对铭旗的使用古代有严格的规定。如《朱子家礼·丧礼·立旗旌》中载曰:“以绛帛为铭旗,广终幅,三品以上九尺,五品以上八尺,六品以下七尺。”《开元礼》中规定:“公以下杠为龙首,四品、五品幅长八尺,龙首、韬杠;六品以下幅长六尺,韬杠。”铭旗上的题字也有贵贱之分。如《开元礼》中规定:“书曰某官封之柩……妇人其夫有官封,云某官封夫人姓之柩;子有官封者,云太夫人之柩。郡县君随其称,若无封者,云某姓官之柩。六品以下亦如之。”

  铭旗的目的是什么?《礼记·檀弓下》中云:铭是神明的旌旗。因为死者的形貌已经不可能见到,所以用旗帜来做标志。因为爱他,所以要记下他的姓名,作为象征来敬他,所以用事生之道待他。重和神主牌位的意义相同,使灵魂有所凭依。殷人做了神主将“重”连在一起,周人做了神主就将“重”撤掉了。

  献

  《礼记·檀弓下》中云:替国家效力而没有田邑俸禄的人,国家送东西给他,称为“献”。

  陕北民间将祭品也称做“献供”或“献馃”,是对亡人的尊重所称。《礼记》中说:用朴素的器皿盛放祭品,是活着的人怀有哀痛,对任何东西都不加修饰的心情。只有在祭祀的吉礼中,主人才尽量加以修饰,备办周到。但是他们哪里知道神灵所以歆飨,是因为主人有庄严敬重的心情。所以,陕北民间在丧葬礼仪中用朴素的沙锅作为烧纸的醮盆,祭品也简单一些,只是在整个礼仪活动中,孝子们处在极度悲哀之中,这种心情正是庄严敬重的表现。

  幡

  幡是一种小长条形旗,也泛指旗帜。《孔雀东南飞》中云:“青雀白鹄舫,四解龙子幡。”指的就是这种小旗。这种小旗是后来演变的,实际“幡”是夏人在丧葬中使用的一种物品。《礼记·檀弓上》中云:孔子死去以后的丧事活动是公西赤给操办的,棺木的装饰,灵柩外面的布帐和披风,都是依照周人的方式来布置的。设置有齿状边饰的旌旗,这是殷人的方式。用白色的熟绢缠绕旗杆,设置魂幡,这是夏人的方式。由此可见,幡是夏朝人就已开始使用的物品,一直流传至今。

  夏朝时设置魂幡的目的是什么已无从知晓,幡有拘魂作用的说法出自《封神演义》。其中九十九回中说:“清福神柏鉴执幡引神上台听封。”此说是只有幡才是引神的标志。七十九回中说:“法戒取出一幡,对着雷震子一晃,那雷震子跌在尘埃。”此说是幡可以制伏神鬼。七十八回中说:“通天教主……自思不若往紫芝崖立一坛,拜一恶幡,名曰‘六魂幡’,此幡有六尾,尾上书接引道人,准提道人,老子,元始,姜尚六人姓名。早晚用符印,俟拜完之日,将幡摇动,要坏六位的性命。”幡有如此之能,可将神仙性命坏了,何况一般鬼魂,所以,有了幡,就可以将鬼魂拘住。七十七回中说:“传令武吉,南宫适,‘立八卦纸幡,镇压方向与干支旗号……那榜首就是柏鉴。柏鉴看见,手执引魂幡,忙进坛跪伏坛下,听宣元始封诰……’”柏鉴至坛外,手执百灵幡伺候指挥……不一时,只见清福神用幡引黄天化至台下,跪听宣读敕命。由此可以看出,幡又有镇压方向与干支的作用,引魂幡也由此而名。所以,在丧葬礼仪中,引魂幡是必不可少的俗信用物,既起到了引魂作用,又可镇压方向干支与一切鬼魂。

  幡在丧葬活动中用得很多,如引魂幡、香幡、钱幡、库幡等。引魂幡就是将亡人的魂灵招引至墓地以埋葬。香幡是亡人之魂身所依,钱幡是死者遗族所烧之香纸和冥钱在钱幡下聚集,以便亡人带入阴间。这些都有很明确的用意。

  库幡在陕北民间则一直被认为是“仓库”之幡,这是望文生义的认识,其实是不对的,据《礼记·礼运》中云:“大庙,天子明堂。库门、天子皋门。”皋门就是天子的明为之门,所以库门也就是天子的明为之门,库幡也就应该是明为之门的一个幌,即进入明为之门的一个幌记。这是人们希望死者能够进入明为之门而登升天堂,脱离幽暗世界的一种希冀。

  棺

  《礼记·檀弓上》中云:柩车上“池”的款式要比照他生前宫室的重霤。“池”指的是衣服上的装饰,在这里指的是柩上的装饰。霤指的是屋檐沟或屋檐上的流水,这里指的是柩车上的装饰如同屋檐。

  古代诸侯们在他刚一即位时,就为自己做好了内棺,并且每年要油漆一遍,还要放些东西在里面,不可以空着。

  子张的丧事是公明义给操办的,用红布做成覆盖棺木的帐幕,四个角上画着像蚁行交错的纹路,这些都是殷代用于土葬礼俗中的做法。

  在古代,天子的棺有四重,第一重是用水牛或牛的皮革蒙住的棺,三寸厚;其次是用椴木做成的棺。外面还有两重梓木做的棺。四重棺的上下四周都是密封着的。用来束棺的皮带直二横三,每束有一连接木楔的地方。用柏树近根部分做椁材,每段材料为六尺长。

  古人的这些棺木规制在陕北民间的影响至今仍保留着。如,在棺材做好以后,要在棺材内填充物品,以求宝(饱)财(材)的吉祥寓意。用柏木做棺材也是从天子所用。给好的棺木上油漆至今仍被重视。家境富裕者,在出殡时,要在棺柩上罩以棺罩,一则不让人目睹棺柩,另则亦是富裕的表现。

  披麻戴孝

  在丧葬礼仪中,孝子们都要披麻戴孝。这一礼俗出自孔子之丧。孔子的弟子们在为孔子守丧时在头上戴一块麻布,腰上系着麻带。他们聚集在一起的时候是这样的,但出门以后就不是这样了。这就是披麻戴孝的由来。

  披麻戴孝在陕北丧葬中有头戴麻壳,腰系麻带之俗,孝子们在灵棚周围时均须穿孝服、系麻带、拄丧棍,但要出外办事,则须将孝服、麻带、丧棍去除,这一习俗就是从孔子弟子们的守丧方式中沿袭下来的。

  所谓麻壳,就是从麻布演变而来的,先在一张麻纸上抹上糨糊,将麻分别排列在纸上,最后再贴一张麻纸即成,上齐,下面露出麻头盘成圆形吊梢,男女有别。

  吊丧规制

  吊丧在宗族来说有一定的礼制。我国古礼规定,只要听到远房兄弟去世,已经停柩,即便是关系再远,也必须赶去吊丧。如果不是同宗的兄弟,即使住在邻近,也不必去。如果是相识的人,他遇上了不同宗的兄弟的丧事,作为朋友都应去慰问他。从这一古代礼俗来看,吊丧在宗族来说,讲的是同宗,作为朋友来说,讲的是情缘。

  依古礼。夫妻之间亦应服孝,但在陕北旧俗中,有服孝者,亦有不服孝者。古礼叔嫂之间无服,但陕北习俗中亦有服者,是源自“老嫂顶母”的说法,此说出自宋代关于包拯与其嫂的传说,所以,有此俗亦应是宋代以后,不可能更早。

  君子不备葬器

  《礼记·檀弓上》云:丧葬所用的衣服器具,君子是不愿预备的,因为这些东西是一两天就可以制作出来的东西,所以,君子是不愿意去做的。

  兄弟的孩子和自己的众子一样服期,是为了加深恩情,把关系拉得更近一些,叔嫂之间无服,是为了别嫌而推得更疏远一些。姑、姊妹出嫁以后降等而服大功服,是为了娶她的人,也就将深恩重服承受过去了。

  宋襄公在安葬他的夫人时,陪葬了百瓮醋酱,曾子说“殉葬的是不能使用明器的,却又装入了实物”,这大概与殉葬有悖。

  鸾车

  在我国古代丧葬仪俗中,出殡的时候都用鸾车。

  据《礼记·礼运》云:鸾车,是有虞氏时期所用的祭车。钩车是夏后氏时期用的祭车。殷代的祭车用木辂。周人祭车用玉辂。有虞氏用旄,夏后氏用旗,殷代用大白旗,周人用大红旗。夏后驾车用白鬣的黑马,殷人用黑鬣的白马,周人用白鬣的棕色马。夏后氏的祭牲用黑公牛,殷人用白色公牛,周人用黄色公牛。由此可见,祭车、祭牲以及驾车的马等也是随着时代的更替而变化着。

  成服习俗

  《礼记·檀弓下》云:天子去世以后三天,祝先成服,五天,百官成服,七天,王畿内庶民成服,三个月,天下诸侯及大夫成服。

  《礼记·檀弓上》云:夫子说:亲戚刚死,穿戴羔裘玄冠这种吉服的人,就应改为素冠深衣。夫子从不穿戴羔裘玄冠去吊丧。

  曾子说:“尸未设饰,故帏堂。小殓而撤帷。”仲梁子说:“夫妇方乱,故帏堂。小殓而撤帷。”

  小殓的祭奠仪俗,子游说:“祭品应放在东边。”曾子说:“放在西边,小殓以后的祭奠要设席。”小殓的祭奠在西边是沿用鲁国末世错误的礼仪。

  杜统母亲的丧事,在殡宫(临时停放灵柩的地方)中没有赞礼的人,论者认为这太粗略了。

  除服

  《礼记·檀弓上》云:妇人在除服之前不用葛巾。下葬以后,亲属们都除掉了原先的丧服,小功以上的改服轻服。陕北习俗是亲属们大都在下葬以后在坟前除服,孝子们因特殊原因的,在复三以后就有换孝者。

  用新鲜的五谷荐新的祭奠,要和朔望祭一样被重视。

  丧冠的缝制在《礼记·檀弓上》说:古时候的冠是直缝的,现在都是横缝着的。所以,丧冠和吉冠相反缝制,即由横缝改成直缝,并不是古来就是这样的。现在人们缝制丧冠是因材为用,不受这一礼制的限制。大祥以后就可以戴上白色生绢的冠了。这个月祭,下个月就可以奏乐了。

  君对士来说,在特殊情况下,也可以赐给他一小块帐幕,用来作灵柩上的承尘。

  孝帽

  孝帽是从“帢”这种帽式来的。帢是古代人戴的一种丝织的便帽。《三国志·武帝纪》裴松之注引《傅子》:“裁缣帛以为帢。”帢又称做“惬”、“幍”。帢,形似皮弁,一般在祭祀、冠礼、送饯及婚娶典礼上穿用。帢有夹、单两种,用缯帛裁制而成。古人按其色彩来区别戴帢者官品的高低,但白色者为吊唁之服,平时很少服用。

  因为帢是古时被用于祭祀、冠礼、送饯以及婚娶典礼之上的服饰,祭祀当然与丧葬有联系,人们在丧葬中将白帢借用过来以表示对死者的尊重,逐渐与其他颜色的帢加以区别,就专称白色的帢为“孝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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