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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7章 合葬(3)

  备明器是准备用于随葬的物品,这些物品被称为“明器”。包括死者生前曾经用过的器物以及专门为随葬而制作的象征性器物。明器从新石器时代就有了。夏商时期,明器制度正式形成,当时的明器一般为青铜礼器和陶器。西周时期,明器中的铜礼器在组合方面发生了变化,其中食器增多,酒器减少,并且形成了以鼎簋相组合的定规,鼎为一、三、五、七、九五个奇数等级,簋为二、四、六、八四个偶数等级,同时,在用鼎方面制定了等级秩序,共分为五等。①天子用九鼎,鼎内所盛肉食为牛、羊、豖、鱼、腊、肠胃、肤、鲜鱼、鲜腊九种,称为“太牢”。②诸侯用七鼎,所盛肉食为:牛、羊、豖、鱼、腊、肠胃、肤七种,亦称太牢。③大夫用五鼎,所盛肉食为羊、豖、鱼、腊、肤五种,称少牢。④士用三鼎,盛豚、鱼、腊或羊、豖、鱼,也称少牢。⑤一鼎为士一级所用,所盛肉食为豚,即小猪。战国后,明器制度发生了明显的变化,一般用成组的陶质仿铜礼器和生活用器中的陶质灯、小壶、鉴等明器随葬。汉代,青铜礼器数量减少,而仿制的铜器和漆器、陶质礼器在随葬品中增多,礼器的组合也出现了有名无实,不拘一格的变化。魏晋时期,铜器罕见,漆器减少,瓷制明器大量增加,并且融合了一些少数民族的特点。唐宋时期,明器制度已经完善和定型,并以法律形式确立下来。如唐代规定:三品以上明器九十事,五十舁;五品以上六十事,三十舁;九品以上四十事,十舁,用瓦木为之。五代时期,明器制度为:三品以上明器九十事,四神十二时在内,不得过二尺五寸;五品以上明器六十事,四神十二时在内;九品以上明器四十事,四神十二时在内,不得过一尺余。宋代规定:五品、六品明器三十事,共八床;七品常参官,二十事,六床;六品以下京官及检校试官十五事、五床;庶人十二事,二床。宋代以后,纸制和木质明器盛行。元、明、清时期的明器制度与唐宋时期大体相同。

  陕北民间的明器没有一定的规制,依其家庭的收入又各有不同。一般的随葬品有酒具、茶具等,酒具有用银制的,亦有用瓷制的,茶具有用铜制的,有用陶或瓷的。原来一般不用瓷器,因陕北民间忌讳“瓷”,民间有“瓷壶”的说法,其意即愚笨,连一丝缝隙都没有,恐后人有愚顽之嫌,但后来因瓷器的精美而有使用者。其他的则是食器如碗、盘、碟随葬品。在封建社会时,墓地所立石人石兽要严格按照品官职务的高低来竖,而且在数量上也各有不同。如唐代规定:三品以上的官员石兽六事,五品以上四事。宋代规定:三品以上,石羊、石虎、石望柱、石人各二;五品以上,石羊、石虎、石望柱各二。明清规定:公侯至二品,石人、石马、石羊、石虎、石望柱各二;三品,石虎、石羊、石马、石望柱各二;四品,石虎、石马、石望柱各二;五品,石羊、石马、石望柱各二。庶人一般不允许在其墓地立石人、石兽。在柩舆方面,古时也有相应的规定。这一制度始于先秦。一般是品位越高,□车的□竿越长,垂带、旒苏愈多。隋代明确规定,三品以上油□,朱丝络网,施襈,两厢画云龙,朱□竿,垂六旒苏;七品以上,油□施襈,两厢画云气,垂四旒苏;八品以下至庶人,龟甲车,无□,□旒苏画饰。唐代规定,三品以上用开辙车油□,朱丝络网,两厢画龙虎,朱□竿长二丈六尺,带五重,旒苏十八道,□竿九尺;五品以上,□竿长二丈二尺,带四重,旒苏十六道,无朱丝络网;九品以上,□竿长一丈九尺,带三重,旒苏十四道。庶人用合辙车,□竿一丈六尺,带二重,旒苏四道。唐武宗会昌六年(846)又颁布新制,禁止庶人用油□,旒苏等装饰灵柩。后唐规定:三品以上,油□,朱丝络网,施襈,两厢画龙虎,朱□竿,垂六旒苏;七品以上,油□,施襈,两厢画云气,垂四旒苏;九品以上无旒苏等饰物。宋代与后唐大致相同。明代规定:品官丧车皆缯缘,皆饰帷幔,四面垂旒苏。清代规定:品官柩舆四檐垂旒苏,青蓝色缯荒缯帏,公侯伯织五彩,二品以上施散金,五品以上画云气,六品、七品素绘无饰,士绢荒绢帏,仍垂旒苏。杠,五品以上皆髹朱,九品以上饰红垩。

  明器

  明器是古代随葬的器物,一般以竹木陶制作。《礼记·檀弓上》:“曰其明器,神明之也。涂车刍灵,自古有之,明器之道也。”商代的奴隶主死后,除了以活人殉葬外,还要以珍宝器物随葬,这大概是后世之人所说明器的由来。自宋代起,又有用纸扎的送葬物出现,称为“冥器”。宋人赵彦卫所修《云麓漫钞》卷五云:“古之明器,神明之也,今之以纸为之,谓之冥器。”这样一来,比前朝所用之明器,既省钱,又遵循了礼制之规,算是一大进步。使用明器是一种俗信,认为死者在幽冥世界里仍然能像生前一样,需要有物质享受,所以流传至今。

  祖奠

  祖奠是于出殡前夕设奠以告亡灵。据《礼记·既夕》称:“席升,设于柩西,奠设如初,巾之。”也就是说:在行祖奠之仪时,所设的筵席要摆在灵柩的西面,举行仪式时要用布帛覆盖灵柩。对于“祖奠”还有一种说法是:为了让灵柩出殡时像生时出门远行一样,也设筵席祭祀路神,如《仪礼·既夕》称:“祖还车不还路……乃奠如初。”郑玄注:车已祖,可以为之奠也,是为祖奠。

  遣奠

  是发灵柩之日,所举行的祭奠礼仪。据《周礼·春官·巾车》载:“大丧,饰遣车,遂厥之行之。”其意是:在朝庙之时,装饰灵车后,在祖庙举行仪式。

  在涂

  “涂”与“途”同,在涂,即指灵柩在出殡的路上,即送葬途中。古代送葬有一整套的规定,按《司马氏书仪》云:柩行,自方相等,皆前导。主人以下,男女都哭着在前行走,尊长们则坐着车子跟在后面,再后面又依次是无服之亲(出了五服的亲戚),宾客,他们也都乘着车子跟在后面。

  陈器

  陈器是出殡前,抬棺的差人先陈器于门外。陈器有一定顺序,一般按方相,碑志,椁,明器,上服,筲,醯,酒,铭旗,灵舁,大舆等先后排列。

  及墓

  灵柩到达墓地以后要举行及墓仪式。据古礼记载:抬棺的人将棺放在席子的北面,然后由执事者陈明器,上服,筲,醯,酒,用饭床置于墓圹的东南位上,将准备好的铭旗放在灵柩上。这时,奉送灵柩至墓地的亲宾们都拜辞先归。

  下棺

  下棺时,丧主及男子们都须立在一埏道的东边,面朝西,丧主主妇及诸妇人都须立在埏道的西幄之内,面朝东。男女们都向北,然后站立哭泣。抬棺的人将棺材放入墓坑。要等到棺材埋土时,送葬者再次大哭,尽哀而止。葬完后,仪式结束。

  题虞主

  题虞主是在人死以后,在一块木板上写上死者姓名后送存家庙。据程颐《作主式》记载:作主用栗,取法于月日时辰。趺方四寸,象岁之四时,高尺有二寸,象十二月。身博三十分,象月之日,厚十二分,象日之辰。剡上五分为圆首,寸之下勒前为颔,而判之,一居前,二居后。陷中以书爵姓名行,合之植于趺。窍其旁以通中,如身厚三分之一,居二分之上。粉涂其前,以书属称,旁题主祀之名,加赠易世,则笔涤而更之,外改中不改。题主时,要举行相应的仪式。

  虞祭

  虞祭是在父母葬后迎魂安于殡宫之祭。虞祭一般分为三次。第一次称初虞,在下葬的当天举行。《礼记·檀弓下》:“葬日虞,弗忍一日离也。”第二次称再虞,在初虞后的第一个柔日举行,按天干日法,乙丁己辛癸日为柔日,取柔日是因为“柔日阴,阴取其静”。第三次称三虞,在再虞日后的第一个刚日举行,也就是甲丙戊庚壬日,取刚日是因为“刚日阳也,阳取其动也”。之所以举行虞祭,是因为按古代儒家的观点,死者下葬后,骨肉归土,但灵魂没有归宿。行虞祭是使死者的灵魂得以安定。

  卒哭

  卒哭是在百日祭后,改“无时之哭”为“朝夕之哭”。《仪礼·既夕礼》曰:“三虞,卒哭。”说明卒哭之礼是在三虞后举行的。所谓“无时之哭”,乃是指孝子从父母死到殡、哭声不绝;殡后,一想到父母就哭。按古礼,士三月而葬,葬后举行虞祭,从死到虞祭完,大致要百天的时间。所以,卒哭即是三虞后的祭名。卒哭又称之为“有时之哭”。

  祔

  祔是将新死者与祖先合享之祭。祔一般在止哭的第二天,人们将死者的神主祭于祖庙,因此又称“祔祭”。《礼记·檀弓下》曰:“卒哭曰成事,明日祔于祖父。”因为祖孙昭穆相同,所以要附属于祖父。祭祀完,仍奉神主回家。

  禫

  禫是丧家除去丧服的祭礼。《仪礼·士虞礼》云:“期而小祥,又期而大祥,中月而禫。”它的意思是,禫是在大祥过了一月后举行的礼仪,一般是丧后二十七个月举行。但大祥是二十七个,禫在大祥后一个月举行,应在二十八个月。禫祭后,丧家生活恢复正常。

  亲宾奠祭

  亲宾致奠于丧者一般有三种形式。一是亲友到死者之家致奠,与吊丧之礼的仪式相同;二是在灵柩经过的路上,搭棚设酒馔于道旁,在灵柩将到时,烧香、倒茶酒、望柩哭拜,以示致奠;三是在下葬地致奠。

  赙赠

  赙赠是指亲朋好友至丧家致奠时赠送货财之礼。据《士丧礼》记载:始死,有吊有襚;将葬,有赗、有奠、有赙赠。知死者赠,知生者赙。赠赙皆用货财,但将命之辞异耳。另据《春秋传》云:自始死至葬,赙赠之礼皆可行也。依此来看,只能在埋葬之前行赙赠,葬后只能是知生者而赙,无赠也。

  墓祭

  墓祭就是“扫墓”,旧时指宗族子弟携带祭品到墓地去祭祀祖先的活动。它包括扫墓、上坟等。墓祭的仪式要求和祭祀所用的祭品都比祠祭简单,是祠祭的辅佐。“祠”乃祖宗神灵所依,墓乃祖宗体魄所藏,子孙思祖宗不可见,见所依所藏之处,即所见祖宗一般,时而祠祭,时而墓祭,皆展示大体。(《训俗遗规》卷二)

  上古时期,人们是不举行墓祭的。因为那时人们认为:人死以后,“骨肉归复于土”,“魂气则无不至”。(《礼记·檀弓》)在《礼记·郊特牲》中又云:“魂气归于天,形魄归于地。”所以,那时的人们只在离居室不远的地方立庙以祭祀祖宗的神灵,即来歆享。

  秦代建陵寝(亦称园寝)后,开创了墓祭之礼。汉代沿袭不变,到了魏晋时期,墓祭曾一度被取消。至东晋时,又不断出现墓祭活动,后来,墓祭一直被延续下来并成为一种通例,上自皇帝、王公,下至黎民百姓,都以如此方式来祭奠祖宗。清代规定:岁末和清明墓祭两次,被称做“谒陵”,清明扫墓也就成为我国古代的定制。

  上陵与上坟

  古代帝王到祖先陵墓去祭祀称为“上陵”。远古时期是没有上陵墓祭之制的,到了秦代,始于墓侧建寝殿,岁时祭祀。汉因秦法,于先皇帝墓地建寝殿,将其生前用过的衣物、用具予以陈列,定时举行祭祀活动。后汉定都于洛阳,与关西的祖先陵墓虽然相隔甚远,但皇帝也经常亲谒行祭。而洛阳诸陵则每年正月郊庙礼毕,依次上陵祭祀。此后,历代都有上陵祭祖之礼。不过,其礼仪各有不同,有的祭扫陵墓,有的上食。上陵的时间也有所不一,有的在正月,有的在冬至,也有在寒食节(清明节的前一天)的,亦有清明节的。近代清明节祭扫祖墓的风俗概源于此制。

  在帝王礼制的影响下,民间祭祖之风亦盛。不过,与帝王所称“上陵”有所不同,称做“上坟”。上坟又称做“扫墓”,是我国汉族的祭祀风俗。此俗始于东汉,盛行于唐。上坟是人们相信人死以后就转移到阴间去生活了,去到阴间后仍可享受家人供奉的香火和祭品、纸钱等,并在阴间保佑着自己的亲属。为了照抚、悼念死者,并请求其福佑生者,死者的家属或亲友便每于清明节以及死者的忌日,到坟前供上饭食、酒菜、果品、焚香、化纸钱、致祭词,为坟添土。

  另有“挂社”之习俗。每于清明在坟前焚烧纸钱、列祭品。祭奠亡灵的同时,用纸剪作幡形,插在墓上,称为“插青”、“挂青”、“挂清明”、“挂社”等,或以五色纸制成幡盖,或以帛或棉纸制成彩幡,挂于墓上。“挂社”习俗陕北至今仍有。

  祭祖

  祭祖是我国古代同一宗族的人祭祀祖先的活动。《礼记》中云:“凡治人之道,莫急于礼。礼有五经,莫重于祭。”《说文解字》中云:“祭,祭祀也。”唐代孔颖达对《礼记·祭法》的注疏是:“祖,始也,言为道德之初始,故云祖也;宗,尊也,以有德可尊,故云宗。”祭祖起源于父系氏族时期,殷周时期就制定了等级森严的祭祖规则,《礼记·王制》中云:“天子七庙,三昭三穆,与太祖之庙而七;诸侯五庙,二昭二穆,与太祖之庙而五;大夫三庙,一昭一穆,与太祖之庙而三;士一庙,庶人祭于寝。”祭祖的基本原则是:“必丰、必洁、必诚、必敬。”《礼记·檀弓上》云:“祭祀,与其敬不足而礼有余,不若礼不足而敬有余也。”凡是外出从政,获取功名的祖先,一直是宗族祭祀的主要对象,反映了宗族祭祖所隐含的光宗耀祖的价值追求。通过祭祖追思共同祖先,团结族人。而祭祀活动根据时间、性质及祭祀对象的不同,又分常祭、专祭、特祭、大祭等,根据祭祀地点的不同,又有祠祭、家祭、墓祭的区分。

  家祭与祠祭

  古人在营造房屋的同时,就于正厅之东先立祠堂,用以供奉先世神主。祠堂一立,每遇元旦(即现在的春节)、冬至、朔望(即初一、十五)之日,均以礼参觐神主,此礼俗就是“祠祭”。有的大家族立有专门的家族祠堂,亦称“家庙”,是家族成员祭祀共同祖先的地方。

  家祭与祠祭稍有不同。在一年四季中,每遇清明、端午(有的则在夏至)、中元、下元、冬至和除夕这六节里举行祭奠活动,或逢祖先生日、忌日时设祭。这类的祭祀活动被称为“家祭”。

  家祭或祠祭的礼仪程序是:

  一就位,二奉馔,三上香,四酌酒(三献爵),五叩首(跪拜),六礼毕。

  常祭与专祭

  常祭是古代日常祭祀祖先的礼仪活动,一般是每月进行两次,即每月的朔望日(农历每月初一、十五)进行。规模较小,一般情况下,每个家庭只由家长代表全家于朔望日早晨到祠堂展祭。

  专祭是古代人们对特定的祖宗所举行的祭祀活动。如,冬至祭始祖,立春祭先祖,秋分祭祢(已故父亲在宗庙里的神主)、高、曾、祖、父忌日等。忌日祭的当天不饮酒,不食肉,不听音乐,穿上用灰黑色的布做成的素服,入祠堂行礼仪。

  特祭

  特祭是现世子孙逢有喜事时入祠堂祭祀祖先,行告祖礼。凡朝廷追赠考、妣官爵、婚娶、生子、入泮中举、出仕升任等喜庆之事,都要祭祀祖宗,以感谢祖宗的庇佑,并祈望祖宗在阴间继续为自己赐福禳灾。特别是生子,古人重视宗祀,认为“不孝有三,无后为大”,而生子就是有后,保证香火接续,是值得庆贺的大事。如生嫡长孙或嫡孙,在孩子满月时,到祠堂告祖,全家序立祠堂,启椟出神主后,家主(宗子)到香案前跪下焚香,酹酒于茅沙之上,伏身两拜,众人四拜。主人和主妇分别斟酒点茶,宣读告辞曰:“某之妇某氏以某年某月某日某时生第几子,名某,取见。”伏拜已毕,主妇抱孙,立于阶前,四拜。庶子庶孙则不用设酒,只启椟,不取出神主。

  大祭

  大祭是所有祭祀活动中最重要的一种。一般选择在节令举行,如元旦(正月初一)、上元(正月十五)、春分、清明、端午、中秋(八月十五)、重阳(九月九日)、秋分、除夕等。这些节令中又以春秋两次大祭最为隆重。多数宗族都定在春分和秋分这两天举行最为隆重的祭祀活动,宗族全体成员都要参加。祭祀时动用宗族公产,购置大量食品作供奉祖宗和全族聚餐使用。全体族人要在祭祀的前一天沐浴更衣,戒酒戒荤,杜绝尘念,静思祖宗。祭日清晨,凡参祭人员有官爵者着官服,无官爵者着盛装,梳洗干净后聚于祠堂,由宗子担任正献,主持整个祭祀活动。族人协助宗子,担任分献。还有陪祭诵祝(诵读祝文)、嘏辞(代表祖宗向子孙训词)、赞引(唱礼)、分引(引导正献及分献至神位前)、执事等。打开神椟,取出神主,跪拜焚香,给各神主献新食、斟酒、点茶,众人皆鞠躬三拜。祭毕,由宗族设宴,全族饱餐一顿或把胙肉分发到各户各丁。聚饮或分胙的费用均从族产中开支,以表示列祖列宗在阴间赐予子孙衣食。陕北有祠堂的宗族并不多,大的祭祖活动都在祖坟举行,有的祖坟葬有七八代,多者可达十几代,陕北民间也将这种祖坟称做“老坟”。在大祭时有公产者动公产,无公产者分摊到各户,以备祭祀用品和族人聚餐。旧时,陕北将这类祭祖活动又称做“坟会”,将聚餐称做“吃坟会”。

  祭祀禁忌

  祭祀禁忌大致有:①祭者禁忌,这是对祭祀仪式的参加者及其行为方面的禁忌。其中普遍流行的禁忌是:孕妇、产妇、月经期的妇女(有些地方和有些民族对所有的妇女都禁忌)、婴儿、穿孝服者、受刑者,禁忌参加祭祀仪式,祭祀者在祭祀期间禁房事,禁食荤腥。②祭时禁忌。是对祭祀礼仪进行时日的禁忌。③祭地禁止。是对祭祀地点、场所的禁忌,如墓地、神庙、神堂、神龛的设置以及人出入祭地行为的禁忌。④祭品禁忌。是对祭祀时所用供品的选择、制作、安放以及祭祀完毕对供品处理方式等方面的禁忌。⑤祭器禁忌。是对祭祀所用的祭祀器具,包括神灵的偶像,祭祀用具,法师的法衣器具的禁忌。⑥祭仪禁忌。是对祭祀礼仪正式进行过程的禁规。

  祭祀行为禁忌

  自古以来,民间把祭祀礼仪看做是一种虔诚、庄严、崇敬的活动,人们通过这种严肃的祭祀方式来达到与神灵沟通的目的。因此,在祭祀期间,任何随意的、不严肃的、轻心的和不慎重的行为,都会被指责为亵渎神明和祖灵的行为而被禁忌。汉族在祭祀时不得说话、咳嗽、擤鼻涕、抓痒、吐痰等;不得随意走动;不得随处解手;便后不可不洗手;不能以手指指触神像;忌未洗手便接触神案上的法器,忌人跨越焚冥纸用的器具;祭祀期间忌男女单独幽会;忌行房事;忌食荤腥等。若违反这些禁忌,轻则便认为是缺少诚意而失去祭祀的效应,重则被认为是亵渎神明、神灵,会怪罪并降凶恶于人间。

  祭祀妇女禁忌

  我国许多民族的祭祀习俗中,妇女(尤为经期妇女和孕妇、产妇),都是最主要的禁忌对象。因妇女被视为“不洁之人”和“不祥之人”(尤指寡妇,亦被称为“鬼妻”)。热河地区的汉族在正月初五以前,妇女是不得走出家门到邻友家拜访的,因为除夕和正月往往是民间各种祭祀活动最为频繁的时期,不许妇女们出门的原因主要是禁其接近他人的祭祀场所。妇女不仅不得出门,就是在自己家里也被禁止参加祭品的准备、安放以及祭祀场所的布置等工作,甚至不接近祭祀场所。如鲁迅的小说《祝福》中所描写的对祥林嫂参与祭祀活动的严格禁制。在祭祀以外的日常生活中,许多民族仍忌妇女接近祭祀或神明所在之处,忌妇女触摸祭器。

  祭品禁忌

  民间把祭祀礼仪看做是一种圣洁的、虔诚的、乞求未来吉祥如意的礼仪方式,故而,用作祭祀的祭品也必须是洁净的,任何吃过的、不洁的、致毒的食品都不可以作为祭品。但有些地区(民族)也有祭品上祭桌时,主祭人要先尝一尝,以示无毒方可开祭的习俗。祭品忌无鱼,用鱼是取“年年有鱼(余)之吉意”。鳗鱼、鳝鱼因无鳞,故而在禁忌之列,这是古人俗信认为,用皮鳞俱全的鱼才能表示诚心诚意的供奉神灵,另则,鳞与“灵”音近,有鳞则神明有灵,后人有灵气。江苏一带还禁用带“豆”字的菜作祭品,如:豆菜、蚕豆等,因“豆”与“斗”谐音,恐子孙后代你争我斗,不得安宁。南方还有些地区忌用瓜类作祭品,如冬瓜做出汤来有清汤寡水之感,以此祭祀神灵,有虔诚敬意不足之虞。还有忌用苦瓜作祭品的,因苦瓜带有“苦”字,可能导致子孙后代命苦。民间还忌用廉价的石榴,外来的番茄、杨桃等作为祭品的习俗。

  祭文

  祭文是古代为祭奠死者而写的哀悼文章,也称做“吊丧祭文”。祭文最初是用于告祭天地、山川、社稷等神祇的祝祷用文。后来才用于悼念亲友。吊丧祭文是始于汉代,那时,人们在祭扫祖坟时要诵读“哀策”,这就是最早的吊丧祭文。至唐宋以来,祭文开始兴盛,种类也很多,并且出现了不少祭辞大家,如韩愈、欧阳修等。尔后,人们将这种文体沿用下来,以表示对亡亲故友的哀悼之情。

  因为祭文一般是在祭享时宣读,故而有一个表示祭奠的格式。祭文的语言不拘一格,或韵文,或散体,骈体流行的时候也多用骈体文写成。祭文是作者为亡故亲友作的,故而,其内容偏重于对死者的追悼哀痛,感情色彩很浓,带有抒情性。另外,祭文也用于祭告山川灵物和凭吊古人、古迹。

  祭文的格式可分为四个部分。

  首先以“维”字开头,维是助词,作发语词用,无其他意义。接着言明吊祭的时间和吊祭对象以及由谁来吊祭等内容。然后铺叙死者的生平事迹,借以怀念并抒发悲哀沉痛之情。这部分的内容要充实、精练,语言简洁、感情要深沉。最后用“尚飨”一词作结尾。“尚”是希望,“飨”是品尝。

  例如“告祖文”的格式是: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省××县××乡××村××庙××土地社下,不孝男×××、媳×××率×××合家人等,谨以佳肴美酒之仪,泣奠于

  ××堂上历代先人之堂前而泣曰:

  ××大人不幸亡故!××生于×年×月×日×时,殁于×年×月×日×时,终年×岁。

  呜呼痛哉!(写亡者死的情节……)好不痛心。

  呜呼!××大人丢下一切……急赴黄泉路,所有后人跪奠于××堂前,告祖宗指引亡程,一路滔滔无阻隔,留一魂一魄依次坐神台。

  伏维

  尚飨

  祭文中有用“谨以香楮之仪”,有用“谨以三牲之仪”者,这些用词既是一种文辞,又表示祭奠之仪的薄厚,应视具体情况而用之。

  下面录几种常用的祭文供参考。

  一、男丧祭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等谨以三牲不腆之仪致祭于大德望公××老大人之灵前曰:

  呜呼!天之生人兮,厥赋维同,良之秉分兮,独厚我公。雍容足戒兮,德望何崇,优游自适兮,攸尔潜宗,怅望不见兮,杳杳音容,只鸡斗酒兮,仪愧不丰,冀公陡降兮,俯我微哀。

  伏维

  尚飨

  二、女丧祭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等谨以清酌庶馐之仪致祭于大淑德×母太夫人之灵前曰:

  夫人之德,百世流芳;夫人之誉,千村颂扬;早为人妇,相夫有光;及为人母,教子有方;待人以慈,内外皆康,持家以俭,巨细咸藏。岂期大数,遽梦黄粱,幽明永隔,实为可伤。忝叨眷属,闻耗彷徨,爰具牲礼,奠敬于堂,仰祭灵贶,是品是尝。

  伏维

  尚飨

  三、祭祖父文

  维

  公元×年×月×日,乃吾祖父安厝之前夕,不孝孙×××等率全家大小,虔具清酌庶馐之奠,致祭于

  先祖父××老大人之灵前而哀泣曰:

  祖父梦入华胥,年逾古稀。奔波劳碌,终生耕耘,风雨无阻,不畏艰辛。勤俭持家,生活平稳。教育吾辈,身体力行。祖父之德,光彩照人,老当益壮,宜寿长春。无奈不测,急病缠身。一卧不起,参苓难进。

  呜呼祖父,百喊不闻。肝肠痛断,血泪沾巾,哀号祭奠,悲痛难陈。祈祷天地,虔祈英灵。保我后代,佑吾儿孙。诸事亨通,家业振兴。五谷丰登,六畜旺盛,天长地久,福禄永存。黄泉有觉,常来显灵。今备牲醴,以表哀情,来品来尝,九泉英灵。呜呼哀哉。

  伏维

  尚飨

  四、祭祖母文

  维

  公元×年×月×日,乃吾祖母仙逝安厝之前夕,不孝孙×××率全家人等,虔具清酌时馐致祭于

  先祖母××老孺人之灵前而哀泣曰:

  天苍苍,地茫茫,我哭祖母别家堂,千呼万唤不闻应,捶胸顿足泪汪汪。忆往昔,我孤苦伶仃失爹娘,饥寒交加,艰难成长。祖母苦心,含泪抚养。相依为命,甘苦共尝。形影相随,寒暑相望。教我耕耘,训我麻桑。导我识字,育我词章。教孙正直为人,勤劳俭朴当家。恩深似海,情长昊天,祖母深情永难忘。今我既长,配偶成双,云开日出,初见阳光。稚子朴怀,天伦刚享。敬奉馀年,晨昏周详。唯愿祖母,万寿无疆,无奈皇天降不祜,祖母染疾卧床榻。气息奄奄,急归帝乡。喊天无应,哭地不响。祖母、祖母,你去何早,走何急,劳苦一生,晚福未享。我犊情未报,无限悲伤。号泣祭奠,难诉衷肠!愿祖母九泉有灵,佑我家业振兴,天长地久,福禄齐芳。愿祖母赴瑶池,名列仙班。陈薄馐,来品来尝。

  祖母,敬请安息,

  呜呼哀哉!

  五、祭父母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孝子×××、×××等,谨以清酌时馐,致祭于显考××府君(母称显妣某大夫人)之灵前曰:

  父秉性(母懿德)孝友德全。生我育我,训诲渊源。我期父(母)寿,亿万斯年。胡为一疾,馆(寝)舍遽捐。使我儿辈,肠断流连。呼天辟踊,风木凄然。音容何适,杳隔黄泉。四顾彷徨,如狂如颠。抚膺呼号,欲见无缘。幽明永诀,窀穸寒烟。猿鹜鹤泪,蓑草芊芊。天长地久,抱恨绵绵。父(母)其有灵,鉴此清筵。

  呜呼哀哉

  伏服

  尚飨

  六、祭父文

  维

  公元×年×月×日,乃吾父安厝之前夕,不孝男×××,不孝女×××等率全家大小,谨以清酌时馐致奠于显考××府君之灵前而哭曰:

  呜呼!痛维吾父,年仅六旬,偶染微恙,一病身亡。嗟余不孝,祸延严君。号天泣血,泪洒沾尘。哭吾父,毕生艰辛,出身微寒,世代清贫。勤耕苦耘,艰苦创业,俭朴忠信。处世有道,克己恭人。和睦邻里,敬重乡亲。养育吾辈,爱护如珍。抚养教诲,苦口婆心。教吾书耕,严格认真。教吾处世,身体力行。如斯人德,宜寿长春。侍奉敬养,颐涵天伦。胡天弃我,夺吾父身。魂游冥府,哭喊不应。瞻望不及,音容莫亲,天昏地暗,黯然伤神。哭断肝肠,情何以伸。养育之恩,吾向何陈,兹当祭奠,聊表孝心。化痛为忠,化悲为诚,化哀为俭,化伤为勤。继承遗志,耀祖光宗,先父有灵,佑我儿孙。百业兴旺,万事亨通。财福齐至,家声永掁。先父有觉,来品来尝。

  呜呼哀哉!

  伏服

  尚飨。

  七、祭母文

  维

  公元×年×月×日,乃吾母安厝之前夕,不孝男×××,不孝女×××等全家人等,虔具素酒牲礼之奠,致奠于先慈之灵前,吊之以文曰:

  天黑地沉,风骤雨冷,生死永诀,黯然伤神。不幸吾母,神赴瑶城。魂迷山岭,泪哭无应。忆思吾母,贤淑一生,善良处世,克俭克勤。奉侍翁姑,恭敬孝顺。妯娌共处,相爱相亲。迨生吾辈,苦育成人。筹谋婿娶,万苦千辛。职尽内助,居贱食贫。劳劳碌碌,以度长春。具斯淑德,宜寿百旬。菽水承欢,略报深恩。胡天不祜,疾患侵身。哀哀儿女,求医拜诊。无奈神谒,参苓无应。哭天喊地,难留母存。南柯一梦,胡天负人。今来祭奠,薄酒微忱,黄钱数束,灵堂一栋,宝马一匹,箱架两笼,锦衣数匝,玉食千盅,愿母品尝,九泉无凶。佑我儿孙,护我家龛,千秋万代,人旺业兴。

  呜呼哀哉

  伏维

  尚飨

  八、祭岳父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子婿××谨以清酌庶馐致祭于

  岳父大人之灵前曰:

  吾翁清操,浊世不污,践仁蹈义,虚名不鹜。义方教子,有庭可趋。贻厥孙谋,有劲可锄。乂忝半子,正乐扶持,岂期一日,遽尔长逝,永辞尘世,石宝安居。感念私恩,拜奠欷歔,翁其有灵,鉴此淆沽。哀哉!

  伏维

  尚飨

  九、祭岳母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子婿××谨以清酒时馐致祭于岳母大人之灵前曰:

  呜呼,唯我岳母,夙著贤良。温恭淑慎,贞静端庄。七诚足式,四德咸藏。何期萱萎,息尔姿庄。乂忝半子,情实悲伤。灵轿将驾,素兆飘扬,滂流涕泗,碎裂肝肠。望灵祭奠,来品来尝。哀哉!

  伏维

  尚飨

  十、男丧祭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某某等谨以刚鬣牲礼之仪,致祭于×公××先生之灵前曰:

  嗟呼,天之生人,厥赋维同,良之秉彝,独厚我公。雍容足式,德望何崇。优游自适,倏尔潜踪。怅望不见,杳杳音容。只鸡斗酒,仪愧不丰。冀公陟降,鉴我微哀。

  伏维

  尚飨

  十一、女丧祭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某某等谨以清酌庶馐,致祭于某母某太夫人之灵前曰:

  嗟呼,夫人之德,垂赫流芳,夫人之誉,彤管休扬。早为人妇,相夫有光。及为人母,教子有方。待人以慈,内外有康。持家以俭,巨细咸藏。岂期大数,遽梦黄粱。幽冥永隔,实为可伤。忝叨眷属,闻讣彷徨。爰具牲礼,奠祭于堂。仰祈灵贶,来品来尝。

  伏维

  尚飨

  十二、男女通用祭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谨以三牲不腆之仪致祭于××之灵前曰:

  呜呼,乂竞溘然长逝耶,登汝堂不闻其声,入君室不见其人。值此情际,能勿黯然伤神,怆然心痛也哉。回忆××之生平,严以持身,俭以理家,忠厚处世,平和待人。方期永厚遐龄,吉人天相,讵料一疾不起,膏肓为患,×亦可以含笑于九泉矣。×聊备微仪,以伸微忱。灵其有知,冀来品尝。

  伏服

  尚飨

  十三、发引文

  维

  公元×年,岁次××,×月×日,不孝男××兄弟等谨以三牲不腆之仪致祭于

  故显考(妣)××老大人(孺人)之灵前曰:呜呼昨日何日兮,灵棺尚奠于中堂。今日何日兮,灵柩将驾于道旁,安厝于×山之阳。辆车既举兮,对几筵而增伤。幽明各途兮,父(母)子欲见无方。痛音容永隔兮,泪汪汪痛断肝肠,恨×等之不孝兮,聊备酒浆馨香,我父(母)有知兮,冀来品尝。

  伏维

  尚飨

  敬挽 挽联

  挽联是哀悼死者的专用对联,在治丧和祭祀时使用。挽联的特点是“情动于衷而形于言”。

  挽联用两幅长条素色纸或白布写成,分上下两联。挽联的书写格式与普通对联有所不同,如一些题词联的格式,上联写有头衔和丧祭,下联有署名和丧祭。如:

  ××伯父大人千古

  忆昔年万事有当头那个不言犹子易

  叹今日百般经过手这样方知诸父难

  侄×××敬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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