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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5章 他母亲的伙伴

  [澳]亨利·劳森

  电灯光下,剧院门口的台阶上,坐着一个面容憔悴的妇人。她手里抱着一个孩子,身旁站着两个。膝盖上放着一沓报纸,紧挨脚边有一个雪茄烟盒,装满了火柴、靴带和骨领扣,放在人行道上。

  一位绅士从马路对面的“大理石酒吧”出来,在人行道上站了一会儿,看了看手表,又看了看街对面的剧院。他穿过大街,走上人行道时,把手伸进衣袋。

  “买报,先生?”一个报童叫道。“来呀,先生,有《新闻报》,还有《星报》。”

  但那位“先生”已经注意到了台阶上的妇人,并朝她走去。

  “买报呀,先生!这是《星报》。”孩子嚷道,一下闪到他跟前,目光很快从“先生”脸上转向卖报的女人。

  “没有关系,先生!反正都一样——她是我母亲……谢谢。”

  这个短篇不过三百来字,却写活了一对相依为命的母子,画出了贫富悬殊的社会相。小说运思十分巧妙,背景选在剧院门口,一门之隔,两重天地,一边是富人的天堂,一边是穷人的地狱。母子关系的“包袱”,留到最后才抖开,很有震撼力;用笔罕见地俭省,只说了“面容憔悴”,“手里抱着一个孩子,身旁站着两个”,却写出了妇人一家的窘境,并留给读者广阔的想像空间;人物勾勒非常成功,含辛茹苦的母亲、早熟懂事的孩子、不无怜悯之心的绅士,都让人过目不忘。归入时下流行的“微型小说”,此作当属上乘。

  小说在《小说界》刊出后,反响很大。数日后,《中国青年报》全文转载,并加了按语,表示赞赏。不久,又见诸筛选严格的《读者文摘》,本人论文中对小说的解读也被摘引。后来,文学刊物《采石》,以及《世界微型小说选》都相继选载了这篇小说。也有层次很高的考试看中此作,全文照录,用作试题。更有甚者,还出现了构思基本相同的仿作,刊登在正式出版物上。

  颇有意思的是,由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乍暖还寒”的社会气氛,以及中澳两种文化的差异,这篇作品被严重误读。有人撰文批判小说中那位“绅士”虚伪,刻意去买“妇人”的报纸,假惺惺表示同情,并斥责他即使买下全部报纸,也无法改变“妇人”的困境。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年代,这样的解读也可以理解,因为根据素来提倡的“阶级分析”,富人不会同情穷人,若表怜悯,必是虚伪。在我执教的班上,还出现了颇为离奇的阐释。有同学认为,那卖报的孩子并非真是“妇人”之子,而不过是为了卖掉报纸一时编造的谎言。还自圆其说地认为,此解足以突显孩子的狡狯和老成,以及生存竞争之激烈。这样的说法貌似有理,却与澳大利亚的文化传统相悖。小说的标题是“他母亲的伙伴”(His Mothers Mate),这里“mate”有“partner”(合作者)之意,暗示母子携手合作,共渡生存难关,也写出了全家都被抛上街头的悲惨处境,同时还歌颂了早期社会生活中的“伙伴情谊”(“mateship”)。“谎言”一说,显然是南辕北辙。

  在劳森之前,澳大利亚小说中的人物大多是身穿澳大利亚服装的英国人,虽然劳作在这块新奇的大陆,却多半只是企盼发迹、回归故国的旅人。南半球炙热的阳光晒黑了皮肤,却无法改变那颗纯粹的英国心。这样的人物形象当然也有其文学价值,至少刻画出了从英国殖民地转向独立的澳大利亚那个过渡时期的人物心态。但说到底,他们不是真正的澳大利亚人。

  劳森对澳大利亚文学的主要贡献在于塑造了真正的澳大利亚人形象,奠定了澳大利亚民族文学的基础,因而被称为“民族文学之父”。劳森的作品,大多以澳大利亚早期的生存环境丛林为背景,塑造了一大批土生土长,具有典型澳大利亚人气质的形象,如牧场主、垦荒选地农、赶牲畜人、剪羊毛工、杂务工、无业游民、肩背包裹四处为家的流动工人、修篱笆工、淘金者、酒店老板、丛林医生、丛林教师、传教士、行骗者、丛林政客,各式人等,应有尽有。这些人大多皮肤黝黑、身体壮实、性格粗旷、处世乐观、随遇而安,他们的外表和内心,都是澳大利亚特定的生存环境铸就的。劳森笔下的澳大利亚是那么真实,那么生动,以致多少年后,评论家菲利普斯(A。A。Philips)不无动情地写道,有一回,他在伦敦小住,晚间闲来无事,便捧起了劳森的小说,读着读着,劳森所刻画的澳大利亚环境,那些熟悉鲜活的人物,他们的言语举止,都渗透进脑子,流进心田,使他突然感到,在闹闹嚷嚷的伦敦,自己是个陌生的外乡人。

  劳森的短篇小说一共三百余篇,概括一下,主要有三方面内容:一是刻画艰辛多事的丛林生活;二是赞扬澳大利亚特有的“伙伴情谊”;三是描写工厂工人的苦难。

  丛林是指东部沿海与中部沙漠之间大片森林地区。那里长着清一色的桉树,高耸入云,浓荫蔽日,所幸澳洲大陆只有温顺的袋鼠,没有食肉猛兽危及生命,早期的英国定居者,便都在这儿垦荒种地,择地谋生,繁衍后代。某种意义上说,她是澳洲文明的发祥地,澳大利亚民族的摇篮。劳森的作品向读者展示了生活在这儿的各行各业的人物;写出了丛林的空寂、单调、广袤,因而隐伏着迷路、走失、饿毙的危险;描绘了丛林生活的孤独、无助和险恶;突出了丛林人的坚强、达观、智慧和创业的勇气。劳森的小说生动地记录了丛林生活,可谓澳大利亚丛林的百科全书。

  《赶牲畜人的妻子》是劳森描绘丛林生活的代表作,一直被选入澳大利亚中学的教材。“赶牲畜人”(drover)是个澳大利亚独有的词汇,指那些受雇于人,在干旱季节(澳大利亚常遭干旱)把牲畜驱赶到雨水较多、水草充足的地区放牧的农工,常常抛妻别子,四处游动。这篇小说写的不是“赶牲畜人”,而是他的妻子,由于丈夫外出打工,留下她和四个幼小的孩子,艰辛地在多灾多难的丛林里度日。

  小说的主线是赶牲畜人的妻子和一条威胁着她孩子的蛇之间的斗争。那条蛇从房子的缝隙钻出来,随时可能伤及乏人照料的小孩。妇人让四个孩子睡在桌上避险,那条蛇也在追打下钻进了洞穴,但妇人仍彻夜守护着孩子,以防万一出事,一面还把一碟牛奶,放在蛇的出没处,想诱其出洞,把它打死。但这条蛇着实老奸巨猾,似乎嗅到了危险,死死不肯现身。

  小说还用主人公守蛇独处时回忆的方式,描写了她丛林生活的一系列事件。一次发生大火,幸亏附近的丛林工及时赶来扑救,母子才得以脱险;又有一次遇上洪灾,她使出浑身解数治水,也没能保住丈夫辛苦多年建造起来的水坝;不久,本来就为数不多的家畜得病,一头头死去,弄得她大哭了一场;一天,一个流窜的恶棍路过,见她身孤子幼,要强行投宿,她借助自己的智慧和家犬,才把他轰走。又有一回,她孤身一人,怀里揣着将死的孩子,骑马跑了十九英里求助,却没能救活孩子。这些细节无疑向读者全方位地展示了艰难的丛林生活,以及刚强、勇敢、睿智的女性。

  作者运笔极为简练。写丛林背景,只用了“四周都是丛林”(“Bush all round。”)几个字,与欧阳修的“环滁皆山也”有异曲同工之妙。写妇人听到“有蛇!”一声叫喊后,“冲(dash)出厨房,从地上一把抓起(snatch)幼孩,靠(hold)在左臂上,伸手去拿(reach for)木棍。”“冲”说明她反应敏捷;“抓起幼孩”,因为她明白最小的孩子最有危险;“靠在左臂上”暗示她用的是左手,为的是腾出右手来对付蛇;果然她第四个动作是右手“去拿木棍”。这儿,dash,snatch,hold,reach(for)四个连续的动作,画出了一个临危不惧、富有经验的妇女。

  这部作品的最妙之处还在于结尾。妇人守候了一夜,终于在家犬的帮助下,把蛇打死以后,心里顿时松弛下来,眼睛里满含泪水。大儿子抬头见状,便搂住妈妈的脖子叫道:“妈,我以后决不出去赶牲畜,宁死也不去!”小说运用曲笔,借儿子之口,道出了妇人独立支撑家庭的委屈,以及内心对远去的丈夫的哀怨,不无唐人王昌龄诗中“悔教夫婿觅封侯”的凄切之情,也反衬出了生活的艰难。

  小说中蛇的意象,蛇与妇人之斗,以及多次《圣经》语言的隐喻,提升了作品的内涵,暗示这是亚当、夏娃在天国与蛇那场恩怨的继续,因而就像澳大利亚某些评论家所指出的那样,小说具有“澳大利亚‘创世记’”的意蕴。难怪澳大利亚人那么喜爱这部作品。

  我第一次读到这部小说,正是三十多年前国门初开的年代。我在澳大利亚进修,两年无法同家人见面。读到小说的末尾,我内心大为震动,猛然间思念起留在国内的妻子和幼小的孩子,很为他们的生活担忧,禁不住落下泪来。一部作品,居然如此打动一个异乡客,可见其感人之力量。同时也想,澳大利亚有这么好的作品和作家,我的条件又那么有利,应该好好熟悉一下,介绍给国内读者呢?经过再三考虑,我放弃了原先攻读英国文学的决定,改读澳大利亚文学。后来,研究澳大利亚文学便成了我后半生的学术追求。所以某种意义上说,劳森改变了我的生活道路。

  劳森小说中的丛林人的确令人喜爱。那些剪羊毛工性格豪爽,平时省吃俭用,拼命干活,一旦工钱到手,便相互请客,去酒店豪饮,钱花光了,又会不惜劳力去挣回来,再请朋友。生活在坎坷里,却不知愁滋味;丛林流浪汉也同样讨人喜欢,他们往往见多识广,有说不完的故事,在凉爽的树荫下,热闹的酒店里,大显身手,逗人发笑,扮演着人生舞台中的丑角;即使那些靠行骗为生的丛林骗子,也不过是为生活所迫,想弄顿饱饭,喝杯啤酒,或者找个躲避风雨的落脚地方而已,并无伤人的恶念。相反他们幽默诙谐的语言,传播趣闻的癖好,给单调枯燥的丛林生活,抹上了欢快的色彩。

  劳森作品中所写的“伙伴情谊”,是澳大利亚早期丛林人所恪守的生活信条。简而言之,是指朋友之间的热诚、友情、互爱、互助和忠诚,具体表现在生活中的各个方面,小至送新安家的邻居一块牛肉,请陌生人喝一杯啤酒,干活时主动做个帮手;大到小孩在丛林中走失,四邻八舍组织人员搜救,夜以继日,忘我忘家。一人经济上有难,其余主动相助,连自身境况不佳者,也慷慨解囊。而对朋友的忠诚则强调到了极致,朋友身上,纵使是缺点,也都帮着隐瞒,出卖朋友被视为大恶。

  “伙伴情谊”萌发于十九世纪中期的淘金时代,出于恶劣环境中生存的需要。后来,由于澳大利亚地广人稀,交通不便,生活条件差,气候旱涝交替,人们需要相互帮衬,才能在莽莽丛林中苟活。“伙伴情谊”很自然地被传承下来,并进一步“发扬光大”,成为丛林人重要的道德准则。劳森诗歌中所写的“艰辛、干旱和无家可归/教育了丛林人要相互友爱;伙伴情谊来源于贫瘠的土地/来源于辛劳、干旱和危险。”准确地概括了澳大利亚滋生“伙伴情谊”的土壤。

  “伙伴情谊”是劳森小说讴歌的对象,其中不乏正面刻画的小说,但真正让人读后难忘的是那些视角独特的篇什。如《丛林殡葬人》,讲述了一个独居丛林,性格怪僻的老人,偶然发现了一具干枯的尸体,尽管与其素不相识,仍觉得不给他一个体面的葬礼,实在不够朋友。于是便用两块大树皮裹夹好尸体,背回家里。晚上还叽叽咕咕同死人倾诉了一番。第二天又把尸体背出去,找了个合适地方,举行了一个隆重的葬礼,郑重其事地发表了一通演说之后,才将它下葬。在这里,“伙伴情谊”已经超出“伙伴”范围,表现在了非伙伴之间(而且一方是死了的非伙伴),可见这一观念影响之深。还有一篇小说叫《我的那条狗》,主人公麦考莱是个剪羊毛工,一天酒醉与人斗殴,“断了三根肋骨,脑袋也开了花”,他那“清醒而凶狠”的狗,一见主人有难,便奋不顾身扑向对方,结果也被“打断了一条腿”。后来,人与狗都拖着伤残的躯体,跌跌撞撞“好不容易到了医院”,不想医生只同意“人”接受治疗,而不容许“狗”逗留。麦考莱闻言大怒,挣扎着起身要走,并且说:“不给我的狗治伤,就别收留我。”小说以医生大受感动,并答应为狗治疗作结束。这个故事看似写人与狗之间的感情,实际上是对“伙伴情谊”的刻意歌颂。

  劳森小说通过对“伙伴情谊”的描写,寄托了自己乌托邦式的理想,希望人与人之间平等相处,互助互爱,犹如生活在一个大同世界。这样的构想,尽管只是个不可实现的幻梦,却以文学的形式创造了令人向往的“神话”和“传奇”,正如评论家哈德·格拉夫所说:“我们尊重劳森,因为他为我们创造了神话。在我们因为没有长久的传统、没有民族特征而感到没有根基的时候,他给了我们以民间故事。”

  “伙伴情谊”(“mateship”),从英文的表述看,多半指男人(“mates”)之间的友谊。它的生成,牵连着早期的生活方式。在农牧社会中,有些澳大利亚男人因为放牧需要,常年远离家室,难得回去,有的就像劳森小说中描写的那样,跟朋友的感情之深,到了忘家的地步,乃至出现类似电影《断背山》中刻画的情景,酿成同性之间的恋情。我们很难就此下结论,“伙伴情谊”就是后者的渊源之一,但两者至少是有联系的。在那个国度,这种恋情向来很盛,记得三十多年前我走在悉尼大学校园里,常常有人塞给我一张通知,说晚上有这样的聚会,免费供应咖啡,欢迎参加,着实令刚刚走出“文革”硝烟的我大吃一惊。而今天,世界更加开放,夜幕笼罩下的悉尼牛津街的酒吧里,随处可见相视对饮的“同志们”。

  与刻画丛林生活和伙伴情谊的小说相比,劳森描写工厂的短篇不多,影响也有限,但它代表劳森作品的一个方面,即对城市生活的反映。这方面的小说,往往以凄苦的童工,束手无策的贫苦母亲,被社会离弃在街头的孤儿为主人公。其中《阿维·阿斯频纳尔的闹钟》、《格兰德兄弟公司的两个孩子》和《吊唁》等篇最为出色。

  小说《阿维·阿斯频纳尔的闹钟》描写童工阿维因为害怕夜里睡得太死,第二天误了上班而被老板解雇,每天凌晨四点就摸黑赶到工厂门口,席地而睡,等候开门。此事经一名警官发现后被厂主的女儿得悉。而这位小姐是位慈善家,一时发了善心,通过朋友间募捐替阿维买了一个闹钟。小姐的善举博得了世人的称赞,但闹钟仍无法驱除小阿维害怕迟到的惶惶之心。由于白天干活过累,闹钟就是响了也未必听到,小阿维常常在睡梦中惊醒,误以为过了上班时间。最后,他因为长期的劳累、惊吓和忧虑,终于悲惨地死去。小说颇似契诃夫作品《小公务员之死》,通过夸张的笔触,揭示了社会的某些本质现象,从一个侧面暴露了资本主义剥削的残酷,而且采用的视角非常独特,又让人感到自然而不见造作的痕迹。

  劳森将小阿维的遭遇写得那么真切,是因为他自己有着工厂做工的切身感受。他出生在一个海员家庭,父亲原为挪威海员,澳大利亚淘金时代弃船觅金,无果而返,转而以种地为生,偏又遇上干旱,草枯畜亡,不得不流落城市打工。劳森随父到了悉尼,干过油漆工等活,更不幸的是,十四岁时双耳失聪,听不见闹钟,生怕误时,常常提心吊胆地等候天明。后来,连油漆工的活也丢了,加入了城市失业大军,如他《自传片段》中所写,看到一群群面黄肌瘦的人,清晨四点就在《悉尼先驱晨报》外面的报栏前,划着火柴,把招工栏细细读遍,看到他们似乎“绝望地、胆颤心惊地、愤懑而恳求地”看着他,期求他的“帮助、同情和指点”,他内心受到了极大的冲击。劳森的母亲颇有文学才能,政治上属于激进派,主张共和主义,并积极为此奔走呼告,还办了《共和主义者》杂志。她的文学兴趣和政治态度,对劳森产生了很大影响。当时,社会上正涌动着一股民族主义浪潮,要求摆脱英国殖民统治,争取民族独立。于是,家庭的影响、个人的苦难、社会的不平和时代的变革,使他很快就投身于正步入高潮的民族主义运动。他二十岁时握笔写出了第一首诗歌《共和国之歌》,发表在极有影响力的《公报》杂志上。后来,又一发不可收拾,接连发表了《自由在望》、《街上的面孔》、《二等人在此等候》、“你们起来!你们起来吧!”等鼓吹共和、号召反抗专制的充满火药味的诗歌,因此而名声大振,竟如《公报》杂志所描绘的那样,“没有一个澳大利亚的角落不知道他的名字”。不久,他开始撰写小说,并获得更大成功。但是,随着民族主义运动终于消退,人们的激情逐渐淡去,劳森那些强于煽情,弱于技巧的诗篇,也随之降低了其文学价值。到了今天,人们记住的似乎只有“小说家劳森”了。

  劳森的后半生极为坎坷,与妻子离异,光靠写作度日,难以为继,又因为付不起离婚后的赡养费,而锒铛入狱,还不止一次。他又素来嗜酒,潦倒的生活更令他越发沉迷于酒精,到处借债解馋,甚至还会向陌生人开口,不无风趣地说:“你是整个澳大利亚唯一没有借钱给我的人。”劳森的朋友们竭力想把他从一场显然是慢性自杀中解救出来,但并未成功。一九二二年九月四日,劳森去世在一个朋友家里,年仅五十五岁。劳森所在的新南威尔士州政府,为他举行了隆重的州葬(state funeral),州里所有的体面人物都到场了,有州总理、州检察长、州司法部长……恰如历史学家曼宁·克拉克所写:“他们像埋葬一个勋爵那样埋葬了他。”

  一九八七年,我特地到悉尼威沃莱墓地去探访劳森墓,墓园奇大,在林立的墓碑间盘桓了两个多小时,仍不见其踪影,天色却渐渐地暗下来,四周的氛围也越来越阴森,我有点想放弃了。就在这时,看到了一块平平淡淡的墓碑,与无数别的墓碑没有什么两样。墓碑上只刻着两行字:

  Henry Lawson

  1867-1922

  我很有些失望,但转念一想,这恐怕也是劳森一生的写照:平淡而伟大。

  2010/3/14完稿于 紫藤斋

  天性使他加入了元成宗派往柬埔寨的使团,一二九五年从温州出发,万里远航,来到了当时中国人称为“真腊”的柬埔寨,在那里居留了一年有余。从当时的航行过程来看,东南亚和中国之间当已有经常的海上贸易往来,中国正史中也不时有中国和柬埔寨王国之间互相派遣使节的记载。然而逐利南海的商人们是不留文字的,历代王朝往来的使节们在复命朝廷后也不多置一词。只有这位随员周达观,他好奇而善观察,回国后把他在真腊的见闻记了下来,写成一本《真腊风土记》,使我们现在也能通过他的眼睛看到八百多年前柬埔寨的风貌。

  在中南半岛上的诸国中,柬埔寨是一个离中国较远的国家。尽管从地理距离上可以说是紧邻,但是除了柬埔寨历史上国力最强盛的时候外,中国和柬埔寨并不接壤。从人种来说,柬埔寨人,或者说高棉人,是土生土长的南亚部族,早在公元前二十世纪就生活在那里,而中国的其他东南亚邻居如越南人、泰国人、缅甸人都是公元十三世纪后从中国境内南迁到半岛上去的,所以至今在中国境内还有不少他们的同族人。高棉人就只是我们的邻居而不是亲戚。从文化上来说,高棉文化属于印度文化圈而不是中华文化圈,其文明的草创就是由西来的印度文化促成的,以后也一直在印度文化的影响下发展,很长时间里柬埔寨的王族都有印度血统。无论在建筑、文字、宗教等方面,柬埔寨几无华夏文明的印记。或许正是这片迥异中土的南亚风采,才特别地吸引了周达观的兴趣。

  周达观是在一个最好的时机去柬埔寨的。当时柬埔寨正处于最强盛的吴哥时期,公元八百年左右,国王阇耶跋摩二世摆脱了爪哇海盗对柬埔寨的侵扰,统一了国家,移都大湖边的吴哥地区,开始了柬埔寨历史的黄金时代。从那时起,一代代的柬埔寨国王都颇有雄才大略,攻城掠地,拓疆强国,一边在国都里大兴土木,筑城建庙,留下了现在举世闻名的吴哥遗址。

  现在柬埔寨的吴哥故都每年吸引着上百万的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当他们来到通向王城城门前的大道时,看到的景色和周达观八百多年前看到的几乎一样:

  州城周围可二十里,有五门,门各两重,惟东向开二门,余向开一门,城之外皆巨濠,濠之上皆通衢大桥。桥之两旁,共有石神五十四枚,如石将军之状,甚巨而狞,五门皆相似。桥之阑皆石为之,凿为蛇形,蛇皆九头。五十四神皆以手拔蛇,有不容其走逸之势。城门之上有大石佛头五,面向四方。中置其一,饰之以金。门之两旁,凿石为象形。城皆叠石为之,高可二丈,石甚周密坚固,且不生繁草,却无女墙。(《真腊风土记》,周达观著,夏鼐校注)

  这个景象是个奇迹,八百多年了,排列在城门前的大桥两边的五十四尊巨石像还依然紧握着长蛇,雄伟的城门上巨大的石像仍然带着神秘的微笑注视着四方,只是漫漫岁月使石色斑驳深沉,不时有几处断壁颓墙,记录了这座古都曾遭受过的灾难和变迁。

  这些灾难和变迁也实在称得上翻天覆地。周达观访问柬埔寨后不多久,到了十四世纪,柬埔寨就被强盛起来的暹罗(现在的泰国)所征服,国都吴哥陷落后,财宝被劫掠一空,人民四下逃散,王族避走他乡。宏伟的都城竟沦为无人之地。慢慢地,热带丛林开始侵占了这个人和神的失地,茂盛的巨树蔓萝密密地把这整个王城古庙都覆盖了起来。后来,不仅外界没人知道世界上还有过这么一个曾经雄视中南半岛的大都市,连柬埔寨人自己也完全忘了他们拥有着吴哥这么一个宝窟。

  幸好周达观回国后写下了他的见闻,这本《真腊风土记》幸而也没有佚失,明清各代都有人重抄重刻这部书,后来还被收入了《四库全书》中。

  把这部中国古籍和莽莽丛林中的神秘古城联系起来的是法国汉学家们。一五六四年,葡萄牙传教士多尔塔发现了吴哥遗迹,但是他没读过周达观的书,不知这些巨石建筑是什么。他的发现没引起任何人注意。一八一九年法国著名汉学家雷慕沙将《真腊风土记》译成法文,法国学界才开始意识到柬埔寨森林里可能有个湮没了几个世纪的古都。一八五〇年法国人部耶服(Bouillevoux)来吴哥考察,发现了遗迹,但是知道的人仍不多。后来有一个名叫穆奥(Mouhot)的法国博物学家,他读了周达观的书,相信里面说的都是真的,不折不挠地深入原始密林探寻这个消失了的古城,尽管连他的柬埔寨向导也不相信森林深处会有什么古城神庙,一直劝他不要到瘴气笼罩毒蛇出没的丛林里去冒险。

  穆奥在一八六三年发现了吴哥,以他看到的遗迹和周达观的书中记载相比勘,证实周氏所说确实,他回到巴黎发表了他的游记,热情洋溢地描述他所看到的“不知名的米开朗琪罗的杰作”,这样,吴哥古迹才开始广为人知,从那时起也开始了对吴哥的研究和发掘以至今天的旅游开发。

  吴哥的湮没和重新发现是件奇事,吴哥本身更称得上是一个奇迹。我们所说的吴哥,实际上指的是散布在整个吴哥地区的一大群建筑。其主体是被称为大吴哥的古王城和被称为小吴哥的吴哥寺,前者是吴哥王朝王宫所在,占地辽阔,气势宏伟,城中的巴扬古寺上高耸着一个个面含“高棉的微笑”的巨大佛像,只是供人居住的木结构的宫殿已经不复存在了。离王城不远的南面东侧是美轮美奂的吴哥寺,结构严整,恢弘庄严,一大四小五座巨塔依中心排列,它们的雄姿现在是柬埔寨王国的象征,出现在王国的国旗上。这座宏大的寺庙原是柬埔寨历史上武功最盛的苏利耶跋摩二世建造来供奉婆罗门教的大神毗湿奴的,因为当时的宗教将国王当作是毗湿奴的化身,苏利耶跋摩二世死后即作为毗湿奴神而安葬在中心塔里。因此吴哥寺其实就是这位国王的陵墓。在这两座举世闻名的古迹之外,吴哥地区还有上百个古寺庙遗迹,大多都会给远方的游客带来惊喜。

  有人或者会说,世界上各个文明都留下了不少王宫神庙,吴哥有什么特别值得我们惊叹的呢?与中华文明来比吧,尽管华夏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但是就现存古迹来说,我们没有一个元代或之前的古建筑在规模上能和吴哥相比的。从全世界范围来说,所谓的小吴哥其实一点也不小,它是世界上规模最大的单幢的宗教建筑。再看大吴哥,据二〇〇七年的卫星考古结果发现,吴哥都城地区当年曾经占地达一千余平方公里,拥有一百万以上的居民,是工业化时代以前世界上最大的城市,远远超出了古罗马、古长安和古玛雅的都城。

  吴哥确是世界古代文明的瑰宝,不能不使大家关心它的保护。我国著名考古学家夏鼐在他的《真腊风土记》的“校注者序言”里忧心忡忡地说:“惜近年来柬埔寨遭受侵略,这地区也屡遭兵火。吴哥古迹有否损失,不得而知,这是一切关心吴哥古迹命运的人们所挂念的。”夏鼐先生这里说的侵略,指的是越南军队推翻红色高棉政权的那场战争。说起吴哥古迹居然能够经历柬埔寨内战的地狱而无有大损,那几乎也是个奇迹了。

  深得中国“文化革命”的精髓的红色高棉在乘越南战争扩大之机夺权上台后,把极左政策推行到了极点,他们在掌权的短短几年里将柬埔寨社会原有的一切都打了个粉碎,就拿他们对华人的政策来说吧,在他们统治的短短几年里,柬埔寨的华裔人口一下子从四十多万锐减到不足十万,尽管红色高棉的所有装备都来自中国。但是,或许他们在那些疯狂年月里只忙着与人奋斗,竟然没来得及顾上去吴哥扫四旧。因此到红色高棉政权被推翻时,吴哥古城和古寺大体未损。越南侵入柬埔寨后,红色高棉也曾避入吴哥地区的丛林,一直有报道说那里的名气小一点的古迹遭受了文物盗窃和走私的损害,并且还都是军队护卫下的公开盗窃,古庙里凿下来的精美神像和浮雕在泰国的古玩市场上能得个好价钱。

  幸好噩梦般的年代已经过去了。经过复杂的国际谈判,柬埔寨王国最终重新获得了和平、统一和独立。对于柬埔寨这样的一个国家,它的命运更多地是为周际大国强邻所掌握,所以柬埔寨的领袖们都必需懂得如何在大国之间求生存。我们熟悉的西哈努克亲王便是深谙此道的政治家,且在利用大国势力谋求本国利益方面颇有家学渊源。十九世纪时柬埔寨曾有严重的亡国之虞,东西两个强邻泰国和越南侵占了它的大片国土,并且有意以湄公河为界最终瓜分柬埔寨。在这存亡危急关头,西哈奴克的曾祖父诺罗敦转而求助于法国,以当法国的保护国的代价,保住了柬埔寨的存在。尽管国家沦为实际上的法国殖民地,但是在法国的干预下,泰国不得不退出了他们侵占的柬埔寨西北几省的领土。吴哥所在的暹粒省等重又回归柬埔寨,不然的话今天的柬埔寨就不会有它最重要的文化遗产和国家的象征了。只是越南当时已经是法国的殖民地,尽管有许诺,法国最终没有让柬埔寨收回越南占领的它的东南诸省,使柬埔寨永远地失去了称为交趾支那的那片土地。

  到西哈努克继位时,他并没有因为从小受的是法国教育而忘记他的曾祖父当年引来法国人的初衷,他和法国人开始了争取独立的艰苦谈判,最后在一九五三年利用了印支大局的有利形势获得了柬埔寨的真正独立,得到了柬埔寨“独立之父”的称号。在随后愈演愈烈的越南战争中,西哈努克施展他全部外交手腕,在中美苏等大国间苦苦维护柬埔寨的独立和和平。但是柬埔寨终久还是被战火吞没,流亡中国的西哈努克两害相权取其轻,在红色高棉的暴政和越南的侵占之间选择了和红色高棉结盟反越。也是在各个大国的压力下,越南终于从柬埔寨撤军,红色高棉也缴械投诚。这个苦难深重的王国终于获得新生,西哈努克亲王最后退位,让他的小儿子西哈莫尼继位,当这个君主立宪国的名义元首。

  刚刚结束的战争留下的创伤还很明显,据说现在还有一千多万颗地雷埋在这个一千万人口的国家的土地里,谁也不知道怎么能彻底地清除它们。但是,和平已经回归,前几年还听惯不怪的枪声已经沉寂,在去吴哥的路上看得出这个国家在重建,郁郁葱葱的乡村尽管显得还很贫穷,到处都看到有村民在新建柬埔寨特有的那种高脚屋,公路边还出现中国援建的工程。现在我们送到柬埔寨的是道路桥梁和各色生活用品,不再是地雷和枪械了。集市里人头攒动,田野里瘦骨嶙峋的白牛悠闲地啃草。公路上车辆不多,不时有载满外国游客的大巴飞驶而过,目的地都是吴哥所在的暹粒市。吴哥旅游区里游人如织,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摩肩接踵,满耳都是照相机的喀嚓声,在巍峨壮丽的石塔边,挤满了听导游讲解的人。望着那些美妙的古建筑,人们不禁会想,曾经创造了如此壮丽的古文明的柬埔寨人,一定会有个美好的未来。

  上发生过多少惊天动地的事,高尔基又如何对待这些事呢?高尔基呼唤过暴力革命吗?这就要谈谈高尔基对二月革命和十月革命的态度了。高尔基完全拥护二月革命,认为现在俄国人民的首要任务是组织文化建设,教育民众,保卫国家自由,使其免受“来自外部和内部的祸害”。祸害指外国入侵和国内暴乱。高尔基认为二月革命后最重要的任务是普及教育,特别是对农民和工人的教育。汪介之写道:“高尔基号召人们‘为未来而工作’,大力主张在广大普通劳动群众中推广和普及文化,特别要努力使无产阶级逐渐掌握系统的知识,明确自身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使命及相应的民主权利和义务。”高尔基在《不合时宜的思想》中写道:“我们俄罗斯人特别需要组织起最高理性——科学,只有它的创造力才能使我们的国家富饶起来,才能整顿我们肮脏的、恶劣的和羞辱的生活。”并“向工人、农民、工业家、知识分子,向全体俄罗斯人呼吁,吁请他们帮助组织起国家的科学力量、组织起科学创造的伟大事业。”一句话,高尔基这时期所做的工作是普及文化、发展科学和推广教育,以期达到科学组织生产,致使国家富强,人民富足。因此在这时期爆发暴力革命,高尔基是无法接受的。一九一七年七月高尔基写道:“还是文化吗?对,还是文化,我不知道还有别的什么东西能够拯救我们的祖国免于毁灭……如果一场革命不能在国内发展迫在眉睫的文化建设,那么,在我看来,这场革命便是无结果、无意义的。”他不赞同以武装斗争的形式(暴力革命)改变二月革命后形成的局面。高尔基的观点与布尔什维克的方针截然不同。列宁在此之前发表了“四月提纲”,提出全部政权归苏维埃,即武装夺取政权。一个要捍卫二月革命的成果,一个要夺取临时政府的政权,两人的观点完全对立。列宁当然不会接受高尔基的观点,还是要同战友们一起发动十月革命。高尔基同样不接受列宁的观点,不停地劝阻布尔什维克不要发动革命。十月革命爆发的前一周,高尔基在他所主持的《新生活报》上发表《不能沉默!》,恳请布尔什维克中央驳斥“十月二十日布尔什维克即将采取行动”的流言,避免七月流血事件再次重演(七月彼得格勒工人士兵游行示威惨遭镇压)。文章当然不是驳斥“流言”,而是劝阻布尔什维克发动革命。高尔基写道,他目睹过毫无意义的血腥屠杀,而这种屠杀破坏了革命的道德意义,损害了革命的文化目的。这是高尔基眼里的革命,与布尔什维克眼里的革命完全不同。就在同一期的《新生活报》上,还发表了加米涅夫和季诺维也夫的联合声明。他们认为起义为时过早,但并不否定起义,只希望推迟起义的时间,当然与高尔基的看法大相径庭。高尔基担心暴力革命必将导致流血冲突、残酷镇压和无政府主义猖獗,这一切又必将毁灭文化,并认为这样的行动“注定要失败的,而且无论对国家、人民、政党和革命本身,都孕育着悲剧性的后果。”高尔基确信,暴力革命将给俄国带来无穷尽的灾难。

  十月革命依然爆发了。高尔基在《新生活报》上猛烈抨击各地发生的暴行,甚至指名道姓地抨击布尔什维克的领袖们。他在《致民主派》一文中,指责革命政权逮捕临时政府成员,并指责列宁、托洛茨基等革命领导人“被权力的腐烂毒素所毒害”,“可耻地对待言论自由、个性自由和民主派曾为其胜利而斗争的所有那些权利”。甚至拿工人阶级的性命和血肉进行试验,已陷入涅恰耶夫—巴枯宁式的无政府主义。高尔基作为正直的知识分子,伟大的人道主义者,不能容忍毁坏文物,践踏人权,焚烧书籍,街头私刑,随意抢劫。他不赞成“剥夺剥夺者”的口号,认为取得胜利的工人阶级的精神应当是高尚的,应当杜绝使用君主制时代惯用的暴力方式和手段。他公开严厉批评列宁。他在《请工人们注意》中写道:“俄国工人阶级正在被用来做一次无怜悯之心的试验,它将毁灭工人中最优秀的力量,并长期中断俄国革命的正常发展。”批评得不可谓不尖锐。布尔什维克对高尔基忍无可忍,一九一八年七月终于查封了《新生活报》。高尔基失去了舆论阵地,但并没有消沉,勇敢地行动起来。他把捍卫文化和保护知识分子作为自己的使命。

  布尔什维克以立宪民主党设立“民族中心”并与白军勾结为罪名,逮捕了一批立宪民主党人,其中有许多著名学者。高尔基得知后,马上给列宁写信,指出“逮捕几十位最著名的学者”意味我们在“消灭国家的科学力量”,是一种“粗暴而可耻的手段”。他“坚决抗议这种损害人民大脑的政策”,并激动地表示:“弗拉基米尔·伊里奇!我将站在他们一边,宁可被捕坐牢,也不参与——哪怕不声不响地——歼灭俄罗斯人民中的最优秀、最有价值的力量的行动。”高尔基和列宁的主要分歧是在对待知识分子的态度上。高尔基把知识分子看作“国家优秀的大脑”,而列宁则把知识分子视为粪土。高尔基为解救被逮捕的知识分子四处奔波,不断给列宁写信,还一次次到莫斯科找列宁,列宁都给了高尔基面子。十月革命后俄国知识分子的生活水平一落千丈,缺乏食品,没有木柴。高尔基请求列宁:“必须尽一切可能维护他们的健康和工作能力。应当供给他们面包和木柴。请您在这方面无论如何做点什么吧!”在高尔基的呼吁下成立了“改善学者日常生活委员会”,高尔基任委员会主席。高尔基千方百计地改善知识分子的生活。他巧立名目,设立很多机构,吸收他们参加,因为参加后便可得到一份口粮。高尔基为了向年轻的母亲提供牛奶,不惜损害自己的名誉。母亲们需要牛奶,高尔基给食品分配管理人员写信,请求他们提供牛奶,为了加重请求的分量,竟说孩子是他的私生子。需要牛奶的年轻母亲很多,高尔基一律说成自己的私生子。食品分配人员大惑不解:高尔基哪来这么多私生子?知识分子的住房同样是高尔基操心的事。革命后不久,布尔什维克政权颁布了《关于迁入住宅的细则》,规定:“失业者和赤卫队员家庭入住资产阶级住宅。”一所住宅迁入几户甚至十几户“无产阶级家庭”,知识分子的生活可想而知。高尔基一再给彼得格勒和莫斯科有关机构写信,要求保留一批专家学者的住房。高尔基任主席的彼得格勒“改善学者日常生活委员会”通过一项保留学者住宅不受侵占的决议。高尔基给列宁写信,报告著名心脏病专家特列尼约夫和结核病专家阿列克辛等人被人从住宅中赶出的粗暴行为,并揭发新住户偷窃住宅中的陈设,搬走家具等。高尔基恳请列宁关注这件事,制止这类事的蔓延。

  高尔基在革命后的几年,全部精力都放在拯救受迫害的知识分子身上,为他们的衣食住行奔波。他给苏维埃各级部门写信,一次又一次到莫斯科找列宁。列宁的忍耐终于到了极限,但仍不愿意与高尔基翻脸,只是劝他尽快离开俄罗斯,不要在这里碍事。一九二一年八月九日列宁给高尔基写信:“您在咯血,可您还不走,这实在太过分了,太不合理了。您到欧洲一个好的疗养院,既可以疗养,又可以多做两倍的事。的确如此。在我们这儿,您既没有条件疗养,又干不了工作——只是一味地奔忙。徒劳无益地奔忙。去疗养吧。我请您别固执了。”此前列宁就劝过高尔基出国疗养,但高尔基回信说:“对我来说出国并没有意义”,“我没有看到忙着出去的理由”,“您不要催促我出国,最好能多给我一些行动的自由”。高尔基捍卫文化和保护知识分子的种种努力被列宁视为“徒劳无益地奔忙”,劝他出国,并且语气强硬。高尔基倡议成立的全国赈济灾民委员会被解散、成员被逮捕,对他不啻于当头一棒。很多人都是响应他的号召参加赈济灾民委员会的。再加上诗人勃洛克申请出国治疗未被批准和诗人古米廖夫被处决,高尔基都爱莫能助,明白自己确实“徒劳无益地奔忙”,如果不主动出国,列宁必定遣送他出国。一九二〇年十月二十日,列宁在高尔基前妻彼什科娃寓所就曾对他说过:“如果您不走,我们将遣送您出去。”高尔基知道列宁是个说到做到的人。此时他身心交瘁,万般无奈,在国内呆下去已无意义。一九二一年十月十六日高尔基黯然离开俄国。高尔基怎能算列宁的亲密战友呢?托洛茨基、捷尔任斯基、斯维尔德洛夫和斯大林等人才是列宁志同道合的战友。

  斯大林与高尔基的关系远不如列宁与高尔基的关系。高尔基与列宁私交不错,革命前曾多次资助过列宁。列宁与高尔基相识较早,斯大林革命前并不认识高尔基,革命后也没有多少往来。十月革命前夕在《工人之路报》上著文批评高尔基的《不能沉默》的正是斯大林。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斯大林极力动员高尔基回国是出于巩固自己统治的需要。斯大林准备成立严格控制全国作家的苏联作家协会,而作协主席非高尔基莫属。斯大林希望高尔基协助他控制俄国知识分子,吹捧他的丰功伟绩,为接下来的大清洗做准备。一九三三年五月高尔基回国定居。高尔基并未成为斯大林的帮凶,相反,他继续为捍卫知识分子的权利而斗争,竭尽全力拯救被政权迫害的人,减轻对他们的打击。如著名生理学家扎姆科夫教授在高尔基的干预下,从流放地返回莫斯科。高尔基提议任命被斯大林打倒的政敌加米涅夫为世界文学研究所所长。法国作家谢尔日被苏联政府流放,指控他宣传托洛茨基主义。世界各国要求释放谢尔日。高尔基更不惜余力营救谢尔日,多次找内务人民委员亚戈达,请求他释放谢尔日。经高尔基三年不懈的努力,谢尔日终于离开苏联。高尔基组织编写《国内战争史》等三套丛书。高尔基曾在《论俄国农民》一书中谈到过他对国内战争的看法:“谁更残酷些,白军还是红军?大概都是一样的,须知双方都是俄罗斯人。其实,只有历史本身才能完全确定地回答残酷程度的问题:最为主动的就最为残酷……”意思是红军比白军残酷,因为红军是镇压的一方。斯大林赞同编写《国内战争史》的目的是突出他个人内战时期的作用,与高尔基所持的观点截然不同,书当然编不下去了。斯大林非常希望高尔基为他写一本传记,像列宁逝世后他写的《弗·伊·列宁》一样。高尔基一直不肯写。斯大林很恼火。亚戈达说的“狼,无论你怎样喂它,它的眼睛还是盯着树林”这句话,道破了斯大林等人对高尔基的真实看法。高尔基怎能算斯大林的亲密战友呢?斯大林的亲密战友是贝利亚、卡冈诺维奇和莫洛托夫之辈。

  至于高尔基是否是无产阶级作家,还可以探讨。高尔基出身社会底层,从小经受生活的磨难。但他与苏联所谓的无产阶级作家完全不同。无产阶级作家的组织“拉普”敌视高尔基,顶多把他视为同路人。高尔基极其重视全人类所创造出的一切文化,视野比“拉普”作家开阔得多。高尔基要求继承人类所有宝贵的文化遗产,而“拉普”则要打倒资产阶级文化。无产阶级文化和资产阶级文化的提法并不科学。高尔基首先是伟大的人道主义者,其次才是俄国的著名作家。用不着在高尔基头上冠上“无产阶级”四个字。我想把这些看法告诉老同学,但限于篇幅,很多事并没说清。我想请介之在《伏尔加河的呻吟——高尔基最后的二十年》出版后,赠送一本给我的老同学,书中全面论述高尔基及其创作。可这是一本人文科学方面的学术著作,工程院院士老兄读得下去吗?

  2009年12月于北京

  后,进城大肆屠戮掳掠的诸般情形:“六军门外倚僵尸,七架营中填饿殍”;“尚让厨中食木皮,黄巢机上刲人肉”;“火迸金星上九天,十二官街烟烘烔”;“内府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然而,唐孙光宪《北梦琐言》云:

  蜀相韦庄应举时,遇黄寇犯阙,著《秦妇吟》一篇,内一联云:“内府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尔后公卿亦多垂讶,庄乃讳之。时人号为“秦妇吟》秀才”。他日撰家戒,内不许垂《秦妇吟》障子。以此止谤,亦无及也。

  “讳之”的结果,是韦蔼为乃兄编五卷本诗集《浣花集》时,干脆不收此诗,致使其在文学史上长期湮没不闻,直到一九〇〇年才被发现于敦煌的洞窟里。

  不就是由于写出了“内府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的真相吗?为什么要讳莫如深、摒弃于集外呢?

  “家家流血如泉沸,处处冤声声动地”,公卿们不“垂讶”;对“舞伎歌姬尽暗捐,婴儿稚女皆生弃”,公卿们不“垂讶”对“夜色徒销战士魂,河津半是冤人血”,公卿们仍不“垂讶”;对百姓躲避到山里“朝饥山草寻蓬子,夜宿霜中卧荻花”,公卿们也不“垂讶”;偏偏对写了公卿们自己的尸横天街,就立刻“垂”起“讶”来了……莫非上苍或诗里所说的“上帝”、“金天神”,对公卿贵族皇亲国戚会格外开恩眷顾,使其远离“丧乱漂沦”等人世间的所有劫难痛苦吗?“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文革”大风暴刮起来的那年,我是个四年级的小学生。每当我们那个小城的主要官员,被红卫兵拉出来敲锣打鼓地游街示众时,看到那些以前无缘一见的“大官”,挂着“走资派”、“三反分子”的大牌子(名字上还打着红叉子),戴着“牛鬼蛇神”、“小爬虫”的纸糊高帽,画着鬼脸(脸上涂满了黑墨水),女官员剃了“鬼头”……刚刚十二岁的我,心里的感觉有些好奇,有些讶异,也有些惊悚,又觉得有些好玩。于是,常跟在挤挤挨挨、浩浩荡荡的队伍后头看热闹。不久,风暴蔓延到了我所在的小学校,在批判校长的大会上,从前师生们都颇敬畏的马校长,被臂上裹着红袖章的老师和同学们高声呵斥着:“爬进来!”“滚出去!”简直就像对待一条狗。就在这反反复复的滚爬中,脖子上挂牌子的粗铁丝,划破了额头,殷红的鲜血,一滴一滴,顺着校长的脸颊流下来的时候,就觉得这场“革命”不怎么“好玩”了……

  那场“天地晦冥风雨黑”的浩劫收梢之后,种种史料、档案、秘辛和往事,陆陆续续发露出来。至今仍记得,听到辽宁省委干部张志新、北大“右派”学生林昭被枪决的旧闻——押赴刑场之前,张志新被残忍地割断了喉咙;林昭喋血荒郊,她母亲竟要为女儿付五分钱的子弹费时,心中冲天而起的怒火、惊愤和苦痛。以后又看到了吴晗、罗瑞卿、彭真、彭德怀,乃至刘少奇等高官,被揪斗批判、被残酷折磨的照片时的震撼与困惑——被打得血肉模糊的吴晗,外翻的伤口露出了骨头,头发则连着皮肉一把一把地给揪下来,几乎揪光;表情异常痛苦的彭老总,被造反英雄揪着衣领摁着头,不得不弓着腰,颈下是一块写着“反党分子彭德怀”几个触目大字的纸牌子;摔断了腿的罗瑞卿,窝在一个什么筐子里,由造反派抬上批斗会场;已经瘦得两腮凹陷的刘少奇,皱眉俯首,听任批判者的声讨责伐……

  前不久,又从一篇文章中知晓,早已被单独监禁在中南海福禄居的刘少奇,到了一九六八年三月,出现了精神失常症状,“语言减少,有时糊涂,尿失禁,手抖,步子变小……”七月,病情加重,发烧,咳嗽,“诊断为肺炎,抢救中又病危”。“监护”将他的双腿“用绳子捆上”,先后达几个月。而捆在铁床架上的“绳子”,竟是“纱布拧成的粗绳”。(黄家声《对〈文革中抢救刘少奇纪实〉一文的批评》,《炎黄春秋》2010年第1期)

  “中国原是‘把人不当人’的地方”,是鲁迅说过的据说很有些偏激刻毒的话。征诸上述史实,信哉斯言!

  然而,中国某声名显赫的国际级大导演,前不久居然还轻飘飘地说,“文革”都成为历史了,还要让人沉重多久啊!这里不禁要追问:列位,我们究竟“沉重”过了没有呢?

  久受压制的人们,被压制时只能忍苦,幸而解放了便只知道作乐,悲壮剧是不能留在记忆里的。(鲁迅《而已集·黄花节的杂感》)

  远的姑且勿论,就说说近五六十年吧。中国人经过了那么多的灾难、饥荒、迷狂的运动、整人的斗争、全民族的浩劫,到现在可曾出了几部像样的历史著作?

  然而,“最高指示”曾经如此教导人们,“文革”是一场把亿万群众都发动起来了的触及灵魂的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铁铸一般的事实却指示着,那是一场地地道道、不折不扣的中华民族的大浩劫!上至国家主席、开国元勋,下至普通民众、平头百姓,受侮辱、被欺凌、遭敲掠、挨压制,甚至丢了性命的,究竟有多少,到现在又有谁能够说得清楚呢?即使连我的父亲那样一个老实巴交,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的普通工人,也由于所谓的“海外关系”,长久生活在大祸随时可能临头的恐惧惊怖之中。

  我们不是“人民共和国”吗?不是有党规国法吗?

  早就有人发出了叩问:共和国的宪法,怎么连国家主席都保护不了?

  在一九五八年八月二十一日的一次会议上,毛泽东讲话说:“不能靠法律治多数人。民法刑法那么多条谁记得了。宪法是我参加制定的,我也记不得。韩非子是讲法治的,后来儒家是讲人治的。我们各种规章制度,大多数,百分之九十是司局搞的,我们基本不靠那些,主要靠决议、开会,一年搞四次,不靠民法、刑法来维持秩序。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开会有他们那一套,我们还是靠我们那一套。”刘少奇也插话道:“到底是法治还是人治?看来实际靠人,法律只能作为办事的参考。”(韩磊《关于“文化大革命”前毛泽东对知识分子认识和估计的几点思考》,《北京党史》1999年第2期)

  据说“文革”后期,毛泽东站在天安门城楼上对斯诺说过,“我是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一个具有极深厚“人治”土壤和漫长皇权专制历史的民族和国家,假若社会总是处于“无法无天”的状态,那么一旦有朝一日,由无序而至失控,人为的大灾难和大苦痛,巨大的无理性和毁灭性的暴力,迟早会降临到所有人头上,无论上下尊卑、百姓公卿。

  这,是历史与现实一再警示、昭告过人们的。

  历史即前车,上边写着中国的灵魂,指向未来的命运。杜牧《阿房宫赋》文末有云:“秦人无暇自哀,而后人哀之;后人哀之而不鉴之,亦使后人而复哀后人也。”

  2010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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