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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臣子

  洪迈本身在仕途上曾经历过一场挫折,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皇帝身边任清流议官,对为臣之道体悟不可说浅。在他的作品中,经常站在臣子的角度去看待、探讨许多政治现象和问题,这让我们得以探察到洪迈对臣子之道的一些看法。

  一、尽忠

  忠诚是儒家对于臣子的绝对要求。之所以说绝对是因为儒家主张主可以无道,臣不可无节。在这点上,古往今来的封建学术家意见基本一致。洪迈探讨过怎样保证和提高臣子忠诚度的问题,在对历史上众多的正面和反面事例进行各方面的剖析后,他得出一个无奈的结论:

  忠义守节之士,出于天资,非关居位贵贱,受恩深浅也。王莽移汉祚,刘歆以宗室之隽、导之为逆,孔光以宰相辅成其事。而龚胜以故大夫守谊以死。郭钦、蒋诩以刺史、郡守,栗融、禽庆、曹竟、苏章以儒生,皆去官不仕。陈咸之家,至不用王氏腊。萧道成宋,褚渊、王俭,奕世达宦,身为帝甥、主婿,所以纵臾灭刘,唯恐不速。而死节者乃王蕴、卜伯兴、黄回、任候伯之辈耳。安禄山、朱氵此之变,陈希烈、张均、张砡、乔琳、李忠臣,皆以宰相世臣,为之丞弼。而甄济、权皋、刘海宾、段秀实,或以幕府小吏,或以废斥列卿,捐身立节,名震海内。人之贤不肖,相去何止天冠地屦乎!

  其实是洪迈没有看到或者是不敢说看到“忠义”背后隐藏的封建专制集权的虚伪面目。有哪一个统治者是真正忠义的呢?如果真如他们所标榜和提倡的,那中国就应该从古至今没有朝代更替。封建君臣间从来就没有忠与不忠,只有骗与被骗。洪迈他不知道,所以他只能根据历史结果来说“忠义出于天资”。

  既然关于忠义来由的探求不明不白,洪迈只好把主要的政治眼光放在臣子如何尽忠上。他主张臣子应该先有“一定之计”:

  人臣之遇明主,于始见之际,图事揆策,必有一定之计,据以为决,然后终身不易其言,则史策书之,足为不朽。

  他的意思实际是说,作为臣子,应该事先就有一定的政治规划和见解,随时等待皇帝的垂询。一旦皇帝同意自己的见解和规划,就应当坚定不移地去执行,一辈子不动摇。这样的臣子目光远大,行动坚定,可以与人主担天下之大任;这样的臣子才是真正为皇帝尽忠。

  皇帝进行决策,最要紧的就是深悉各方利害。怎么才能深悉各方利害呢?最有力的就是通过臣子的言论了解。但是,有很多士大夫为了让皇帝接受自己的观点,不惜歪曲和攻击别人的正确意见,夸大或者吹嘘自己的一孔之见。洪迈认为这种做法是欺上,是不忠:

  士大夫论利害,固当先陈其所以利之实,然于利之中而有小害存焉,亦当科别其故,使人主择而处之,乃合毋隐勿欺之义。赵充国征先零,欲罢骑兵而屯田,宣帝恐虏闻兵罢,且攻扰田者。充国曰:“虏小寇盗,时杀人民,其原未可卒禁。诚令兵出而虏绝不为寇,则出兵可也。即今同是,而释坐胜之道,非所以视蛮夷也。”班勇乞复置西域校尉,议者难曰:“班将能保北虏不为边害乎?”勇曰:“今置州牧以禁盗贼,若州牧能保盗贼不起者,臣亦愿以要斩保匈奴之不为边害也。今通西域,则虏势必弱,为患微矣。若势归北虏,则中国之费不止十亿。置之诚便。”此二人论事,可谓极尽利害之要,足以为法也。

  像这种时刻,洪迈认为事关国家大计,就应当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不能偏执一端,言利者举天下不足以换,言害者倚泰山不足以当。利与弊,当与否,应当仔细鉴别详情上奏,让皇帝有充分的了解,从而作出英明的决策。洪迈认为,这种言利不隐其害,言害不掩其利的臣子才是“毋隐勿欺”的好臣子。

  二、保身

  自古以来就有伴君如伴虎的说法。作为近臣,洪迈对此有切身体会,作为史臣,他更是看够了历代帝王的无情面目:

  传曰:“欲加之罪,其无辞乎?”古者置人于死地,必求其所以死。然固有无罪杀之,而必为之名者。张汤为汉武造白鹿皮币,大农颜异以为本末不相称,天子不悦。汤又与异有隙。异与客语初令下有不便者,异不应,微反唇。汤奏当异九卿,见令不便,不入言而腹非,论死。自是后有腹非之法。非,论死。自是后有腹非之法。曹操始用崔琰,后为人所谮,罚为徒隶,使人视之,词色不挠。操令曰:“琰虽见刑,而对宾客,虬须直视,若有所。”遂赐琰死。隋炀帝杀高砓之后,议新令,久不决。薛道衡谓朝士曰:“向使高砓不死,令决当久行。”有人奏之,帝怒,付执法者推之。裴蕴奏:“道衡有无君之心,推恶于国,妄造祸端。论其罪名,似如隐昧,原其情意,深为悖逆。”帝曰:“公论其逆,妙体本心。”遂令自尽。冤哉此三臣之死也!

  帝王杀人,从来是不需要名目,他的个人喜恶可以决定生杀予夺。更加让人痛心的是,被帝王所杀的往往是那些忠心耿耿敢于直言的忠臣。相反,对那些善于逢迎,媚上欺下的小人,历代统治者们倒是眷恋得很:

  汉张汤事武帝,舞文巧诋以辅法,所治夷灭者多,旋以罪受诛。上惜汤,稍进其子安世,擢为尚书令。安世宿卫忠正,肃敬不怠,勤劳国家,卒为重臣,其可大用不疑。而武帝之意,乃以父汤故耳。唐卢杞相德宗,奸邪险贼,为天下祸。以公议不容,谴逐致死。帝念之不忘,擢叙其子元辅,至兵部侍郎。元辅端静介正,能绍其祖奕之忠规,陟之台省要官,宜也。而德宗之意,乃以父杞故尔。且武帝之世,群臣不幸而诛者,如庄助、朱买臣、吾丘寿王诸人,及考终名臣,如汲黯、郑庄、董仲舒、卜式,未尝恤其孤。德宗辅相之贤,如崔佑甫、李泌、陆贽,皆身没则已。而独于汤、杞二人如此,是可叹也!

  这种黑白颠倒的世界让这个性格有些懦弱的儒者痛苦莫名,忠臣不敢为,奸臣不能为,庸庸碌碌一生又不甘为,进退维谷,难之又难。观察历史,洪迈想看一看哪些臣子最不为皇帝所容呢?一种是不服老又不肯养老,非要为皇帝效忠到老的:

  以功名为心,贪军旅之寄,此自将帅习气,虽古来贤卿大夫,未有能知止自敛者也。廉颇既老,饭斗米,肉十斤,被甲上马,以示可用,致困郭开之口,终不得召。汉武帝大击匈奴,李广数自请行,上以为老,不许,良久,乃许之,卒有东道失军之罪。宣帝时,先零羌反,赵充国年七十余,上老之,使丙吉问谁可将,曰:“亡逾于老臣者矣。”即驰至金城,图上方略,虽全师制胜,而祸及其子?!。光武时,五溪蛮夷畔,马援请行,帝愍其老,未许。援自请曰:“臣尚能被甲上马。”帝令试之,援据鞍顾盼,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铄哉是翁也!”遂用为将,果有壶头之厄。李靖为相,以足疾就第,会吐谷浑寇边,即往见房乔曰:“吾虽老,尚堪一行。”既平其国,而有高甑生诬罔之事,几于不免。太宗将伐辽,召入谓曰:“高丽未服,公亦有意乎?”对曰:“今疾虽衰,陛下诚不弃,病且瘳矣。”帝悯其老,不许。郭子仪年八十余,犹为关内副元帅、朔方河中节度,不求退身,竟为德宗册罢。此诸公皆人杰也,犹不免此,况其下者乎!

  皇帝当然讨厌这种人,因为这种人有才,越老名气越大,名气越大就越威胁到自己的政权,即使不威胁到自己,也会威胁到自己的下一代,所以这种人一般要在自己的手上除掉。第二种人是仗着自己有些本事,敢于藐视皇帝权威的:

  汉景帝即位三年,七国同日反,吴王至称东帝,天下震动。周亚夫一出即平之,功亦不细矣,而讫死于非罪。景帝虽未为仁君,然亦非好杀卿大夫者,何独至亚夫而忍为之?窃尝原其说,亚夫之为人,班、马虽不明言,然必悻直行行者。方其将屯细柳,祗以备胡,且近在长安数十里间,非若出临边塞,与敌对垒,有呼吸不可测知之事。今天子劳军至,不得入,及遣使持节诏之,始开壁门;又使不得驱驰,以军礼见,自言介胄之士不拜。天子改容称谢,然后去。是乃王旅万骑,乘舆黄屋,顾制命于将帅,岂人臣之礼哉!则其傲睨帝尊,习与性成,故赐食不设箸,有不平之意。鞅鞅非少主臣,必已见于辞气之间,以是殒命,甚可惜也!秦王猛伐燕围邺,苻坚自长安赴之。至安阳,猛潜谒坚,坚曰:“昔周亚夫不迎汉文帝,今将军临敌而弃军,何也?”猛曰:“亚夫前却人主以求名,臣窃少之。”猛之识虑,视亚夫有间矣。

  周亚夫的确有邀名的嫌疑,这才使得皇帝对他有了要命的企图。他的傻就在于不明白帝王的威严其实非常脆弱,是靠全天下人下跪捧出来的。皇帝怎么会允许一个像周亚夫这样有威望和才能的人带头藐视自己的权威呢?从细柳营开始,皇帝就在给他挖坟了。只有王猛这样的人才是皇帝赏识的好臣子,有能力又听话。第三种为皇帝所不能容的就是功劳太大的人:

  人臣立社稷大功,负海宇重望,久在君侧,为所敬畏,其究必至于招疑毁。汉高祖有天下,韩信之力为多,终以挟不赏之功,戴震主之威,至于诛灭。霍光拥昭立宣,势侔人主,宣帝谒见高庙,光从骖乘,上内严惮之,若有芒刺在背。其家既覆,俗传之曰:“威震主者不畜,霍氏之祸,萌于骖乘。”周亚夫平定七国,景帝怒其固争栗太子,由此疏之,后目送其出,曰:“此鞅鞅,非少主臣也。”讫以无罪杀之。谢安却苻坚百万之众,晋室复存,功名既盛,险讠皮求进之徒,多毁短之,孝武稍以疏忌,又信会稽王道子之奸扇,至使避位出外,终以至亡。齐文宣之篡魏,皆高德政之力,德政为相,数强谏,帝不悦。谓左右曰:“高德政恒以精神凌逼人。”遂杀之,并其妻子。隋文帝将篡周,欲引高砓入府,砓忻然曰:“愿受驱驰,纵公事不成,亦不辞灭族。”及帝受禅,用为相二十年,朝臣莫与为比。砓自以为任寄隆重,每怀至公,无自疑意。积为独孤皇后、汉王谅等所谮,帝欲成其罪,既罢之后,至云:“自其解落,瞑然忘之,如本无高砓。不可以身要君,自云第一也。”迨于炀帝,竟以冤诛。郭子仪再造王室,以身为天下安危,权任既重,功名复大,德宗即位,自外召还朝,所领副元帅诸使悉罢之。李晟以孤军复京城,不见信于庸主,使之昼夜泣,目为之肿,卒夺其兵,百端疑忌,几于不免。李德裕功烈光明,佐武宗中兴,威名独重,宣宗立,奉册太极殿,帝退谓左右曰:“向行事近我者,非太尉邪?每顾我,毛发为之森竖。”明日罢之,终于贬死海外。若郭崇韬、安重诲皆然也。

  其实古代的皇帝都是真正的唯物主义者。臣子拼死拼活为自己打下江山,主观上他的忠诚是无可怀疑的。但是这不够,你的名声威望才能都摆在那里,你的功劳我就是把江山传给你也不过分,那么我没法再奖赏你了,只有杀了你,否则你将来肯定会篡位,这是客观规律。皇帝的逻辑是:你为我做的实在太多了,多到我都没法报答你,只好杀了你。所以秦朝的大将王翦在灭楚之前一再向始皇帝要房子要地,而汉朝的宰相萧何在兴汉之后就大肆地抢房子抢地。他们都是聪明人,知道皇帝愿意看到你身上扣着盆子,皇帝愿意看到你身上还有小辫子。

  即便是这样,洪迈也没办法找到一个彻底安全的当官办法。不光他找不到,古代中国除了皇帝谁也找不着这个妙方。所以即便富贵如隋炀帝的叔父,也会在临死前欣慰地说:“我现在终于确定自己是带着脑袋进棺材的了。”

  三、诤谏

  皇帝虽然喜怒无常,但臣子们终究还是要经常进谏。每个朝代都有几个不怕死的硬骨头,也有那么几段直谏或纳谏的佳话。但洪迈并不赞成这种进谏的方式,他认为进谏应该讲究方式方法:

  韩非作说难,而死于说难,盖谏说之难,自古以然。至于知其所欲说,迎而拒之,然卒至于言听而计行者,又为难而可喜者也。秦穆公执晋侯,晋阴饴甥往会盟,其为晋游说无可疑者。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曰必报仇,君子曰必报德。”秦伯曰:“国谓君何?”曰:“小人谓之不免,君子以为必归;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遂归晋侯。秦伐赵,赵求救于齐,齐欲长安君为质。太后不肯,曰:“复言者老妇必唾其面。”左师触龙愿见,后盛气而揖之入,知其必用此事来也。左师徐坐,问后体所苦,继乞以少子补黑衣之缺。后曰:“丈夫亦爱怜少子乎?”曰:“甚于妇人。”然后及其女燕后,乃极论赵王三世之子孙无功而为侯者,祸及其身。后既寤,则言:“长安君何以自托于赵?”于是后曰:“恣君之所使。”长安遂出质。范雎见疏于秦,蔡泽入秦,使人宣言感怒雎,曰:“燕客蔡泽天下辩士也。彼一见秦王,必夺君位。”雎曰:“百家之说,吾既知之,众口之辩,吾皆摧之,是恶能夺我位乎?”使人召泽,谓之曰:“子宣言欲代我相,有之乎?”对曰:“然。”即引商君、吴起、大夫种之事。雎知泽欲困己以说,谬曰:“杀身成名,何为不可?”泽以身名俱全之说诱之,极之以闳夭、周公之忠圣。今秦王不倍功臣,不若秦孝公、楚越王,雎之功不若三子,劝其归相印以让贤。雎竦然失其宿怒,忘其故辩,敬受命,延入为上客。卒之代为秦相者泽也。秦始皇迁其母,下令曰:“敢以太后事谏者杀之。”死者二十七人矣。茅焦请谏,王召镬将亨之。焦数以桀、纣狂悖之行,言未绝口,王母子如初。吕甥之言出于义,左师之计伸于爱,蔡泽之说激于理,若茅焦者真所谓靡刂虎牙者矣。范雎亲困穰侯而夺其位,何遽不如泽哉!彼此一时也。

  分析他所列举的这几次成功的进谏。进谏前所处的环境都颇相似:所要游说的对象都已经知道来者的目的,而且都是全副武装以待。进谏时所采取的策略也很相似:一开始先打破对方的思维定式,使对方肯听你继续说下去;二是用情感去打动对方,或者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或者自说自话引发对方联想,总而言之消除对方的敌意;三是用利害去征服对方。理据要充分有力,大义要持之不疑。我越坚定,他越相信。虽然,洪迈对进谏的方法研究颇深,可是,从现有的材料看,他并没有真正用过。

  四、荐贤

  洪迈信奉儒家“知不可为而为之”的教义,不完全同意道家清净无为的主张。道家认为如果想要人民不奸猾,就应该摈弃智能,如果想要人民不卑鄙,就不要尊崇圣人。天下要大治,就应该休养生息,让老百姓顺其自然去发展。汉代的第二任宰相曹参就是这种意见的代表人物:

  曹参代萧何为汉相国,日夜饮酒不事事,自云:“高皇帝与何定天下,法令既明,遵而勿失,不亦可乎!”是则然矣,然以其时考之,承暴秦之后,高帝创业尚浅,日不暇给,岂无一事可关心者哉?其初相齐,闻胶西盖公善治黄、老言,使人厚币请之。盖公为言治道贵清净而民自定。参于是避正堂以舍之,其治要用黄、老术。故相齐九年,齐国安集。然入相汉时,未尝引盖公为助也。齐处士东郭先生、梁石君隐居深山,蒯彻为参客,或谓彻曰:“先生之于曹相国,拾遗举过,显贤进能,二人者,世俗所不及,何不进之于相国乎?”彻以告参,参皆以为上宾。彻善齐人安其生,尝干项羽,羽不能用其策。羽欲封此两人,两人卒不受。凡此数贤,参皆不之用,若非史策失其传,则参不荐士之过多矣。

  洪迈批评了曹参的做法。他认为所谓无为之治是与民休养,并不是无所事事。当时汉朝刚刚得到天下,统治还不稳固,要做的事情多得是,怎么可以一无所问呢?他还认为国家既然设立官职,就是要吸引贤才一同治理天下,现在曹参身居宰相的位置却不肯引荐贤才,没有尽到宰相的职责。客观地说,曹参处于当时,采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办法还是正确的,但是作为宰相,不为国家物色和储备人才则是缺乏远见的行为,毕竟一个国家不可能永远执行无为而治。洪迈也列举贤臣相互举荐的例子:

  汉祖至南郑,韩信亡去,萧何自追之。上骂曰:“诸将亡者以十数,公无所追;追信,诈也。”何曰:“诸将易得,至如信,国士亡双,必欲争天下,非信无可与计事者。”乃拜信大将,遂成汉业。唐太宗为秦王时,府属多外迁,王患之。房乔曰:“去者虽多不足吝,杜如晦王佐才也,王必欲经营四方,舍如晦无共功者。”乃表留幕府,遂为名相。二人之去留,系兴替治乱如此,萧、房之知人,所以为莫及也。樊哙从高祖起丰、沛,劝霸上之还,解鸿门之厄,功亦不细矣,而韩信羞与为伍。唐俭赞太宗建大策,发蒲津之谋,定突厥之计,非庸臣也,而李靖以为不足惜。盖以信、靖而视哙、俭,犹熊罴之与狸犭生耳。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必待将如韩信,相如杜公,而后用之,不亦难乎!惟能置萧、房于帷幄中,拔茅汇进,则珠玉无胫而至矣。

  唯有贤能知贤。洪迈充分认识到“帝王之功,非一士之略”,并且一定要自己亲自去寻找堪用的大才就更是困难。只有同时依靠贤明臣子如萧何、房玄龄,委托他们去发现和引进人才,人才才会从四面八方汇聚而来。

  五、救贤

  贤才难得而易失,一方面贤才总是容易引起旁人的妒忌而被谗害,另一方面皇帝总是比较顾忌有才能的臣子。洪迈认为,一个合格的臣子为了国家利益,应该在这种时候站出来,解救贤才,这才是为人臣子应有之义:

  汉高祖怒萧何,谓王卫尉曰:“李斯相秦皇帝,有善归主,有恶自予,今相国请吾苑以自媚于民,故系治之。”卫尉曰:“秦以不闻其过亡天下,李斯之分过,又何足法哉!”唐太宗疑三品以上轻魏王,责之曰:“我见隋家诸王,一品以下皆不免其踬顿,我自不许儿子纵横耳。”魏郑公曰:“隋高祖不知礼义,宠纵诸子,使行非礼,寻皆罪黜,不可以为法,亦何足道。”观高祖、太宗一时失言,二臣能因其所言随即规正,语意既直,于激切中有婉顺体,可谓得谏争之大义。虽微二帝,其孰不降心以听乎!

  洪迈对王卫尉和魏郑公大加赞赏之余,同时也指出,他们还需要遇上“明主”:

  自古将相大臣,遭罹谮毁,触君之怒,堕身于危棘将死之域,而以一人片言,转祸为福,盖投机中的,使闻之者晓然易寤,然非遭值明主,不能也。萧何为民请上林苑中空地,高祖大怒,以为多受贾人财物,下何廷尉,械系之。王卫尉曰:“陛下距楚数岁,陈、黥布反,时相国守关中,不以此时为利,乃利贾人之金乎?”上不怿,即日赦出何。绛侯周勃免相就国,人上书告勃欲反,廷尉逮捕勃治之。薄太后谓文帝曰:“绛侯绾皇帝玺,将兵于北军,不以此时反,今居一小县,顾欲反邪?”帝即赦勃。此二者,可谓至危不容救,而于立谈间见效如此。萧望之受遗辅政,为许、史、恭、显所嫉,奏望之与周堪、刘更生朋党,请“召致廷尉”,元帝不省为下狱也,可其奏。已而悟其非,令出视事。史高言:“上新即位,未以德化闻于天下,而先验师傅,既下九卿大夫狱,宜因决免。”于是免为庶人。高祖、文帝之明而受言,元帝之昏而遂非,于是可见。

  元帝已经知道把萧望之关起来是错的,也下令放人。可是史高一番大话就让他改变了注意。什么大话呢?史说:“皇帝您刚刚即位,天下人还不知道您的才德和恩情,您却先去调查自己的老师(萧是元帝的老师)。既然已经把他下到大牢里去了,(那不管他有没有罪,您都应该)对这个案子进行判决免去他的官职(以显示萧有罪您没错,使天下人不会议论您)。”于是无罪的萧望之就被削职为平民。洪迈由此指出,碰上耳根子软的昏君,即便有贤才也是难以长久的。

  六、佞臣

  奸臣人所共愤自不待言,但洪迈在历史上还发现了另一种人。他们往往以才德闻名,实际上常常媚上邀宠、假公济私。这种人的伪装性很强,无朝无代不有之。洪迈选取了其中一个典型:

  爰盎真小人,每事皆借公言而报私怨,初非尽忠一意为君上者也。尝为吕禄舍人,故怨周勃。文帝礼下勃,何豫盎事,乃有“非社稷臣”之语,谓勃不能争吕氏之事,适会成功耳。致文帝有轻勃心,既免使就国,遂有廷尉之难。尝谒丞相申屠嘉,嘉弗为礼,则之丞相舍折困之。为赵谈所害,故沮止其参乘。素不好晁错,故因吴反事请诛之。盖盎本安陵群盗,宜其忮心忍戾如此,死于刺客,非不幸也。

  汉代史书颇以爰盎为贤,大概因为他在梁王争储的时候始终站在朝廷一边的原因。洪迈以敏锐的眼光和犀利的笔触揭发这个隐藏很深的小人,为后来者提供一类反面人物的典型。

  陷害贤人是历代奸臣贼子的拿手好戏。几千年来,不知有多少仁人义士落在无耻小人暗算中,一部皇皇正史,差不多就是碧血长虹的血泪史。洪迈选取其中最为典型者,表而出之以为来者戒:

  李林甫为宰相,妒贤嫉能,以裴耀卿、张九龄在己上,以李适之争权,设诡计去之。若其所引用,如牛仙客至终于位,陈希烈及见其死,皆共政六七年。虽两人伴食谄事,所以能久,然林甫以忮心贼害,亦不朝愠暮喜,尚能容之。秦桧则不然,其始也,见其能助我,自冗散小官,不三二年至执政。史才由御史检法官超右正言,迁谏议大夫,遂签书枢密。施钜由中书检正、郑仲熊由正言,同除权吏部侍郎。方受告正谢,施即参知政事,郑为签枢。宋朴为殿中侍御史,欲骤用之,令台中申称本台缺检法主簿,须长贰乃可辟。即就状奏除侍御史,许荐举,遽拜中丞,谢日除签枢,其捷如此。然数人者不能数月而罢。杨愿最善佞,至饮食动作悉效之。秦尝因食,喷嚏失笑,愿于仓卒间,亦阳喷饭而笑,左右侍者哂焉。秦察其奉己,愈喜。既历岁亦厌之,讽御史排击而预告之,愿涕泪交颐。秦曰:“士大夫出处常事耳,何至是?”愿对曰:“愿起贱微,致身此地,已不啻足,但受太师生成恩,过于父母,一旦别去,何时复望车尘马足邪?是所以悲也。”秦益怜之,使以本职奉祠,仅三月起知宣州。李若谷罢参政,或曰:“胡不效杨原仲之泣?”李河北人,有直气。笑曰:“便打杀我,亦撰眼泪不出。”秦闻而大怒,遂有江州居住之命。秦尝以病谒告,政府独有余尧弼,因奏对,高宗访以机务,一二不能答。秦病愈入见,上曰:“余尧弼既参大政,朝廷事亦宜使之与闻。”秦退,扣余曰:“比日榻前所询何事?”余具以告。秦呼省吏取公牍阅视,皆已书押。责之曰:“君既书押了,安得言弗知?是故欲相卖耳!”余离席辩析,不复应。明日台评交章。段拂为人愦愦,一日,秦在前开陈颇久,遂俯首瞌睡。秦退始觉,殊窘怖,上犹慰拊之,且询其乡里。少顷,还殿廊幕中。秦闭目诵佛,典客赞揖至三,乃答。归政事堂,穷诘其语,无以对,旋遭劾,至于责居。汤思退在枢府,上偶回顾,有所问。秦是日所奏,微不合。即云:“陛下不以臣言为然,乞问汤思退。”上曰:“此事朕岂不晓,何用问他汤思退?”秦还省见汤,已不乐,谋去之。会其病,迨于亡,遂免。考其所为,盖出偃月堂之上也。

  洪迈用文字为两个害贤的奸臣画了像。细看全文,试比较李秦之奸诈害人,都有四点共同规律:第一,两人都是阴谋诡诈之辈。史载李林甫善于察言观色,在接见安禄山时不用他开口就把他心里想的事情都说出来,致使安禄山大为惶恐,奉之如父。秦桧早年曾中状元,他心机深沉,极其善于逢迎皇帝,特别注意小节。《宋人轶事汇编》中记载他不允许自己的儿子穿杏黄色,儿子不理解。他说别人都能穿唯独秦家人不能穿;二,都是心胸狭隘之辈,两人都不允许别人有半点可能与他们争宠。但凡有靠近皇帝的都要想办法挤走。李林甫还能稍微容忍长点时间,而秦桧几乎是立刻就要翻脸加害;三,都豢养着一帮走狗,如牛仙客和陈希烈谄事李林甫,杨愿谄事秦桧,极尽无耻肉麻之能事;四,都受皇帝的宠爱,有皇帝为他们撑腰。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也是最隐晦的一点,李秦二人争的都是皇帝的宠爱,专的都是皇帝的特权。实际上,这两人仍然是皇帝养的两条高级走狗而已。洪迈不能明言,但于无言处言之。

  七、治民

  为臣子者要代替皇帝,直接去治理人民。人民对这个国家机器的印象,就是通过这些地方官吏获得的。而这些直接治理人民的官吏素质如何,怎样治理地方,都直接影响到民生国计,直接决定老百姓对这个政权的支持与否。洪迈从反方面阐述了这个道理:

  陈胜初起兵,诸郡县苦秦吏暴,争杀其长吏以应胜。晋安帝时,孙恩乱东土,所至醢诸县令以食其妻子,不肯食者辄支解之。隋大业末,群盗蜂起,得隋官及士族子弟皆杀之。黄巢陷京师,其徒各出大掠,杀人满街,巢不能禁,尤憎官吏,得者皆杀之。宣和中,方腊为乱,陷数州,凡得官吏,必断脔支体,探其肺肠,或熬以膏油,丛镝乱射,备尽楚毒,以偿怨心。杭卒陈通为逆,每获一命官,亦即枭斩。岂非贪残者为吏,倚势虐民,比屋抱恨,思一有所出久矣,故乘时肆志,人自为怒乎?

  与同时代那些官派史学者不同,洪迈没有把一切罪名都归到起义军民的头上。尽管他也把起义军民称作盗贼,但是他却从深层次为这些本是良民的“盗贼”做了一次辩护。老百姓们每到一处都要恶毒地对待当地官吏,他们对官吏的仇恨说明官吏们曾经是多么的贪残暴虐,否则善良的老百姓怎么会走上反抗的道路?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洪迈借助历史警告了那些残民以逞的官吏们,官逼民必反,如果还不顾惜民力,不给老百姓活路,老百姓也绝不会给你们好下场。

  八、情理

  洪迈不是一个法学家,他奉信的是宽人恕己的儒家之道。因此,虽然他明白而且坚持封建国家的法令不可更改,秩序不可破坏,但他认为在法律范围内应该适当照顾情理,情与法应该相得益彰相互融合,这样才能体现仁者爱仁,仁者爱民的精神,才能取得最好的施政效果:

  士大夫告命,间有错误,如文官,则犹能自言,书铺亦不敢大有邀索。独右列为可怜,而军伍中出身者尤甚。予检详密院诸房日,有泾原副都军头乞换授,而所持宣内添注“副”字,为房吏所沮,都头者不能自明。两枢密以事见付,予视所添字与正文一体,以白两枢曰:“使诉者为奸,当妄增品级,不应肯以都头而自降为副,其为写宣房之失,无可疑也。”枢以为然,乃为改正。武翼郎李青当磨勘,尚左验其文书,其始为“大李青”,吏以为罔冒,青无词以答。周茂振权尚书,阅其告命十余通,其一告前云“大李青”,而告身误去“大”字,故后者相承,只云“李青”,即日放行迁秩,且给公据付之。两人者几困于吏手,幸而获直。用是以知枉郁不伸者多矣!

  这一则中两例让我们看到了当时朝廷文吏舞文弄墨,摆弄文书困辱前线将士的真实情况。头一则是洪迈亲历。洪迈在枢密院任检详文字时,碰到有个原任泾原副都军头的军官要调任他处,结果在文书上出了漏子,他的军衔中那个“副”字是另行添加上去的,枢密院文吏认为他篡改文书,因而久拖不决。这个都头是个武夫,说不清楚。枢密使把这件事交给洪迈处理,洪迈仔细地检验文书,发现添的这个“副”字和文书中其他字的笔迹是一模一样的,所以断定:“要是假设这个军官作假,应该是假冒更高等级的官职才对,不应当会出现把都头降成副都头的事情。照此推理,这件事应该是缮写文书部门的失误。”情况汇报给两位枢密使后,他们也觉得对,就据此改正文书并予以放行。后一例的大致情况也相当,一位叫李青的前线军官需要在吏部接受例行的考核。吏部尚书助理在检验他的升迁委任状时,发现手续上的名字叫大李青,所以认定他是假冒顶替。这个李青也是个武人,没法申辩。正好周振茂在担任尚书职务,看过了他十多通手续,发现有一通手续的开始称呼是“大李青”,中间的正文就错删掉了一个“大”字,后来的手续都沿袭了这通手续正文的错误,只写“李青”。查明真相后,周尚书立刻对李青予以放行并增加工资,而且是当场立刻给条子。洪迈最后感叹说,这两个是幸运儿碰上了好人,其他不知道还有多少冤屈而无法申诉的!洪迈痛斥的是中央官僚机构里的严重官僚和腐败作风。文吏们要么墨守成规,不问事实,不问缘由,死守教条。要么深文周纳,舞墨致贿。他们不肯体谅前线将士的难处,硬套各种条例百般刁难,只能使将士寒心。而军中原本就有一些不尽合法的惯例,平时没有问题,但是一旦出事,吃亏的总是那些下级军官:

  绍兴以来,兵革务烦,军中将校除官者,大帅尽藏其告命,只语以所居官,其有事故亡没者,亦不关申省部除籍,或径以付他人,至或从白身便为郎、大夫者。杨和王为殿帅,罢一统领使归部,而申枢密院云:“此人元姓名曰许超,只是校尉,偶有修武郎李立告,使之鼎名,因得冒转,续以战功积累,今为武显大夫,既已离军,自合依本姓名及元职位。”超诣院诉,而不能为之词。予检详兵房,为言曰:“一时冒与,自是主将之命。修武以前,固非此人当得。若武翼之后,皆用军功,使其战死于阵,则性命须要超承当。今但当克除不应得九官,而理还其余资,庶合人情,于理为顺。”两枢密甚然予说,即奏行之。

  原来,自绍兴年后,军队中将军校尉这些升官的统帅都把他们的委任状收起不发,只说做的是什么官。一旦有战死的,也不上报中央有关部门去注销官职,有时还直接(未经上报就私自把死者原来身居的官职)转授给别人,有的时候甚至有直接从布衣就提拔到郎官、大夫的。杨和王担任禁军统帅时,罢免了一位统领让他回到朝廷复命,而且通知枢密院说:“这个人原名叫许超。只是个校尉。偶然的机会得到一个叫李立告的修武郎官职,就让他顶替了。后来逐渐积累战功,现在是武翼大夫了。既然他已经离开了军队,就应该只按照本身姓名和原来布衣的身份来处理。”许超跑到枢密院来告状,但却不会言辞表达。洪迈当时任检详文字,就替他说:“临时顶替别人的官职,自然是统帅的命令。修武郎这个职务以前的确不是这个人应该得到的。但从修武到武翼大夫,都是他自己积累军功升上来的。如果他战死在两军阵中,那这条命还是要许超自己担当的(而不是假冒的李立告担当)。现在应该只除去(修武郎以前)不应该他得的九级官阶,而整理一下把其他的(靠积累军功升迁来的)依旧还给他。这样做才合乎人情,在道理上也说得过去。”两位枢密使认为说得有理,高兴接受了洪迈的意见并照此办理。

  洪迈坚持认为臣子处理政务要做到情理兼得,不可偏执一端。他充分认识到现实环境中有许多法律之外照常运转的惯例和潜规则,如果完全按照法律去衡量和解决有关问题,最终只能是得意了主办的官吏而伤害了无权无势的下层百姓。所以他提倡以儒家的仁恕之道来化解法律的边缘问题,从而缓解国家机器的内耗甚至是外部的阶级矛盾:

  汉武帝末年,盗贼滋起,大群至数千人,小群以百数。上使使者衣绣衣,持节虎符,发兵以兴击,斩首大部或至万余级。于是作“沉命法”,曰:“群盗起不发觉,觉而弗捕满品者,二千石以下至小吏主者皆死。”其后小吏畏诛,虽有盗,弗敢发,恐不能得,坐课累府,府亦使不言。故盗贼蜪多,上下相为匿,以避文法焉。光武时,群盗处处并起。遣使者下郡国,听群盗自相纠扌适,五人共斩一人者除其罪。吏虽逗留回避故纵者,皆勿问,听以禽讨为效。其牧守令长坐界内有盗贼而不收捕者,及以畏?: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乃罪之。于是更相追捕,贼并解散。此二事均为治盗,而武帝之严,不若光武之宽,其效可睹也。

  同样是治理盗贼,汉武帝纯用法家治术,越治越多而且上下欺瞒。光武帝则以怀柔之术应对,不治而治,盗贼尽化为良民。因此,洪迈定论说理民治政,汉武之严不如光武之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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