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新疆男子留大胡子获刑6年 妻子蒙面获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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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qc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15:15:19
无视国法,在公共场合留大胡子,不服从执法管理,鼓励其妻子戴面纱、穿蒙面罩袍的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

WOW! 国法还管到人家留不留胡子了??也不许按宗教仪式举行婚礼? 还有宗教自由吗?
stockganster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12:09:39
真的?这样好像也不对吧?类似的新闻所有的网站都删了。
dukebear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9:12:19
留发不留头!终于和满清看齐了
海外谋生者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8:33:59
不相信这是真的
·八戒·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8:26:54
判刑肯定不是因为胡子,是因为他有某些极端行为,比如利用宗教煽动颠覆国家,煽动暴乱等。
Twinlight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7:02:35
不错,应该禁止古兰经,否则获刑10年。:)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6:10:18
不允许的笔名:汉人当然要同心同德,但这不影响对犯法的汉人进行法律制裁。好奇的是你是什么人?维族人?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6:06:54
一个国家的强盛不在大,而在于精,如果内部都不能同心同德,成天给你捣乱,如何能团结一心,共同努力。新疆独立了,其他省就全独立了?有点自信好不好。中国国家的目的不是要称霸世界,也不是要当黑社会老大,而是要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让中国人活得幸福好不好
frankfood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5:54:52
傻帽! 任何一个省独立了,都会像多米诺骨牌一样,让中国四分五裂,永远无法恢复。为什么? 傻子都知道为什么。中国不同于美国,美国也是多民族,人种来源于全世界,可全体美国人都说英语,而且是混居,已经完全一体化。中国不一样,中国是文字统一,语言不统一。一旦分裂,就可能永远无法恢复统一。因为全世界可以称霸的国土只有三块:美国,中国,欧洲。欧洲几次大战,也没实现统一,最后一刀毙命的是谁?真不明白为什么中国人那样幼稚,连黑社会最起码常识都不懂。
凡哥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5:26:02
这文章标题,是在搞误导吧。

smart321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5:21:09
中国应该是个汉人组成的国家,像新疆的维族人,西藏的藏人,非我族类,很难与你同心同德,完全没有必要硬拉到一个锅里吃饭。可以让他们公投,愿意加入中国的,就好好干,别捣乱。不愿意加入中国的,就让他们独立好了,他们独立后的生活未必有在中国好
户名已被使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5:04:31
这个虽然听上去有点不合理,不过肯定有效,那些没文化的愚民容易被洗脑,你跟他玩狠的,他就怕了。

现在替高晓松一类留山羊胡子的男人们捏把汗,要是不剃须就去了新疆,大概得在那儿又蹲一次监狱了吧?酒驾可是已经蹲一次了,再蹲就是二进宫了。
走啊走啊走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4:54:53
不会吧。。。
青衣侠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4:48:22
仅因“穿戴留”而获刑,不知有没有法律依据,西方有些国家是却有其法。不过发动群众,走群众路线的方法是对的。反恐的要义就在于让群众成为反恐的一线“战士”,一旦发现有人散布极端思想、鼓吹分裂主义,甚至只是看见有一些人鬼鬼祟祟地不知道在谈论些什么,消息就立刻会传到公安的耳朵里,那么恐怖分子就无藏身之地,极端思想、分裂主义也无扩散的可能,恐怖主义就彻底失去了发展的土壤。这是根本解决之道,比在大街上布置大量荷枪实弹的武装警察有效得多。过去老毛时代就是这么干的,每个人每天工作之余,都要组织起来进行“政治学习”,虽然不免形式主义,但是久而久之,不断地在人脑中强化:什么事是千万不能传播、更不能干的,一旦传播了、干了,马上就会被人揭发,不但自己要倒霉,就连家人也要受牵连。所谓“一人沾上,全家倒霉;一人揭发,全家光荣”。再加上共产党一贯对少数民族实行优惠政策,所以,恐怖主义、分裂主义、极端思想根本就没有市场。靠武器装备是战胜不了恐怖主义的,只有靠人民群众才能彻底战胜恐怖主义。
nasi_lemak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3:40:30
这种裁减的新闻也能相信,还这么认真地想到了马克思,恩格斯。蛮拼的!
西温哥华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3:34:58
这是让他们去里面团聚,防止两地分居。
草原-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2:02:53
马克思、恩格斯都是大胡子啊,也判刑6年?哈哈
情歌离席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1:38:03
政府花了很多心思去拉拢少数民族,反向歧视汉族,结果两边都不讨好。法律该严的地方不严,不该管的却又乱管。

解决穆斯林的问题并不复杂:清真寺里面装监控,立法——乱讲话的阿訇马上抓起来终身监禁,换一个会讲话的,倡导种族宗教和谐的。
海陬观者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1:09:19
“Kaile 发表于 2015-03-28 22:19:58 -- 像清朝的“留辫易服”!”

这是胡乱牵扯作比喻。 清朝时,汉人并没有屡发恐怖主义的袭击。所以,以征服者自居的八旗强迫汉人易服蓄辫是无由而发。 这就与新疆的现实情况有极大的实质上的差别。

有些正常情况下可以容许的自由,在公众的福祉受到威胁时,当然可以取缔或者加上限制。 如果连这个道理也不懂,那就不必谈什么民权、自由了。 在一个许多群众密集居住的地方,如果发现有些常规所容许的行为 容易导致卫生上的祸害,自然可以,也应该禁止这种行为。 例如小学生在学校里群居,如果常发现有头发中出现虱子的情况,可以命令校内所有的小学生都剪光头,以利除灭虱子。等到虱子的现象消失后,再取消禁令。 平常可以允许言论自由,包括笑谑的自由,但在拥挤的大厅内,便不能容许随便乱叫“失火了,要烧死人了”,否则就需面对踩踏伤人的可能。 没有限度的自由、放纵,只会导致大多数人民的不幸。

aac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0:48:24
中共祸国!
wulongtea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0:44:57
看清楚了再喷,留大胡同穿着极端宗教服穿是连在一起的别断章取义好不好?
xkfy 发表评论于 2015-03-29 00:14:57
不过分,这些人留大胡子是因为受到了极端宗教思潮的影响。如果放任自流,他们很可能会进一步的搞恐怖主义。将他们关进牢房,既拯救了他人的生命,也拯救了他们自己的生命。

从逻辑上讲,留不留大胡子能不能作为极端宗教思潮的判定标准?顶多只是参考吧。而且是不是对所有人使用?
“如果放任自流,他们很可能会进一步的搞恐怖主义。“ 我赞同对这种可能性进行监控,如果有迹象的话。但如果根据对可能发生的事件就把人关进牢房的逻辑来执行的话,所有人都可以被关起来,谁能保证任何人一辈子不犯罪。
反恐怖分子大家支持,但不等于执行不理性,过分的标准。
xkfy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3:41:05
支持禁止公共场所蒙面!
但是禁止留大胡子就有点过了,而且是全民禁止吗?是全中国男的都不能留大胡子吗?
耿在喉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3:34:15
请刑法专家解释一下, 留大胡子戴面纱犯了哪条法律? 最高两院有司法解释吗? 寻衅滋事罪?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3:04:18
情歌离席,你搞反了,这些人在家里从来不会戴什么面纱,你以为他们喜欢戴面纱?没人会喜欢,这只不过是因为不能给外人看,因为这是他们的私有财产,仅此而已。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55:11
留大胡子就判刑,干涉穿戴,的确是过分了一些,但这是在当下恐怖主义思想传播的环境下必要的措施。矫枉必须过正,当然要有限度,但判几年刑并不过分,况且也并不会真正关满这么多年。对这种思潮,没有什么容忍的余地,借宗教自由的名义也不行,如果一定要说这是宗教自由,那么事情就简单了:没有这种宗教自由。
草原-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34:35
照这么说,马克思也应该判刑6年了,他不仅留大胡子,而且鼓吹阶级斗争。
罗马军团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24:22
这是正确的做法。宗教自由,不,任何自由都是有限度的,极端宗教思想在中国没有自由。其实这些人都只不过是被人蛊惑,与其到时候被人利用去打圣战,不如在监狱里呆几年,想明白了再出来。
情歌离席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23:55
大胡子和面纱本身不意味着什么,一切都取决于实际情况(context)。

这种判决违宪。穆斯林只会面服心不服。公共场所蒙面自然应该禁止,但是在自己家里蒙面是天经地义的,只要没有侵犯他人的权利。留大胡子更是个人自由,政府没有任何理由禁止。

宪法应该明确个人权利和义务的边界,任何人如果和恐怖分子有联系,严格按照反恐法起诉和判决,而不是针对穆斯林这个群体。这样只会把更多的穆斯林进一步推向极端化!

政府这样对待维族人真的和满清对待汉人没有区别。中国应该奉行世俗主义,同时保护宗教信仰自由和严厉打击恐怖分子。
Kaile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19:58
像清朝的“留辫易服”!
亦虹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14:49
管得好!
怎么可以瞎说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11:46
支持!
弟兄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11:10
黑得高明
聊聊看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2:00:38
法國禁蒙面事件
法國禁蒙面條款適用穿著,伊斯蘭罩袍
另一法國禁蒙面條款適用穿著,巴拉克拉法帽

法國禁蒙面事件(法语:Loi interdisant la dissimulation du visage dans l'espace public)是法國參議院於2010年9月14日通過「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場所蒙面」有關條款所衍伸的事件,相關爭議在於政府如何平等對待公民又保持中立[1]。
條款

「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場所蒙面」的有關條款的適用範圍包含:面罩、頭盔、安全帽、巴拉克拉法帽、伊斯蘭罩袍等將面部完全遮住之物品。[2]其中伊斯蘭教徒身著的波卡根據法國國民議會率先於2010年7月13日通過禁著令。[3]

支持制定該條例之論點為:便於公共場所辨別各人身分,達成公共安全保安之目的。雖然此論點是站在公共安全維護的角度構思,但很明顯的侵犯到人身自由。[4]
實行

2011年4月11日,禁止蒙面的法例開始生效,明訂於街道、商店、博物館、車站以及公園禁止穿戴面紗以及面罩等任何可以將面部遮蔽之物。[5]該法條適用於所有法國公民,包含男性、女性以及穆斯林與非穆斯林。摩托車騎士、從事有危險性之工作者穿戴頭部保護器具則不在法律規範之中。若違反該法條將回被處以150歐元之罰鍰或公民教育。對於強迫他人於公共場合穿戴蒙面器具者可以處三萬歐元以及一年有期徒刑,[6][7]如果受害人不足18歲,處罰可加倍。

然而該法律為一的例外是穆斯林婦女可於私家車以及伊斯蘭教清真寺中穿戴傳統罩袍。[8]法國警方則說,約有50萬穆斯林生活在法國境內,但穿著傳統面紗而將全身罩住者尚不及2,000人[3]。對於在校園內的規範由另一法例:校園宗教特徵服裝安全法進行規範。

2014年7月1日,歐洲人權法院終審判決法國政府禁止蒙面的法例合法。[9][10]
SoWhatAgain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1:42:15
这个有意思! 清朝初期就是这样干的。
vmbrzgpo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1:36:05
.扣/.薇:肆壹伍零零捌玖零贰.[國][外][大][學]荜.業.證丶成.績\單使.館、教.育/部認.證

.扣/.薇:肆壹伍零零捌玖零贰.[國][外][大][學]荜.業.證丶成.績\單使.館、教.育/部認.證
samsyrny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1:28:30
维吾尔族根本就没有留大胡子和戴黑面纱的传统,这样的人至少是被洗脑后信仰极端宗教的潜在恐怖分子。他们走在街上,是在时刻不停地宣传伊斯兰原教旨极端思想,就像身上带个纳粹标的东德青年一样,不能对他们手软
blanchill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1:24:21
从10年起反复规劝无效,该判。有法律规定就要遵守。
blanchill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1:24:20
从10年起反复规劝无效,该判。有法律规定就要遵守。
epic08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1:03:25
留发不liu头?
wx3000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59:28
跟人民法院说是为了模仿马克思恩格斯就没事了。
Tomzeng64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47:24
让我想起了满清的留发不留头的历史。
dalyhere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44:34
习近平太胖,应该判刑六年。
习近平假博士,应该判刑两年。

彭丽媛假将军,应该判刑六年。
彭丽媛假教授和假博导,应该判刑两年。

寻衅滋事罪。
LUN76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43:19
一个基本汉化的维族大学教授,因为上课时发表自己见解都能判无期徒刑,这两个人敢留胡子穿黑袍,没有枪毙就应该是感谢党感谢政府了。

我的中学政治老师早就说过,时时刻刻强调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除了伟光正,就只有土匪。和土匪是没有道理好讲的
JWKW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41:56
bsmile, 已经注意你很久了,似乎你很支持新疆恐怖势力
解闷凑热闹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40:44
共党推翻了从建国起就执行的宗教民族政策。
刘八成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40:41
支持!
bsmile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35:05
为什么不容许?他们自己把极端的特征戴在身上不是更好跟踪吗?要打击的是胁迫自己的亲人也做类似的穿戴的,如那个男人应该获刑因为他限制了他妻子的穿戴自由。
luting 发表评论于 2015-03-28 20:32:08
为啥?凭啥不能留胡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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