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桑兰跨国天价官司单方面撤诉 被判赔被告律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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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ando2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18:14:00
太好了。
清如许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17:15:03
我说绿珊瑚,人家桑兰尽管没皮没脸,可当上了代表X国人民的形象大使哦。
绿珊瑚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16:05:19
这俩口子没皮没脸,还出来show
老鲫鱼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14:41:08
桑兰每月的三千美元保险费可以用啊,一年三万多,只需要十年到二十年。海明还算聪明,跳出了火坑。
先秦后汉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13:58:34
撤有退路,拿钱
arrowla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10:59:18
像桑兰这种案子,没有至少50万美元retainer律师就不该接。
^3.1415926^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10:26:47
唉,可怜的桑兰,被这次的官司搞的灰头土脸。当然,她能吃苦,这对她来说也不算啥。
她的这场闹剧应该是有人策划的。

刘国生也是当年过于热情帮了她。谁知道人在为生活挣扎的时候,都会做出最阴暗的事啊,这个对他来说也是一个教训。
swj2000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09:48:47
美国律师费太贵。这也是为什么一些中国夫妻尽管感情不合,但碍于离婚条件私下谈不拢,又不愿花钱找律师,所以互相容忍退让,磨合婚姻继续过日子。
周幽王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09:43:54
法官要求她律师也要付?

对吗?
ak3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09:43:25
桑兰是不会陪地,她在美国也没财产,美国法院也没办法。
刘先生除非到中国告她
laborlaw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09:32:23
桑兰也不过是咎由自取, 这个傻律师徐晓冰,真是自己往火坑里跳。

No zuo no die!
NUNU123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09:24:09
她的律师应该很后悔接她的案子,谁沾上她谁倒霉。
老恐龙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09:23:40
哈哈哈哈.这下满意了
四野2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09:17:55
偷鸡不成失把米.
加拿大活佛 发表评论于 2015-02-07 09:11:25
子曰 君子好财 取之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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