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标题:律师发文痛批汪小菲 大S转发评论:人人都该读


2022-12-05 17:47:17 by 西岸-影

这事情表明大S是个蠢人。
这件事至少有两个层次,法律层次和社会舆论层次。大S告汪小菲不给孩子抚养费,但如果汪已经给了很多钱,人们自然可以认为大S是挪用了孩子的抚养费,而不是汪没给。事实上汪给的钱在台湾属于天价,不是普通人能有的,这种情况下大S喊没钱,实在是脱离社会常识。
据说汪在离婚协议中并没有区分孩子的抚养费与大S的抚养费,因此客观上大S有钻空子的机会,也就是可以挪用孩子的赡养费,那么根据墨菲定律,大S一定会钻这个空子。她是不是这样不重要,社会认为她会这样才是最重要的。
不论实际情况是什么,社会舆论会这样认为,那么大S的人设就完蛋了。她属于公众人物,靠的是社会舆论混饭吃。但汪小菲不是,本来就不是什么太好的名声,花花公子算是好的称呼了。
其实法律层次的东西不重要,就是因为大S是公众人物,因为什么律师的,没人在乎。
这事情在摧毁大S人设和公众形象的同时,也让汪小菲有所得,且不说因为事件导致的社会关注在他家生意上的刺激作用,从泡妞的角度来讲,女人们知道了汪不仅确实有钱,也愿意给钱,后者是最重要的,而不在乎多少钱,这让汪更容易泡妞,还同时混了个好爹的名声,女人看重这些“素质”。
所以说大S是个很愚蠢的人。
汪小菲和大S的结婚时,当时国内朋友传出来的说法是当时大陆富人圈时髦泡港台女明星,这不过就是一个例子。
大陆富人也不是没有泡过大陆的女明星,但大陆明星大多数有大学相应专业的学历,成为明星后自身能量很大,可能比很多富人都大。而且与生意圈子其实并不是很直接,因此不好蒙那些女孩子。而且大陆明星相对路子多,并不在乎得罪大陆的富人,反正有钱人遍地都是,你不给我投资,自然有人愿意投资。就是不那么把大陆富人当干部。
而港台明星尽管名声可能大,但不是地头蛇,进入大陆市场需要人捧场,因此需要商界联系,也就容易成为玩物。
大S大概是完蛋了,这种人一旦人设不行了,再多的钱都没用,因为心理冲击会不同。另外一个北京朋友圈里的说法很有意思,汪算是北京人,对于大S这种人的心计基本是没什么警惕的,很容易就被算计了。如果对方是个北京女孩,根本就不会有这种drama,而这就是北京女孩与其他地方女孩的最大区别,一般的说法叫大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