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桑兰天价索赔反被罚款两万美元 前律师指其骗美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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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始皇 发表评论于 2015-05-06 15:36:49
对这样恩将仇报的应该严惩
东方红大街 发表评论于 2015-05-06 07:22:31



桑兰也是一奇葩!


gqc 发表评论于 2015-05-06 06:35:08
以刑事案受害人的身份来取得美国的U签证,并通过这一独特的途径移民美国???

真恶心
prettysundress 发表评论于 2015-05-06 03:16:43
没法执行啊, 罚单寄到中国三滥的家中?
饭太稀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21:44:17
瘸毒瞎狠
BlackBanboo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21:24:16
如果强奸一项确定是污告,那么原告就失去了法厅法官的信任。属欺骗污陷。仅次一项她的官司就会失败。因为她欺骗了法庭法官,没有了信誉。 所以第一任辞职。 案子一开时就错了是个不会赢的。不
BlackBanboo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20:39:16
如果强奸一项确定是污告,那么原告就失去了法厅法官的信誉。属欺骗污陷。仅次一项她的官司就会失败。因为她欺骗了法庭法官,其他一切都免谈。 所以第一任辞职。 一开时就是个不会赢的。
wumiao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9:59:34
桑兰在国内还是形象大使,还生了儿子,北京有房有车,挺滋润。到美国就不行了,不过要拿到21亿美元,到哪儿都是天堂了。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9:35:38
=》四则舍“你这么说,是暗示说她做了伪证?这可是诽谤,当心她告你个一千亿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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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我一点不担心。我没有一千亿美金,一千亿的零头都没有。人是奔钱去的。
自己失手却天天撒谎老罗撤垫。华纳,主办方,富豪,。。都告了。就是没有这“罪愧祸手”。没钱没油。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9:14:52
桑兰是残疾人,心理很可能有些不健康。中国政府利用小孩,伤残了又一脚踢掉。 无耻的是中国政府。 其实桑兰最该告并要求赔钱的是中国政府。 在美国公民告政府是很平常的事, 可桑兰没那人权。 也够可怜的。 我们应该同情她。
此案最可恶的是痞子混混海明律师。 桑兰对美国法律一窍不通,她怎么可能知道要求多少赔款? 这明摆的是混混海明出的主意。 退一万步讲, 即使是桑兰的注意, 可痞子混混海明是桑兰的律师,他明明知道不可能,可还纵容此案。 其目的是什么? 还不就是为了出名。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 所以此事最可恶的是痞子混混海明律师。
桑兰是受害者。
vaio2014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8:56:06
华人找律师千万不要找海明这种华人。我怀疑他英文都说不周全。 这种痞子除了乱来,其他什么都不懂。 谁找他办案谁倒霉。 纽约华人要警惕这种人渣。
West-East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8:29:42
=> wjhwsh "桑兰现在一家三口长期住在国内,本来她是很容易拿到庇护或杰出人才绿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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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兰怎么拿庇护?党国迫害她了?保送北大,青年委员,形象大使,特约记者,主持人。。。有名有利。谁比她拿的利益更多?
“杰出人才绿卡”?杰什么出?自己失手摔个到栽葱?
美国不造神,不养样板。贵国供着白吃白喝吧。别来美国坑纳税人.
shuguangt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8:12:39
总算到了慢慢得到报应的时候了。罚款2万不多。估计桑兰不会出。这个徐律师倒霉了,钱没赚到,惹来麻烦。
邵志尚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8:08:50
正义得到伸张。
fkkn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8:06:02
太丢中国人脸了!
wjhwsh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7:49:50
桑兰现在一家三口长期住在国内,本来她是很容易拿到庇护或杰出人才绿卡,但她没有。你指控别人骗美签有意思吗?
st-watcher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7:24:56
这个白眼狼当年伤好后回国时的言行就可?出是共产党毒化的产物,后来的言行更加露骨而己。
热闹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7:23:51
坏女人桑兰终于得到了她想要的。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7:22:02
徐晓冰可以算是美国华人律师里最贪最蠢的了。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5:15:34
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即使刘谢没有那么高尚,为了钱而收留她,那也是大恩大德,反咬一口丧失了起码的良知。
好酒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5:03:33
告一个当初收留你的人,良心大大坏。和西方人学点好的,不要学他们垃圾的东西
hello_wd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4:19:19
当年我一看海明这律师就是一烂人。
爱吃肉的胖子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4:16:53
看过桑的视频,控诉保姆时的刁蛮劲儿,一般人绝对做不出来。想来家长也是蛮横不讲理的,否则她不会那样。她老公和她,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俩人绝配。


quest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3:22:13
乱咬的下场,罚少了!!!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3:13:05
桑兰这辈子真要怪谁,就该怪她父母。天下几个父母舍得把那么小的孩子送去练体操?

桑兰决定起诉后,做父母当年是一起住在纽约的,也没有采取任何行动阻止。
无法弄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3:09:38
桑兰,典型的机会主义者,有恩不报,反而想借机发财,不仅没家教,人品不好,也愚昧无知。碰上个更烂的老公,典型的现代烂人,见钱眼开,没道德,没品位。俩烂人凑一块,能干出好事才怪!在中国想蒙骗,还有可能。在国外,这种道德的人,别想有市场。
meinv18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3:01:38
好消息!不管是不是中国人,桑兰这是罪有应得,在烂律师的挑拨下终于修成正果
四则舍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2:36:47
纽约海明,佛州小兵,
南加龙珠,洛城邓洪 - 华人律师四大豪杰。

打官司就找这四个,包你结果没悬念。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2:34:40
老秃笔你好意思发言?当年你上蹿下跳支持桑兰起诉人家强奸,一副义愤填膺的样子。

还是到一边凉快去吧。

老秃笔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49:31
海明这律师人品够烂。 记得他开始时候口气很大很大。后来悄悄撤诉,再后来自己宣告辞职,接着诉桑兰。 律师胡乱行为,利用受害人不懂法律,不懂英文,漫天吹牛,一告就几个亿。 能推脱到受害人身上吗?

让人鄙视。
也许这人还是朝廷领馆的座上客,什么爱国协会的主席呢。
fashion123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2:13:03
桑兰改名桑烂吧
老秃笔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49:31
海明这律师人品够烂。 记得他开始时候口气很大很大。后来悄悄撤诉,再后来自己宣告辞职,接着诉桑兰。 律师胡乱行为,利用受害人不懂法律,不懂英文,漫天吹牛,一告就几个亿。 能推脱到受害人身上吗?

让人鄙视。
也许这人还是朝廷领馆的座上客,什么爱国协会的主席呢。
Angry小鸟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46:36
桑兰告诉美国联邦法院她是在第一任律师海明的“误导”之下,才去报了强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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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别人误导,但“强奸”是不是事实桑兰自己最清楚。她自己很清楚强奸不是事实,却又决定去告人家强奸,那说明她的人品极坏极无耻,人品一般坏的人做不出这种事。

如果她单纯的打纯经济赔偿方面的官司,不管合不合理,我都会理解,也希望她能多得些钱,但诬告人强奸,这真是太缺德太坏了
南方鲸鱼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46:22
这俵子已经回去了,怎样罚呢?难道法警拿张罚单去中国收钱。呵呵
姚言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45:17
海明?害命?--哈哈,那是律师的马甲吗?名字很有趣啊。
风再起时2008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44:02
桑兰可怜,但可怜人必有可恨之处!
主要是被她的前经纪人,现丈夫害的
其次是被海明坑的
捞一把1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39:38
应该判赔更多
yhr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16:36
罚得很好,就是罚款数目少了点,要让人们知道,乱告人是要付出代价的,这罚款应该给纳税人吧?法庭和法官浪费了多少时间,他们的工资是纳税人给的,律师的钱应该另算,2万太少罗!
bill369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14:38
"告强奸一事完全出自桑兰本意"
应该是桑兰首先释放出“发情”的信号,对方为满足她的强烈性要求才。。。。。。,高潮过后又讨钱,就不对了,应该是给满足她达到性高潮人的钱吗!
Dalidali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13:52
说实话, 桑兰啥也不懂.

被海明这个下三滥误导而已.

中国体委也有责任, 没有给运动员买足够的伤残保险.

大地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12:16
徐律师比海明的运气没有差别,一样被混蛋当事人耍了。该罚!
redfox888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10:00
一恶心致极的女人!本来因伤致残的运动员是非常令人同情的,但她伤后这些年的拙劣表演,特别是那付贪得无厌、忘恩负义、恩将仇报丑恶嘴脸实在令人恶心。但愿她能够从此亊中学会点什么。
hxz3140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1:09:21
all the comments are disgusting, for all the years she has suffered, being treated , betrayed and dumped, is that all her fault?
caucy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0:58:28
最近这个女人还出现在上海电视台的一档节目中秀她的孩子和丈夫。 一脸沧桑。
dgtlhrs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0:57:07
而海明则在宣誓证词中说,告强奸一事完全出自桑兰本意,她的目的是以刑事案受害人的身份来取得美国的U签证,并通过这一独特的途径移民美国。

够下三滥
老李子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0:55:20
海明变幻很快啊
坦夫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0:54:19
罚款? 那是诬告好伐
胡連勝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0:51:31
「偷雞不成失把米」,罰的好!應該多罰,讓她長點記性。
老不正经的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0:47:19
真恶心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5-05 10:42:37
还没有完啊?桑兰改学马拉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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