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官方或吹和解风 孔庆东谈六四视频解读(图/视频)


2014-06-04 01:34:54 by yanghong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

(在中国大陆,由于受到共产党特权阶级的控制,到处都是贪赃枉法,权大于法,无法无天。)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共产党利用手中的武装特权,不顾国际舆论的谴责,非法悍然出动坦克部队,对手无寸铁的中国人民实施了史无前列,震惊中外的“六。四”大屠杀。依据本宪法,“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凡是参与血腥镇压人民的所有共产党匪首,必将被押上人民的审判台。)

(证人证词回放,

这是我终生难忘的一幕: 时间:1989年6月4日凌晨.地点:北京,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大门口.人物:一群对共匪残暴镇压人民运动的愤怒的群众与共匪的武装警察.事件:人民群众在大铁门外高呼口号,高举双手,象怒涛汹涌澎湃的大海,抗议共匪屠城的暴行.突然,从大门里面射出几排子弹,门外多人应声倒地!幸存者皆四散逃命.此时我看到,有一个穿白色短忖衣的青年男子,已逃出几米远,但当他回头看到他的难友已经倒在地下时,他不顾个人生死,又跑回来去拉他的同伴.正在这时,大铁门中的小铁门开了,从小铁门中冲出两个共匪武警,一个把着门一个拿了根一米长的棍棒,恶狠狠地照着青年的头上砸了下去,青年应声到地.)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共产党特权阶级利用手中特权,大肆挥霍从中国人民所榨取的血汗钱,更令人发指的是他们将大量的中国人民的财富,偷偷地搬运到海外,过着酒池肉林的奢华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