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 司机被指只打电话报警却不救人 央视:不懂法害死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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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老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12:27:38
这条法律过时了,几乎和小时候课本里说的,为了生产队喂牛的稻草,少年何运刚死在盲流手里,被捧成英雄一样。应该是先报警,然后在专业人士的指挥下进行救人。这种现场,一般人哪有救护能力。央视瞎扯淡,总有一天他们自己会碰上。
zzbb-bzbz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10:58:08
美国鼓励见死补上一枪
有些意思了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8:56:11
人连最基本的良心都没有了,推廣法制有用么?
天涯不此时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8:39:04
呵呵,中国是一个法治国家?
sabrina123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8:27:00
懂不懂法和也没有道德观不是划等号的,救助弱者和伤者是人的基本道德底线,即使法律没有规定也有道德的准绳,这人基本被排除在人类的范畴之外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8:08:41
很多国家对“见死不救”可以处以刑法或民法处置,不要大惊小怪。比如,法国规定,non-assistance à personne en danger可以处以5年以下徒刑或7万5千欧元罚款。瑞士也有类似规定,见死不救可以处三年一下徒刑。
吃素的狼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7:08:51
呵呵,从南京彭宇案到张扣扣被枪毙,天朝成功实现的“法治社会”,咋就甩锅给一个司机呢?
o88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7:08:02
因为缺少法制经验,国内很多法律都是在理念层面,而没有考虑到具体实施的问题。救人不光是技术活,还会引入很多变量。比如说人工呼吸,要我去做,可能会将人肋骨压断。这个案子里,如果铲车向前开,和后面车脱离过程中产生摩擦,引起爆炸怎么办? 不要告诉我这绝对没有可能。后车尾追已被挤压,前车移开,势必改变后车的变形状况,谁能说后果一定是改善的?只要前面的车一动,就会产生很多一般人意想不到的的可能。后果没法确定,又有谁愿意承担,或合理的要求他去做?
wenxiuxuan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6:31:45
报警就可以了吧,救人留给医生和武警
新手一位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6:14:23
司机做得没错呀。央视评论低能愚民误导
观图语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6:00:33
好过一声不发让受难的人自生自灭
Kurve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5:13:39

“先救人、再报警”,这是要当事人证明自己是罪犯么?
为什么你要去救人?因为是你做的事情。这就是中国法律的逻辑。
主动报警已经做的很好了。

清如许1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4:11:04
前面的司机判定,是后面追尾的司机碰瓷,而自己是无辜的受害者。南京法官的判例告诉他,如果下车救人,会惹上官司,还会把本来属于对方的事故责任被法官判到自己身上---“你若无罪,干嘛下车救人”?
兔比兰伯王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4:04:31
旁人怎么呼喊让他先救人,他都无动于衷。当时如果有人能断喝一声,“你不先救人,就是违法行为”,他也许能醒悟过来。可惜,火已息,人已亡,错(甚至可能是罪)已成,没有“也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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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救人怎么容易,这个旁边的人怎么不去救?
兔比兰伯王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3:59:44
我觉得要取决于当事人的判断:

有没有能力把人从火里拉出来?

如果觉得在自己较安全的情况下,可以救人,那应该救人。

如果觉得做不到,的确不应该强制他去救人

比如,隔壁公寓着火了,你是打911,还是自己跑去救火?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3:21:30
我靠,不是让您去救治心脏病,而是把人从火里拉出来!已经起火了,没看见吗?这时候还在说什么专业技能,那就是冷血。
烁电痕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1:53:53
问题是救人是挺专业的事,救不好适得其反,会害死人。作为一般的人,通常不具备专业的判断能力和救援技能,谁敢保证这个人上去干点啥事情不会更糟?应该力所能及。本身这个法条定义也模糊。再说打电话也算施救的一种措施。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1:41:16
仔细看一下,本起事故中,这位司机不可能被判为肇事者:“追尾事故”+“前车司机”!那个等待救援的才是肇事司机!不存在“救人就被认定肇事”的可能性!不去指责这个司机不救人的行为,却指责法律规定,真不知道逻辑何在。
Maude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1:09:30
自私,怕惹上事。
theriver1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1:02:01
我国内一亲戚前不久刚好出了类似事故,这让我见识中国法律的奇葩和保险公司的霸道:他在大路上开车时,突然从旁边弄堂里冲出一辆电瓶车,因刹车不及撞了车主,我的亲戚毫不犹豫把他送到医院抢救。可人虽救过来了,但是巨额手术费+人身赔偿要上百万。另外因为被撞者是湖南人,老家来了一帮人住在上海的宾馆里,每天上万元的开支全部由我亲戚负担,这些人都住了一个月了也不走。可奇葩的是,虽然没有录像,虽然被撞者无证驾驶,可保险公司一口咬定我亲戚负全责,为此保险公司竟然只赔付了“一万大元”!理由就是:我亲戚“送伤者进医院”+垫付所有抢救费用!现在官司越闹越大,我亲戚全家都陷入一场巨大的灾难之中。
这就是中国的恶法和强盗般的保险公司所造成的恶果:良心灭绝!
hachimada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0:38:38
“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这个规定没毛病,而且说的是“车辆驾驶人”,并不是“肇事者”!睁眼撒谎的人其心可诛。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0:36:33
因为撞车至死不是故意杀人。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0:34:12
二愣子,买汽车保险的目的不是保平安人生,而是保平安脱责!!

如此一来,任何时候发生车祸,当事人双方都会奋力先救人。

hotplay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0:18:20
我只可以肯定我知道的:我自己和身边的人都不是这样的人。我没有办法做全民普查来证实现在国人素质是否比以前更差,或更好。我只是知道,如果我看到类似新闻,就去咒骂全体国人素质不高的话,我放弃的不是别人,我放弃的是自己。
挺没劲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0:10:00
在中国,救人的怕被赖上吧。从人性上来讲,力所能及的情况下怎么都应该要去救人的,但如果没有一些基本知识的话,你去救人说不定是加速伤者死亡,到时候就真的说不清楚了。
gameon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0:06:00
我们除了替逝者惋惜,除了谴责那位无论从法、理、情哪个角度都应该被谴责的前车司机外,也不妨自问一下,在此事发生之前,我们自己清楚地知道“先救人、再报警”的法律要求吗?
。。。。

全世界但凡有点良知的人,天生都知道,先救人,再报警。和它奶奶的那个鬼法,一点毛关系没有!!!




猪年行运 发表评论于 2019-07-18 00:05:00
自私自利,麻木不仁,见死不救的国民。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2019-07-17 23:28:16
如果在中国这么多人对他人的生命如此漠视,轻易的救人之举都不愿意做,这是非常恐怖的事情。难怪一个暴君可以轻易控制十几亿人口,世界上找不到第二个这么荒唐的社会。要知道你今天漠视他人的生命,你今天为漠视生命的行为叫好,你自己的生命也同样会被他人漠视。在这样的社会里,每一个人都是受害者,就像今天每一个人都处于暴君的控制下一样。
西门桥 发表评论于 2019-07-17 21:14:20
这跟法律没太大关系,这完全就是故意见死不救,漠视生命的问题。这比过失杀人还严重!
胡二娃 发表评论于 2019-07-17 20:48:00
中国的赔偿制度造成了车祸宁愿陪死者不赔伤者,前车司机敢把工程车开上封闭高速就是国家法律的处罚和罚款对司机个人和工程公司几乎没有影响。不要说了,再问就是体制问题。
杀敌三千,自伤一万 发表评论于 2019-07-17 20:44:19
天朝是法治国家,当然不能拿法律当挡箭牌。
邮箱都用了 发表评论于 2019-07-17 20:43:00
中央不是明确说了不要做法制国家吗?又把法制旗号贴脸上装啥?救人是危险活,也是技术活。司机能救去救是道义,不去救是本分。看照片都起火了,随时可能爆炸,司机没必要冒自己的生命危险去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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