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中国民法典九大争议:公婆和儿媳是不是近亲属?

只有登录用户才能发表评论,点击此处登录    返回新闻帖
泰凉 发表评论于 2020-05-23 18:21:05
懒婆娘的裹脚布,一句话就可以说明白,公婆和儿媳是“非血缘近亲”。
胡同巷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22:23:23
还是说说怎么保障人权吧!!!
百家争鸣2012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19:40:27
还是将结婚年龄下调好。
没事逛逛88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13:53:09
结婚年龄下不下调其实没影响,城里人没那么早结婚的,农村里不到婚龄的家里摆桌酒请请老乡就算结婚了,谁在乎法律。
读书行路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13:44:03
建议延长离婚冷静期的有没有做过社会调查,多少离婚的夫妻最后后悔了?如果双方都后悔了,复婚即可。如果只有一方后悔或者没人后悔,说明当初离婚是正确决定。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13:39:15
界定“近亲属”毫无意义。有意义的是继承权,而继承权是不以“近亲属”为依据的。孙子女是“近亲属”,却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有什么鸟用呢?
读书行路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13:37:29
没必要降低结婚年龄。城市里的年轻人有几个会因为降低结婚年龄而提前结婚?农村里的年轻人有几个会仅仅因为不到结婚年龄就不结婚?如果降低结婚年龄不能如愿提高结婚率,降它做什么?如果真的能够大幅提高结婚率和生孩子的几率,嘿,18岁的父母能生出、培养教育出什么孩子啊?!妥妥的政府眼中的低端人口。中国的就业率都这样了,要那么多低端人口干嘛?
笑薇.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13:18:37
最好先界定一下习近平说的"通奸"概念。
酒酿圆子羹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12:59:20
有人说女婿也算半个儿子,我说如果你对儿子很不满而打他一巴掌,我相信他还是你儿子,但如果你对女婿不满打他半巴掌试试,弄不好过后就不是你女婿了,所以血缘关系打不散,非血缘关系不打也是散的
早睡早起01 发表评论于 2020-05-22 12:54:54
是天敌.应该立法规定这种关系.
页次:1/1 每页50条记录, 本页显示110, 共10  分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