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加州连续第三晚示威骚乱 上千人堵高速被迫关闭(图)


2014-12-09 14:08:30 by westshore

所谓的大陪审团机制尽管源于英国,但早就被世界上所有有过这个机制的其他国家抛弃,英国也在几十年前抛弃了这个机制。
原因就在于这种机制基本是根据DA的意向出结果,如果DA不想起诉,那么陪审团会得出不起诉的决定。
而猫腻就在于大陪审团不是法官主持,而是DA主持,没有律师等专业人员参与,更没有对证人的专业人员的质疑。而且DA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提供证据,哪怕陪审员已知的证据,如果没有被提供也不能作为判断的证据。最后,DA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认可某一方证人的作证,而放弃其他人的作证,比如这次佛格森的案子就是如此,25个证人里有16个证明当时死者是举手投降,没有冲击警察,只有一个人(第十号证人)的证明完全与警察一致(其他证人不是现场人员,而是类似尸检等事后取证的人),但DA认定这个第十号证人的证词是真的,其他人的都是有疑点的,因此陪审员应该以此人的证词为判决的基础。
但事后媒体证明此人的证词是撒谎,他在第二天对警方的正词是当时距事发地100 yard,比其他证人距离远很多,而在大陪审团的证词改成了50 yard,显得更靠近事发地。
无罪的判决就是这么练成的。
事实上,DA甚至可以封存大陪审团的证词和过程,比如现在纽约的例子,因为这个机制本身是秘密审判的概念。
如果有人以政府的名义滥权,那么对于一个民主和法制社会是最大的破坏,远比放走几个杀人犯对社会的影响更严重,中国出来的人如果连这点都不懂,那么在中国真是被洗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