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美国想要引渡阿桑奇,英国议员提出一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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裘千里 发表评论于 2024-03-29 14:15:39
阿桑奇的行为超出了新闻业的范围,他索取、窃取和不加区别地发布机密政府文件,

新闻业还有范围,不是新闻自由吗?又自己打脸了。
laotian1989 发表评论于 2024-03-29 11:49:43
將心比心一下:如果這裡牽涉的不是美國,而是中國,會是什麼樣子?阿桑奇肯定會被譽為民主鬥士、新聞自由的先鋒!整個西方媒體肯定會大合唱:為了民主自由中共必須釋放阿桑奇!
远方的湖 发表评论于 2024-03-29 09:46:33
“阿桑奇的法律麻烦始于 2010 年,当时他应瑞典的要求在伦敦被捕,瑞典希望就两名妇女提出的强奸和性侵犯指控对他进行讯问。”

瑞典真缺德。
goldeyeball1 发表评论于 2024-03-29 09:43:09
阿桑奇,一个应该获诺贝尔和平奖的民权斗士,成了西方民猪制度的牺牲品。
randomspot 发表评论于 2024-03-29 09:32:50
不可以判死刑, 但可以按照惯例,自杀。
bluetag 发表评论于 2024-03-29 09:22:00
散布国家机密就是有罪的,不管在哪个国家都是,无须辩论,至于那个机密具体是什么,那是法律之外的另外一回事,不改变犯罪这个事实。
LAOK 发表评论于 2024-03-29 08:50:00
澳大利亚政府把脑袋缩美国政府的裤裆里了!阿桑奇是澳大利亚公民!以后中国再抓澳大利亚间谍澳大利亚政府也别之声了!熬裤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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