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华为251案大翻转:李洪元或被立案再查勒索罪(图)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thetruth111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20:46:55
好,这家伙就是个诈骗犯,拿了双份的钱,还卖乖。 该好好查,
在河边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8:43:51
李微博的文字是说深圳检察院立案调查他被冤枉诬告以及(警察)渎职等问题,并且说不是他举报,而是检察院主动调查。
之后检察院回复说消息不实,李删除了原博文。
怎么所谓港媒歪到如此地步....
在实话实说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7:56:00
我劝李同志到美国领事馆避一避吧,总会有一个罪
枫红满山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7:51:07
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ridicu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7:29:04
为什么华为被称为毒瘤,就是这样,他做的东西,竞争对手都要完蛋。怎么完蛋的,就是李洪元这样的。不但是小偷,还是流氓恶霸。这种无耻无底线的,只能说美国制裁的好。
远方飞翔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7:29:00
另外很可能涉嫌华为的人员渎职,华为保他们选择吃哑巴亏,如果华为不顾及这些人,那么敲诈勒索罪就成立了
远方飞翔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7:24:22
嗯,”国内亲美派“一挺李洪元,他的敲诈勒索罪立刻就成立了!

我们是法制国家!我们就是法制国家!我们就是真正法制国家!

——————
一看这就是个法盲。
西方法律也只是追求所谓程序正义,而具体操作的水深了去了。
他被释放,源于疑罪从无,也就是说他有疑点。
那么接下去可以用疑点继续做文章,甚至华为提供新的证据。
远方飞翔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7:21:02
-------------------------------------------------------------
lbyd华为够意思了,给他24月的离职金,在美国顶多给你6个月。再说离职协议都是一篮子协议,不能说,你不提奖金的事,给完你30万离职金,你再接着要10万奖金,职场上没这么干的。

他再接着是通过民事法庭要二十万年终奖,这华为才决定告他敲诈勒索。其实就是个贪得无厌的故事
远方飞翔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7:18:06
这人不倒霉,我第一时间就判断他不是个善茬子,太贪,华为给了他72万,还要继续起诉华为再给20多万
三秋二月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7:11:26
这人也够倒霉,关了这么久,出来被美国当子弹,又进去了。
dqdeer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6:57:20
按照推测事实大概是李洪元应该是有勒索罪,不过已经关了251天,当时估计就是双方和解了。现在是别有用心的人出来捣乱 搞鬼了。
toto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6:53:45
p民是不能得罪华为啊,对抗华为等于对抗政府啊
现在再说华为不是官方背景还有人信吗
roliepolieolie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6:07:07
象华为这种恶霸公司与共产党一样在中国横着走。只能靠美国收拾这帮流氓。
fkkn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4:58:55
华为真是不作不死
LaoxiangPAPA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4:45:27
再耍流氓一回?怎么能这样无法无天啊!真是法制顶个球,华为想干啥就干啥,在国内!
JackSF96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3:33:00
再关他251天,厉害了我的华为—流氓一个
波澜不惊65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3:03:04
华为居然可以这么蠢,或者说可以这么傲慢,离死不远了
seator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59:33
又换罪名啦
虎翼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54:42
公开审理更好!
ctrls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24:00
非常好!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21:11
第二个高院王文清。静等央视认罪。
远方飞翔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19:53
另外这人也是被国内亲美派舆论害死。
本来第一次法院判决并且赔偿,是遵循以罪从无,疑点利益归于被告。
结果亲美派这么闹腾想用他这个小人物带动舆论打击华为,造成华为决定跟他死磕
L1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18:54
我在1999年到2012年跟中国的一些创业公司打过交道,他们好些都被华为滑胃搞了,后来业内都一致观点,小公司千万不要跟滑胃打交道。

一开始,滑胃表示对小公司的产品、技术表示兴趣,小公司都会很高兴。按滑胃的销量,一旦成为滑胃的供应商,每年得出货多少?

但是,滑胃会以验证技术为借口,不断要演示、技术说明,而且滑胃会派出技术人员提出各种疑问。最终有几种结果:1、滑胃把技术拷贝走了。2、滑胃明白了怎么做,自己做一份。3、小公司意识到危险,把技术实现方式保密,但是滑胃了解到这是可行的,自己研发了(很多情况下,技术路线被证明了可行之后,再做就只是个工作量的问题)。4、小公司先搞出原型,但是缺乏资源力量搞专利版权,但是滑胃参与进来并学会后,反而提出小公司侵权,然后把小公司打到。

滑胃打通小地方的公安,把人抓起来,关一年半载的,常有的事。以前这些行动都躲开北上广深。
远方飞翔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16:04
从华为回复看,他们宁可不要危机公关,也要跟这人死磕。
华为估计是被这人耍得够呛
Snowflower11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12:39
到时李元洪跟老崔差不多或被自杀哦。
david_888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10:48
快认罪吧,还能落个从轻发落
文学粪青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2:05:00
高院王清林法官已经验证了执政党的底线,现在怎么对待这个李洪元就可想而知了。
coyote2017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49:38
若如此,华为是自寻死路,锤镰帮是自掘坟墓。
玄野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49:09
爆料之前你先跑出来再说啊。感觉还不如王立军呢,更不如王立强了。
咏月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49:07
不过,话说回来:如果真的是民主制度了,首先就不可能对未经审判的嫌疑人先关押二百多天了! "无罪推定"这个西方的司法原则,在中国人中的认可程度也是非常的低...

总之,中国的问题还真的是冰冻三尺,没有什么简单的方法解决了。
玄野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46:57
别看现在叫得欢,小心日后拉清单。中共的口头禅用它自己身上最好。估计崔永元第二了。
Microsystem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39:00
在奴隶社会你想做人?呵呵呵呵。
Blank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38:00
上央视认罪为军商合一的华为解套 这种独裁专横垄断恶霸 西方国家一定要将之隔离围堵 否则后患无穷
一年回国一次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37:23
原新闻稿说得不清, 误导读者. "李洪元周一(9日)透过微博披露事件最新进展,称深圳市中级检察院已经立案,调查他涉及的诬告陷害、伪证等问题。", 李自己主动披露的, 应该是指在立案调查他"被"诬告陷害一事.
register0001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37:03
李一男都被“天网恢恢”了,李洪元还能漏网不成?
stapler123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30:48
华为露出狼性
吃素的狼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24:42
吃瓜们不必等待太久,就会看到李犯洪元的认罪书,诚恳承认所犯罪行,乞求宽恕。
背后,仅仅天朝古代,就有十大酷刑。
他那个写CODE的小身板,就算是铁打的,也得给彻底砸得稀烂廖。
xiaofriend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20:00
李隐瞒了事情 已经拿了 N 加 1, 还又要2N, 也给了
吃素的狼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19:07
呵呵,人在天朝的手心里,还想乍翅。
勒索罪是轻的,是面具。
真实罪名是挑战体制,是死罪。
要不然,香港人拼老命也要挡住“送中”这条不归路呢。
淮北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15:03
再来个被自杀,那就可以死无对证了,到时就任凭华为怎样解读了
咏月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14:06
从这个案子也能看出来,民主制度对公众的平均素质还真的是有些要求的:

看中国人的评论,若是中国采用陪审团制度,那么即使李洪元要离职费的时候的确威胁了他的上级主管,也是可以容许的,会判无罪;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也不完全是因为证据不足:没有一点证据怎么可能就抓人,还关了二百五十一天? 公众的态度也是检查院的人的态度,就是拿公司的把柄换取自己的利益,可以理解。

法律却是不可能这么定,因为那样允许敲诈的话社会真的是会乱套了!
方知妻美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08:00
顶华为,继续把他送进牢里
总是我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1:07:00
关于敲诈勒索,李洪元今天刚发了以下微博:

为什么不可能是敲诈勒索:
1.3月8日的确认书上看出,有税后字样——也就是说,文件提供方和签字方均认可这是应纳税款项。
2.双方1月31日签署文件,3月8日华为付钱,二月二日公司就业务造假已经通报发文,那如果您是被敲诈者,二月二日后还会付钱吗?
3.有敲诈者会在敲诈得手后去税务局举报,敲诈款没有缴税的吗?
RomanticOnly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0:59:00
得罪了方丈,还想走?没那么容易!
总是我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0:53:00
原文的意思就是调查华为诬告啊。
李在微博里特意说不是他举报的,是检察院自己立案的。微博被转发了几十次,他自己给删除了。网上有截图。
咏月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0:51:34
能够再审的话,说明前面那个不是终审,案子上到更高的法院了吧?

就是事情闹太大了,不把它弄清楚对公众有个明确的交代不好办,所以还得再立案调查; 两个关键问题:

第一,华为举报李元洪的时候,有没有捏造证据;
第二,李元洪为得到离职补偿,有没有拿华为分公司主管的过失或违法行文做为要挟

很多中国人的评论没有把第二个行为看做违法,敲诈勒索,所以只关注第一个华为公司的事了。
瞎扯淡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0:49:28
你继续往下看 检查院已对勒索案结案。现在再查,查谁? 查华为诬告李吗? 检查院不姓党了吗?
largebin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0:49:00
想辦法移民吧、如果沒有辦法就同流合污吧
lanxf126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0:48:49
"李洪元以向公司审计、稽查部门举报其部门主管违规操作,要挟及勒索部门主管何某东"

是不是这个何某东也应该调查一下?
chi-ame 发表评论于 2019-12-09 10:45:00
身正不怕影子歪,既然已經在各路英雄的聚光燈下了,索性放在陽光下。
页次:1/2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50, 共66  分页:  [1] [2] [下一页] [尾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