鄙视和歧视

闲暇时喜欢舞文弄墨。偶有所得,贴上网,自娱自乐。若能给网友一点儿乐趣,也不枉所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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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个难写的题目。说难写,主要是因为鄙视和歧视往往很难分清,其实也没人愿意去区分,特别是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有意把鄙视说成是歧视,反正你惹他们不高兴了。但敝人认为,鄙视的情况更多些,又往往被当事人说成是受到歧视,因为这样对他们更有利些。歧视也是肯定存在的。有一网友有一个理论:歧视有点儿象性欲,每个人都有,但不能公开表现,否则就是骚扰。话虽然说的有点儿不雅,但还算真实。生活中除了种族歧视,还有地域歧视,城乡歧视,性别歧视,胖瘦歧视,民族歧视,相貌歧视,方言歧视,…,  数不胜数。但正象那位网友的高论,我们每个人(包括男女)都好色,但又都会收敛,更不会,也不可能无所顾忌。最好不要把它们 (好色和各种歧视)公开表现出来,这不是虚伪,而是教养。

讲一个真实故事,多年前俺还在芝加哥,有一天下小雨,我刚过红绿灯,有一辆车赶急闯黄灯没刹住撞在我的车后部,我看到一个戴眼镜的年青人走出驾驶室,于是我也出来了,但象平常那样习惯性的顺手就把车门也锁了,引擎还在转。那年青人说,你没事吧,我给你拿我的保险资料,说着钻进驾驶室,然后一个急转弯逃逸了。我被晾在路上,很快有辆小车停下来问我是否需要帮助,我告诉他发生的情况,他用一个大哥大通知了警察…,警察来后又叫来开锁匠,我才得以脱身。后来我把这个故事讲给单位的同事,有一个白人说,让我猜猜,撞你的人是一个黑人,帮你打电话的是一个白人。我说,正好相反…。

鄙视属于道德和行为范畴  (冲突),比较简单,就是对一些行为和做法,表示轻蔑,看不起。譬如说,每个人对排队加塞儿的事都会不高兴。没有几个人或文化对男人打女人认同的。也没有多少人喜欢很善于钻营投机,溜须拍马的人。更不要说坑蒙拐骗,欺小凌弱 等恶行。

歧视多属文化和习惯范畴 (冲突),常是針對特定族群的成員,往往以自己的经验和偏见,或认知接受程度,对人予以不同和较差的对待。那时俺还在苏州,商店都是公营的,有一天在一个商店里看到一个女售货员正在和一个上海的女顾客较劲,她走后,女售货员说:欧就是故意咯,看见上海人就触气。象这种带有 “地域歧视” 色彩的事经常发生,一般人也不以为意,确实气不过,就和他们对骂一下。数年前在下就这样做过 ( 见 ‘你是哪里人’ )。何况有可能是那位上海女顾客先表现出“优越” 感的。如果真是这样的,女售货员的行为只算是 “鄙视”。 但是公开叫某个种族 “蝗虫”  或 “黑鬼” 就非常不合适,人就是人,怎么会是 “虫” 或是 “鬼” ?到哪儿理论都是种族歧视! 我们大家都应该抵制。

这里面还有一个从量变到质变的问题,对某个族群或特定人群的"鄙视"堆积多了,就有可能衍化成"歧视"。"一个老鼠害了一锅汤"也许就是这个道理的通俗说法。猜想没有什么人愿意作这个 ‘老鼠’。

希望这个世界没有 “鄙视” 是不可能的,因为人永远不可能有相同的世界观和相同的行为。希望这个世界没有 “歧视” 也是不可能的,因为人类永远都不可能进化到完全一样。就象世界上 “没有一片完全相同的树叶”。但通过交流和磨合,人类会产生更多的包容。

鄙视可继续,有推动社会进歩的作用。但鄙视者最好不要侵犯人权 (譬如说,对排队加塞者可言语指责,但不宜动手拉人家出来),受鄙视者也不要滥用人权说事。不想受鄙视,首先要自尊,自重,自律,自爱。

最后借用网友的一句话:“能够控制自己内心的种族歧视的就是君子,污言秽语公开表演种族歧视的就是小人,完全在内心没有种族歧视的只有圣人了”。

在下以为,大家都应该朝第一种努力!

网络图片

 

西府纳言 发表评论于
回复 '茅山道士' 的评论 :

谢谢茅山道士的支持。我很喜欢道教推崇的顺应自然的理念。
茅山道士 发表评论于
谈得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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