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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治史方法

  洪迈自幼熟读经史,于各种史籍,无论正史稗说,无不广泛涉猎,对二十一史,尤其精熟,加上又有亲修史书的实际经验,因此,他对各家史书之优劣短长,皆能详加称举,对修史撰书之事状情实,了然心中。在长期的治史生涯中,他总结了历代史学之经验得失,对史料、史笔、史论等各个方面都提出了自己的见解。而洪迈的治史方法,在笔者看来,有如下几点:

  一、作史以信

  《容斋随笔》中的有关篇目是洪迈阅读大量史书后的感悟,内容有考证真伪、比较异同、褒贬人物、论断是非以及由此写下的大量关于“历史”的论述。他在记录史识时,其方式可分为如下几类:

  1.广辑史料。洪迈治史,搜集史料的范围极其广泛,举凡经史子集、章奏文册、笔记杂录、方志谱牒、金石碑刻、文物古迹、遗闻轶事、民俗传说等等无不为其所猎取利用。他自己亦曾说过,读书时,“意之所之,随即记录”⑨。如《容斋随笔》中的《欧率更帖》、《罗处士志》、《唐平蛮碑》等三贴,分别是他读到欧阳率更帖、隋《处士罗君墓志》、唐《平南蛮碑》时所领悟到的史实,并随笔记下。可见他周游南北东西,所到之处,尤留心于寻访遗址遗迹,搜求金石碑刻。洪迈尤其认为,搜集史料要首重原始资料。他一贯主张,作史要以丰富的第一手资料为基础,以保证史事史论之真实可靠。当时人的记载或文字,未经传钞、整理、摘录,甚至增添、失实的可能性最小最为可信。

  2.偶记常识。容斋五笔中有不少的历史常识被洪迈随笔记下。《容斋四笔》卷八《历代史本末》,记历代史书,主要是正史(十七史)本末;《容斋四笔》卷十六《郡县用阴阳字》则说:“山南为阳,水北为阳,谷梁传之语也,若山北水南则为阴,故郡县及地名多用之,今略叙于此。”并记录了许多以阴阳为名的郡县;《容斋五笔》卷一则有一篇《狐假虎威》谈及“狐假虎威”这成语的出处:

  谚有“狐假虎威”之语,稚子来扣其因,示以战国策、新序所载。战国策云:“楚宣王问群臣曰:‘吾闻北方之畏昭奚恤也,果诚何如?’郡臣莫对。江乙对曰:‘虎求百兽而食之,得狐,狐曰:“子无敢食我矣,天帝使我长百兽,今子食我,是逆天帝命也。子以我为不信,吾为子先行,子随我后,观百兽之见我而敢不走乎?”虎以为然,故遂与之行。兽见之皆走,虎不知兽畏己而走也,以为畏狐也。今王之地方五千里,带甲百万,而专属之昭奚恤,故北方之畏奚恤也,其实畏王之甲兵也,犹百兽之畏虎也。’”新序并同。而其后云:“故人臣而见畏者,是见君之威也,君不用,则威亡矣。”俗谚盖本诸此。

  洪迈记录这些历史常识,有普及知识及课教子孙的用意;《容斋四笔序》稚子群观其笔记,《历代史本末》提到“凡十七代,本末如此,稚儿数以为问,故详记之”;前文《狐假虎威》中亦有提到“谚有‘狐假虎威’之语,稚子来扣其因,示以战国策、新序所载。”这也说明,他记录这些,只是为了教育小儿。

  3.好发议论。后人推崇其所著《容斋随笔》“考据精确,议论高简”。又说“考据议论之书。莫备一于两宋,然北则三刘、沈括,南则文敏兄弟,欧、曾辈似不及也”。“《容斋随笔》一书,与沈存中《梦溪笔谈》、王伯厚《困学纪闻》等后先并重于世。”这些赞誉并非过分。洪迈在记录史实的同时,经常会对时人时事发表议论,但他发表评议也不光只是凭借一己之私好。如《容斋随笔》卷四《二疏赞》一文,指出苏东坡所作《二疏图赞》,立意超群、文采飞扬,可惜议论与史实不符,洪迈亦有此而论:“作议论文字,须考引事实无羞忒,用可传信后世。”意议论与史实一定要相符,否则便不可信。又有《容斋二笔》卷五《秦隋之恶》中谈及,三代之后,被人骂得最凶的是秦、隋二代,难道这二代之恶“浮于桀、纣哉?”洪迈对此发表了自己的议论:“盖秦之后即为汉,隋之后即为唐,皆享国久长。一时论议之臣,指引前世,必首及之,信而有征,是以其事暴白于方来,弥远弥彰而不可盖也。”秦隋虽有罪,然不及人所咒骂之甚也。“成王败寇”、“入主出奴”几为社会信条,秦、隋二代在汉唐二代人的口诛笔伐下,岂能不添油加醋,罪恶剧增。洪迈在《容斋续笔序》中曾说过,“是书先已成十六卷,淳熙十四年八月在禁林日,入侍至尊寿皇圣帝清闲之燕,圣语忽云:‘近见甚斋随笔。’迈竦而对曰:‘是臣所著容斋随笔,无足采者。’上曰:‘(口煞)有好议论。’”由此可见,无论是有好论也罢,无奇论也罢,洪迈好议论这一点亦为人所晓。

  4.秉笔直书。中国古代史学,素来讲求“秉笔直书”,如司马迁之撰《史记》,“其文直,其事核,不虚美,不隐恶”;刘知几亦说:“良史以实录直书为贵”,“善恶必书,斯为实录。”这种不以己意害事的客观性追求,几千年来一直是历代史家立言所循之不刊鸿教。而洪迈继承并弘扬了历代史学之秉笔直书的传统,主张据事直书,惟义是规,反对徇情枉道,曲笔求全。他曾道:“称誉过人实,最为作文章之疵病”,“作议论文字,须考引事实无忒差,用可传信后世。”在实践中,他也能以此为准则,不为喜欢的人饰过,亦不为厌恶的人隐善。如在《容斋随笔》卷四《周世宗》一文中,他认为周世宗“英毅雄杰,以衰乱之世,区区五六年间,威武之声,震慑夷夏,可谓时贤主”,对其推崇有加。但他并不因此而隐饰周世宗的短处,而是仔细地考其行事,指出周世宗存在“失于好杀,用法太严,群臣职书,小有不举,往往置之极刑,虽素有才干声名,无所有”的缺点。又如,洪迈自己先前曾写有《义倡传》,后来,他经过考察后发现内容也有失实之处,就在《容斋三笔》卷九《辩秦少游义倡》中认真地据实予以标出:“此不待辩而明,己志之失著矣!”他的这种实事求是、严于律己的精神和态度,难能可贵。

  二、考史辨妄

  洪迈之历史考据,能博涉古今,贯通百家。其于治史过程之中,凡遇人物地方、时日势态、故实往事、礼制职官、朝章国典、姓氏称谓、典故博文、学术道艺之属,似有疑处,必加严察精究;凡未确证,皆予稽考验明。其考古证史,或辨其真伪,或明其正误,或审其源流,或释其疑义,或钩其沉潜,或阐其幽微,莫不以论据谨严、考核精详见称于世。

  1.不信野史。《容斋随笔》卷一的第十二则,题为《浅妄书》。文章开篇即言“俗间所传浅妄之书,如所谓《石仙散录》、《老杜事实》、《开元天宝遗事》之属,皆绝可笑。然士大夫或信之,至以《老杜事实》为东坡所作者,今蜀木刻杜集,遂以入注。”洪迈指出这几种讲述唐代史事俗书之中像姚崇、郭元振、张嘉贞、张九龄、杨国忠、苏廷页等人物的时间前后完全错误,来往关系也就全不可信。卷四的第十六则题为《野史不可信》,亦在开篇就说:“野史杂说,多有得之传闻及好事者缘饰,故显多失实,虽前辈不能免,而士大夫颇信之。”洪迈否定野史俗书的记载,认为绝不可信,态度认真严肃,几乎是任何被视为野史、俗书的著作其记载即无可信度,即不可视为历史,不应为严谨史著所收录。其态度似乎过于苛刻了些。

  2.辩误纠谬。洪迈在收集、整理资料和编写著作时,能够尽力求真存信,仔细辨别考证史料,错讹者正之,脱漏者补之,不清者明之。如《晋书》及《南史》之《陶潜传》皆记录陶潜不愿为五斗米而向督邮折腰,解印绶去彭泽令,而洪迈根据陶渊明文集《归去来》序:“……寻程氏妹丧于武昌,情在骏奔,自免去职,在官八十余日”的内容,提出自己的见解:“观其语意,乃以妹丧而去,不缘督邮”。这是根据直接材料提出的看法,是不容忽视的。《资治通鉴》书董仲舒对策为建元元年。洪迈依《汉书·武帝纪》所记,汉武帝元光元年诏举贤良,“于是董仲舒等出焉”,及策问与对策等内容,认为董之对策“必非(武帝)即位之始年”。后世证明他的考证是对的,只是考证略欠不足而已。又有,《晋书》本传赞王羲之,只是专颂其研精篆索,尽善尽美,至有“心慕手追”之语,却略无一词论其平生。洪迈据有关史料,在《容斋四笔》卷十《王逸少为艺所累》中指出王羲之实际上也是位“操履识见,议论闳卓,当世亦少其比”的人,后世不载,盖是为其书名所盖。

  3.勇发新见。在考证、鉴别史料的基础上,洪迈又认真分析各种事实,冲破前人的种种传统成见而提出自己的见解。如秦朝一传而亡,其原因是什么?自汉以来,议论者都归之于商鞅、李斯,说是“鞅更变法令,使民不见德;斯焚烧诗书,欲人不知古”。洪迈经过自己思考,认为“其事固然”, “观秦所以得罪于天下后世,皆自挟诈失信故耳”。为何失信?乃张仪、魏冉以谋骗楚怀王入武关,“辱为藩臣,竟留之至死”。由是,楚人如悲亲戚,诸侯不直秦,“未及百年,‘三户亡秦’之语遂验”。因此,张仪、魏冉乃是罪魁祸首。然而,魏冉之罪,后人知之甚少。司马迁以其援立昭王,有功于秦,失于细考。当然,洪迈的这些观点正确与否,另当别论。但他不人云亦云,注重事实以立论,敢于发表新见的精神是值得肯定的。

  4.类比归纳。洪迈博闻强识,善于将史书中相类的事加以归纳,得出一个看法。在《容斋随笔》中有关历史的部分,可见最多的条目就是以这种方式呈现,或将相关资料尽量搜集,然后做简单的归类,如《容斋随笔》卷五《秦隋之恶》;或从某一观点摘录史书中的相关资料,加以编次整理,如《容斋随笔》卷十二《妇人英烈》;或归纳相似的史事,得出人事道理,如《容斋二笔》卷一《存亡大计》,等等。

  在这些史事与他所得看法之间,关联性很高,并不给人牵强附会之感,对史事的陈述亦颇为准确。其人对史事之熟与学识之广,令人赞叹,但同时,我们应该知道其方法并不值得提倡。首先,容易让人以同样的方法给予反证;其次,一件史事有不同深度的理解层次,而洪迈几次只是从一个较为表面的层次来归纳议论。其实以洪迈学识上的渊博与思想上的敏锐,不会不发现这种以简单的归纳方法得出观点有欠深刻。然而他的初衷也只是记录随笔而已,未曾想过有进一步考证思辨的必要。

  三、以文谈史

  洪迈对唐宋诗研究甚深,在研究文辞的同时,他善于在古人诗文中想见当时史实,在一定程度上打开了了文史相隔的局面。他学综百家,淹贯文史。其文学以其能考史而明,其史学则以其能训文而大。

  洪迈有他自己的一套读书习惯,他读白居易、苏东坡诗,从白、苏诗中摘录出有关记年岁的句子。白居易的诗句如“此生知负少年心,不展愁眉欲三十。”、“四十官七品,拙宦非由他。”、“宦途气味已谙尽,五十不休何日休。”、“我今悔已晚,六十方退闲。”、“人生七十希,我年幸过之。”、“寿及七十五,俸沾五十千。”;苏东坡的诗句如“龙钟三十九,劳生已强半。”、“四十岂不知头颅,畏人不出何其愚。”、“白发苍颜五十三,家人强遣试春衫。”、“我年六十一,颓景薄西山。”洪迈说:“白乐天为人诚实洞达,故作诗述怀,好记年岁。因阅其集,辄予录之。……东坡素重乐天,故间亦效之。”洪迈汇集白诗记年岁的句子七十六句,他的体会是“玩味庄诵,便如阅年谱也。”这种读书习惯,与他曾经修过史并始终对历史保持着浓厚的兴趣有关。又如洪迈读白居易诗,归纳了白居易说俸禄的诗句。白居易为校书郎,曰:“俸钱万六千,月给亦有余。”为左拾遗,曰:“月惭谏纸二千张,岁愧俸钱三十万。” 兼京兆户曹,曰:“俸钱四五万,月可奉晨昏。察禄二百石,岁可盈仓困。”贬江州司马,曰:“散员足庇身,薄俸可资家。”罢杭州刺史,曰:“三年清俸禄,颇有余衣食。”白居易作诗,乐于将其所任的各种官的俸禄写入诗中,从壮年到老年,都有记载,给研究唐代官员俸禄及白居易思想者,提供了可用资料。洪迈利用白居易俸禄诗句,纠正苏东坡所说:“公凛有余粟,府有余帛”的看法,认为白居易“立身廉清,家无余积”。

  在容斋五笔中还有很多条文,是根据诗文而谈历史的。如《容斋二笔》卷二《唐诗无避讳》一文中,洪迈列举了白乐天、元微之、杜子美、张祜、李义山等人的诗歌,提出:“唐人歌诗,其于先世及当时事,直辞咏寄,略无避隐。至宫禁嬖昵,非外间所应知者,皆反复极言,而上之人亦不以为罪。如白乐天长恨歌讽谏诸章,元微之连昌宫词,始末皆为明皇而发。杜子美尤多,如兵车行、前后出塞、新安吏、潼关吏、石壕吏、新婚别、垂老别、无家别、哀王孙、悲陈陶、哀江头、丽人行、悲青阪、公孙舞剑器行,终篇皆是。”此文虽是在写诗歌,但其实是隐含着对当时的历史环境政治环境的影射。而他在读过《元次山集》中的《左黄州表》,觉得左震“为政宜民”,为黄州人所歌颂,“歌颂”之词正反映了史实,应该标显于史传:

  予读元次山集,有左黄州表一篇云:“乾元己亥,赞善大夫左振,出为黄州刺史,下车,黄人歌曰:‘我欲逃乡里,我欲去坟墓;左公今既来,谁忍弃之去。’后一岁,又歌曰:‘吾乡有鬼巫,惑人人不知;天子正尊信,左公能杀之。’盖此巫黄人也。振在州三迁侍御史,判金州刺史,将去,黄人多去思,故为作表。”予谓振(即震也)。为政宜民,见于歌颂,史官当特书之于循吏中,而仅能不没其实,故为标显于此。

  洪迈也善于从诗文中看出前人历史研究的谬误,在读文学作品的时候,自然而然地联系历史,这并不是一般学者可以做到的。如《容斋随笔》卷八《浯溪留题》是一个例子,即以唐代永州浯溪的石刻考订《新唐书》记载的失误:

  永州浯溪,唐人留题颇多,其一云:“太仆卿分司东都韦馞,太中二年过此。余大和中以中书舍人谪宦康州,逮今十六年。去冬罢楚州刺史,今年二月有桂林之命,才经数月,又蒙除替,行次灵川,闻改此官,分司优闲,诚为忝幸。”按新唐书:“馞仕累中书舍人,与李德裕善,李宗闵恶之,德裕罢相,贬为明州长史,终桂管观察使。”以题名证之,乃自中书谪康州,又不终于桂,史之误如此。馞所称十六年前,正当大和七年,是时,德裕方在相位,八年十一月始罢,然则馞之去国,果不知坐何事也。

  同书卷四第二十二则《李宓伐南诏》,记唐天宝年间剑南留后李宓率军七万讨伐南诏大败的各种记载。《通鉴》、《旧唐书》记李宓兵败被擒,《新唐书》则言宓败死。洪迈又举高适诗集中之《李宓南征蛮诗》为据:

  予按高适集中有李宓南征蛮诗一篇,序云:“天宝十一载,有诏伐西南夷,丞相杨公兼节制之寄,乃奏前云南太守李宓涉海自交趾击之,往复数万里,十二载四月,至于长安。君子是以知庙堂使能,而李公效节。予忝斯人之旧,因赋是诗。”其略曰:“肃穆庙堂上,深沉节制雄。遂令感激士,得建非常功。鼓行天海外,转战蛮夷中。长驱大浪破,急击群山空。饷道忽已远,县军垂欲穷。野食掘田鼠,晡餐兼僮。收兵列亭候,拓地弥西东。泸水夜可涉,交州今始通。归来长安道,召见甘泉宫。”

  其称李宓归至长安,未尝败死。洪迈最后说:“虽诗人之言未必皆实,然当时人之所赋,其事不应虚言。”显然他是相信高适诗中的陈述。

  以上所举诸例都可说明洪迈将一些诗文当作可信的史料来看,这也是他考证历史的角度独到之处。

  四、以古鉴今

  中国古代素有以史为鉴的优良传统。《诗》曰:“殷鉴不远,在夏后之世”。《周书》曰:“今惟殷坠厥命,我其可不大鉴!” 西汉贾谊请人主引商、周、秦事而观之。唐朝魏征上书于唐太宗云:“方隋之未乱,自谓必无乱;方隋之未亡,自谓必无亡。臣愿当今动静以隋为鉴。”司马光作史书,“止欲叙国家之兴衰,著生民之休戚,使观者自择其善恶得失,以为劝戒”。洪迈继承了这一传统,强调以前代为鉴。他说:“人臣引古规戒,当近取前代,则事势相接,言之者有证,听之者足以鉴。”在学术实践中,洪迈以此为原则,谈论历史往往说到当代,将古与今联系起来,考察历史的变化,说古拟今,慨叹而寓意。他既以“以古鉴今”为治史之旨,因此特别注重总结历史兴亡得失,考察历代治世通鉴。对于历代江山兴衰之由、各朝政理成败之因,他从官方吏治、法制人才、财用赋税、道德风俗等各个方面一一进行了透辟的分析和广博的考辨,所论所析,无不体现了其以古鉴今的治史宗旨。

  《容斋随笔》卷十六《治盗法不同》中,他通过崔安潜治西川之盗与李公择治齐州之盗,直接向人们指出:“治世问事,不可泥纸仁陈迹别。”他记汉武帝、武则天之得恶名以说明苏东坡“古之君子,必优治世而危明主,明主有绝人之资,而治世无可畏之防”之句的正确,认为“人君立政,可不鉴兹”。

  洪迈身处南宋初期,宋高宗只图苟安,打起“中兴”招牌,制造繁华景象,大兴土木,对内加重赋税、镇压农民起义,对外屈辱妥协。秦桧当道,倒行逆施。洪迈历经四朝,国家每况愈下,作为一位爱国士大夫,他对国家的命运是十分关心的,对国家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措施,都勇于发表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因而在强调以史为鉴的同时,洪迈还重视古今联系,把各种问题放在历史的长河中加以认识、把握,使人一看就能明白问题的前因后果和作者的深意。如洪迈深感当代奢侈之风,他记述官廷费用:“闻太宗时,宫人惟系皂纟由雦,元德皇后尝以金砵缘辤而怒其奢。仁宗初定公主俸料,以问献穆大主,再三始言,其初仅得五贯耳。异时,中官月有止七百钱者。礼与其奢宁俭,自是美事也。一时旨意如此,不闻奉行。以今度之,何止十百倍也。”详细比较了从太宗、仁宗、神宗到南宋愈演愈烈的豪奢之风。

  又如他在《容斋三笔》卷二《国家府库》中记载赋税,北宋真宗初即位,有司上报天下每岁赋入的数目:“是时,至道三年也,凡收谷二千一百七十万硕,钱四百六十五万贯,绢、纟由一百九十万匹,丝、绵六百五十八万两,茶四十九万斤,黄蜡三十万斤。自后多寡不常,然大略具此。方国家全盛,民力充足,故于征输未能为害。今之事力,与昔者不可同日而语,所谓缗钱之入,殆过十倍。民日削月?5,未知救弊之术,为可虑耳。黄蜡一项,今不闻有此数。”前后一比较,问题之严重显而易见。再如,汉朝对士大夫少恩,但对苏武却优宠有加,以褒劝忠义。而南宋洪皓出使金朝被留绝漠十五年,但却是“厄于权臣,归国仅升一职,立朝不满三旬,讫于窜滴南荒恶地,长子停官”。因此,洪迈作为洪皓的儿子,“追诵汉史,可为痛哭者已!”以古讽今,抨击南宋当权者高宗、秦桧不能以古为鉴,向天下申明大义。

  五、民本思想

  民本思想是中国古代为追求理想道德社会实现的治国理论。它的基本内涵包括保民、养民、富民、教民四个层次,其核心是“重民”,把“民”视为政治的根本,要求为政必须以民为本。民本思想在中国社会由来已久,洪迈在作品《容斋随笔》中不断创造发扬。

  1.正确总结历史经验,坚持民为国家政权之根本

  宋代“君本”思想成为主流意识。特别是两宋之际兴起的理学,更以哲理的方法宣扬“尊君”为“天地之常经”,进而为“君本”提供了强烈的理论支持。反映在政治上,尊君而不重民,惟以强化君主专制为是,奉行养兵之策,豢养一支庞大的常备军,形成冗兵;奉行右文之策,供养一支庞大的官僚士大夫食禄阶层,形成冗官;冗兵加冗官,带来冗费,财政负担沉重,导致横征暴敛的苛政和长期积贫积弱的国势。因此,如何总结历史经验,特别是如何认识国家之本究竟是民还是君?是当时带有根本性的理论问题和实践问题。

  洪迈在《容斋随笔》卷一《地险》中论述他的民本思想,是由“在德不在险”这句话入题的。此语是周安王十五年(公元前387年)吴起对魏武候所言。意思是,国家的强固不在于地势险要,而在于以德服人,得到民众拥护。洪迈重提此语,敢于突破陈见,提出与众不同的新见解。曹操、朱温篡逆取位,按纲常伦理无德可言。然而,曹、朱二人均在无险可持之地兴起,扫平群雄,取得成功,不仅说明国家政权的兴盛不在地势险要,而且“以在德不在险为言,则操、温之德又可见矣。”曹操、朱温之德在哪里?洪迈考察曹操生平事迹,分析认为曹操善于用人,安抚民心。所以“操无敌于建安之时,非幸也”,能够在建安称雄,靠的并不是运气,而是能在乱离之时得到百姓拥护。对于朱温,洪迈援引《旧五代史》一段有关朱温轻赋的记载,说明朱温能在唐末大乱之时“俄成霸业”,关键在于“厉以耕桑,薄其租赋”,因此士兵能够苦战,民众乐于供给军需。

  洪迈通过这些历史事实,说明曹、朱二人的成功在于得民,强调这是“有国有家者之龟鉴也”,并对欧阳修《新五代史》和司马光《资治通鉴》有意省略这些史事表示不满。洪迈之所以运用曹、朱这样被理学家定为“盗贼凶悖之人”的生平功业辨析“在德不在险”之“德”,是因为这样的人比其他历史人物更有说服力,从而说明民为政权之根本。

  为了进一步论证这个问题,洪迈深入研究秦、西晋、隋破亡的原因。秦、晋、隋皆两代而亡,极其相似。洪迈发现似中有所不似,“秦、隋一亡即扫地”,西晋却能东迁,“终为守司马氏之祀,百有余年。”之所以如此,“盖秦、隋毒流四海,天实诛之。晋之八王擅兵,孽后盗政,皆本于惠帝昏蒙,非得罪于民,故其亡也,与秦、隋独异”。意思是,违背纲常伦理的上层内乱也会亡国,但此亡与“得罪于民”之亡是不同的。任何国家政权,无论多么强大,只要“得罪于民”,就会“一亡即扫地”,亡得干净彻底。洪迈从亡国的不同结局,有力论证并丰富了孟子“政在得民”的思想。

  2.无情揭露统治者的罪恶,深切同情劳动人民的苦难

  洪迈坚持民本思想,对历史和现实中统治者虐民的种种弊政和罪恶,进行了无情的揭露和批判,对劳动人民的苦难寄予深切的同情。

  洪迈对两宋最大的弊政“三冗”,尤其是“冗官”深恶痛绝,多有批判。如《容斋三笔》卷七《冗滥除官》、《容斋四笔》卷十一《张族鸟讥武后滥官》等。

  不仅如此,朝廷腐败,官府横征暴敛,百姓苦不堪言。洪迈回顾“真宗嗣位之初,有司所上天下每岁赋入大数,……凡收谷二千一百七十万硕,钱四百六十五万贯,绢、纟由一百九十万匹,丝、绵六百五十八万两,茶四十九万斤,黄蜡三十万斤。”从此之后,“多寡不常,然大略具此。”而今之“缗钱之入,殆过十倍。”他感叹地说,这样下去,“民日削月?5,未知救弊之术,为可虑耳”。洪迈考察,百姓赋税沉重还在于官吏中间盘剥。当时农民交纳一石粮食的税,经过义仓、官仓等名目的盘剥,要交纳两石二三斗才行。再加上运费、头子钱、附加费、市例钱等,又需五斗粮食。本来只要交一石粮食,最后要交纳三石粮食。

  百姓负担沉重,官府却不体民情,只知索取,不顾百姓死活。庆元四年(1198),饶州先遭受水灾,虫灾、霜灾之厄,收成无几。民诉于郡县,请求减免租税,而官吏却说:“在法无此两项。”多么荒谬!只要有了灾情,即使是出于水旱之外的,朝廷也应派贤良的地方长官实行救助,如此“则实惠及民,可以救其流亡之祸,仁政之上也”。

  在揭露统治者虐民的种种弊政和罪恶的同时,洪迈对劳动人民的悲惨处境也表示了深切的同情。他感叹因贫富差别而产生的奴役关系,更为这种不正常的状况“习以为常”而感到悲哀。唐人张碧《农父》诗云:“运锄耕斫侵晨起,陇畔丰盈满家喜。到头禾黍属他人,不知何处抛妻子!”杜荀鹤《田翁》诗云:“白发星星筋骨衰,种田犹自伴孙儿。官苗若不平平纳,任是丰年也受饥!”此两诗以艺术的手法,描绘了农民辛勤耕作却食不果腹的悲惨遭遇,读后使人怆然。洪迈读着这两首诗,不仅感到悲伤酸楚,而且联系现实,说:“以今观之,何啻倍蓰也!”意即南宋农民的惨状比唐代更甚几倍。

  3.颂扬人民起义领袖,肯定人民反抗暴政斗争的合理性、正义性

  充分认识人民的伟大力量和作用,肯定人民反抗暴政斗争的合理性和正义性,是中国古代民本思想的重要内容。孟子不仅强调“民贵君轻”,把人民视为国家“三宝”(土地、人民、政事)之中的宝中之宝,而且视实行虐政的暴君为“残贼”、“一夫”,宣扬有道伐无道,暴君可诛。洪迈在继承孟子思想的基础上,对此又有新的阐发。

  陈涉是位起义英雄,司马迁因此为陈涉立“世家”。但是,历代统治者和一些仇视民众的封建文人,极力诋毁陈涉,非议司马迁颂扬陈涉的史识。如西汉杨雄和隋朝李轨。洪迈不同意杨雄、李轨等人的看法,认为“陈涉不可轻”。他在《容斋二笔》卷十四《陈涉不可轻》中热情地颂扬了陈涉“奋发不顾”揭竿发难的革命精神和重视儒学的伟大志向,驳斥了杨雄等人对陈涉的污蔑攻击,在维护司马迁史评的基础上,对著名农民起义领袖的评价又进了一步。

  洪迈十分推崇老子的话:“民常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人民为什么会起来造反?是因为“戒时君,世主惑民为至愚、至贱”,是由于君主把老百姓视为最愚蠢、最卑贱的人,经常像割草一样随意处死他们,老百姓被逼得走投无路,才起来拼死反抗的。告诫君主要真正了解民情,明白草菅人命会使所有老百姓成为自己的敌人,从而常存畏惧之心。并且洪迈最后告诫:“世之君子,能深味老氏之训,思过半矣”。

  洪迈不仅认为“官逼民反”,而且认为“官虐民暴”。在《容斋二笔》卷五《盗贼怨官吏》中,洪迈历数自陈涉起事以来,直至方腊造反,历次起义军无不对官吏恨之入骨,“得者皆杀之”,且施之以种种酷刑,“备尽楚毒”,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情况,“岂非贪残者为吏,倚势虐民,比屋抱恨,思一有所出久矣,故乘时肆志,人自为怒乎?”。洪迈言此,并非赞成起义者的过激行为,而是要说明真正的责任在贪官污吏身上,是由于官吏的暴虐才会引起人民的反抗,是罪有应得。

  洪迈在人民反抗暴政问题上,思想认识能突破阶级的局限,超越前人,达到如此高度的人民性,是十分难得的。

  六、不可知论

  由上可知,洪迈的学术思想中有许多值得后人学习和继承的珍贵之处。不过,我们在肯定其进步和优点的同时,还必须看到,洪迈长期担任朝廷要职,是封建统治集团中的一员。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洪迈的学术思想中也存在一定的矛盾和缺陷。

  他既强调以史为鉴,认为由此有利于时政;却又宣扬宿命论,认为世事不变更。如他认为:“诸葛孔明千载人,其用兵行师,皆本于仁义节制,自三代以降,未之有也”。自辅助刘备建蜀国,“二十余年之间,君信之,士大夫仰之,夷夏服之,敌人畏之。上有以取信于主,下有以见信于人。”率兵六出祁山,司马懿叹为天下奇才。谁知诸葛亮年仅五十四岁而亡。因此,洪迈得出了“天不祚汉,非人力也”的结论。历朝国家存亡关头,都有忠义愤怒之士奋起战斗,而宋朝靖康之难,却是“以堂堂大邦,中外之兵数十万,曾不能北向发一矢,获一胡,端坐都城,束手就毙!虎旅云屯,不闻有如蜀、燕之愤哭者”。洪迈为之心痛。而当他读到“老种愤死不得战,汝霖疽发何由痊?”之诗,却说:“乃知忠义之士,世未尝无之,特时运使然耳”。国家治乱兴亡,自有其发展规律,但洪迈却认为:“是岂智力谋虑所可为哉?”他赞同苏轼所谓“废兴成败不可得而知”,并引许多诗句作例证。这样,历史、现实既不可知,其发展演变便是天意。他罗列了汉以来的有关史事,说:“丙午、丁未之岁,中国遇此辄有变故,非祸生于内,则夷狄外侮。……总而言之,大抵一丁未之灾,又惨于丙午,昭昭天象,见于运行,非人力所能为也”,这就陷入了历史唯心论,而与他进步的历史观相矛盾。

  宿命论的出现,在于当时的社会现象及由此产生的对文人的心态的影响。各式各样的腐败现象在统治者内部时有发生,所谓“以佞为忠,以忠为佞,以是为非,以非为是”的情况时时有之,这导致贤愚不分、善恶倒置。再加上宋朝社会动荡,内忧外患层出不穷,特别是边疆战事连连,也常让才德之士无生存之地。洪迈也曾说过:“今世大夫,口诵圣贤之言,委身从贼,侥幸以偷生者,不可胜数。”如此数端,造成对崇德重能传统的强烈幻灭感。亦有哲人说过,当那些无需论证就可以让人平静接受的真理,不再拥有其权威性的时候,对任何事物和现实的解释就得重新说起,而且要有一套自成系统、自圆其说的、直接的、有效的、至少可以抚慰人们心灵的观念。天命观作为一种特殊的观念解释模式,反映人们生存于黑暗社会而受命运捉弄的无奈现实,体现出人们在幻想中理解和克服当时这种客观的无能为力的处境所作出的一种努力,一种结果。

  洪迈身在那个时代,也同样难以摆脱宿命的困惑。一方面,他看不到别人有何良策,耳闻目睹只是触目惊心的国难民困之事,自己也无甚高招来治国理民;另一方面,他没有(也不可能有)唯物史观从生产方式及社会制度上寻找历史原因与现实出路。他只是在表白自己在历史激流的冲洗中,有一颗洁白的忧国忧民之心,把世间挣扎煎熬交给上天,为无语的历史作个见证。

  洪迈治史自有其鲜明的特点。他学识渊博,涉猎的范围极其广泛,经、史、子、集之外,铜器铭文、野史俗书,几乎无所不读。同时他学有所精,对儒学、道学和法学浸淫尤深。这种长期积累而来的广博学识,为洪迈考证、解读、分析、评价和总结史事奠定了深厚牢固的基础。看洪迈论史,似乎左右逢源信手拈来,表面不费工夫,实则是基底深稳,厚积薄发。同时,对儒道法学的精通又使他学有所主,每加议论总有依归,褒奖摈击无所犹疑,故此深得历代封建学者的赞赏和认同,被评为“议论高简”。

  实际上,如果从今日的角度来分析,洪迈的博学专精虽然对其治史帮助良多,但也有不良后果。首先,洪迈的博学导致他善于发现众多史料之间的广泛联系,却疏于对史料背后的历史动因进行深入发掘。因此,在洪迈的史学评论中,对史料的处理常常是以类(对)比,归纳,罗列这样一些表面逻辑形式进行的,很少见有洪迈对某则历史材料进行诸如时世变迁、利益归属、实力对比等等背后推动因素的深入研究和分析。这就导致洪迈的一些历史评论在今天看来过于简单和表面化了;其次,洪迈对儒学以及道学和法学的精通导致他有时候不能保持一个史学家所应有的客观治学态度,常常为证实成见而去史海中搜罗证据。但历史的真实发展是儒家仁义缰绳套不住的野马,从洪迈诸多议论中可以清楚发现由于先入为主而造成的论点与论据的脱离。潜意识里,洪迈也意识到这种游走在事实与理念之间的尴尬,但他不能也不敢突破儒家学术的樊篱,因此只能到神秘不可知论中去寻找逻辑的结合点,把一切无奈都扔给幽远难知的天命。这种从事实中来却到虚妄中去的做法一定程度上削弱了洪迈作品的史学价值。

  但是瑕不掩瑜,强求古人全面超越时代局限是蛮横而愚蠢的行为,即使我们自己不也是在一时天地的牢笼之中吗?到今天,我们仍然从洪迈的著作中获取大量丰富的历史信息:他的作品以不拘一格的体裁为我们保留了那个时代在思想、生活甚至情感方面的清晰记忆。而且,他在史学领域的成就从正反两个方面留给了后世学者宝贵的经验和教训。无论如何,他和他的史学作品早已成为中华文明史的一部分,并且将越过沿路一切飞短流长与民族生命相始终。

  注:

  ①刘德美:《洪迈的史学》,《国立师范大学历史学报》第10期。

  ②洪迈:《战国自取亡》,《容斋随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5页。

  ③洪迈:《秦用他国人》,《容斋随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3页。

  ④洪迈:《刘项成败》,《容斋三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9页。

  ⑤洪迈:《曹马能收人心》,《容斋四笔》卷十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45页。

  ⑥洪迈:《燕昭汉光武之明》,《容斋随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94页。

  ⑦洪迈:《袁盎温峤》,《容斋随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80页。

  ⑧洪迈:《汉景忍杀》,《容斋随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94页。

  ⑨洪迈:《容斋随笔序》。

  洪迈:《狐假虎威》,《容斋五笔》卷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47页。

  洪迈:《重刻容斋随笔纪事一》。

  洪迈:《重刻容斋随笔纪事二》。

  洪迈:《誉人过实》,《容斋随笔》卷十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488页。

  洪迈:《二疏赞》,《容斋随笔》卷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5页。

  洪迈:《周世宗好杀》,《容斋三笔》卷九,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55页。

  洪迈:《陶潜去彭泽》,《容斋五笔》卷一,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53页。

  洪迈:《汉举贤良》,《容斋二笔》卷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87页。

  洪迈:《魏冉罪大》,《容斋四笔》卷九,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486页。

  洪迈:《白公说俸禄》,《容斋五笔》卷八,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09页。

  洪迈:《左黄州表》,《容斋四笔》卷四,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445页。

  洪迈:《汉唐二武》,《容斋二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78页。

  洪迈:《曹操用人》,《容斋随笔》卷十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00页。

  洪迈:《朱梁轻赋》,《容斋三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59页。

  洪迈:《晋之亡与秦隋异》,《容斋随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37页。

  洪迈:《国家府库》,《容斋三笔》卷二,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93页。

  洪迈:《田租轻重》,《容斋二笔》卷七,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94页。

  洪迈:《风灾霜旱》,《容斋五笔》卷七,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05页。

  洪迈:《贫富习常》,《容斋五笔》卷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85页。

  洪迈:《农父田翁诗》,《容斋五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25页。

  洪迈:《民不畏死》,《容斋二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224页。

  洪迈:《诸葛公》,《容斋随笔》卷八,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3页。

  洪迈:《靖康时事》,《容斋随笔》卷十六,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38页。

  洪迈:《世事不可料》,《容斋随笔》卷十五,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126页。

  洪迈:《盛衰不可常》,《容斋五笔》卷七,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598页。

  洪迈:《丙午丁未》,《容斋五笔》卷十,夏祖尧、周洪武校点,岳麓书社1994年版,第630页。

  《容斋随笔》是洪迈花费四十年的读书笔记,包含《容斋随笔》十六卷、《二笔》十六卷、《三笔》十六卷、《四笔》十六卷、《五笔》十六卷,共74卷一千二百一十九则, 50余万字。收入《四库全书》集部杂家类。虽然作者在书卷首谦虚地说:“予老去习懒,读书不多,意之所之,随即记录,因其后先,无复诠次,故目之曰《容斋随笔》。”而实际这是一部内容丰富,广涉历史、文学、哲学、艺术等方面的随笔集,历来为人们所推崇,历代佳评如潮。

  毛主席晚年爱看的《容斋随笔》主编《四库全书》的纪晓岚将其收四库时,给予很高评价:“南宋说部当以此为首。”在学界同样久负盛名,与沈括的《梦溪笔谈》、王应麟的《困学纪闻》并重于世,历来被认为是一部有价值的学术著述。宋人称这部书“可以稽典故,可以广见闻,可以证讹误,可以膏笔端,实为儒生进学之地”①。明人称这部书“搜悉异闻,考核经史,捃拾典故,值言之最者必札之,遇事之奇者必摘之,虽诗词文翰,历谶卜医,勾纂不遗,从而评之,……可劝可戒,可喜可愕,可以广见闻,可以证讹谬,可以祛疑贰,其于世教未尝无所裨补”,并说读这部书可以“大豁襟抱,洞归正理。如跻明堂,而胸中楼阁四通八达”②。清人称这部书“淹通该博,南渡以后诸说部,惟《野客丛书》可与对垒,他家终不逮也”③,可见人们对这部书的喜爱和推崇。

  不仅古人如此,在现代,《容斋随笔》也有众多读者。蒋介石自幼年在私塾学堂唱读此书,推崇备至,终生珍爱。一代领袖毛泽东终身研读,无论是战争时代还是建国时期,毛泽东都将此书视为珍宝,随身携带,潜心研究,长达四十年之久。根据当时为毛主席管理图书的徐中远同志的记载,毛主席逝世前要看的最后一本书是《容斋随笔》,时间是1976年8月26日。另据在毛主席身边工作的逄先知同志回忆,毛主席外出视察时要带大批书籍,如1995年10月23日毛主席外出前指名要带的书籍,其中也有《容斋随笔》。还是逄先知同志提供的资料,1944年7月28日毛主席给谢觉哉同志的信中写道“《容斋随笔》换一函送上。其他笔记性小说我处还有,如需要,可寄送。”说明这部书早在1944年以前就在毛主席的藏书中,而且推荐给党的高级干部阅读。甚至直到临终前十多天,他仍然批阅此书。

  《容斋随笔》之所以能够有如此大的称誉,与其巨大的学术价值是分不开的。

  §§第八章 《容斋随笔》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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